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校对)第122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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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朝廷设伊利大将军,周遇吉任之,镇守边疆。
  但仅仅六个月后,投降的准格尔蒙古军就发动叛乱,周遇吉领兵平叛。
  其后历时一年,终于是平定了各路叛军。
  隆武三十五年,准格尔蒙古首领逃往哈萨克,后又逃入罗刹国,再然后染天花病死,准噶尔汗国自此告终。
  大明军几乎完全控制准噶尔蒙古的游牧区。
  ……
  三十五年末。
  隆武帝下旨,命令检讨军人干政,制定更严厉的防军人干政法,对于兵马的调动程序,要更加严格规定。
  同时,加大宣传,令下层军官乃至每一个普通士兵都明白军人不得干政的严厉律法和重要性,因为五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此时的士兵都更有主见,更不会轻易被军官蛊惑。
  ……
  隆武三十六年初,左懋第病故,堵胤锡为首辅。
  同年,内阁改制,阁员扩大为十二人,但除了首辅和次辅之外,其他人朝夕可换。
  三十七年六月,大明军抵达喀什,又一次平定了准格尔残余的叛乱,西藏也经历了第一次活佛转世,自此,西藏和天山南路完全平定,大明朝完全控制后世的西藏和新疆地区。
  隆武帝喜悦,置西藏省、西域省和天山省,迁三边总督府于迪化城(乌鲁木齐),从内地迁移百姓,将整个西域收入大明疆域。
  因为连续征伐新疆西藏,军事开支巨大,财政出现亏空,现在两地平定,朝臣上疏,请求修生养民。
  ……
  八月,老将军佟翰邦丧。
  隆武帝悲痛。
  ……
  也是这一年。
  乾清宫中。
  六皇子朱和坤讲武堂毕业,回到宫中,第一次面见陛下。
  隆武帝望着他,忽然问道:“那一年,愍太子朱和埕作乱,威逼于朕,朕贬他出海,并严令我朝任何官员不得和他有往来,但却有一个皇子胆大包天,置朕的命令于不顾,悄悄在天津港送他,这件事,你知道吗?”
  朱和坤脸色一变,急忙跪下:“知道,那个人,就是儿臣。”
  “你倒是不隐瞒。说吧,你为什么违背朕的命令?你是不是以为,愍太子所做没错,是朕处罚太过了?”隆武帝严厉。
  朱和坤额头一下就见了汗,叩了一下,虽然惊慌但依然还能有条理的回答:“回父皇,儿臣虽然不成器,但却也明白事理,愍太子带兵作乱,罪不可赦,父皇只是将他流放海外,没有追究其他,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那你为什么送他?”
  “他毕竟是儿臣的大哥,想到这一别,就再难相见,儿臣实在是忍不住,就悄悄跑到天津,送了他一程……”
  说到最后,朱和坤眼中见了泪,拜伏在地:“儿臣自知不该,请父皇责罚!”
  隆武帝望着他,良久,轻轻叹口气:“起来吧。”
  待朱和埕起身,擦干眼泪之后,隆武帝问道:“当年,朕废你大哥,你可知道其中原因?”
  “大哥辜负了父皇的期望。”朱和坤回。
  “你大哥聪明,勤俭,做事有决断力,若是在其他时代,他可以称为一个合格的储君,但在我隆武朝不行,我隆武朝践行的是法治、公平、包容、开明、开放、拥抱科学、与时俱进、这都是和以往不同的,也因为实践了这些,我隆武朝才能有现在的繁荣,国家也才能太平,民众也才能幸福。”
  “父皇英明。”
  “你大哥不但保守,而且执拗,他如果继位,一定会推翻朕的改革,开历史的倒车,回到圣人之学治国的从前,将我大明改革的成果,毁于一旦,所以,朕不得不废了他。”说着,轻轻一叹:“朕治了标,但大明朝的病根却依然存在,你知道是什么吗?”
  朱和坤摇头。
  隆武帝盯着他,缓缓说道:“三年前,你就说王在法下,君为轻,民为本,社稷次之。但如果要实行王在法下,就必须有法律不可,但此法非是一般,不但要厘清王权,相权,民权,监察权,弹劾权,更是要在君王的头顶上,套上一个紧箍咒。这样的事,怕不是臣子们能做的、敢做的……”
  听到此,朱和坤明白了,立刻跪倒:“儿臣请命,愿担此责任。”
  “你能做好吗?”隆武帝道。
  “千斤重担,儿臣不敢说能做好。”朱和坤再次跪倒:“但儿臣必竭尽全力!”
  隆武帝欣慰点头:“那就去做吧。”
  ——三年间,他已经为六郎准备了很多,今日谈话,是又一次的督促,但具体的试行,还需要六郎自己去闯荡和执行。
  知难而行,破釜沉舟,横眉冷对千夫指,必须让六郎亲自去感受,只有如此,他才能坚定不移,后世的君王也才不能轻易改变父、祖创下的制度和法律。
  ……
  所谓“王在法下”,就是以公法为至尊,即不仅是所有的臣民,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也要受制于法律。
  简单一句话,王在法下,等于是为皇帝画了圈圈,限制了君主擅权,纵其所欲或依其好恶侵剥臣民的权利。
  王在法下一出,立刻又轰动了全天下。
  在改革士绅,改革宗室之后,隆武帝这一把改革的大刀,竟然是挥向了自己一。
  简直不敢想象。
  君权神授,俨然是要被动摇。
  从此以后,皇帝也不能无所顾忌。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过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一句空话和美好的愿望,但现在却有可能要变成事实了。
  为此,特设立大明宪法最高院,由资深的法官组成,一共十一人,专门判决宪法和处理皇帝有关的案子。
  如果皇帝违法,最高法院判决,不管皇帝听不听,内阁和有司,都得遵照法院的判决,而不必理会皇帝的旨意。
  也就是说,皇帝的旨意,不再是不可抗拒的天条。
  同时的,这一次律法的修改,正式确定了大明皇帝对内政、司法的放权,确定了首辅治国,皇帝提名首辅次辅,都察院同意的规范,若首辅任内有失,皇帝想要撤换,亦需要得到督察院的支持。
  至于司法,无论皇帝或者是首辅,都不得干涉。
  如果首辅干涉司法,法院判决,首辅立刻下台,接受调查,而不必等都察院的表决。
  ……
  王在法下是一件大事,不但对皇帝,对皇亲勋贵亦是很大的冲击,你想啊,连皇权都不能为所欲为了,何况他们?于是,隆武帝下诏成立“上都察院”,简称“上院”,上院和都察院同列,由皇室宗亲、勋贵后代和退休高官所组成,一共九十九人,不称御史,而称参议。
  参议非考试,非世袭,其中三分之二的名额皇亲、勋贵公推,三年一任,任满再推,最多连任三届。
  剩下三分之一,由德高望重、资历完整、没有入阁,或者是从内阁退下来的高官担任。
  重大事务和重大法律,在都察院之外,上院亦要通过,否则也是不能作数的。
  从此,皇亲勋贵不再是养猪,也可以参与到国家大政的治理之中了。
  同样的,因为成为了参议,各个参议员也开始要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在行使权力之外,亦担起了相当的责任。
  对应上院,都察院简称下院。
  首辅的重大决策案,都需要交到上下两院进行表决,取得两院的支援,如预算和法律的修改,乃至国家的大策,如果上下两院都不支持,首辅要不撤案,要不就下台。
  如上下两院对同一个案子的表决结果不同,可有三月的协商、缓冲期,其间正方双方相互说服,三次表决,如果还是谁也不能说服谁,则由皇帝介入,进行裁决。
  上院首任院长为永王朱慈炤。
  ……
  “王子犯法,于庶民同罪。王亦有法。圣人几千年的理想,想不到竟然实现于当代!”
  “陛下,古往今来第一圣天子是也!”
  已经七十有二的黄宗羲,感慨无比,向北而拜。
  ……
  王在法下,这是一项颠覆所有,庞大无比的法律工程,面对的压力非一般人可以想象。
  隆武三十九年,以修订律法的功劳,隆武帝册封六皇子朱和坤为翼平郡王。
  隆武四十一年,律法完成,上下两院的架构也都支撑了起来,隆武帝下诏,进翼平郡王、六皇子朱和坤为翼王。
  同年,锦衣卫密报辽王和一些心有不满的宗室秘密聚会,似乎有图谋不轨的迹象,还秘密派人联络抚远大将军李定国。
  隆武帝虽然重视,但并未立刻处置,不唯内外都在控制中,更因为他相信李定国不会作乱,也相信经过这么多年,军人不得干政的铁律,已经在军中渐渐形成,各项都有钳制,李定国麾下将领的家属,更都在京师之中。即便李定国本人糊涂了,以他巨大的威望,想要带兵作乱,帮助辽王夺嫡,但他麾下的众将,也是不会跟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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