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4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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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汉书》卷九九上,第4095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285页);《汉书》卷九九下,第4112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288页及以下诸页)。
[41]关于公孙述,见《后汉书》卷十三,第538页。关于光武帝之选择五德,见《后汉书》卷一上,第27页;另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2卷,第233页。
[42]《论衡》十九(《宣汉》与《恢国》),第817页以下、826页以下(福克译:《论衡》〔上海、伦敦和莱比锡,1907和1911年〕第2卷,第192页以下、201页以下)。
[43]《论衡》三(《偶会》),第99页(福克译:《论衡》第2卷,第8页)。
[44]《论衡》一(《命禄》),第21页(福克译:《论衡》第1卷,第146页)。
[45]《潜夫论》一(《论荣》),第32页及以下。关于王符另外一些论君权的观点,见本书第15章《王符:道德价值、社会正义和领导》。
[46]关于“正统”问题,可看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香港,1977)。又见本书第5章。
[47]见本书第2—5章。
[48]见鲁惟一:《秦汉两朝皇帝的权威》,第101页及以下。
[49]《汉书》卷八六,第2937页及以下诸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19页及以下诸页。
[50]《汉书》卷六八,第2937页。
[51]《汉书》卷八一,第3354页及以下诸页;《汉书》卷九七下,第4000页及以下诸页。
[52]《汉书》卷八,第235页及以下(德效骞:《〈汉
书〉译注》第2卷,第199页及以下);《汉书》卷六三,第2765页及以下;《汉书》卷六八,第2937页及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76页及以下。
[53]此即“玺” ;此名词专为皇家所用,见南京博物院:《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载《文物》,1981.
11,第10页。关于前汉一位皇后的玉玺,见秦波:《西汉皇后玉玺和甘露三年铜方炉的发现》,载《文物》,1973.
5,第26—29页。
[54]《后汉书》卷六,第250页;《后汉书》卷十下,第455页。
[55]见本书第12章《帝国的崇拜》。
[56]例如,见《后汉书》志第六,第3141页及以下;《后汉书》志第二九,第3639页及以下;以及《后汉书》志第三○,第3661页及以下所记关于交通、服饰和殡葬的规定。关于“礼”,见本书前面第12章;关于公元86年注意“礼”的情况,见本书第4章。又见其他文献,如辑佚的《汉官六种》(四部备要本);陈祚龙:《汉官七种通检》(巴黎,1962)。关于叔孙通,见《汉书》卷二二,第1030页(何四维:《汉法律残简》[莱顿,1955],第433页)。
[57]见上面第12章《道及其衍生的思想》。统治者采用“无为”之治是《淮南子》(九)提出来的(罗杰·T.艾姆斯:《统治术:古代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檀香山,1983〕,第28页及以下诸页、第167页及以下)。
[58]《潜夫论》二(《本政》),第88页。
第十四章 儒家各派的发展
当我们谈论儒家(孔子学派)各派在中国历史早期阶段的发展时,这一用语的不同含义应当仔细地予以区分。首先,“家”(学派)一词具有“家庭”、“家族”的意义,有其具体的含义。当“家”在春秋时期(公元前5世纪)快要结束之际开始出现时,它由一个大师、一群亲近的弟子和为数众多的学生组成。它的起因极可能是,需要向年轻贵族教授朝政生活中所必需的技艺,使他们能为自己将来充当社会领袖的角色做好准备。
在孔子的年代(公元前6世纪末—前5世纪初),这些技艺一方面包括宗教和文官政府的成就:仪礼和音乐,以及与它们有关的、多数政权中心所共有的某些成文传统——尤其是《诗》和《书》——的知识;另一方面,这些技艺包括武的方面的技能,特别是箭术和御车术。[1]这些教育中心必定附属于这个时期中国的许多较大的朝廷,并必然完全取决于那些执政者的兴趣。孔子也是如此,尽管根据传统的说法,他作为老师的声誉日益增长,但在他活跃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中也是为权臣季孙氏——他的故国鲁国的实际统治者——效力的臣属。
古代传统:倡导者和文献
尽管如此,因孔子和他的学派之故,一个新的要素进入了古代中国的朝政生活,这就是对于据说在前几个朝代——特别是西周(公元前12—前8世纪)——已经形成的古代传统的意义进行了独立的深入思考。即使儒家面对权臣掌权的衰世,也总是主张维护属于周王的古代“王室”传统,情况也是如此。应当记住,我们称之为儒家的汉语名称是“儒”,根据早期材料,它溯源于孔子之前的一批从事仪礼传统的专家。[2]因此,“家”的含义可以归结为:一个团体或学会,它在与当时政权的关系上具有某种精神上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墨家、名家、道家和法家中逐渐发展的对传统日益增强的批判态度。某些地方朝廷由于接待的大师和顾问不断增多而助长了这种趋势,如齐国著名的稷下学宫和魏国朝廷一个相似的机构即是。
可是,在早期儒家传统中,鲁国的这种中心,在集中古代礼乐的教养及经典知识的诠释方面,看来是最突出的。不仅如此,通过具有独立精神的大师如孟子和荀卿,我们可以从儒家的发展中看到,它在寻求保卫其传统,反对周围出现的志趣大异的思想时,还常常在思想上打头阵。因此,“儒家”这一用语从一开始就表示它的两重作用:保存并传下古代传统;在变动不定的世界秩序中检讨这些传统的意义。虽然这两重作用在实践中是同时完成的,但第一种作用是保证儒家的连续性,第二种作用则在解决人类生活和世界秩序等问题上把它和其他各家置于一条线上了。
孔子和他的学派保存并宣扬的这些古代传统是什么?它构成了一个新的体系而自成一家,它的特殊贡献是什么?首先,它是指周代王室有文字记载的传统:《诗经》中的宗庙之“颂”和《书经》中纪念重大历史事件的“誓”、“诰”。在这些关于礼仪的记述中,我们发现了古代宗教概念中的上帝,他主宰人的命运,特别是主宰那些受命治理天下的人的命运。这个至上的权威也常常称为天,它位于所有其他受祭诸神之上。它拣选君主以教化人民和教导他们遵循正确的人的关系。统治者的特有权力因受命于天(天命)而得到承认,他们凭借天命行使他们的权力,并保证神、祖宗和人各安其位而共存的合乎礼仪的体系。
对集体和个人正当行为的许多准则来说,“礼”是关键的词,这些准则是从孔子以前的时代传下来的,很可能大多数用口耳相传的方式,但却产生了大量关于规则的稿本,从宗教仪式到朝政生活所需要的世俗礼仪形式都包括在内。《易经》最古老的部分也同样制定了占卜形式,保证在与操纵人类命运的力量的交往中有章可循。
与孔子和他的学派关系更为密切的文献是一部从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的鲁国编年史《春秋》。这是这个学派唯一的与古代周“王室”传统没有直接关系的文献;但是,它间接地和历史编纂学的传统相关联,而我们从儒家对此书的利用中知道,指导他们评断历史的主导思想也是从表现于孔子以前的其他资料的同一传统中派生出来的。[3]
儒家的特殊贡献在于它反省了古代礼制和人——特别是受命有权的人——在这个体制中的地位的意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孔子强调他称之为“君子”(理想的上流人士)的特性。他称君子的主要品质为“仁”,从仁派生出君子的所有其他品质。由于这一根本的品质,君子能够出于他自身内心的信念而顺应一个强烈地礼节化了的社会。也由于这一根本的品质,他能够深入阐释天的古代宗教性,因为他知道,在那里对他的一切言行将进行终极的裁定。
理想主义的和理性主义的态度
儒家既然在发展,由于环绕它的思想在不断变化,它就不得不在君子哲学上作出某些推论。这是这个学派最令人注目的方面,西方学者对此极为注意。孟子(公元前4世纪)所代表的“理想主义”一派和荀卿(公元前3世纪)学派在其著作中所表明的“理性主义”一派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们在不同时期为它们所源出的初期学派的原有论点分别进行辩护。孟子强调人对仁义理想所负的神圣义务这种自发的和先天的方面,因而激烈地驳斥他那个时代提出的功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观点。荀卿相信自然的礼仪体系,当他强调以这一认识为基础的人对社会仪礼体系的义务时,他的观点已经是很功利主义的了。两种倾向对中国思想和社会体制的发展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但是,这些并不是孔子最初创立这个学派的仅有的结果。韩非提到儒分为八,[4]它们大多数都很关心把最终在孔子的准则中具体化了的经典学识流传下去,也都很关心在错综复杂的礼节化了的社会中对身居高位的人的教育工作。由于这些重要的作用,儒家这一类人,即传统的学者们,其人数可能远比其他非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为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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