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第101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101/798


李开点点头道:“有这可能,但也有可能是曾氏嫁给陈裕腾之后,才移情别念的,目前还难以判断,而且根据亲亲相隐法,即便曾氏是作伪供,我们也拿她无可奈何。”
亲亲相隐,简单来说,就是包庇亲人,一般不能论罪,除非涉及到两种罪,第一,谋逆之罪。第二,类似于家暴这种相互伤害罪。
那么曾氏作为陈裕腾的妻子,她当然可以拒绝提供一切不利于陈裕腾的供词,你还不能对她刑讯逼供。
吕公著眉头一皱,立刻在桌上翻了起来。
李开道:“不用找了,祥符县根本就没有询问过曾氏,因为通常情况,衙门只会认同契约的。”
吕公著思索一会儿,“如果曾氏与陈裕腾有私情,为什么曾氏不反咬李四一口,她可是一个重要的证人,而且受亲亲相隐的庇护。”
李开道:“这一点我也考虑过,可正如张三在堂上的论辩,那份抵偿契约,虽合乎规矩,但不合乎情理,根据李四当时的情况,他就不可能只用妻子抵偿本金。
如果曾氏反咬一口,张三必然不会罢休,肯定会要求与之对簿公堂,这经不起推敲,曾氏也不一定能够招架得住,反而会对曾氏不利,因为目前大家可还非常同情曾氏,甚至可能被我们顺藤摸瓜,将他们的奸情给查出来,故此目前她以不知情来拒绝我们的盘问,是最为明智的。”
吕公著道:“但这到底是一条线索,如果能够查出他们的奸情,那此案就好办多了。”
如果能够查出来,那就可能将罪恶绳之于法,同时又避免伤害无辜的李四。
李开叹道:“我已经派人去询问过了,时隔两年,我们已经很难找出证据,能够证明曾氏事先就与陈裕腾有奸情,而不是嫁给陈裕腾之后,才移情别恋的。
而他们村里大多数人都认为曾氏与李四感情不错,李四在生病之时,曾氏一直在旁服侍,不离不弃,深得左邻右舍的尊敬和赞扬,就连李四都这么认为,李四的口供对于曾氏非常有利。”
吕公著不禁眉头紧锁:“哎呦!这就难办了呀。如果要告曾氏与陈裕腾通奸之罪,那我们就必须先想办法将曾氏视作是李四的妻子,然后再由李四先提出控告,我们才能够受理。”
根据宋刑统,妻子与他人通奸,必须是要丈夫提出控诉,如果丈夫不告,官府一律不准受理,也不能强行介入。
这条律例,一方面是维护夫权,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家庭隐私。
李开点点头道:“正是如此。且不说我们能否找到办法,废除曾氏与陈裕腾夫妻关系,如果我们找不到确凿证据,证明曾氏与陈裕腾事先有私情,李四也肯定不会答应的,如今他还觉得愧对曾氏,一心想保曾氏。”
吕公著叹道:“而目前朝中的情况,只怕也不会给我们太多时日去调查这无凭无据之事。”
李开道:“如果我们迟迟拖着,不肯结案,肯定会有人认为我们是在包庇陈裕腾,毕竟陈裕腾乃是王司农的外甥。”
吕公著问道:“依你之见,该如何判?”
李开道:“我在审问陈裕腾时,他提出一个和解的办法。”
吕公著道:“和解?”
李开道:“陈裕腾表示确实这一切都是他的错,是他太心急娶曾氏过门,算错了日期,以至于出现这么大的问题,他愿意为此认错,并且拿出五百贯作为赔偿,希望能够得到李四的谅解。而根据此案的供词来看,如果李四不告,他们三人皆无罪。”
陈裕腾也不傻,他不能说契约有问题,只能说自己有问题。
吕公著惊讶道:“五百贯?”
这对于平民而言,那绝对是天价赔偿。
以前从未发生过的。
李开点点头。
吕公著思索半响,道:“你以为如何?”
李开道:“我以为这是最好的解决之法,之前有许多官司,也是因为数目或者日期计算错误,从而产生纠纷,虽然其中有些是故意的,但大多数我们遵从民从私契,官为不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我相信陈裕腾的态度,以及他提出的这个赔偿,是足以服众,就算判他坐牢,也不过是两年而已,然而,李四还得陪着他坐两年牢,这也不公啊!”
吕公著稍稍点头,他心里也很认同这个方案,他心里也不想判李四有罪,并且希望能够为李四讨回公道,道:“但首先还是得说服王介甫,他在朝中闹个不停,也不是个办法。”
李开道:“还得与张三商量一下。”
吕公著突然问道:“你说这会不会就是张三要得这结果?”
李开是毫不犹豫道:“一定是的。”
傻子都知道,真将李四送进去坐牢,对张斐是百害而无一利。
吕公著闭目一叹:“他又赢了。”
......
吕公著当然没有自己去找王安石,因为他才是主审官,凭什么去请求王安石的同意,毕竟皇帝这回又没有让王安石参与此案。
但此案显然已经政治化,他必须得考虑到政治因素,他是选择先跟司马光通气,司马光也非常支持这个解决方案,于是司马光又跑去跟王安石商量。
如今司马光看到王安石也头疼,这说完之后,见王安石沉默不语,是苦口婆心道:“介甫啊,这可是最好的解决之法,一来,李四不但免罪,同时还获得巨额赔偿,下半辈子生活无忧。
二来,这也足以威慑那些为富不仁的大地主,甚至胜过于让陈裕腾坐两年牢,毕竟有些人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101/798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