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投资时代第223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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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看向夏景行,提示还埋有后手。
夏景行摆手,“杨蕾先不要动,看王微怎么选择吧。”
夏景行叹了口气,
目光幽幽的看向对面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
杨蕾是东方卫视的十大美女主持人,也是王微的前妻。
在一次聚会上,创业有成的才子,遇到了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佳人,两人干柴烈火,激情四射,一见钟情。
在前年两人去藏省旅游的路上,王微用一元纸币折成戒指向杨蕾求了婚,文艺他妈给文艺开门,文艺到家了。
两人的婚礼也是在2007年举办的,还特意挑选在了七夕节。
因为婚礼现场远在巴厘岛,夏景行没去亲自道贺,但是送了两人各一部复兴FX1手机,以及一辆特斯拉Roadster作为两人的新婚礼物。
但好景不长,结婚仅十个月后,
在此之前已经结过一次婚的王微展示出了渣男本色,
移情别恋了“华人芭蕾舞之光”谭元元,
于是单方面向杨蕾提出了离婚。
事情到这里也就算了,更绝的是王微只愿意分杨蕾10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财产,土豆网的股份一点也不愿意分割。
两人居住的房子十几万元装修款还是杨蕾一个人出的,王微此举有些薄情寡义了。
目前两人的离婚官司还没正式结束,因为法院遵循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予支持的惯例判决不准离婚。
在两人正式结婚前,远景资本要求王微和杨蕾共同签署了“土豆条款”。
在土豆条款中规定,创始人与配偶离婚,需要向董事会通报。
原本这一条是需要董事会批准,但国内的《民法典》不支持,婚姻权利是自由的,外人不能干预,于是稍微改良了一下,变成了通报董事会。
与此同时,替远景资本担任土豆网董事的饶磊还充当了一回婚姻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两人不要离婚,特别是劝王微,但根本不起作用,王微执意要离婚。
土豆条款中还有几个不同解决方案,
供创始人和配偶共同选择。
第一个方案是《配偶声明》,创始人配偶签协议放弃对公司股份的全部主张,
一旦离婚,
便会被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個方案是,分割创始人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分红权、增值权,配偶放弃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和增值权。
也就是说,一旦离婚,配偶可以分到公司的股份,但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冲击,继而影响到公司的上市、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
具体的做法就是像打造员工持股平台一样,给夫妻俩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配偶当LP,创始人当GP。
第三个方案是,要求夫妻俩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解决掉离婚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一切隐患。
这三种方案,把创始人未婚、已婚的状态全部都考虑进去了,同时也给了创始人多样化的选择。
目前远景资本、手机产业基金、复兴工业产业基金投资的数百家企业,其创始人全部签署了土豆条款。
但在涉及财产的三大解决方案中,中国和美国创始人的选择有非常大的差异。
美国未婚创始人,基本选择第三种方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美国已婚创始人,因为很多都签署有婚前财产协议,轮不到远景资本替他们操心,有自己的私人律师。
中国的未婚创始人,大多数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如王微就选择了把自己的股份分一半给杨蕾,只要全部的表决权。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杨蕾能拿到王微持有的27%股权的一半。
王微2005年创办的土豆网,结婚是2007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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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股权增值,这一部分是需要对半分的。
夏景行估摸着,王微结婚前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9000万美元,结婚后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1.35亿美元,这是按照去年的土豆网估值计算的,如今海内控股并购可能还不止这个价。
即便这样,杨蕾也能分到夫妻共同财产4500万美元的一半。
王微这次肯定是要大出血了,10万块钱可离不了婚。
前世两人离婚在资本圈引起了惊涛骇浪,继而催生出了土豆条款。
杨蕾在土豆网递交上市招股书的第二天,发起了致命一击,不服从一审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发起上诉。
这直接导致土豆网股权被冻结了大半年,落后优酷网上市,上市后又赶上了欧债危机和中概股信任危机,一上市就破发,最终被曾经远落后于它的优酷吞并。
这起赔了夫人(离婚)又折兵(给了杨蕾700万美元和解)的案例,让资本圈意识到了创始人婚姻的重要性,开始关注创始人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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