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人王第5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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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我屁事。反正你现在成了我的打手,我就开心。”兰莉摇晃着靴子,倒退着远离,笑嘻嘻地对爱斯贝丝说道:“冲啊,上去咬他,狗子,狗子!汪汪!”
“我收拾他用不了五分钟!”
“我回去给你热热狗粮。”兰莉走到马前,一拉绳子,装着达贡东西的两个袋子从马鞍两旁滑落,扑通扑通掉到地上。随后她快速把脚蹬进靴子里,也不用系绳,直接踩着马镫翻身坐鞍,拽过缰绳并说道:“行了,你们慢慢打,慢慢走回去,我骑马,气死你们。哼!对了,达贡,这家伙是个男的,别被它的外表骗了。”
兰莉骑马走下缓坡,一阵潮热的风吹过,里面饱含着水汽。在远方,黑压压的穹顶上有微光闪烁,一场雷雨正在宣告它将要到来。达贡握着猎首斧,手指如同演奏笛子那样抬起、放下,借此预热肌肉,让身体紧张起来。周围的元素环境偏向土和水,而且水元素的占比越来越大,这可能会对战斗造成阻碍。
他记得兰莉在教训他的手下时说过,在博尔赫的骑士团里面,有三个人是达贡打不过的:博尔赫、兰莉以及一个发骚的男人。他对自己的武技很有信心,觉得不打一场肯定无法确定强弱。只是那个发骚的男人不会就是眼前的这一个吧?这个爱斯贝丝是男的?不会吧?
达贡的眼神充满了怀疑,立刻就被爱斯贝丝捕捉到了。她咬着后牙槽,恶狠狠地说道:“我是女的,别乱看了。把你眼珠挖出来!”
“我也觉得你是女的。如果你是男的……”达贡突然觉得胃里翻腾,酸液上涌,直接干呕了两下才缓过劲儿来。“兰莉临走前,干嘛提这一句,这也太恶心人了。她以为我会因为性别而下手分出轻重来吗?”
“别废话了,矮人,你要想进城,那就得先过我这一关。唉,只有六十岁,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么快就英年早逝,实在让人痛惜。”
爱斯贝丝一边说着,一边做出双手捧心的姿势。她的表情哀怨而富有同情,楚楚可怜的同时充满魅惑,仿佛真正可怜的是她、需要保护的是她。一圈柔和的光芒笼罩着爱斯贝丝,想让人将她揽在怀里,不管是可怜她还是欺辱她,似乎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这是魅惑法术的效果,曾经迷惑了整个金狗商队的心神。可是达贡刚听说这是个男的,他在内心深处还是选择相信兰莉的话。于是爱斯贝丝这一整套行动在他的眼里充满了不协调感,再加上坚古族的女子也是顶天立地的,根本也不会这么扭捏、做作。
呕……
达贡实在憋不住了,晚上的烤香肠就这么浪费了。
爱斯贝丝,气炸。
===章节92
有陷坑===
一道惊雷在远方炸亮,片刻后雷声隐隐传来,其中夹杂着爱斯贝丝的怒火:“矮人!我要削断你的腿!没人能给你求情!”
达贡沉默着,他没必要回答这句话,也没必要与对手进行任何交谈——除非是为了扰乱对方心智,或者打乱对方节奏。爱斯贝丝是一个施法者,似乎拥有改变对手情绪态度的能力,这种时候越少让她知道自己的信息,对自己就越安全。
平端着猎首斧,矛尖向前,达贡稳稳地前进。每一步,后面的脚都不会超过前面的脚,这样每一个脚印都是扎实的。爱斯贝丝身体周围有一个不断变换颜色与形态的光晕,盯着看时会让人感觉眩晕,而且注意力持续的、不由自主的受到光晕吸引,让人很难保持专注。
地面似乎在摇晃,但地面不可能摇晃,摇晃的只可能是自己。达贡警觉起来,这肯定也是爱斯贝丝的法术能力。他缓缓吸一口气,然后调动法力向双脚而去。土元素的力量传导进坡顶的大地中,让周围的泥土涌上来、裹上来,抱住或者说攥住达贡的腿脚,支撑他的腰腹。
这下,达贡不再摇晃——他甚至不能主动摇晃。从腰以下,达贡仿佛石雕一样,这让他变慢,但也让他非常稳定。爱斯贝丝见状,微微笑了起来。她边施法、边后退,魅惑的语言从未间断:“来追我啊,我知道你想得到我……”
发骚的男人。达贡牢牢记住这五个字。仔细想想,这五个字是兰莉在旅店里说的,那个时侯他们刚刚见面,还没有营救金狗商队这件事在两人之间纠葛,因此兰莉没有任何道理对他说慌。
爱斯贝丝肯定是个男的!达贡坚定了这一信念,只是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神秘的事情可以向后稍稍,还是战斗为先。的确,用石雕的方式行走追不上爱斯贝丝,但达贡可不是只会近战。他将猎首斧搭在臂弯处,顺手从腰带上取下强力弹弓。
石弹和铁珠都在被收走的装备包裹里,达贡并没有随身携带弹药,不过现在不正好有泥土不断涌上来吗?这几乎就是无穷的弹药补给。泥巴弹丸的效果要比铁珠差一些,只是爱斯贝丝也没穿护甲,打在身上一样疼。
大手搓泥丸,挂在弹弓兜里,啪的一声打出去。爱斯贝丝眼睛一瞪,他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捕捉到泥丸飞行的轨迹。于是爱斯贝丝挥动手臂,一道彩虹色的光轨追随手臂生成,仿佛盾牌一样挡在身前,护住心脏和脸面。他相信泥丸若是撞上去,肯定会被拦下来。
啪!泥丸不走正路,直接击中他的双腿之间。什么彩虹色的盾牌,根本立不住,瞬间就消散了,就连爱斯贝丝都一下子双手捂裆跪倒在地,眼泪鼻涕止不住地往下流。他的颤音能让所有歌唱家感到羞愧,听那声音就知道,爱斯贝丝内心的痛苦情绪仿佛火山爆发一样喷射而出、铺天盖地:“太卑鄙了,太卑鄙了……”
这又不是切磋教学,有要害不打那是傻瓜。达贡一边用雕塑状态向前,一边再搓石丸。这要是带着铁珠,早就连发模式了……
石丸飞出,爱斯贝丝就地一滚。达贡根本就没打他原先的位置,打的就是躲闪方位,可惜赌错了。一般右撇子会更相信右手的支撑力与灵活性,在扑倒的时候往往选择往右,这样更有信心完成连贯动作,包括支撑起身。不过爱斯贝丝是个右撇子,他却习惯往左,这才幸运地躲过瞄准他脑袋的石丸。
光影闪烁,爱斯贝丝在翻滚的同时隐去身形,消失在夜色中。之前他偷偷接近达贡和兰莉时用的也是这招:朴实无华隐形术。
隐形不是无形,总归有迹可循,只是非常难而已。达贡盯着爱斯贝丝消失的地方,眼睛挣到最大也没看出任何破绽。刚才在隐身的时候,因为翻滚扑倒而粘在裙子上草梗、泥土全都脱落,这说明那件天鹅绒的衣服具有配合隐身的特殊功能,是一件法术服装。
如果穿着全身甲,或许还能稍微安心一些,毕竟隐身不会杀人,隐身者手中的武器才是危险所在。偏偏达贡此刻并没有穿甲,他唯一的防具就是手中的武器,按理说是防不住无形的刀刃,但他偏偏不慌。达贡收起弹弓,也解除了半石雕状态,双手持握猎首斧,一边绕8字移动,同时左右转身,目光扫来扫去。
如果有墙角,那缩在墙角里可以大大减少被威胁的方向。但是在野外,只有动起来,才能逼得敌人也动起来,便有可能让敌人露出破绽。尤其是达贡一边扫视周围,一边走向镇子的方向,甚至连两大包东西都不管了。爱斯贝丝可不想让自己的弟弟面对这个矮人,不追上来也不行。
“该死的兰莉。”爱斯贝丝咬牙切齿,她现在确信那个半精灵女人提醒了眼前的矮人,让他获得了一定的战术优势。不过爱斯贝丝也很疑惑,矮人不都是很迟钝的吗,为什么这个叫做达贡的反应那么快,居然能听懂半精灵的暗示?
这不合理,除非他们早有勾结,或者早就有一腿了。爱斯贝丝掀起裙子,从大腿处抽出黑色的匕首。这是专门请人打造的黑曜石匕首,锋利无比,能够配合隐身术使用,但就是有些脆,不能和重武器相撞,那样一定会粉碎的。
最好戳进耳朵里,直接穿透大脑,那样还可以避免被临死反扑。矮人是出了名的坚韧,临死都比别人慢,特别能挣扎。这个达贡,从动作和神态看就觉得不好相与,因此最好绕到后面去,戳他的耳朵。同时还要防止他突然向后抡战斧,那可真是一件危险的杀器。
爱斯贝丝轻轻挪移,赤足走在泥水之中。只要她动作放轻放缓,隐身法术就会帮她抹平痕迹。她没有气味,不出声音,黑暗的夜色也在帮助她隐匿身形。在夜晚,在阴影中,爱斯贝丝的法术能够产生最大化的效果。她就是用这个能力解决了领主府外围的看守,也是用这个能力埋伏在领主家属出逃的后门。
那一连串的尸体奠定了博尔赫的成功。今天,又要多一个矮人的尸体,天亮之后还会多一群“强盗”的尸体。爱斯贝丝喜欢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她的手微微颤抖,黑色的刀刃距离达贡越来越近。
突然,达贡脚下一滑,呲溜溜沿着缓坡出去三四米,直接脱离了爱斯贝丝的攻击范围。他显得非常紧张,双手紧紧抓着猎首斧,剧烈地左右转身,朝空气中做出两次横斩。这时,天上开始淅沥沥下起雨来,雷霆的闪光也变得接近。任何经历过几天前暴雨的人都知道,今晚注定将是又一个雨灾之夜。
“必须快点解决他,免得在外面淋雨。”爱斯贝丝稍微加速,沿着下坡追去。达贡一路下滑时踩出来两道湿滑的泥巴道路,爱斯贝丝便从旁边绕过。风开始加大,雨开始降下,她看到达贡背对着自己,正在紧张地朝另一面搜索。
机会来了。
匕首已经举起,只差两步远了,矮人依旧背对着自己。此时,爱斯贝丝的目光聚焦在达贡的耳朵上,那里没有颅骨的保护,匕首可以直刺入脑。就在这时,她啪叽一声踩入一个凹坑,里面满是泥水。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个坑?
就是这一声,达贡伏低身子,猎首斧从肩膀上方向后刺出,他跟随着转身。爱斯贝丝大惊失色,他的一只脚踩在坑里,身体平衡没有恢复,便无法突然刹住、转向。为今之计,只有用最快速度将黑曜石匕首竖起来,挡在面前,才有一线生机。
匕首和猎首斧相撞,咔哧一声便折断了。一道彩虹色的光盾得到了出现的短暂时机,接替匕首挡住猎首斧,但是斧子仍旧在前进。达贡那一套俯身、后刺接转体前冲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既快速又持续,势必要取得战果。当他转过来之后,仿佛变成发怒的公牛,猎首斧便是牛角,瞄着爱斯贝丝的胸口,同时向他的脖子和正脸发起冲击。
“偏……偏开!”爱斯贝丝将全部法力汇聚到法术光盾上,她便显形了。猎首斧被偏转向上,矛尖已经无法命中心脏。此时,达贡手腕微微旋转,将斧刃移动到攻击路线的内侧。于是矛尖穿透了爱斯贝丝的左侧耳朵,斧刃切开了他的肩膀。
“啊!!啊~~~”爱斯贝丝发出高亢的吼叫,右手攥着一团五彩的光球,试图按在达贡的脸上。那团光球劈啪作响,似乎蕴含着雷电的力量。而达贡横推长柄进行格挡,于是嵌在肩膀上的斧刃也随之做了个“撬开”的动作。伤口更大了,血液仿佛不要钱的一样喷射出来,甚至将雨水都喷回到天上去。
斧柄撞上雷电光团,光团无法再前进,但强烈的电流也迫使达贡松开手。他的双掌微微颤抖,若是没有猎首斧阻挡,这雷天光团打在身上,绝对会让身体陷入短暂麻痹,然后就死了。现在他的状况只是有一点问题,手指和小臂的灵活性受到影响,没法实施精确的动作。
但他可以握拳,然后用身体带动手臂,发出直拳。既然已经知道爱斯贝丝存在要害,那就不要放过。达贡摆动双臂,左右各发出快速直接猛烈的一拳。
不管有没有,反正碎了。爱斯贝丝从没受过这种憋屈,她再次向前跪倒。
之前跪过一次,达贡知道他会有这个反应,于是用头锤向上顶。坚古族人生活在洞穴里,脑袋早就在岩石上练就了坚硬的特性。他用这块石头撞击爱斯贝丝的下巴,同时抽出挂在身侧的短阔剑与靴子里的匕首。
根本不用这两件武器,爱斯贝丝的战斗能力已经随着吐出的破碎牙齿一起消失殆尽。不过,达贡还是将一长一短、一粗一细两柄利刃刺进他的身躯,手腕转动,彻底终结了他的生命。
===章节93
武器大师的战策===
爱斯贝丝死不瞑目,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落败。
隐形并非无敌,它有很多种解法,达贡使用的不过是其中一种。一个武器大师必须要学会面对各种不利情况,生命是宝贵的,不能遇到劣势就送了命吧?视觉是战斗中最重要的信息来源,这没错,但失去视觉提供的情报,可以用其他的办法弥补。
达贡选择利用地形限制敌人的选择。如果敌人只有一种选择,那就不需要解答敌人从哪儿来的问题,只需要回答“何时”就可以了。一开始,达贡不走回头路地在坡顶绕来绕去,就是在调动敌人,其实他在这个时候是最脆弱的。如果爱斯贝丝有弩弓、弹弓之类的远程武器,或者有投掷飞刀那样的攻击手段,达贡将会处于极端劣势。
那种在固定的节奏上使用Z字机动的,其实和总是直线前进没有太大区别。机动的关键在于让对方抓不到节奏,达贡精心选择了移动速度和动作频率,在不断地变化中让爱斯贝丝感觉难以下手。爱斯贝丝没法提前等着,只能从后面或侧面跟随;他也不敢跑动,那样影响太大了,会增加暴露的可能。
达贡没穿盔甲,爱斯贝丝也没有。如果两个人同时横斩,靠着猎首斧更大的威胁范围,死的一定是爱斯贝丝。所以,爱斯贝丝只能选择抓住一次机会进行致命一击,任何僵持和缠斗都会自动落入下风。达贡很清楚爱斯贝丝最好的选择是什么,他若处在爱斯贝丝的位置也会做同样的选择。于是,达贡先引着他走了一段路,然后突然滑下山坡。
他是故意滑下去的,故意卖出这个破绽。这个破绽仿佛在说:“多好的机会啊!快来捅死我吧!”
矮人哪有那么容易滑倒,更何况达贡?他可以让泥土覆盖下半身来维持平衡,最不容易摔倒、滑到的就是他了。可谁都知道紧张能够导致错误,这个理由给“一时糊涂、一时放松警惕”等思想一个很好的台阶可下。爱斯贝丝必须追上来,哪怕他只是为了保持威胁距离。
在下滑的时候,达贡汇聚土元素法力挪移脚下的泥土,暗中布置了几个凹坑。这和陷马坑是一个道理,只是除了让人失去平衡外,还有确认敌人位置的功效。
达贡等着爱斯贝丝来,全神贯注听着某只脚落入凹坑中的声音,然后施展回马枪。虽说猎首斧前端太重、长柄太硬,无法像真正的大枪那样发挥出这一招的最大威力。但是任何带尖的长柄武器都能套用回马枪的招数思路,区别只在于练成这一招的训练数量是多是少。
利用地形、改变地形,从而获得片刻的优势,达贡抓住了这个瞬间的优势,爱斯贝丝的隐身就失去了战术意义。他的身体被三柄利器穿透,尤其是猎首斧,达贡启动“坚”字符文后,直接把他叉在地上,想倒都倒不下去。他的心脏已经完全停止跳动,血管里没有压力,因此伤口的血只会滴滴答答、淅淅沥沥,就像从天而降的雨一样。
一道惊雷从头顶炸响,雷暴即将到来。达贡活动活动手指手腕,终于摆脱了爱斯贝丝那种光团法术的效果。这时他还有个疑问,那便是这个爱斯贝丝到底是男是女。化妆应该没有这么好的效果,可要是变形法术或者幻术,那爱斯贝丝死后也应该解除了啊?
达贡决定查一查究竟,可还没等他走过去,天空开始降下雷霆。山坡顶部是最容易被雷击的,但山坡边缘还竖着猎首斧呢!一具尸体上插着三件金属武器,长柄的金属武器还接地,于是优先打击目标出现了。
达贡只觉得白光一闪,自己就被轰飞出去,仰面啪叽一声砸卧在地。他觉得全身麻痹,手指脚趾完全失去直觉,两个耳朵轰轰作响,也不知道这轰轰声是来自天上的雷鸣,还是脑袋里面的洪钟。
爱斯贝丝的尸体先被电解了水分,碳化成了焦黑的状态,然后发生了气体爆炸并燃烧起来。短阔剑和匕首从尸体里掉落,猎首斧在“坚”字符文的作用下依旧斜插在地上,支撑着燃烧的尸体。天上的落雨暂时还不能浇灭尸体上的火,它本就在雷击和爆炸中变得脆弱,燃烧破坏了它最后的完整性。先是被砍坏的肩膀,后来是四肢和头颅,爱斯贝丝很快就碎成一块一块,不管TA原来是什么,现在都难以分辨了。
雷霆左突右闪,在各处落下,雨势越来越大。若不是集中全身力气侧过身来,达贡差点就会被扑面而来的大雨呛死。
用了二十分钟,达贡才能慢慢爬起来,坐在滂沱的大雨中,擦擦鼻子和耳朵,之前这些部位都出血了。他并非雷击的目标——也幸亏不是——但是雷击的余波也够他受的。更可怜的是星盔,小熊蜥现在还昏迷着,只是靠着直觉吸附在达贡的胡子上,这才没被雨水冲走。
将熊蜥放到耳边,听听它的呼吸和心跳。“还行,挺有力的。应该没什么问题。”达贡将熊蜥搁在兜里,用双手抹抹脸,看看雨势。这一次的雨比之前更大,不过雷电没有那么频繁,相比较还是安全了一些。于是他手脚并用,抓着泥土和青草,快速爬上山坡,抓住两个麻袋,用最快的速度重新滚下来。
留在坡顶就是等雷劈,达贡才不会犯那种错误。
大雨之下,爱斯贝丝已经熄火,皮肉几乎不存,只留下难以辨别性别的骨架。那身天鹅绒衣服全烧没了,黑曜石匕首也成了碎玻璃,倒是一条细长的蛇皮腰带完好无损,看起来就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是我应得的战利品。”达贡将腰带捡起来,比了比长度。可惜,爱斯贝丝的腰比较细,能够穿上腰带,坚古族人还是相对“浑圆”了些。这蛇皮腰带围不成一圈,绑在手脚上又没有意义,于是就被达贡塞进麻布袋里,等着寻找买家。
将短阔剑和匕首重新收好,达贡解除猎首斧的符文,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武器还有些温热,那是雷击造成的,大雨也没能将它完全冷却。为了避免成为下一个被烧糊的尸体,达贡根本不敢停留,径直闯进马场的一座废弃大屋内,这才敢整理整理东西。
脱下湿衣服,拧干毛巾,好好擦拭一番。屋子里还有许多捆起来的草,以前是马的饲料,早就不适宜吃,但可以用来生火。燧石与铁片稍微擦干就能打出火星,是值得信赖的工具。火光中,达贡开始感到温暖。
星盔醒来,用舌头舔舔眼睛,然后爬出口袋在火堆旁烘干自己。达贡从背包里找出肉干,用刀切成小块,这便是他们两个的夜宵。外面还在下雨,今夜他必然会在雨中作战,一些准备必须做好。盔甲的重量会增加,因此要尽可能减轻身体负担,以此来抵消它对灵活性的影响。
夏季的雨,可能会凉,但从来不冷。达贡只需要穿最单薄的衬衣,隔开盔甲和皮肤,避免摩擦出血就可以。由拼接甲片和多层皮革压制而成装甲衫能够提供相当体面的防护,小圆盾一样的护膝和护肘,用几根铁杆代替弧面连接膝肘与脚腕手腕,这不是护腿和护臂,但对于劈砍和砸断的伤害至少有一定的防护作用。
武器要带好,这次可把弹弓用的铁珠挂在腰带右侧。专门给猎首斧准备的武器钩在左侧,可以在使用弹弓的时候钩住长柄武器,从而解放双手。两柄投掷用的小型飞斧贴着大腿挂好,装甲衫外面的武装带,在胸前绑着握柄斜向下的匕首,在肩后放着四把飞刀。
护颈和头盔是配套的,关键就是这个配套而不是贵重。护颈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割喉,它同时是立起来的,能够顶住头盔,不让它剧烈向下。这在锤子敲击头盔时可以起到支撑作用,将一部分冲击力转移到肩膀上,而不是让头骨、颈椎承受。它不能消除来自钝物砸头的致命威胁,但给了很大的活命机会。
头盔外面带上防雨的帽子,用绳子固定,这对视线有好处。因为手上要带武装手套,上面有防止切割的金属甲片,再加上皮革,就不容易擦拭眼眶附近的雨水,所以带檐的帽子就很重要。最后,也几乎是最重要的就是泥魔皮革的鞋子。外面的地只会越来越湿滑,这双鞋子可以提供巨大的战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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