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4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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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另四国为济北(废于公元前87年)、清河(废于公元前65年)、中山(废于公元前55年)和广陵(废于公元前54年);中山和广陵在公元前47年重立,定陶在公元前25年重立。
[154]《汉书》卷七二,第3062页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40页;《汉书》卷九六下,第3928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97页以下)。关于公元前71年下令削减开支之事,见《汉书》卷八,第245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213页)。
[155]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6章。
[156]《汉书》卷八,第270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256—259页);德效骞译注第2卷,第190—193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96页以下、第107页。
[157]最明显的例子是车尔成(楼兰或鄯善)王在一次宴会上被中国歹徒灌醉和杀害。公元前77年王的首级经敦煌送至长安,附近发现的汉简证实了此事。其他中国人的暴力行为的事例涉及郁成王(公元前101年)、莎车王(公元前65年)、乌孙王(宣帝朝时)和罽宾王( 日期不详)。关于这些事件的详细情况,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43页以下。
[158]关于桑弘羊在布古尔建立殖民地的企图。见《汉书》卷九六下,第3912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66页以下);关于昭帝时期建立殖民地之事,见《汉书》卷九六下,第3916页(何四维前引著作,第174页)。关于赵充国,见《汉书》卷六九,第2985页以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57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25页。
[159]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64页。
[160]《汉书》卷七,第22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60页);加德纳:《朝鲜古代史》,第18页。
[161]《汉书》卷九,第27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299页以下);卷八二,第3376页;卷九八,第4016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51、155、161页。
[162]《汉书》卷七五,第3175页以下。
[163]公元2年在立广世国和广宗国的同时恢复为国。
[164]见第1章《秦的崩溃》。
[165]《汉书》卷九七上,第3964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53、124、195页。
[166]宦官担任尚书时称中书。关于尚书的重要性,见第8章《九卿》。
[167]《汉书》卷七八,第3284、3292页。在正史评述中表达的这一观点由于对宦官的内在偏见而应作某些修正。关于石显和弘恭,见《汉书》卷九三,第3726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3页。
[168]关于公元前47、前46和前32年的几道诏令,例如,见《汉书》卷九,第281、283—284、30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08、311、376页)。关于完整的大赦令表,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167—168页。
[169]《汉书》卷九,第296页(德效骞:《〈汉书〉释注》第2卷,第334页)。
[170]关于秦代的做法,见本书第9章《刑罚的种类》。关于公元前97年折罪之事,见《汉书》卷六,第205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09页)。关于其他事例和有关原则的探讨,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05页以后。
[171]《汉书》卷七八,第3275、3278页。
[172]《汉书》卷七二,第3077页。
[173]《汉书》卷九,第281、284—285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08、312、314页)。
[174]《汉书》卷九,第285、291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15、324页)。
[175]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6章。
[176]《汉书》卷八九,第3641页以下。
[177]《汉书》卷九,第291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24页);卷七二,第3075页。
[178]《汉书》卷八,第26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253页);卷二四上,第1141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95页)。
[179]《汉书》卷十一,第33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21页);卷二四上,第1142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00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67页以下。
[180]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54页以下、第190页以下。
[181]《汉书》卷二九,第1688页以下。
[182]见《汉书》卷二八所列每个国和郡的条目以及卷二八下第1639页的统计方面的概要。这两卷所列的数字不是全《地理志》各个行政单位的统计数的准确的总数。
[183]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1955),第115—117页;又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19页以下。
[184]更详细的情况见第10章。关于人口计算及其准确性的研究,是毕汉斯:《公元2至742年时期的中国人口统计》,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19(1947),第125—163页。虽然《汉书》中有一个声明,说人口计算指的是公元2年的数字,但它可能是根据前一年的登记数。《汉书》实际提供的人口总数为12233062户,即59594978口,与正文中提供的各郡各国所列数的合计数不一致。与此相似的情况是,所列的下属行政单位1587(或1578)个应该是1577个。关于这个时期产量的意见依靠的是《汉书》中关于可耕地面积的略有问题的数字(《汉书》卷二八下,第1640页),此外,汉代政治家所引的产量数字是为了辩论而估计的。唯一可靠的材料是行政记录中为公务员及其家属分配口粮而提供的材料;这类数字对全体人口的适用程度则是值得怀疑的。
[185]关于这个题目,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5章。
[186]《汉书》卷二五下,第1257页。雍城古址共有203个神坛,只留存15个。各地总共有683个神坛,留下了208个。
[187]《汉书》卷二五上,第1210页。见本章《高帝最初的安排》。
[188]《汉书》卷二,第8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 178页)。
[189]《汉书》卷一下,第80页;卷四,第12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45、257页)。
[190]《汉书》卷七三,第3115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79页以下。
[191]《汉书》卷七三,第3125页以下。
[192]关于秦始皇之墓,见第1章《秦的崩溃》。在写作本文时,对汉代诸帝陵墓的发掘尚未完成,但诸王,如死于公元前112年的中山王(其墓已在满城发现)的奢侈的埋葬,说明汉代诸帝的做法同样浪费。关于文帝的观点,见《汉书》卷三六,第19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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