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人王第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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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人王》
===章节1
达贡·奥力森===
神盟历一千八百四十年六月十四日,达贡·奥力森背着一袋薯粉回到家中。
达贡·奥力森是一个坚古人,也就是“俗称”的矮人。他年轻而强壮,身高与其他坚古人一样,大约在一米六左右。宽阔的肩膀、粗壮的四肢和脖颈、坚硬的大脑袋等坚古人普遍的特征组合起来,让他看起来尤其粗犷而强悍,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
装着一百二十斤薯粉的铁桶的体积几乎和他身体一半那么大,但在强壮身体的帮助下,不管是扛在肩上还是取下来放在地上,达贡都显得游刃有余。这些薯粉由菇薯碾磨制成,那是一种在地下生长,同时具备菌菇和红薯特征的粮食作物,能果腹耐储存,对不见天日的坚古人非常重要。一百二十斤薯粉是达贡从城主那里领出来的配给口粮,是之后三个月的份额。
“妈,我把粮食背回来了。放在厨房还是搁到地窖去?”
“放在厨房吧。你马上就要参加成人仪式,我给你做些饼子,路上带着吃。”
“那你给我多做点,”达贡搓了搓手,循着母亲的声音来到地窖口,刚好接过她双手端着的腌肉篮子。一股齁咸且充满尘土的味道钻进鼻腔,那是属于大量岩盐、长久岁月以及少量蛋白质的气息,但依旧让达贡大量分泌唾液。他遮掩住口腔里的变化,用粗手指挠了挠胡子,然后说:“妈,多做点不是因为饿了,而是成人仪式时要和多玛一起去,多出来是给他准备的。”
母亲用宽厚的手掌轻拍达贡的脸颊,笑容在皱纹的沟壑里晕染开来:“好的,我多做点。你要照顾好你的好朋友。”
达贡点点头,在母亲的指挥下开始干活,主要是把薯粉分拣到密封的铁盒子中,这样在吃的时候可以心里有数。他的母亲叫做科罗娜·钢铸,这是个朴实的坚古族女性,今年375岁,年龄让她的身体开始走下坡路,已经不能——按照她的话来说——“一只手捏死土巨怪”,但目前还算是健康有力。她的眉眼间满是对达贡的疼爱,她的胡须上则记录着这个家庭经历的风风雨雨。
对,女性坚古族人也有胡子,但不是她们自己长出来的。外界根本不了解坚古族人的生活,才会有女矮人也长胡子的谎言。她们天生是没有胡须的,一辈子都不会长。只是延循着几万年的习俗,在她们结婚时亲手剃下未婚夫的胡须,并在坚古族庇护者奥力大神的祝福下,将它制作成一套假胡须,亲手粘在自己脸上。这标志着婚姻的开始,它将至死不渝。与此同时,新郎也将用新长出来胡须来记录这一人生阶段,努力创造新的荣耀。
达贡母亲脸上的胡须便是她丈夫的,她非常细心地把胡须小辫用“结绳记事”的方式整理好,展现夫妻双方的主要功绩以及对彼此爱情的承诺。奥力大神的祝福让妻子脸上的胡须不会枯黄,历经岁月也只会坚古如初。坚古族女人相信可以根据自己胡须的状态来了解她们的丈夫,即便他们身在远方,双方的灵魂也可以保持沟通。
胡须在坚古族的文化习俗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包括其中最重要的成人礼,男性坚古人要拿到“须环”,一种特殊的身份铭牌。达贡马上就要迎来自己的六十岁生日,成人礼也就在几天之后。完成仪式、拿到须环之后就可以找一份真正的工作来养活家人,对此达贡已经做好了打算:他想成为一名猎人,为父母(以及其他坚古族人)捕获地下洞穴中的猎物,带来肉食,让他们能够真正吃饱。
“胡子又乱了,你也不注意,过来让我收拾一下。”
母亲的话就是命令。达贡——尽管强壮的如同野猪一样,尽管即将成为坚古族的一名骄傲猎人——但在执行母亲的命令时,连训练有素的小奶狗都望尘莫及。他微曲着膝盖,乖巧地向前伸出脖子,把黑色的胡须放在母亲手中。
“马上就成年了,胡子一定要整理好,现在还不能梳辫子,但至少要干净整齐,别忘了那些女孩儿还看着呢。”科罗娜搓着养子的胡须,那些纠缠、打结的地方便神奇的解开来。“再有三天你就迎来成年仪式,领到须环之后再打理胡子就很简单了,也不用我再操心了。”
“我宁愿让你操心。”
“嗯?为什么?”母亲停顿了两秒,仔细想了想才明白过来。“哦,你又想说不愿意去相亲吧?火谷家的那几个女孩子我都看过,壮实能干挺好的,你去了又不会咬你,别紧张。咱们坚古族就是女孩太少,你得争一争才行。虽然你也是领主家的人,身份比一般人高……”
“妈妈,别说这个,我不爱听。”达贡摇着头,但是胡子被拽着,他也不敢大幅度活动。“哪怕一晚上,我都没在尼尔家的屋檐下睡过,我根本不是尼尔家的人,我是你和父亲的儿子。至于身份,我的姓氏是奥力森,如同所有来路不明的坚古人那样,都是奥利大神的后裔。有大神在上,我倒不那么看重是不是尼尔家的儿子。现在我只想着如果能好好照顾你们,再就是找个机会将姓氏改成钢铸就好了。”
科罗娜在达贡脸颊上拍了一巴掌,有些恼怒道:“说什么呢!如果不是尼尔领主一家人,你在襁褓的时候就死了,你不能忘了这点!我的托蒙德是领主以前的卫队队长,我没能给他生个孩子,所以尼尔领主才将你托付给我们。我们只是在执行领主的命令,你过去、现在、未来都是领主家的孩子,他们才是……”
达贡张开双臂将母亲抱住,她便不再继续说了。坚古族人坚强但腼腆,并没有拥抱的礼节习惯。当被抱住时,会感到不好意思而暂时忘了原本要做的事情。当然,这也就是母子之间,如果是互相并不熟悉、信任,想要拥抱坚古族人,得到的将会是连环窝心锤——能够打断肋骨的那种。
“我从来都不是你们的任务,我永远都是你们的孩子。”达贡说了一句,双臂用力抱一下然后松开。这时,他感觉下巴有点拉力,低头一看原来是胡子缠在一起。
“又缠一起了,你的胡子总是这么不安分,以后要注意。”母亲的手拥有魔力,可以抚平儿子的躁动,解开打结的胡须。
“瞧,胡子都知道我和你们缠在一起,而不是尼尔家。”
“是领主家!不要直呼姓氏,那是没有教养的表现。我和托蒙德没能喂饱你,但可从来没有缺过教养。”矮人手指比较粗壮,但在整理胡须的时候神奇的灵巧。科罗娜很快将两个人的胡子都梳理整齐,然后用手掌在儿子散开的胡子上拍了拍,说道:“在火谷家的姐妹面前要好好表现,别再像个没成年的混小子了!你明明非常成熟,却总摆出一副人类无赖的样子,那不好。在坚古城,与你年龄合适的女孩子没几个;在坚古城外,知根知底的又没有。而且你……我知道你不想提起,但你要知道让一个坚古人真正认识和接受你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达贡摇摇头,将手伸到胡须下面。从他下颚开始,顺着脖颈一直延伸到前胸,主要在两块胸肌以及心脏前方的皮肤上覆盖着黑色的鳞片。这些细密的鳞片比鱼鳞稍大,它们如同钢铁一样坚硬,但也可以像黄金那样的柔软。
一开始,这些部位的皮肤只是比较粗糙,摸起来像是陈旧的伤疤。第一块鳞片在他十岁左右长出,后来逐渐增加。他的“名义上”养父母,也就是领主尼尔家也曾为此事找过一些牧师和治疗师,只是没有人能够解决。
“这不是疾病,而是血脉。”一位德高望重的牧师在仔细检查过后说:“魔鬼或者恶魔的血污染了这个坚古孩子。要么是他的身体,要么是他的心智,两者迟早会出问题。我宁愿只是身体,这样他至少还能有一个纯洁的灵魂。”
“坚古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这是几十年时间不断积累观察产生的结果。如果你去其他城市,他们肯定会因为胡子下面的魔裔鳞片而误会你,甚至歧视你。魔物是大家的敌人,在战胜魔物之前,偏见难以消除。但我要你记的,牢牢地、永远地记着:你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坚古人,要永远为自己骄傲。”
“好的,妈妈,我肯定能做到。”达贡抚平胡子,盖住鳞片,然后道:“成人仪式后我会加入狩猎队,很快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大家就不会在意我的血脉,你就放心吧!”
母亲笑着给他鼓励,欣慰的看着孩子。她根据自己的经验,知道那些鳞片和外面的偏见会让孩子的未来变得坎坷,但她更相信自己与达贡的朝夕相处:这是个好孩子,魔物的血脉完全没有影响到他。
“行了,说得多不如多做点。我做饭,你去打点水,缸里快空了。奥力神殿今天放水,早点去占个位子。前面的水还干净,后面的质量会差一些。”科罗娜说道:“托蒙德骑着库库蜥出门去了,想要抢先,你得用跑的!快去吧,我的滚石!”
“已经到点了吗?”
达贡快步走出家门向着坚古城洞穴中央的方向望去。坚古人遵循习俗在大山中开造洞穴居住,一路向下挖掘,并向周围展开,由上至下形成多层结构的地下城市。这些层级之间会有天井一样的空洞,往往会留下指向下方的巨大石柱,将它作为钟塔。
“哎呦!都这个时候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一手抓起铁扁担,另一只手抓起两个铁桶,如同泥石流一样冲出家门。那双宽厚的脚掌在干燥的岩石地面上拍打出一连串清脆的响声。
===章节2
猪突===
达贡裹挟着铁桶向前突进,相对低矮和宽厚的躯体看起来更像是一头横冲直撞的野猪。不过他不是那种没有头脑的野猪,而是非常聪明、灵活的那种。当前方出现障碍的时候,不管是堆在路旁的摆设,还是没有能够看到他的其他坚古人,达贡总能及时变向、躲避而不降低速度。
这是一种看起来极不协调的灵活,仿佛那只野猪学会了蜻蜓点水,仿佛一个皮球在弹跳。这种灵活归功于他父亲,也就是托蒙德·“半龙”·钢铸的殷切教导和严格训练。作为尼尔领主家族的前侍卫长,在被一只黑龙的酸性喷吐烧坏半个身子之前,他都是坚古城排前三位的武器大师。
酸毒的伤势让他无法生育,这几乎几乎完全摧毁了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幸好达贡在此后不久进入了他的生活。但是“一个沾了魔物血脉的半矮人”根本不能重新点燃托蒙德的人生灯塔,但是“一个坚强的矮人好孩子”可以。
托蒙德用了四十年的时间来观察达贡,确认他的品性,然后便全心全意地拿出真本事教导他。四十年的观察时间,对人类来说太久了,幸好坚古族生命漫长,能承受得起。而且坚古人一旦确认一件事,就不会像人类那样善变,只会真心实意地拿出全力。虽然达贡只学了十八年,但这十八年足够让他成为一个灵活的壮小伙儿。
“嗨,我要右边过去喽!”“嗨,我在左边,正在超越!”
一路上,达贡先出声提醒,然后毫不停歇地超过每一个路人。他把节奏和速度控制得很好,总是声音先到然后身影再过,从而一直保持着坚古人非常看重的礼貌。他还没进行成年仪式,因此可以仗着自己还是个六十岁不到的孩子,在路上见谁超谁——再过几天就没这优待了。
“臭小子!跑那么快,下坡的时候别摔倒!”被达贡超过的矮人抓抓胡子,笑骂着说道:“你肯定是知道火谷家的姑娘在前面,所以跑这么快吧!哈哈哈哈……”
吱——达贡一个急刹,立刻停了下来。他几乎没什么害怕的,包括对领主尼尔家族,但他一听到火谷家三个字就头皮发麻。坚古族的姑娘都是好姑娘,淳朴善良没什么坏心思,而且对达贡也不错,尤其是火谷家的那几个。只是达贡无法接受把自己的胡子给别人,然后再去亲吻自己的新娘。他一直都觉得这样的习俗没法接受,考虑到胡须的味道,那仿佛在和自己接吻一样,总会令他毛骨悚然。
在这一点上他和其他坚古族人完全不同,他怀疑这是“魔物血脉”对自己的影响。他曾经试图说服自己,纠正这个与众不同的想法,但坚古人顽固的脾气总在这个问题上不合时宜的冒出来,导致他根本改变不了。由于涉及到“魔物血脉”这个敏感话题,他不敢跟别人倾诉,哪怕对父母也是一样。
如果和女孩子见面——按照母亲的话说就是去相亲——他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在表情、动作方面露出破绽,因此他就只能拿出拖字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达贡已经想清楚了,自己在成年之后首先专注于狩猎队的事情,多去地洞系统中捕获猎物,把家里的生活水平提上去。至于相亲,反正这才刚刚成年,他能拖一百年,火谷家的姑娘还能等他一百年吗?
‘或许年龄再大一些,就没有这个坏毛病了。’达贡这样自我安慰,这也是他心里最后一丝幻想。
他害怕撞上火谷家的姑娘,担心露出破绽,忧虑再被人拎出“魔物血脉”的问题说事儿,因此在狂奔中来了个急刹车。只不过他的急刹车在其他坚古人眼里有不一样的解释。“诶,这就对喽。在女孩面前要表现出教养与礼貌。”一个花白胡须的老者欣慰地拍了拍达贡的肩膀,说道:“早点找到一生所爱,然后生养一堆小家伙,看他们在脚边滚来滚去。我想托蒙德那个老家伙梦里也会笑醒吧!”
“呵呵嘿……应该吧……”达贡尴尬地挠挠头,紧张的红晕爬上脸颊。在别人眼里这当然是害羞的正常反应,换来的肯定是充满鼓励与理解的拍打。
想象一下与火谷家姑娘们的尴尬会面,达贡认为打水排队落后一些也不是不能接受,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不做出努力来尝试取得更好的结果。于是他一边与身旁的矮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边瞪起那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子,尝试找一条能够绕到火谷家姑娘前面去的捷径。
正如前文所说,坚古城位于地下,坚古族人通过长时间的劳作挖穿了大山和地面,建成了这个足有七层的壮丽城市。层与层之间只有少数几条凿出了台阶的通道,这也是大家常用的主干道。但在主干道之外,岩壁上总还是留下了一些前人工作时的古迹,比如一些凹进石头的落脚点,用来挂住绳索等工具的支撑物。
达贡要找的就是这类东西。
作为一个坚古人,达贡也能够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看清东西,但这种黑暗视觉存在极限,大约也就三四十米而已。因此坚古城会专门在洞穴中心建造一个垂直向下的钟塔,用魔法点燃的永恒荧光向周围提供照明。它并不是那种明亮的光,甚至比不上落日余晖洒下的最后一抹嫣红。只是与黑暗视觉结合起来之后,它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增加坚古族人的视野距离。
“还在找火谷家的女孩呢?不用不好意思,我会给你保密的。”身旁的老矮人捋着胡须,欣慰的笑容完全遮不住。“我听特罗娜说,成人仪式后你就会去相亲?”
“没有,你听错了。”达贡在阶梯道路旁边探头探头,向着更深处观望。他一眼就看到了火谷家的队伍——她们家特有的火红色头发太好认了。那一行有六个人,如同六朵火红色的花,在人群中聚成一团。有个活泼的红色花——应该是年龄比较小的茜拉——正在花丛中不安分的穿来穿去。
“相亲的时候不用紧张,不过也不用担心,就算紧张也没有问题。我当年就很紧张,但是没耽误我和她认识。”老矮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说得都有点口干了。于是拍拍达贡的肩膀让他先走,自己停下来,小心翼翼拿起挂在腰上的皮壶,喝点淡啤酒解渴。
长者说话的时候青年要好好听着,达贡尤其注意这些礼节。趁着没人说话,他赶紧加速,倒不是找到了捷径,而是在一百三十个台阶前面看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多玛·铎顿。
如果说坚古城有食物链的话,那么火谷家的闺女克制达贡,达贡能管得了多玛·铎顿,而多玛能把火谷家的女孩吓跑。由于出生时遭遇事故——掉落三十六级台阶脸着地绝对是事故——多玛捡了一条命,但他的脸毁了。鼻子几乎没有软骨,只剩下两个窟窿,他的额头是塌陷的,眼睛也一大一小,看起来非常惊悚。这不影响他具有其他人一样值得坚古族骄傲的灵魂,但也不妨碍他能够吓跑坚古族的小姑娘。
其实,除了姑娘,他也没多少男性朋友,就连他的兄弟姐妹也很少与他一起玩耍。达贡一开始也挺害怕看到那张脸,但他打心里觉得多玛其实比自己还好一点。多玛的脸是襁褓时期摔的,丑也是个丑矮人。而他脖子和胸前的魔物血统鳞片差点就把他排除出矮人族群,显然要更加严重。
或许是从多玛身上看到了一点自己的影子,或许是想要挑战自己的脾性,反正达贡很快就不在意多玛的长相,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他们自嘲为丑怪兄弟,正所谓一个丑一个怪,在互相的“亲切问候”中练就了厚脸皮,反倒大大抒发了平日里谨小慎微的憋闷情绪。
快跑几步追上多玛,用力一巴掌把他拍个趔趄——这就是他们平时打招呼的方式。
“你手轻点行吧?这几年一次比一次狠!”
多玛一边揉着肩膀,一边张开血盆大口——哦,这也是他幼年伤势的一部分。他的鼻子与常人不同,因此说话总是呼噜呼噜的:“达贡,你怎么落到这么往后的位置了?平时你都是在前面喔。”
“今天去领主府拿薯粉,耽误了一点时间。”达贡和多玛并肩而行,两个宽人差不多把道路堵了个严实。“别说我,你个家伙怎么也落到了后面?”
“我之前一直在沤肥,不然哪里来的菇薯?”
“怪不得你身上一股臭味,原来是辛勤劳动的结果。”
“你个怪人,不提醒你一句你还不一定能嗅出来,现在在这里大惊小怪。”多玛左右摆摆头,哼了一声说道:“等我加入狩猎队,就不用做掏粪沤肥的苦活,也就不会这么一身味道!”
“可你还是会很丑,和现在也没啥区别。”达贡用手肘戳了一下多玛,然后道:“想不想抢到队伍前面去?我记得今天轮到奥力神殿的葛厉牧师施法净水,你也知道他的神术力量不咋地,到了后面他就会力竭,只剩下浑水了。”
“我当然想到前面去。”多玛叹了一口气,说道:“但你也知道,前面的路窄,有好几家子人多势众,根本挤不过去。”
达贡一拍胸口:“我能过去。把你的水桶给我,裤腰带解下来当绳子捆住桶,绑在背上,我好从旁边超过去。”
“就算你和充气尿泡一样充满弹性,但前面的道路狭窄,你也跳不过去吧?”
“我抄近路,从山壁下去。”达贡低下头,目光看到了自己那倔强伸出鞋面的十个脚趾头。“把鞋换给我,我先用用,一会儿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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