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第3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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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开始的繁忙,李破反而在马夫的位置上干的很带劲儿了。
一边教着李春养马,一边还能在老头那里学到不少东西。
老头的绝活儿其实就在调制配料上面,能让马吃的香,又不坏了肠胃,瘦不下来,也不长什么肥膘,这就是老头的本事。
听上去挺简单,真要做起来,却没几个人能做得到,而调制配料,也确实是马夫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让李破颇为不爽的是,老头儿不但脾气不好,也有着这个时代的人特有的陋习,将本事藏的严实,当做了家中秘传,一点没有开放交流的度量,防别人和防贼一样。
但所谓家贼难防啊,和元朗混熟了,时不时打问几句,再研究一下成料的配比和种类,一多月下来,李破自己也就能配出上好的精料了,至于粗料,那还用费心吗?
什么秘传,在李破看来,那就是狗屁,这年头,很多事都是熟能生巧所致,大多也架不住使劲琢磨。
所以,对于老头那点私心,李破很是不屑。
尤其是,李破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在驯养战马方面,他的本事在驯上。
只几天,他就能轻松的获得这些战马的信任,再过上几天,每匹马见了他,就都很亲热了。
甚至于,郡太爷那两匹坐骑,不管放多远,只要他一声呼哨,两匹颇为神骏的战马就颠颠的跑回来了。
这样的本事不说绝技吧,也差不多了,因为想让战马养成这种习惯,可不太容易,往往需要常年累月的相处,才能得到战马的回应。
当然,李破是有天赋加成的人,做到这一点真的不算太难。
在草原上,他都玩的腻了。。。。。。。
不过还是让李春双眼冒出了小星星,元朗羡慕的眼睛发蓝,即便是老头第一次见到,也愣神了许久。
李破和老头自然不一样,本事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没必要那么看重,只有让别人学会了,却怎么也达不到你那种高度,那才叫真本事。
你藏着掖着的,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对李春和元朗,他是一视同仁,从马的习性开始,再到各种小窍门,讲的条理分明,清清楚楚。
讲清楚了,其实也就没什么神奇可言了。
之所以能创造出神奇的效果,只在于他对马的听觉,视觉,味觉,以及触摸什么地方,马会舒服等等上面,太过了解而已。
就像一个人,你掌握了他爱吃什么,爱听什么,爱看什么,爱玩什么,那么你想得到他的好感,真的是轻而易举。
效果挺好,李春和元朗两个玩的不亦乐乎,差点将郡太爷两匹好马给弄的精神错乱了,才在老头的咆哮声中罢手。
李破的待遇也立马有了提升,老头看他的眼神依旧很凶,但再未骂过他一句,就更别说动手动脚了。
元朗终于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哥哥,于是,李破光荣的成为了马厩里的第二马夫,位在一人之下,两人之上了。
而李破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不用多少日子,他就争取到了和元老头平起平坐的待遇,顺便给自己弄了个小官儿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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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马术===
这天李破带着李春,元朗遛马。
马厩后面就有专门的遛马场地,很是不小。
遛马也是有讲究的,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让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让它停下来,一般来说,弄跟长长的绳子,让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热了身,骑上去,再跑上几圈,快慢都由马夫掌握,训好了的战马,还要有跨越障碍等项目。
可以说,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骑自然不用费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谓是久经操练。
别看两匹马都很温驯,跑起来不紧不慢的,分外的平稳,但两匹马无疑是战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这样的战马,和猛兽的区别其实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几个人的任务就是让它们把筋骨活动开,熟悉奔跑的节奏。
这就好像后来的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训练,一天不练,就生疏一天。
马蹄声渐渐急促了起来,并传来李春和元朗两个的大呼小叫声。
显然,这是两个家伙一天中最为快乐的时节,能骑上骏马,飞奔来去,自然畅快无比。。。。。。。
李破抱着李春,策马疾驰,手里拿着个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边的元朗不停相互击打,发出金铁之声,口中更是呼啸连连。
这不是为了好玩儿,上好的战马,最独特之处就在于此,必须让他熟悉这些噪音,并在疾驰中保持镇定,也就是说,这只是它们的日常功课。
只不过李春和元朗将之当做了不错的游戏罢了。
不知是第几次跨上这匹神骏的河西健马的马背了,但李破还是觉得,骑着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们一样,发出或短或长的呼啸声,也许过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驾驭战马了。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让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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