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俗人(校对)第1088部分在线阅读
都想着撤退,都不愿意再打。
松赞干布没有松口,也不能松口,二十万众东征,不可能就这样灰溜溜的撤退了,这是他继位八年来从未有过的事情,也是他无法承受的失败。
不见松州城,岂能甘心撤兵?
最起码,也得取得一场胜利再说,哪怕是一场小的再小的胜利啊。
第1073章
隋唐英雄尽风流
秦琅这段时间挺平静的。
热孝在身,被天子夺情起复,领兵抵御吐蕃入侵,秦琅临危受命,当然不能拒绝,但松州局势很好,所以当战局处于僵持阶段后,他便干脆把军务都交给了从茂州带兵赶来的茂州都督苏定方。
自己结庐而居,每天一袭麻衣孝服,专心的在写书。
皇帝亲自为秦琼御制了神道碑文,算是为秦琼的一生做了盖棺定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追忆了君臣战友情,缅怀了秦琼的戎马一生,英雄盖世。
很官方,也都充满了赞誉,但毕竟这是神道碑文是墓志,字数也是有限的,而且还有一定的体裁限制等。
秦琅这些天在写的,却是以传奇话本的那种模式来写,尽量情节丰富一些,尤其是他首开白话的这种写法。要知道隋唐时代,还是很崇拜古文的,尤其是南北朝以来,还受宫体影响,讲究词藻华丽,对仗工整。
这在文字水平上很考验本事,很有技巧性,但是呢,你传播的时候,相对较为小众,毕竟文字经过精炼加工之后,还是较为简炼的,虽然华丽,但字数有限嘛。
好比汉晋时代的那些故书志异等,往往几十数百字就能完成一篇小说故事,虽说很精炼了,但略显干巴,尤其是对普通百姓来说,未必能直接听的懂更看不明白。
这种精炼的写法,其实也是跟汉字传承有关,毕竟在以前,是以简椟形式记录文字,书写不便,所以必须得少废话,能用一个字写完,绝不用两个字。虽然汉代起开始有了纸,在南北朝时代,造纸技术更是突飞猛进,但这时代没印刷术啊。
还是得手写笔抄,而读书人始终是少数,是精英,故而书籍都是尽量简洁,那些著名的圣贤经典,往往也就那么一两万字而已。
因此,谁会把平时口语的大白话写在纸上呢,浪费纸浪费墨,还浪费抄写时间、人力,太不划算。
而对秦琅来说,他一心想要为秦琼写一本个人传记式的小说,而不是那种将来附于史书上的传记,不可能就那么干巴巴的几百几千字。
那么少字数,怎么能容纳的了秦琼丰功伟绩的传奇一生呢。
写秦琼传记小说,而不是传记,这是重点,写这样的一本传记小说,除了记录秦琼真实的人生经历等,适当的加工肯定也是需要的,还得有艺术性,更得能在大众之中广泛传播。
这样做不经缅怀秦琼,更重要的是为秦家扬名。
如果能进一步的把秦琼神话,那么对于整个秦氏家族来说,都是极其有利的。
故此,秦琅最后决定,就按他先前写三国演义的模式来写,三国演义就是秦琅写的第一本半白话文小说,属于历史演义,章回体裁的小说。
虽然在后世,认为三国演义不完全算是白话文,应当属于半文半白,但在这个时代,当初这本书一出,可谓是洛阳纸贵,轰动长安,引的无数百姓争相传诵,最关键就在于把历史演义成故事,写成小说,进入了艺术的再加工创造,源于历史,却又与历史有些不同。
比如说尊刘贬曹,以蜀汉为正统,这都是很独特的角度的。
毕竟在魏晋南北朝时代,曹魏才是延续汉朝的正统,然后西晋再受禅于曹魏,西晋再这样一路传承下来。
当然,最关键的不在于尊刘贬曹,而是在于小说塑造了鲜明的一众人物形像,哪怕有诸多处于历史不符,被一些史字、读书人批评,可普通百姓哪管这个啊?
反正三国演义轰动大唐,让说书人这个新兴行当都成了最炽手可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煮酒论英雄,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等无数故事,都引的世人赞叹。
更别说关羽原本在各朝也并不怎么出名,可就因为这三国演义的影响,关羽的地位在民间那是飞速上涨,关二爷关公老爷,甚至民间已经开始大量修建关庙,到最后,朝廷都直接下诏,将关羽纳入国家正祀之中。
要知道关羽被人供奉最早是在南朝时,可那时也只是小小的城隍,甚至只是一些地方的城隍,不是那种大城隍。
到隋朝时,武台山佛寺奏请杨广,封关羽为护法伽蓝。
如今朝廷将关羽纳入中家祀典,就是成了有香火祭祀的国家级神明了。大唐朝廷给关羽的正式封号是义勇武安王,关羽正式封王。
秦琅想做的就是写一本隋唐英雄演义,秦琼就是第一号男主角,然后瓦岗寨成为重要配角,基本上就按后来的隋唐演义为蓝本,再适当的综合一下兴唐传啊,隋唐英雄传等,写成一本新的隋唐演义。
因为现在还是贞观年间,隋末唐初的这一票人多数还在,所以肯定得有些修改的,比如大反派苏定方,这是自己人,肯定不能再黑。
再比如北平王罗艺,现实如今是被朝廷定为反贼,甚至是他秦琅亲自挑杀的逆贼,当然不可能再做为秦琼的姑父和正派形像出现的。
得尊重一定的历史事实,王君廓、罗艺这些都得是反派。
李玄霸这个没法杜撰,魏征和徐世绩也不能写成瓦岗寨的两位牛鼻子老道军师,更不能有少年英雄罗成,罗士信不能写成一个大傻子。
程咬金啊牛进达啊这些人的形像,得适当的改一改,得符合实情。
但大体上的套路还是那样,反正就是秦琼大男主的英雄历史小说嘛,得宣扬秦琼辉煌的一生,把他描写成一个忠义无双的大英雄。
顺便把秦王李世民好好捧一捧,把李唐推翻隋朝的正义写吹一吹,顺便踩两脚隋朝也是可以的,当然,他不打算过于黑杨广,客观一些评价。
秦琼不会是捕快出身,程咬金也不会是卖私盐的,隋朝时盐还没专卖也就没卖私盐的,但是,围绕着秦琼,围绕着瓦岗,讲述一个隋末之时的英雄故事,还是没问题的。
秦二哥就得是锏打山东六府,马踏黄河两岸,而单雄信就得是山东绿林总瓢把子,徐世绩得是一个多谋的军师,程咬金是个福将……
这本书名字定为隋唐英雄传,跟三国演义一样的写法,甚至更突出侧重秦琼这个主角,会跟关二爷一样忠义无双,英雄盖世。
回头他就让人雕版刻印,广泛发行,甚至刊登报纸连载,让那些说书人又得到一本能够吸引听众的畅听书,也让大唐的百姓们,再次多一个崇拜的偶像天王。
前有义勇武安王关羽,再有护国忠武王秦琼,多好。
这个神要是造成了,那么绝对比李唐皇帝们给秦家的免死金券管用的多。
秦家有了这么一尊神在,那么以后可能终唐一朝都能富贵永保,甚至运作的好,几代之后,说不定也有机会封圣,到时说不定山东历城秦家,也能跟山东曲阜孔家一样成为圣裔家族,世代尊享呢。
毕竟历史上,关羽后来确实也是一代代的被拔高,最后终成关圣帝君的,与齐圣孔子齐名的武圣,风头甚至早掩盖了早初的武圣吕尚姜子牙。
后人说起武圣肯定第一时间想起关羽,很少能先想到姜子牙的。
有苏定方代他统领军务,防御吐蕃,秦琅倒是很放心的在家写书,甚至因为苏定方确实代他处理的好,所以秦琅还特意把书里苏定方的形像给特意拔高了不少。
总不能让人白吃亏的。
当然,关于自己在书中的定位,秦琅也是思虑了许久,最后决定套上玉面寒枪的罗成的模版,让自己也在里面当一回男二号,成为偶像,毕竟他秦琅实际上也是早少年成名,功勋着著嘛。
苏定方坐镇雷关,又有韩威等协守,刘兰成坐镇宁远军镇,有丘行恭和郁孤尼协镇,松州各处关隘城堡都驻了许多兵马,加起来蕃汉军壮六七万众,虽不如吐蕃二十万众,可唐军早处于不败之地了。
现在没急着打出他的旗号,也只是继续温水煮青蛙,钓鱼罢了。
“魏公,张文远自宁远军镇回来了,带回大捷。”
秦琅放下笔,听从宁远赶回来的张超禀报完军情战果,很是满意。
“刘将军不愧是读书人中最彪悍的,丘行恭也不愧号称屠夫,这仗打的漂亮。”
刘兰成遣张超回来报捷,宁远镇大败吐蕃,阵斩五千余众,俘虏一万余,缴获战马万余匹……
“可惜让大相尚囊逃了。”张超有些遗憾的道。
秦琅却不以为意,“跑了就跑了,一个尚囊而已。”
想了想,秦琅让张超再跑一趟宁远镇,“替我转告刘将军,此战大好,将士们皆当记功,请勿必守好宁远镇,勿轻易出击,待我命令。”
“还有,你们擒获的尚囊几个儿子,都放回去。”
“放了?为何?”
“有用。”
秦琅笑笑。“尚囊虽然跑了,但我有一计,可借刀杀人。听说这尚囊虽说打仗没什么本事,但有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而且在吐蕃为在相多年,治政本事也确实不错,吐蕃改革大政多出于他之手,这种人其实远胜过许多猛将,必杀之。”
第1074章
赞普四顾已惶惶
雷关。
苏定方刚去拜见完秦琅回来,主要还是例行禀报一些军务方面的事务,然后请示秦琅军备武略,顺便交流一下兵法。
虽然他年纪比秦琅长许多,但这些年苏定方对外一直是以秦琅兵法亲传弟子身份自居的,也早得大唐内外承认的,达者为师,能拜秦琅为师学兵法,多少将领们可求还不可得呢。
十四岁便开始随父亲组建乡勇征讨流贼,苏定方有着超过二十年的征战经历,对于此次吐蕃入寇,这位茂州都督兼保宁军使跟秦琅的看法一致,都认为吐蕃人是想趁虚而入,来敲诈勒索的。
只是他们没料到秦琼经营的松州如此坚固,更想不到恰巧秦琅刚好到松州扶灵,然后被皇帝夺情起复主持战局。
得益于秦琼这些年一直的吐蕃威胁论,朝廷其实还是做了不少事的,比如给川西设立的三个都督府,设置的三个边军,再比如前后拔下了许多军费,于川西修筑了许多驿站、兵站、堡垒、镇戍、烽台,提前储备了许多钱粮、器械,甚至沿边还设立了不少的军械作坊,开设了许多军屯、商屯等。
更别说,川西还编练了几万人的羌氐协从军,以及剑南各州缠绕的武骑团练乡兵了,川西因秦琼镇守,使的其军事实力也就比陇右一线略差,真正的兵精将足,训练有素,粮草充备,边备坚固。
这种情况下,吐蕃人过来,根本就是自讨无趣。
就如现在,战事对峙这么久了,吐蕃人都还没真正踏入松州境内,更不知道这边的军防部署,统兵将校等重要情报,而松州也只是在剑南境内调动兵马,都没往云南、山南、关陇调兵。
钱粮器械,更是十分充备,几万人马现在部署在松州西境,毫无后勤压力,甚至都没怎么动员壮丁民夫,因为前线早就储备了很充足的钱粮,这些粮食有些是边军军屯储备的,有些是招商引资,鼓励商人过来开商屯垦荒种地,种出粮食直接纳入军仓储备,然后换取盐茶酒糖马等重要物资的货引,各取所需。
正因如此,松州这边根本没太大的调动,却一直把局势控制的死死的,将士们在前线很轻松的防守着,有烽火台情报体系,监视着吐蕃人动向,调动兵马方便,根本不用疲于奔命,到处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