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精校)第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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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坟前坐了一个晚上,夏亚雷鸣叹了口气,劈了一块木头,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刻了一行字:
  “老家伙葬于此地,愿他的灵魂安息。”
  他跑到了镇子上,将家里最值钱的东西——那把破斧头卖了,换了三个铜板,又用这三个铜板换了一瓶酒。
  三个铜板一瓶的酒,无疑是这么多年来,夏亚雷鸣买过的最“高档”的酒了。
  但是他把这瓶酒倒在了老家伙的坟头,眼睁睁地看着酒流进了泥土立,他自己却一口没喝。
  到了天亮的时候,浑身冻僵的夏亚雷鸣才终于站了起来,他立在坟前,看着那块木牌,眼神里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好吧,老家伙,你走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
  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喂饱肚子。
  虽然他算得上是一个职业猎人。不,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可以算得上是附近方圆几百里内最优秀的猎人。
  十三岁的时候,他一个人上山劈柴,就用手里的破斧头砍死了一条饥饿的嗜血狂狼——这种狼是生活在野火原上的一种低等魔兽,在攻击状态下的时候,它的皮毛甚至可以变得比乌龟壳还坚硬,它的牙齿可以将猎人的长矛咬断,而且动作敏捷。
  可那次,夏亚雷鸣只用了一斧头就砍掉了狼头。
  轻轻的一斧头。
  其实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夏亚雷鸣已经吓得快尿裤子了,当那条狼扑向自己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失去了意识,只是本能的按照平日里练了千百次的姿势,将手里的斧头劈了出去。
  然后……他感觉到一腔热烘烘的血溅在了自己的脸上,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的地上是一个龇牙咧嘴的狼头,从脖子的位置断裂掉了,狼身就在自己身体的后面。
  面对这个场面,他足足用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来,然后就是兴奋。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了?!
  可将狼尸背回去之后,当他兴冲冲地将这件事情告诉老家伙的时候,老家伙还很不高兴。他不高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你练了那么久,如果连一只小屁狼都杀不死,你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而第二句话才是老家伙发火的真正原因:
  “你这个蠢货,你知道不知道,把狼头劈下来,狼的皮毛就不值钱了!!本来这身狼皮可以换两个银币,够我们喝三个月的酒的!现在最多只能买不到十分之一的价钱!!”
  老家伙说得没错。
  那次,夏亚雷鸣把那条狼背到镇子上的时候,曾经有不少人很有兴趣的来问价,可一看到破损的狼皮,就无人问津了。
  结果那条狼皮一直到最后都没有能卖掉,夏亚雷鸣干脆给自己做了一条皮袄,而狼肉,他和老家伙吃了好几天。
  呃……不能再想狼肉了。
  虽然那嗜血狂狼的肉很难吃,还有一股子酸臭的味道,不过对于现在饿了一天一夜,还冻得全身僵硬的夏亚雷鸣来说,还是一种难以抵抗的折磨。
  但是,夏亚雷鸣还是决定不上山打猎。
  他不想当猎人。
  年轻人总是有很多幻想的,他想出去闯一闯。
  至少……在他看来,到镇子上找一个帮工的工作,也总比窝在山上,像老家伙这样窝囊一辈子要强得多。
  到镇子里去,找一份工作,哪怕是在车行里当一个打杂。说不定,凭借我这身力气,能被那个佣兵团看上,当一个低级的扈从呢。
  尽管肚子饿得咕咕叫,手脚冰凉,夏亚雷鸣还是豪情满怀地想着。
  没有了用惯的随身武器斧头,夏亚雷鸣把炉膛里的那把黑黢黢的火叉子找了出来,插在了腰带上,穿着那件已经破了好几个窟窿的狼皮袍,穿着鞋底已经快磨穿的草鞋,带着心中的希望,走下了山。
  这就是夏亚雷鸣走向外面世界的第一步!
  按照那些吟游诗人说的那些传奇故事里的说法,应该叫做“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
  然而我们的主角走下山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狗屁“车轮”,就连他的鞋子都磨穿了,同时,他还饿得头昏眼花。
第二章
野火镇上无好人(上)
  如果说要在全大陆寻找到一个最混乱的地方,那么就非野火镇莫属了。
  野火镇的本名并不叫野火镇。事实上,它有好几个非正式的名字——这主要是因为野火真的归属问题的混乱造成的。
  小镇位于野火原的南部,却是一个三不管的地界,若是说到归属问题,那就真的算是“城头变幻大王旗”。
  北方的奥丁帝国,南边的拜占庭帝国,甚至一些大型的盗贼团,都曾经成为过这里的主人。
  野火镇的地理位置不算太好,但是却偏偏是夹缝之中那最微妙的一点。野火原上没有别的物产,多的是森林山谷盆地,这里土地贫瘠,气候也是最怪异。
  每年,从北方来的冷空气,会使得野火原有长达三个月的寒冷冬天。而冬季之后,南边的海风暖气北上,却又会吹得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南北的冷热天气在这里交错,却形成了充足的降雨,夏天的时候,土地泥泞。
  结果,野火原上,冬天是又冷又干,夏天就又热又湿。
  北方的奥丁人,习惯了冰天雪地的寒冷气候,对于这里的夏季的湿热不适应。南边的拜占庭帝国人,又受不得冬季的干冷。
  加上这里实在没什么关系到民生国计的物产,也算是一个鸡肋地带。
  野火原上别的物产没有,多得是凶悍的野兽和星罗棋布的大小部落土著,这些大小部落,也是亦正亦邪,有生意的时候,竖个旗帜就当佣兵团,没生意的时候,脸上蒙块布就跑去抢劫。
  还有周围的矮人部落,肮脏胆小却又多如蚂蚁的地精群族,满是沼泽的森林……
  这种地方,除非是两大帝国准备开战的时候,才会把这里当作交战的缓冲区,否则,放在平时,谁也懒得多看一眼。
  两大帝国似乎已经形成了默契,如果拜占庭人占了这里,奥丁人一定打过来,如果奥丁人占据这里,拜占庭也必定出兵驱逐。但双方实在都没有经历在这种鬼地方长期驻扎军队,所以只要对方没有占领这个地区,那么就听之任之了,干脆就把这里变成了三不管的地界。
  至于这里唯一的城镇,野火镇,则成为了大陆上各种复杂人群的流窜地点。罪犯,通缉犯,小偷,窃贼,奸商,冒险团队等等等等诸多复杂群体的乐园。
  无政府的乐园,这个评价对于野火镇来说,才是最贴切的。
  前些日子,南边拜占庭来的几个大商团因为遭受了盗匪的抢劫损失惨重,就集资聘请了一个佣兵团部落来打跑了盗匪团,将这里当作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宣布对小镇进行“保护”。
  野火镇上什么都有,车行旅店酒馆赌场窑子,还有一些盗贼团伙的秘密据点,非法交易的黑市里可以买到很多官方违禁的商品,还有佣兵部落的交易所……
  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
  老实巴交的人,是最好别住在这种地方的。
  哪怕是镇子上裁缝铺里的一个裁缝,说不定都是被两大帝国同时通缉了多年的潜逃犯。
  ……
  夏亚雷鸣走进镇子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身上的那条破烂的狼皮袍子使得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乞丐,而腰上插着的那把火叉,也最多会让人认为他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乞丐。
  就在夏亚雷鸣如一条饿狼一般穿梭在野火镇的街头的时候,路旁的一家商铺门口,一缕贪婪的目光射向了他。
  ……
  用一个最准确的词语来形容多多罗的相貌,那么这个词语一定是:猥琐!
  如果一定要加一个副词的话,应该是“极其非常”猥琐!!
  他很瘦,极其的瘦,皮包骨头,双颊却长了两块横肉,加上一双倒吊眉,三角眼,冒着猥琐而淫邪的凶光,哪怕他笑起来的样子,也好像是那种勾引小萝莉的怪叔叔。
  这么说吧,以他的相貌,夜晚走在大街上,哪怕什么都没做,也一定会引来巡逻士兵的可疑目光。
  他曾经有一个很“光荣”的事迹,在王都求学的时候,某一天傍晚,在一条小路上偶遇一位女士,结果两人只是面对面看了对方一眼,那位女士只看见了多多罗的相貌,就吓得花容失色,然后就大叫“非礼”。
  结果引来巡逻的卫队,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他绑了回去。多多罗试图为自己辩解,可人家只说了一句:“你长了一副很像会非礼小女孩的模样。”
  幸好,现在的多多罗已经不用再遭受这样耻辱的待遇了。
  现在的多多罗,拥有一个大陆上最高贵的职业,最高贵,没有之一!
  他现在的正式身份是:尊贵的多多罗魔法师阁下。
  当然了,这个称呼是他自诩的。事实上,多多罗现在只是一个低级的一级魔法师,而且,很不幸的是,他年纪已经不小了,在魔法考核之中,也被认定了没有继续晋级的魔法潜力。
  魔法师的职业虽然高贵,但那是指那些可以呼风唤雨的真正的高等魔法师,像他这样的低级魔法师,而且是毫无魔法潜力的家伙,唯一的出路就是寻找一个佣兵团部落去当当打手,赚点儿生活费,如果能碰到好运气,遇到某个没见过太多世面的乡下土贵族,说不定也会被招揽为上宾。
  所以,在王都或者别的大城市,多多罗是没有发达的机会的,他只能跑到类似野火镇这种穷乡僻壤来碰运气。
  而且,他来到野火镇,绝对是一个意外——他破产了。
  这是一个很荒唐的事情:以高贵和富有而闻名的魔法师,居然会破产?
  然而这件事情却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了多多罗的身上——他在偶然得到的一本古籍里翻到了一种可以让自己魔法实力大涨的方法,这个发现刺激了多多罗的野心,他向一个商会借款购买了很多魔法材料用来进行这项魔法研究。然后……很不幸的,他的魔法研究失败了,材料也消耗了大半。
  更不幸的是,他后来发现,自己得到的那本古籍书,根本就是一个文物贩子伪造出来的假古董!
  身为一个魔法师,居然被那些卑劣的造假古董的奸商骗了!这对多多罗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可更不幸的是,他欠款的那家商会可是享受帝国法律保护的正规组织,为了追讨欠款,甚至跑到了王都教会魔法师行会里起诉多多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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