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精校)第146部分在线阅读
开篇如下:“我知道看到这封信的一定会是你,王五。”
……我倒是没想到你会这么神出鬼没啊,神婆。
那一瞬间,我还真以为是无所不能的神婆又给我来玩乱入了,但随即便发觉不对,若是神婆,根本不必加那看似自信,实则不定的第一句话。这文风,实在和神婆不符。
果然,接下来的话,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
“除你以外,也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再来惦记我这金库了。不必怀疑,好东西已经被我带走,剩下这些,说多不多,卖上一两百万的华夏币倒是可以,若想要,尽管拿去就是,算是我和你们相交一时的纪念吧。”
你妈的,真是一点成就感也不给我留啊。
“顺带一提,此行纳格兰无心殿,是我一意孤行,若有什么后果,也当由我独自承受,我知道你性好多事,又喜争斗,还请千万千万不要管我。你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人见人恨,我和她若是本有那么微不足道的一丝希望,经你插手,也必魂飞魄散,十死无生。无心殿凶名赫赫,你死了倒是皆大欢喜,我俩被你连累,那就太委屈了。看在我和你几次生意往来,要价公道的份上,还请千万独善其身,好吧?”
……娘的,你个怂逼景天,若是让我早半年看到这封信,我绝对一路跟去,玩到你蛋疼。可惜这么久过去,多半你已死无葬身之地,真是可惜。
否则我绝对要刨你的绝户坟。
不过话说回来,纳格兰,无心殿,那又是什么东西?纳格兰嘛,我只听说过无尽绿海,那片茫茫草原里,可没见有什么宫殿……啧,总之,姑且算是一条线索好了,先记下来。
这封信,还有后文,我接着看去,景天如此写道:“顺带一提,杰克特那混账并非单身一人,他在沙塔斯还留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我不知道他妻子叫什么,但听说孩子叫泰达,你们俩当初交情不坏,如今杰克特与其余人全数战死,唯有你一人幸存,我无暇他顾,他的家室,希望你能代为照看一二。”
杰克特……我绞尽脑汁回忆,的确,当初内城区的几个独行侠里,有这么一号人,和我交情不坏?那却记不太得了。至于照看妻子孩子?哈哈,当我傻逼啊,景天?
翻过一页,景天的字迹变得潦草起来,内容也多为他的个人感言,条理杂乱不堪,可读性已经很低,我再翻过一页,竟是遗书。
“孑然一身而来,孑然一身而去,身外之物,无所留恋,若有相中,自取便是——我知道一定会便宜你的,王五。”
啧,谁稀罕你这堆破烂啊?
然而再往下看去,才令人不由惊讶。
那是一张合同书,景天转让新安当给红猪的合同书,持有者可随时向其讨还所有权的合同书。
景天这孙子,居然把当铺当遗产了!
第167章:比起那些光彩照人的高位者,其实这些下三滥还更可靠一点,虽然这货的确是够寒碜的……
有了这一纸合同,此行奥格瑞玛,算是有了最大的收获,景天这新安当虽然破破烂烂,门可罗雀,位置还偏僻得仿佛在卖盗版光盘,但内城区的地皮价格之高,远胜珠穆朗玛,这当铺虽然破烂,面积却不小,加上景天免费附送的金库,预期收益大概要超过一千五百枚公正徽章——内城区的土地被贵族们严格控制,如今同样难以用母星货币来计算价值,景天作为昔日首屈一指的冒险者,是用光了多年积累的人情面子,才在这偏僻角落拿下一片土地,否则就算以他的财力,也不够在内城区买上一个厕所的。
老实说,有了学园都市,对于奥格瑞玛,我已经不怎么看得上眼,尽管学园都市目前连正式运营都没开始,而内城区已经发展完善了一百多年,但基础设施的差距却是先天的,奥城二次扩建的时候,依然没有脱离战火,因此城市规划也就显得乱七八糟,到现在,很多内城区贵族还是住在由巨型碉堡改建而成住宅里,实在是贻笑大方了。
奥城的优势是这么多年发展下来的声望,人脉优势,无论是母星还是新界,奥格瑞玛都比学园都市有名太多,事实上,在风吟告诉我之前,我甚至不知道学园都市居然要正式运营,虽然我对新闻的关注一向不足,但其名声不彰,也可想而知。
不过,我来新界不是求财的,奥格瑞玛的巨大人气所能带来的商业效应,对我毫无影响,我只是求个落脚之地,以此考量,学园都市明显要比奥格瑞玛更加适宜,虽然防御机制有待加强,但至少生活在城中,不必为那些大家族的各种纠纷而蛋疼,更关键的是,本部设在沙塔斯的御坂商会,显然是打算在学园都市开拓市场,那么借着文家的关系,就有大把的便宜可捞了,至少有一套免费的标准化住宅可用。
但是,在新界冒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甩开奥格瑞玛,学园都市想要取代奥城,再怎么乐观估计也要五年以上。在此期间,少不得要不断往返于两个城市之间,而奥格瑞玛的内城区,所能提供的服务更是远非外城区可比,能有这么一间店铺,就不必为了获得了内城区的长期通行证,白白浪费时间精力。
景天同学,你临死前还是做了一件好事啊。
拿着这张合同书找到红猪的时候,死胖子脸上的表情实在堪称艺术。
“哎呀呀,这位先生您真是找到了了不起的东西呢,怎么说呢,真是出乎意料,都过去半年多,我还以为景天先生已经将它带入坟墓,结果却是您带着它重见天日啊。”
哈,在新界冒险的,哪个不是摸金校尉出身?区区一张合同书,又算得了什么?怎么,现在你还有什么想说的么?
那红猪反复观察着我手里的合同,一脸的不甘愿,嘴里低声嘟囔着乱七八糟的音节,过了很久,似乎是认命,叹了口气:“先生啊,这样真的让我很难做啊……我是押上一切,才从景田先生那里接手了这个当铺,现在……”
少来,当初景天可是无偿转让的,你占了好大便宜,还有脸诉苦?
红猪苦笑:“转让的确是无偿的,但是,一道转让的还有景天先生欠下的高额债务啊,而且内城区的物业费,房产税等等,又是好大一笔开销,我才在这里立足不久,没有景天先生的人脉,到目前为止,一直是在亏本啊。”
那就更不必废话了,既然开得越久,亏得越多,你又何必在这里犯贱呢?
“这个,前期投入,终有一日可以带来回报的啊,可是中道放弃,这个,我就……”
红猪说着,已是一身的汗水,那两颗豆粒儿大小的眼珠,也开始泛起水光,那模样越看越是让人恶心,若非我修身养性多年,早就出手毙之,而这胖子却不依不饶,诉苦道。
“为了这个当铺,我真的是付出了很多努力的,您想想,作为一个雪特人,我能够在内城区站稳脚跟,经营一间合法店铺,这……”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人?
那红猪顿时愣了一下,然后讪讪地说:“雪特人啊……您没看出来么?”
雪特人?我还以为那群废物已经种族灭绝了呢,想不到还有特例啊,我说怎么长成这样,原来是雪特人的死剩种么?
“瞧您说的,我们雪特人不就是以生命力顽强而闻名的嘛,哈哈。”
这死胖子,脸皮厚度已经呈无穷化,这么羞辱也不恼怒,看来还真有几分雪特人的特质。那么,能够走到这里,也的确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说来,雪特人,还能混出一番模样,莫非你叫天地有雪?”
那胖子脸上顿时显出一丝豪气,却又故作谦逊地笑道:“哪里哪里,哪能和我们伟大的先祖同名同姓,我叫奇诺的长笛,只是族中微不足道的一员罢了。”
……奇诺的长笛?
“哦,那是翻译成华夏语的结果,我的本名,用拼来念的话,是Shoudi。您平时叫我笛子就可以了。”
啧,你这红猪倒挺小资的,直说了吧,这间当铺,我收回手里,也没什么作用,我平时不会在此长住,真收回来,也纯粹是浪费钱来给人家创造税收罢了,所以呢……
那死胖子顿时燃起希望似的瞪大眼睛,接我的话头:“所以呢……”
我拍了拍手里的合同书:“想要我不收回来也可以,我不在乎经营这家当铺的那点收益——当年景天那废柴在的时候,也没见能赚几个钱,我随便去荒野区发掘个资源点,就能顶你一年奋斗——单说地上那破烂的毒龙胆,你一年的纯利润,能有几颗毒龙胆?”
红猪苦笑:“您说笑了,内城区的赋税很厉害,就算您真以四十枚的价格卖我,这一单生意,我的纯利润也不会超过一倍,这已经是我这半年多来见过的最大单的生意了,可遇不可求啊。”
这种孤僻地段,偏偏还开什么当铺,也只有景天那傻子,才会放掉一身开荒的本事不要,来这里开当铺烧钱,你愿意接手,可以,我也不要抽成——那点零钱我还嫌拿在手里各应人呢。但是我需要这家当铺附送的内城区A级通行证,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红猪顿时沉默下去。
任何人,在内城区购置过房产,无论商用或住宅用,都会获得三份相应时限的A级通行证,可以保证在内城区享受平等待遇,仅次于个别大贵族的S级权限,远比临时通行证给力得多,三张通行证,刚好够一家三口之用,若想追加,可以,请再买一套房产就是。某种程度上讲,这三份附送的通行证,才是这张合同书的最大价值所在。
奇诺的长笛显然也懂这个道理,沉默之后,战战兢兢地开口:“您知道,我是有妻子和孩子的。”
这有啥值得炫耀的么?就算真是头猪,也可以有妻子孩子。
“不,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那三张通行证,我就……”
你就怎么样?还想要讨价还价?也好,谈不拢就一拍两散,你现在就从这里给我滚出去,回外城区继续当你的雪特人,这家店我就算立刻转手脱出,也能卖上一千多枚公正徽章,拿来买几张短期A级通行证是绰绰有余了。别拿我偶尔的好心当义务,懂不?
红猪顿时满脸冒汗,低头致歉:“对不起,是我贪得无厌了,我这就把通行证转移给您。”
说完,这雪特人摇摆着身体,晃回里间,几分钟后,手里捏着三张银色卡片,一脸不舍得走了出来,将卡片递交到我手上。
“上面的个人信息,已经全部清除了,然后,然后……”
我接过卡片,发动能力侦测了一番,的确没有做手脚,想了想,又取出其中一张丢还给他。
那红猪一脸意外,怔怔看我。
“这一张,是我给你的佣金,以后我来奥格瑞玛,所需一干杂务都由你负责打点清楚,当然,我不会再支付一个铜板,明白?”
红猪稍事犹豫,便将卡片紧紧握住,涕泪横流地点头:“明白。”
……你再给我装这一脸感动的表情,我就把你的整张猪脸剥下来,听懂没?
那红猪立刻收敛神情,用衣袖抹去泪水,正色道:“明白。”
……
带着风吟和文二从新安当出来,沉默许久的文二忽然开口问:“王……上条先生,刚才那个人,就是雪特人?”
哦?原来你也听说过?
“嗯,书上有写,据说,是一种品行极端恶劣的智慧生物,被很多人所厌恶,排斥,请问您为什么要……那么纵容他?”
我看了看文二,这丫头的问题倒有些出乎意料,本以为她会谴责我对那头红猪太过刻薄,想不到问题竟截然相反了。
不过,二小姐,你读的那书里,有没有写过,奥格瑞玛内城区的人,品性往往连雪特人都不如啊……这个死胖子,适才所说什么呕心沥血,老婆孩子,十句话里,有九句怕都是假的,但就这么个货色,对我而言,也胜过那些风度翩翩的贵族大人们,比起那帮眼高于顶的废柴,雪特人这种至少懂得察言观色的生物,还更可靠一点,至少他们很少做傻事。
若非如此,你以为景天凭什么把新安当转给这头红猪?
第168章:虽然少些麻烦也是好的,但为什么,我总有种欲求不满的空虚感呢……?
事实上,作为一个曾经从外城区,一步步打入内城的冒险者,我的确对奥格瑞玛的底层有一定的倾向。并非好感,只是觉得,比起那些上位者,应付这些底层人士,我的经验还更丰富一点。
景天选择一个雪特人接手当铺,总不至于是随手挑选,这家新安当承载了他太多心血——虽然这番心血怎么看怎么是白白浪费的——不可能肆意挥霍——日了,这话咋看咋别扭啊。
我不敢担保这雪特人能给我尽心尽力做事,但我敢担保,我随时都能让他猪头落地,内城区,还保不住他的性命,而这也就足够了。雪特人的忠诚不值得信任,但是他们怕死的天性倒是很值得信赖。
离开新安当,风吟问:“那么,现在就该启程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