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集第十四卷(校对)第1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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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载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六日《宇宙风》第十九期
给茅盾兄祝寿
茅盾兄今年五十岁了。
时间有多么不从容啊!恐怕在“五四”运动中,那些想一拳打倒孔庙,另一拳打开科学与民主政治的大路的年轻小伙子们,到今天,都是四五十岁了吧!
我要落泪,白发就是白旗,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不向时间投降的呀!不过,这还不是我要落泪的主要原因。看看吧,五四运动中的热血青年,到今天,还有几个依旧热烈,依旧时时的提起拳头呢?哼,有的变成了官僚,有的变为富贾,有的还改为希特勒的崇拜者呀!我的天!时间要我们投降给“死”,可是我们还没等到时间拔去我们的牙,封闭了我们的耳目,我们自己就先把腿迈到地狱去,这才真可悲哀!难道人生真是个梦么?可以随便乱变,甚至于变成一条狗么?
茅盾先生变了,但是,他只变了外形。他的背已有点驼,眼有点花,而且留下胡子。他今年五十岁了,他没法阻止时间的侵略。在精神上,他可是始终没有变。在五四时代,他便是新文艺的最努力,而且也是最成功的领导者,今天他还是这样。捻着他的小胡子,他仿佛是在说:“是的,我把时间的招牌自动的挂在这里。可是,时间能把我怎样呢?刀斧么,监狱么,穷困么,疾痛么,都一样的不能叫我跪下呀!”
这样,无论他受着怎样的窘迫,他也始终不闭上他的口。他永远要说出他以为值得一说的话。勇敢使他永远年轻,而时间增高了他的智慧。他创作,他翻译,他研究,他编辑,他的勤劳与成绩,从五四到今天,老跑在我们的前面。他使我们敬爱他,甚至于忌妒他。
在抗战中,他跑到武汉,跑到新疆,跑到香港与桂林,而后又来到重庆。无论到哪里,他总是殷恳的撒播新文艺的种子,虽然这种工作会给他带来许多身体上的与精神上的痛苦。他不单认定文艺工作是有价值与愉快的,他也认定了这种工作是痛苦的,把痛苦与愉快都尝到,他得到了崇高。到重庆来,他时常的患病。可是,他并不肯以疼痛为理由而停止工作。每逢“文协”开会,他必跑几十里路来参加。遇到哪个朋友,他都拉不断扯不断的谈文艺上的问题和文艺界的掌故。深夜,他的眼已睁不开,可是还不肯闭上,他还须说下去。他的话与他的文章都是长江大河,虽然天旱也还有波涛。或者,我猜想,这也许是一部分因为时间把旧日的伙伴一个个的剔出去,他有些寂寞之感吧?
茅盾兄,你今年五十了,我希望你还再活三四十年,再写出十部八部比《子夜》更伟大的作品。时间早晚会毁灭了我们的,但是你的著作会使你永生。这样,我们连时间都不怕了,还怕别的什么呢!让我们给敢删改割裂你的文字的那些神童们祝福吧,因为今天是你的寿日,理当“赦免”他们。
载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大公报》
小病
大病往往离死太近,一想便寒心,总以不患为是。即使承认病死比杀头活埋剥皮等死法光荣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着。半死不活的味道使盖世的英雄泪下如涌呀。拿死吓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专会这么吓唬人,理当回避,假若不能扫除净尽。
可是小病便当另作一说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里的学生要厉害许多。同样,楚霸王不害病则没得可说,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微微暗些,然后再明起来,则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至明过了度,忽然烧断,如百烛电灯泡然。这个,照直了说,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谓小病,是在两种小药的能力圈内,阿司匹灵与清瘟解毒丸是也。这两种药所不治的病,顶好快去请大夫,或者立下遗嘱,备下棺材,也无所不可,咱们现在讲的是自己能当大夫的“小”病。这种小病,平均每个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适。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会再患什么重病了。自然也有爱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个人的自由,不在话下。
咱们说的这类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应当讲说一番:
小病可以增高个人的身分。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饭,还是你白吃他们,日久天长,大家总对你冷淡。假若你是挣钱的,你越尽责,人们越挑眼,好象你是条黄狗,见谁都得连忙摆尾;一尾没摆到,即使不便明言,也暗中唾你几口。不大离的你必得病一回,必得!早晨起来,哎呀,头疼!买清瘟解毒丸去,还有阿司匹灵吗?不在乎要什么,要的是这个声势,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连懂点事的孩子也要闭眼想想了,这棵树可是倒不得呀!你在这时节可以发散发散狗的苦闷了,卫生的要术。你若是个白吃饭的,这个方法也一样灵验。特别是妈妈与老嫂子,一见你真需要阿司匹灵,她们会知道你没得到你所应得的尊敬,必能设法安慰你:去听听戏,或带着孩子们看电影去吧?她们诚意的向你商量,本来你的病是吃小药饼或看电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会中,光景也与此略同。
此外,小病两日而能自己治好,是种精神的胜利。人就是别投降给大夫。无论国医西医,一律招惹不得。头疼而去找西医,他因不能断证你的病本来不算什么,一定嘱告你住院,而后详加检验,发现了你的小脚指头不是好东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后,头疼确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个。国医文明一些,不提小脚指头这一层,而说你气虚,一开便是二十味药,他越摸不清你的脉,越多开药,意在把病吓跑。就是不找大夫。预防大病来临,时时以小病发散之,而小病自己会治,这就等于“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有宜注意者:不当害这种病时,别害。头疼,大则失去一个王位,小则能惹出是非。设个小比方:长官约你陪客,你说头疼不去,其结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样利用小病,须在全部生活艺术中搜求出来。看清机会,而后一想象,乃由无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这个,从实际上看,社会上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种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个理想国里,人人应该有这个自由与享受。自然,在理想国内也许有更好的办法;不过,什么办法也不及这个浪漫,这是小品病。
载一九三四年七月五日《人间世》第七期
英国人
据我看,一个人即使承认英国人民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自然,一个有金钱与地位的人,走到哪里也会受欢迎;不过,在英国也比在别国多些限制。比如以地位说吧,假如一个作讲师或助教的,要是到了德国或法国,一定会有些人称呼他“教授”。不管是出于诚心吧,还是捧场;反正这是承认教师有相当的地位,是很显然的,在英国,除非他真正是位教授,绝不会有人来招呼他。而且,这位教授假若不是牛津或剑桥的,也就还差点劲儿。贵族也是如此,似乎只有英国国产贵族才能算数儿。
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的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是的,我们必须先交代明白,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大家一天到晚为生活而奔忙,实在找不出闲工夫去交朋友;欧西各国都是如此,英国并非例外。不过,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可是英国人还有些特别的地方,使他们更难接近。一个法国人见着个生人,能够非常的亲热,越是因为这个生人的法国话讲得不好,他才越愿指导他。英国人呢,他以为天下没有会讲英语的,除了他们自己,他干脆不愿答理一个生人。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国的规矩,而是一见到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个人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象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另有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天气!
除了规矩而外,英国人还有好多不许说的事:家中的事,个人的职业与收入,通通不许说,除非彼此是极亲近的人。一个住在英国的客人,第一要学会那套规矩,第二要别乱打听事儿,第三别谈政治,那么,大家只好谈天气了,而天气又是那么不得人心。自然,英国人很有的说,假若他愿意:他可以讲论赛马、足球、养狗、高尔夫球等等;可是咱又许不大晓得这些事儿。结果呢,只好对楞着。对了,还有宗教呢,这也最好不谈。每个英国人有他自己开阔的到天堂之路,乘早儿不用惹麻烦。连书籍最好也不谈,一般的说,英国人的读书能力与兴趣远不及法国人。能念几本书的差不多就得属于中等阶级,自然我们所愿与谈论书籍的至少是这路人。这路人比谁的成见都大,那么与他们闲话书籍也是自找无趣的事。多数的中等人拿读书——自然是指小说了——当作一种自己生活理想的佐证。一个普通的少女,长得有个模样,嫁了个驶汽车的;在结婚之夕才证实了,他原来是个贵族,而且承袭了楼上有鬼的旧宫,专是壁上的挂图就值多少百万!读惯这种书的,当然很难想到别的事儿,与他们谈论书籍和捣乱大概没有甚么分别。中上的人自然有些识见了,可是很难遇到啊。况且有些识见的英国人,根本在英国就不大被人看得起;他们连拜伦、雪莱、和王尔德还都逐出国外去,我们想跟这样人交朋友——即使有机会——无疑的也会被看作成怪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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