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37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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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1]拉契内夫斯基:《中国汗廷中的蒙古祭礼》,第426—428、434—442页。
[101][3281《马可·波罗游记》,第1卷,第231页。
[102][114]傅海波:《阿合马在忽必烈时期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
[103][114]傅海波:《阿合马在忽必烈时期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第232页。
[104]见[326]慕阿德:《马可·波罗游记别注》,第79—88页,关于刺杀阿合马的叙述。
[105][127]傅海波:《蒙古统治下中国的货币和经济》,第72—74页。
[106][292]罗荣邦:《忽必烈时期(1260—1294年)关于粮食运输的争论》,第262—266页。
[107][653]《元史》,卷15,第319页。
[108][134]傅海波:《从〈元史〉卷205〈奸臣传〉看忽必烈时期的畏兀儿政治家桑哥的活动》,第90—100页;[376]毕达克:《元代的吐蕃政治家桑哥》。
[109]关于杨琏真加,见[143]傅海波:《元代中国的吐蕃人》,第32—35页。
[110][844]陶希圣:《元代弥勒白莲教会的暴动》;[861]阎简弼:《南宋六陵遗事正名及诸攒宫发毁年代考》,第28—36页。
[111][93]戴密微:《南宋陵墓》。
[112][410]拉契内夫斯基:《蒙古大汗和佛教》,第497页。
[113][653]《元史》,卷16,第344页。
[114][653]《元史》,卷10,第217—218页。
[115][38]波义耳:《成吉思汗的继承者》,第294页。
[116][62]陈观胜:《中国的佛教:历史的考察》,第425页。
[117][653]《元史》,卷11,第226、228页。
[118]在[661]陈邦瞻的《元史纪事本末》中,有关于这次远征日本的简述,颇有用处,见第25—31页。
[119][338]谢利·迈登斯、卡尔·迈登斯:《阳光城:难得访问的缅甸蒲甘城》,第79页。
[120][328]慕阿德、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第1卷,第289—290页。
[121][653]《元史》,卷14,第286、289、303页;卷15,第311、326—327、330页;卷16,第333页。
[122]关于蒙古人对爪哇的远征,见已经过时但还未能完全被取代的[160]W.P.格罗内瓦特:《1293年蒙古人对爪哇的征服》。
[123][545]特里尔·V.怀利:《吐蕃的第一个蒙古征服者再释》,第131—132页。
[124]见[373]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注释》,第2卷,第788—789页;[330]闵宣化:《蒙古诸王乃颜》。
第六章 元中期政治
概述
“元中期”指的是1294—1333年,即元朝的建立者忽必烈(世祖,1260—1294年在位)去世和元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妥欢贴睦尔(顺帝,1333—1368年在位)即位之间的时期。在这39年中,帝位快速转换,有9个人即位,由此造成了官员的不断变换和国家政策的经常变化。这是一个政治风云变幻无常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发生的事件逐渐削弱了忽必烈留下的强大帝国,并为在妥欢贴睦尔统治下王朝的衰亡铺设了道路。
元中期的皇帝不仅继承了忽必烈的大帝国,也承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1]忽必烈成功地将原来以草原为根基的“大蒙古兀鲁思”或“大蒙古国”的重心转到了中原,并使元朝成为第一个统治全中国和内亚草原的征服王朝。他还为庞大的多种族、多文化帝国提供了一个综合汉制和内亚制度的可行的制度构架,并从蒙古、中国和佛教源流中饰以正统的标记。[2]正因为如此,忽必烈后来被他的继承者视为最尊崇的王朝创建者和祖先,并且精心保护他的衣钵。至于忽必烈留给后人的各种问题,则是与帝国本身一样巨大和复杂。
从基础上讲,元在中国和更为广阔的蒙古帝国中的地位需要认真地重新考虑和界定,并据此做出更多的调整。中原是帝国的最重要构成部分和统治重心所在,还是它只是蒙古世界帝国的一部分,而应献出全中国的资源来维系帝国?如何满意地回答这些疑问,总是摆在元统治者面前的严肃并影响深远的问题。一方面,忽必烈虽宣称自己是全体蒙古人的大汗却难以落实,并且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内亚的宗族的严重挑战;到忽必烈去世时,元与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的战争还在继续。另一方面,草原传统势力迫使忽必烈无法将他的王朝全然置于传统的中原政府模式之上,并且在中原的根基越扎越深,使得元朝内部的文化适应过程趋于舒缓,给忽必烈的继承者留下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从政治方面讲,忽必烈建立的政府制度是蒙古家产封建制和中原传统官僚专制的混合产物。在早先的蒙古制度下,皇亲和皇帝家族的有功侍臣都享有世袭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特权。虽然忽必烈曾试图削弱这些贵族的特权,但是他没有在这个方面走得太远,因为害怕违反蒙古国的一个基本原则:帝国是所有成吉思汗子孙的共同财产。结果是贵族们在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继续起着重大作用并享有许多利益,在他的继承人统治时期,巨大财政压力和政治上的不安定,恰证明了这一点。与此同时,忽必烈强化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的措施,尽管不够完善,却使官员获得比前忽必烈时期官员大得多的权力。在后忽必烈时期,官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权力中心,经常超越宗王而与皇帝争夺权力。
从文化和社会方面讲,在蒙古、色目(西亚和中亚人)精英与他们的汉人臣民之间有巨大的鸿沟需要弥合。这个鸿沟的存在部分是因为一般汉人在种族制度下遭受着政治歧视和社会歧视。在受过教育的汉人精英中,对这种歧视感受尤深,因为孔子的学说和儒士没有得到在以前汉人王朝下所得到的尊重。元朝政府甄用统治精英靠的是出身而不是成就。因此,蒙古人和色目人所受研习汉学的激励不大。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既然传统的汉人精英(儒士)未能分享权力,在一定意义的范围内,蒙古和色目精英仍然是汉文化传统的门外汉并且在社会上被隔离于当地居民之外。这种分隔使元王朝具有很强的“殖民”色彩。
从外交和军事方面讲,在忽必烈统治下的元的对外政策,与以前的蒙古大汗一样,是“帝国主义”的,总是准备动员统治区内的所有人力和物力为扩大帝国进行持续不断的战争。[3]但是,到忽必烈朝后期,对外征服的报酬率已经明显地减少,因为帝国已经达到它的最大的地理极限,此时应该是集中全力加强内部团结而不是对外扩张的时机。
最后,由于过度的军事征伐、庞大的赏赐和其他宫廷消费,元朝政府自始即面临长期的财政问题,不得不依靠色目理财能手用聚敛方法来开辟财源。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些聚敛者与孔子思想捍卫者之间冲突不断,后者主张节省政府开支和减轻百姓赋税负担。从财政上讲大幅度削减开支当然是人们所期盼的,但是政治上很难实行,因为它将直接影响蒙古国家在中国的基础。
综上所述,忽必烈的成就虽然伟大,但是他的遗产并不完全是积极的。元代中期的后继者所面临的挑战,不仅是保存他的政府体系的问题,还要创造性地解决他所留下的多种问题,亦要解决忽必烈去世后出现的各种新问题。这就要求按照传统的中原路线进行更多的改革和改变一些殖民特征,把王朝的根在中原扎得更深,但是,同时还要保证王朝的安全和征服集团精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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