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23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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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宗末年,唐廷对吐蕃已拿不出任何积极的政策。从677年起,保卫崎岖难行的现甘肃和四川的西北边境需要建立一支更庞大的常备军,尽管那里建立了屯田组织而使部队能够部分自给,但事实证明那里的后勤供应是困难而又昂贵的。同时,吐蕃的扩张却大大地加快了。[102]
东突厥人的复振
679年,在太宗摧毁东突厥可汗国几乎半个世纪后,突厥各部在长城外今山西省北部叛唐。叛乱于681年末被镇压,双方兵力的损失都很惨重。但是682年末,颉利可汗的后代阿史那骨咄禄可汗(即鄂尔浑河碑铭上的颉跌利施可汗)统一了东突厥人余部。他在鄂尔浑河上游的故土成功地重建了东突厥人的国家。他在对抗中国人时得到了突厥人阿史德元珍的援助;后者的家族早已效忠于唐王朝,他本人也已接受了中国教育。在高宗的余年,东突厥人在他们的联合领导下继续侵袭今山西、陕西和宁夏诸省的边境地区。这种边界战事造成双重损失,因为唐朝骑兵需要的大量战马大部分产于这个地区。[103]
当高宗在遗诏中命令太子处理国家重要事务时应与皇后协商时,他一定是有意地要确保武后在他自己在位时期建立的政治统治能够继续下去。很可能他已得出结论,中国一旦又被边界纠纷和国内的财政危机所困扰时,它在武后坚决的、哪怕是残酷无情的控制下要比在年轻和缺乏经验的皇帝控制下更好。
新皇帝的登基典礼往后拖延了几天,在此期间,武后在裴炎的协助下作了安排,以便通过门下省和中书省来处理政务。新皇帝(庙号中宗)登基时,武后就成了皇太后,但大权丝毫未减。在下一章将会谈到,中宗继位后几个月就被迫退位,由他的弟弟继承皇位,但一次宫廷政变又使后者成了傀儡。武后终于成为整个的帝国无与匹敌的统治者,李唐皇室70年的统治就这样结束了。
比起她意志软弱和优柔寡断的丈夫来,武后才是太宗传统的真正继承人。但后世的历史学家如果不根据武后在高宗死后的行为来衡量她对高宗的控制,就不能弄明白高宗的统治。人们常把她在660—683年的治理与她在7世纪80和90年代实行的恐怖和恫吓政治混为一谈。但事实并非如此。她通过宫廷政变或搞宫廷阴谋积极而公开地干预政治,在高宗生前只有四五次,后来只是作为皇帝背后的势力来确立和维持她的地位。她完全可以成为中国真正的统治者,但她只是通过皇帝和他的朝廷行使她的权力。高宗在去世前仍保留着相当大的个人权力。他得到了由朝廷卿相形成的强大势力的支持,他们强烈反对武后任何使她地位合法化的企图。对官僚集团有计划的清洗还没有进行。高宗生前,受害者仅限于那些在宫中,或在她的亲戚中,或在皇室中,或在朝廷官员中对她施加影响控制皇帝的行动构成威胁的人。指出这一点并不是否认她对决策无可怀疑的权力和影响,或是否认她在必要时为了达到目的而采取非常冷酷无情的手段,而只是想说明她在683年以前和以后是用迥然不同的手段达到她的目的的。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高宗统治时期不是没有制度上的改进,国内也出现了持续的和平,虽然为了军事远征和其他政策花费了大量的赋税和人力。高宗统治时期,人民基本上没有表现出不满的迹象,只是在最后10年,无限制的军费和为扩大的及不断增加的官僚队伍而必须提供的开支才开始把很重的负担强加给群众。高宗时期军事取得了辉煌的成功,但这些成功使帝国的兵力过于分散,由于新的敌对国的出现,帝国的军队又被迫后退而处于防守。到了683年,帝国甚至已经丧失一部分太宗征服的边界领土,并且正在经历一场重要的内部危机。
但是,它不是传统历史学家所攻击的高宗及其作威作福的皇后在其统治末年的那种危机。各种史书基本上都是那些本人即为朝廷官员的历史学家所作的关于中央政府活动的朝政记录,而高宗统治时期中央政府最高层的行为对于这些历史学家来说显得是灾难性的转折点。太宗与其朝臣目标的一致、宰相之间坦率公开的议政以及成为太宗政治特点的亲密的君臣关系,早已消失无余。代替它的是一个缺乏坚强领导的朝廷,在那里,讨论被压抑,官员中充满了恐怖、不安全、猜疑、相互诽谤和不断倾轧的气氛。政策是由武后和她的私人宠幸决定的,然后强加给皇帝和朝臣,政府的正规形式早已无人理睬。
然而,即使在朝廷,也不是一切都一无是处。高宗统治的后半期,有一批能力很强的宰相为他效劳,为了弥补武后在655—664年攫取权力时造成的损失,他们也作了一定的努力。直到高宗统治后期,武后的位置基本上是不稳定的,只能依靠间接的手段控制朝廷。她一直易受攻击,她的地位是靠个人的控制而不是靠任何坚实的制度基础来维系的。不过,她鲜明地把自己确立为高明而机智的政治家,到高宗统治后期,她的权力地位已经不可动摇,以致在高宗死后她可以稳操胜算地成为中国不可置疑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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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会要》卷1,第3页。
[2]《唐会要》卷56,第961页。
[3]《唐会要》卷4,第41页;《旧唐书》卷86,第2823—2835页。
[4]《资治通鉴》卷199,第6267页。
[5]孙国栋:《唐贞观永徽间党争试释》,载《新亚书院学术年刊》,7(1965年),第39—49页。
[6]《资治通鉴》卷199,第6259—6260页;《旧唐书》卷69,第2524页;《新唐书》卷94,第3837页。
[7]布目潮风:《隋唐史研究》(京都,1970年),第307页;《全唐文》卷249,第7—8页;李峤:《攀龙台碑》,载《全唐文》卷249,第7—8页。
[8]《资治通鉴》卷195,第6134—6135页;《全唐文》卷249,第1—17页;《文苑英华》卷875,第1页以后。关于武曌与高宗的关系,见R.W.L.吉索《唐代武则天皇后之生平及时代》,未发表博士论文(牛津,1975年)。
[9]《全唐文》卷199,第1—2页。
[10]《资治通鉴》卷199,第6284页。
[11]李树桐:《唐史考辨》(台北,1965年),第313—335页。
[12]同上书,第311—313页;郭沫若:《武则天》(北京,1962年),第123页。
[13]《资治通鉴》卷199,第6285—6288页。
[14]陈寅恪:《论隋末唐初所谓“山东豪杰”》,载《岭南学报》,12(1956年),第7—8页。
[15]《资治通鉴》卷199,第6292页。
[16]《唐会要》卷3,第27页;《全唐文》卷11,第25页。
[17]《唐会要》卷4,第41页;《旧唐书》卷86,第2824、2828页;《唐大诏令集》卷27,第93页;《唐大诏令集》卷28,第98页;《文苑英华》卷443,第8页;《全唐文》卷12,第2页。
[18]陈寅恪:《记唐山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载《历史研究》,1(1954年),第35—51页。
[19]胡如雷:《论武曌的社会基础》,载《历史研究》,1(1955年),第85—96页;横田繁:《武后政权成立的前提》,载《东洋史研究》,14.4(1956年),第25—46页。
[20]松井秀一:《围绕拥立武后的问题》,载《
北大史学》,11(1966年),第1—6页;松井秀一:《唐代前期的贵族》,载《历史教育》,14.5(1966年),第41—42页。
[21]《旧唐书》卷82;《新唐书》卷223上。《新唐书》把他归入“罪臣”一类。
[22]《资治通鉴》卷200,第6303页。
[23]同上。
[24]同上书,第6322页。
[25]《唐律疏义》卷1,第七条第五恶,“不道”。
[26]《资治通鉴》卷201,第6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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