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3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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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文帝及其后裔
*死时无子。
国内政策
诸王国的孤立和缩小在黄淮流域和山东给中国留下了许多小行政单位。帝国最富饶的部分已被分成官员可以对它们行使权力的较多的小单位。大约到公元前150年,政府的施政比以往更为有力了。
同时,有种种迹象说明,中央当局注意到了贾谊提出的关于防止暴虐政策的警告。在公元前180年至前141年期间,人民得益于八次大赦;公元前167年,包括致残的特别严厉的刑罚被取消;在帝国的重大庆典时,政府还普遍赐爵六次。
公元前168年,对产品的标准税率从1/15减至1/30;次年,这项税全部被取消。当公元前156年重新开征时,税率依然是较低的1/30,这在汉代一直是标准税率。但是尽管有这些措施,据说到景帝末年,国家仍积累了大量作为税收的钱粮。文帝传统形象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决心不使人民负担不必要的费用和为公众利益而克制自己欲望的皇帝。[87]在文帝时,贾谊请求减少用于奢侈品的不必要的开支;他还设想了在他死后约50年采用的若干措施,根据这些措施,铸币将由国家垄断。
到景帝末年,汉政府的基础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施政的主要原则已经制定;个人指望从官员那里得到的待遇的定例已经确立,这种关系的形式也已经形成。帝国政府对整个民众正在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也许9/10的人口在农村生活和劳动。许多农民习惯于使用木质工具;如果他们幸运,也拥有铁器。人们对付旱涝和饥馑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在受灾时期他们能指望从地方官员和粮仓得到救济。少数有天赋的人可以充当工匠,他们装饰帝王的宫殿,制造玉、石、铜、漆等玩物以供帝王们玩赏;或者他们准备其帝王死后所需要的一切装备,或者装饰陵墓,为帝王的亡故做准备。
在正式说法中,称呼个人用姓名和籍贯,连同其可能接受过的爵位。这种材料提供了某人故里所在的郡(或国)、县(或侯)和乡里的名称。它给对某人的职业、劳务和行为负责的行政官员提供了指南;通过对某人爵位的了解,万一此人陷于法网时,官员们就知道他应有的特权,以及他被豁免律令规定的义务的程度。
当人们在登记人口、应征入伍或纳税时,他们通常与官员们直接打交道。这些官员是这人乡里的低级文官;人们只有在犯有比较严重的罪行或不端行为时,才能见到更高级的县或郡的官员。23岁至56岁之间的男丁除了应缴人丁税和田赋外,还应服两种律令规定的劳务。[88]他们要在军队中服役两年,或者在本地受训或担任治安工作,或者可能戍边;他们在紧急情况下有应召的义务。此外,男丁每年要在劳动队伍中服劳役一月,在地方官员辖区内从事各种劳动。他可能奉命把大宗产品从田地运往粮仓或从粮仓运往集散地;也可能被派去建筑道路和桥梁,或者去维护河道。有时服徭役的人被派去建造皇帝的宫苑或陵墓;在公元前119年国家进行盐铁专卖后,劳役者被派去开矿。有时候也可能雇人代替去履行这些任务。
触犯法律能招致长期诉讼和严厉惩罚。对判决提出上诉几乎没有希望取得成功,减免的唯一机会寄托在有幸碰上帝国的大赦,或者多年争取到的爵位带来的特权。一旦判决,男女囚犯的生活可能是严酷的;当服刑已有一段时期,在一定情况下,生活条件会有所改善。
这时,国家祭礼的仪式开始受到重视。文帝是汉代诸帝中亲自在公元前165年去雍郊祭五帝的第一人;次年,他参加了渭阳新建祭坛的仪式。景帝在公元前144年向雍的宗教遗址表示敬意。[89]
外交关系,公元前180—前141年
贾谊和晁错都对中国易受匈奴攻击的情况表示关心,他们的担心是事出有因的。公元前177年,中国遭到匈奴通过鄂尔多斯地区的大规模入侵,中国在那里无力抵抗。在公元前176年至前174年期间,汉朝进行了一系列和平的妥协活动,其中包括互赠礼品,通信和相互致意。但是在匈奴新单于登位后,公元前166年的又一次入侵粗暴地破坏了和平。敌人的骑兵深入离长安城不到120公里之处。但是匈奴没有与中国的守军进行大战,随之而来的是每年对中国边境的袭扰。在以后几年中,所发生的事件的形式几乎重复得分毫不差:公元前162年恢复友好关系,公元前160年新登位的单于又破坏了双方的关系。约在这个时期,据说中国人建立了烽火台的瞭望站系统,以后似乎一度没有大的入侵。但在公元前155年,中央政府肯定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某个反叛的王国完全可能在向汉帝挑战时说服匈奴与之合作。这个考虑可能促使中央政府作出瓦解北方边境诸王国的决定。
在南方,中国能够更大胆地行动。文帝派陆贾率一使团说服赵佗放弃他近期所称的帝号;陆贾的成就表现在,赵佗同意照办,表示他作为长安汉帝的臣民,承认应对长安的汉帝效忠。[90]
时新派政策的充分发挥,公元前141—前87年
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标志着汉代历史的新转折。巩固工作让位于扩张和积极的主动行动;建设性的政策被采纳,以加强中国的国力和解决它存在的问题。政治家们计划改进国内的施政和加强对其人民的控制;计划组织经济和增加国家的收入;计划消除入侵的威胁和改善中国在边远地区的利益。到公元前108年,汉朝的军队已经向外推进到最远的距离,新的移民冒险活动也正在组织之中;公元前105年的宗教仪式显示了汉皇室对号称取得的丰功伟绩的自豪感。
这些发展的取得并非没有遭到非难,也耗费了大量中国的资源。武帝末年的特点是执行紧缩的政策;汉朝的军队不再是百战百胜了。有迹象表明帝国国库已经空虚;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皇室本身的稳定也受到妒忌、倾轧和暴力的威胁。
公元前141年当武帝之父死时他年16虚岁。九年前经过了宫廷阴谋和取消了景帝的第一个继承人人选后,他被指定为太子。新皇注定要掌握中国的命运达54年之久,这是中华帝国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许多作者认为他具有活力和主动进取的个人品质,并坚持这些是使他在位时取得种种成就的原因,[91]但经过更缜密的考察,支持这种主张的证据远不是明确的。这几十年中所采取的大部分主动行动可以归因于他的顾问的建议,这些人中有的是外戚;但是武帝本人没有亲自参加指挥本朝著名的军事远征。我们从读到的材料知道他主持宗教仪式,监督黄河堤坝修复工程的最后一些阶段,或检阅凯旋而归的队伍。此外,据说他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或听从术士和方士的花言巧语。当后妃和外戚之间不和时(公元前91年),60岁的皇帝显然不能用他性格的力量平息混乱。虽然没有办法说明他个人是否得人心或激发人民的忠诚,但与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的政策很快遭到了尖锐的批评,理由是好大喜功和无端牺牲生灵。
行政的任务
随着文帝和景帝采用的措施所带来的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政府愈来愈需要招纳更多的人从事文职工作,新皇的最初几个步骤是注意吸收合适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78年和前165年,政府号召向皇上荐举这类人才;这些号召在公元前141年以诏令的形式再次提出。[92]这导致大部分资深的官员推荐德才兼备或对重大问题能够大胆陈述意见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35年以及在整个汉王朝的其他重大庆典时,荐举人才的号召又被提出,其用意是通过回答皇帝亲自(在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来证明候选人的才能。
从这些礼贤下士的最初行动和解决迫切问题的务实的企图开始,最后出现了高度复杂的科举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帝国行政中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特征。从一开始,凡候选人的观点反映了申不害或韩非著作精神的,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培养中国官员的进一步措施表现出一种偏爱与孔子有联系的传统著作的明显的偏见。这就是在公元前136年为博士设置官职之事,目的是让这些人专门研究《易经》、《诗经》、《书经》、《礼记》和《春秋》五部指定著作的诠释。这一十分重要的诏令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经籍的观念即由此产生,据此还开了以这些著作培训官员的先例。从公元前124年起,下令应派50名学生由博士培训;但已无法估计贯彻这一命令的有效程度。[93]
一个官员经常的配备物品包括毛笔、砚、刀和印鉴。他写报告时使用在近期演变成的隶书,这种字体没有前帝国时期的字体繁复,并且对新型的文房四宝很适合。例行的公事写在用麻带联结的窄木简上。丝帛专门用于书写特定的文书:这些文书可能是以精美的书法写成的某些文学作品的抄本;或是一连串木简容纳不下的材料,如地图或表格。刀用于抹字,这或是由于书写错误,或是为了把木简刮擦干净后再予使用。写完报告后,官员们在用以固定一卷木简的小黏土块上加盖印鉴;这种印鉴表示文书生效。
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草拟例行公事的报告和收集治理帝国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吏的工作是抄录诏令和历法,以便向各郡县分发。在地方官署,在职官员要准备他们治地的作为每年统计基础的人口和土地簿册。他们填报所收税赋的报表和账册,以证明他们是否兢兢业业地征收应收的收入和支付官方的开支。有时这类文件保存一式两份。帝国的其他官员负责填写路单或身份证件,官员在规定的旅程中通过所控制的地方时,必须交验这些证件。[94]
从武帝及以后时期的文书残件中可以看出汉代官员履行其公务的方式;现在还存有少数几份用于政府公务的地形图和军事地图。正史中有几卷所包括的摘要就是以那些数目不详的在政府官署中任职的吏和官员的工作为基础的。[95]其他的卷包括的文书,诸如对行政工作的直接建议或其他官员提出的对政策的批评,通常经过删节,它们来自上层官员。
不同的官职的职责大不相同。正式的官僚等级制确保职责的分派,职责的范围既划分明确,又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样,低级官员可以得到保护而不对其上级的过错负责;同时也可能出现一种遏制主动性的倾向。行政机构中有些最负责任的职务由郡守担任。许多郡远离京师,它们的郡守需要在不能经常商讨的情况下作出决定;他们在文武事务中有作出最后决断的职权。在这些高级官员中,许多人肯定感到很孤寂,不能享有华夏文明和与其志趣相投的同胞共处的乐趣;不妨把例如在朝鲜的一些郡任职的汉代官员的生活方式与在不列颠的城郊和边区村落度日的罗马军官的生活方式作一比较。
在武帝时期,一种新的纪年方法被采用。到那时为止,纪年分别从每位皇帝在位的第一个整年算起(例如,文帝一年和二年相当于公元前179年和前178年,等等);但从公元前113年起,政府开始习惯于宣布年号,用年号来确定年份,年号每几年更换一次。这一制度之使用部分的是出于方便;部分的是确认王朝宣布的某些特点、特性或目的;部分的是为了纪念一些重要事件。例如,公元前113年在汾阴发现古铜鼎,被认为是给王朝带来幸福的一个非常吉祥的征兆。通过采用“元鼎”为年号,政府广为宣传它接受如此明显的吉兆的洪福。这个年号的采用是追溯性的,因此元鼎元年相当于公元前116年。又有几个年号被追溯性地采用。以表示公元前116年以前武帝朝的年份。从这时起,每隔几年换一新年号成为常事。这些年号见于大部分的国家文献,它们提醒了读者一些王朝的重大事件,突出了举行的宗教礼仪,或者表明了政府的精神状态或态度,所以起到了政治口号的作用。这一制度直到帝制终了之前还在使用。[96]
地方的变化和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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