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猎人(校对)第32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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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一半,自己满世界找乐子去。
  欧亚大陆自己已经快玩遍了,美洲还没去过呢,这回得去一下。
  反正自己这种营生,有今天没明天,要懂得及时行乐。
  另外一半,跟往常一样,送了。
  之前在部队里的时候,执行任务牺牲的那些战友,有的孩子要上学了,有的老娘生病了,还有的媳妇憋着要改嫁。
  这些事儿,有的能用钱平下来,有的不能,政府其实也有抚恤,但于瑞峰管不了那么多,送钱就是了。
  当兵十多年,身边的战友死了三十七个,其中每一个人的名字于瑞峰都牢牢记在心里。
  这些人,跟目前身边趴着的三个雇佣兵,不一样。
  这三个只是同伙,命是于瑞峰花钱买了的。而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友,是能让于瑞峰放心把后背交给他们的人。
  其他事情于瑞峰帮不上什么忙,但是他目前干这个营生,来钱快。
  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别死了以后,家里人要为五斗米折腰。
  心里盘算着这些,于瑞峰伸手扒拉了一下身边趴着的同伙,轻声说道:“行了,撤吧。”
  这一扒拉,人没动静。
  于瑞峰心里就明白了。
  这小子冻上了。
  订制的东西,有它的好处,但有缺点,那就是缺乏实验数据,产品管控也无从谈起,所以在质量上并不是非常可靠。
  四个人静静地在一起趴了三天三夜,这小子什么时候咽气的,连于瑞峰都不知道。
  好死不死的是,这小子还是狙击小队里的观察员,是整个小队的眼睛。
  他什么时候死的,于瑞峰不知道,这等于整个小队什么时候瞎的,于瑞峰也不知道。
  于瑞峰心里有些惴惴不安,重复道:“快撤!”
  听到了于瑞峰的口头指令,另外两个雇佣兵有动静了。
  可是他们人刚站起来,脑袋上的钢盔就飞了。
  两顶钢盔飞起来之后,于瑞峰这才听到了枪声。
  这种钢盔,主要是用来防跳弹的,要是子弹直接打过来,擦着一点也能防住,但如果是正面打着,那就没用了。
  人还是会死,就是死相稍微好点,脑袋至少还在。
  而这两枪,不是一般的枪,从枪声上于瑞峰就知道厉害。
  这是巴雷特重型连狙。
  所以面前的这两人,钢盔是连着脑袋一起没的。
  钢盔能飞起来,是因为钢盔硬。
  脑袋没钢盔那么硬,这会儿已经稀碎了。
  眼看两个没了脑袋的腔子倒下去,于瑞峰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翻身就滚下了山坡。
  在山坡雪地上滚了五六米,他腿一蹬,就躲在了一块石头后面。
  枪声已经暴露了枪手的位置,这块石头,能挡住枪手的视线。
  但即便如此,于瑞峰也不觉得自己已经脱险了,因为以这个枪手手上枪械的威力,这块石头跟豆腐没什么区别,一枪就碎了。
  所以他是死死趴在地上,恨不得就地刨个坑,把自己活埋了。
  于瑞峰这套动作,都是身体下意识做出来的,这会儿醒过神来,他知道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种枪法,没别人了。
  而明明是把连狙,能在同时要了两个人的命,自己刚才也站起来了,多补一枪对这种级别的枪手,不过是捎带手的事情。
  这个枪手没这么干,那也没别人了。
  “魏行山!!!”于瑞峰脑袋紧紧贴着地面,脖子起着青筋,怒声吼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这句话刚吼完,于瑞峰身边的石头就碎了。
  又是一记枪声传来。
  于瑞峰整个人灰头土脸,就趴在地上。
  他脑袋死死顶着地面,全身的肌肉紧紧绷着,双手撑着自己的身子。
  他脸上的蜈蚣状的疤痕就跟活过来似的,不断地蠕动颤抖着。
  “哈哈哈哈哈!”于瑞峰疯狂地大笑起来,“你快杀了我,我好去见她!”
  “嘭!”
  又是一记枪声传来,于瑞峰全身一震,整个人脑袋一阵晕乎。
  他发现自己没死,只是自己身上背着的反器材狙击枪,碎了。
  子弹巨大的动能,带着于瑞峰滚下了山坡。
  ……
第二百五十七章
尸王遗像
  珠峰峰顶上,事情谈得差不多了。
  曹余生想返回洞口,从原路下去。
  这个尸窟,白首飞尸住着的时候,那是龙潭虎穴,这会儿就成了便利通道。
  从目前这个峰顶的入口进去,在“五筒”那儿一拐弯,顺着“五筒”其中一个洞口再进去,能进入一片巨大的地穴,那儿原本住着雪人。
  从雪人家路过,再次重见天日的时候,那就已经雪线以下了。
  这条路比起外面北风如刀的攀登路线,那是要好走多了。
  顺便呢,也要进去替那几头白首飞尸收收尸,这是这笔买卖的凭证。
  结果曹余生一马当先刚要进去,就被苗光启劝住了。
  “别走里面了。”苗光启说道。
  “不替白首飞尸收尸,你们国际生物研究能认账?”曹余生反问道。
  “认。”苗光启淡淡说道,“这种东西的基因,我那儿有备份。”
  曹余生被气乐了:“你苗光启以后要是想给你女婿钱的话呢,直接转账就行,犯不着贼喊捉贼地跟我们玩这么一出,累不累?”
  “不累。”苗光启笑道,“挺好玩,尤其是山阎王那次,你看把那群棒槌吓得,要不是损失实在太大,我还真想再来一次。”
  “我劝你还是收手吧。”曹余生一阵哭笑不得,指了指昏迷着的苗成云,“林朔当然玩得起,你看看自己儿子,是不是被你玩傻了?”
  苗光启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嘴角抽了抽。
  他此生有两大执念。
  第一个执念,就是找到云悦心。
  第二个,就是在猎门之中扬眉吐气,一扫当年被苗家赶出家门的耻辱。
  而之所以成为执念,是因为这两件事情,短时间是做不到的,甚至穷苗光启一生,也未必办得下来。
  所以就要找继承人,把这两件事情做下去。
  找云悦心这件事,林朔是下一代中最好的执行者,因为母子连心,儿子找娘那是天经地义。
  而苗成云以后要做的,就是替自己另立苗家,开枝散叶,百年之后把如今的云贵苗压下去。
  所以在他看来,最适合跟苗成云结合的女人,是云秀儿。
  自己当年没娶着云悦心,这份遗憾,不仅仅是个人情感上的失挫败,更是基因结合上的遗憾。
  这份遗憾,儿子可以补上。
  自己的血脉跟云家悟灵成功的传承猎人结合,后代的天赋必然绝顶。
  倒不是说苏念秋的天赋不够好,只是在类型上,跟自己的血脉不太匹配,以后生出来的后代,随机性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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