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再起(校对)第766部分在线阅读
这种别称,在不同的史学家眼中,各不相同罢了,他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
“那么,梁称之为后梁咯?”
李嘉这般问道。
“自当如此!”赵诚轻声道:“梁者,南朝早有南梁,汉有前、后两汉,周有西东二周,宋也有刘宋,所以在其之前加个后字,也是理所当然的。”
“不然的话,就不好区分了。”
这就是后梁后周等五代王朝历史称谓的由来,自己竟然忘却了这一遭。
不过,这也是情有可原,我毕竟不是史学家。
“六朝者,皆不得以帝称之,皆谓之国主。”
李嘉郑重其事地说道:“其皆不得为正统。”
“诺!”赵诚松了口气,史书中,早就这样安排了,果然没有错,皇帝根本就不需要这几个中原王朝的法统,所以自然对其不屑一顾。
“对了,江南国主又如何称谓?”
李煜这一支,毕竟被收拢到了宗室,虽然只是为了更好的统治,但纳入宗室,不一定就代表着认可。
唐这个称谓,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就可以称谓的。
“臣等数次探讨,皆以为,江南变更杨吴,其一开始,国号为齐,可称之为后齐。”
赵诚看了一眼皇帝的脸色,谨慎道。
“嗯?有意思!”李嘉顿时就笑了。
南唐变成了后齐,这可就真的有意思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刑统
江南一带,一开始是为杨行密所建的吴国(902),定都扬州。
后来,建国第五年,徐温发动政变,次年弑杀第二任吴主杨渥,立杨隆演为主。
之后,顺义七年(927年)徐温死,养子徐知诰继任其权位,扶持杨隆演之弟杨溥为帝。
徐知诰,就是李昪。
天祚三年(937年),李昪称帝,国号齐,后来恢复本姓为李,国号为齐。
说实话,李昪继承的是徐温的政治遗产,他以养子的身份继承,与郭荣继承后周江山,是一模一样的。
五代养子具有继承权,这是公认的。
但,李昪登基为帝后,却把自己的姓氏改回为李,这就相当于过河拆桥,令人窒息,挑战传统的操作。
所以,实话实说,所有人是很鄙夷的。
而如今,史书中,却把南唐,国号默认为齐,也就是后齐,这就意味深长了。
一来,是不认可李昪的行为,进行拨乱反正。
二来,也是在间接说明,其李煜名为宗室,实质上却并不是,毕竟国号为齐,又不是唐,点出了这一笔。
这种春秋笔法,史学家们已经运用的很是纯熟。
李嘉仔细回想,微微一笑,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很好,就这么写吧!”
“对于其他的小国,也莫要忽略,如岐,燕,闽等,也要好好思量,删减,虽然不一定要所有人满意,但一定要真实!”
“微臣明白!”赵诚点头,沉声道:“一定保持真实。”
“嗯,退下吧!”李嘉摆摆手,笑道。
随之赵诚的离去,李嘉这才缓了口气。
说真的,实在是太热了,尤其是穿着这一身衣服,在这般时期,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这个皇帝,实在是太称职了。”
休息了一个中午后,王溥则找了过来,主要是想商量一下《大唐刑统》法律的编撰。
前面也说了,郭荣是个英明有为的皇帝,其编撰的《大周刑统》,可谓是封建时代典型的法律典型,大唐刑统基本上是按照其来编撰的。
比如,大周刑统最先进的一条,应该是历史上几乎没有出现过的盗窃类犯罪行大三次改过制度。
所谓三次改过,就是政府给盗窃犯三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并曾经官司推问伏罪者,不问教前后、毗小多,并决杀”。
偷一次,坐牢悔过;偷两次,坐牢悔过;偷三次,哪怕只偷一钱,杀!
郭荣的逻辑非常清楚:我给了你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你都置之不理,那么不会再给你第三次机会。
郭荣对犯人非常严厉吗?其实不是,郭荣有一点其实做得非常好,那就是他非常尊重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人权。
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在周朝监狱中的生活是幸福的,某种程度上,周朝罪犯的生活水准要强于被美化过度的宋朝百姓,至少他们不会饿肚子。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章
八议
大周刑统体现了郭荣的仁义一面,而同为蓝本的宋刑统,也体现了赵匡胤的仁。
比如,赵匡胤将流、徒、杖、笞等刑罚折合为相应的脊杖或臀杖,俗称折杖法。
也就是说,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或脊杖,笞杖刑一律折换成臀杖,杖后释放;徒刑折换成脊杖,杖后释放……
换句话来说,其实相当于减轻了刑罚,从而缓解了社会矛盾。
对此,李嘉倒是认同的,封建时代的刑罚,着实太过于残酷,些许错误,就是家破人亡。
不过,在流放一这方面,李嘉却并不打算缓解,亦或者说,他准备将流放扩大规模。
一般流放的人,都是谋反,谋逆等罪行,但李嘉却认为,一定要将贪污受贿的官吏,也要流放。
王溥不解,因为这是对官员的重刑,屁股决定脑袋,坐在他这个位置,自然要为同阶层的人考虑。
而李嘉,也需要在法律上浓墨重彩的留下一笔,让后人谨记。
“贪污民脂民膏,还有理呢?”
李嘉愤愤不平道:“这些人岂能一罢了之,既然享受了多年的福分,那么就得还回来,再享受多大的苦楚。”
王溥也搞不清楚皇帝为何这般仇怒,贪污受贿也不是啥大罪,太过于严酷,反而动摇根基。
委婉劝说了一番,但皇帝丝毫不领情,反而义愤填膺道:“在我看来,自曹魏始,整个法律,就丧失了根本,公平公正全无,唯独成了皇亲国戚,勋贵高官的庇护之地,岂能纵容?”
“此次刑统,我有一言,你须得听之!”
皇帝双目炯炯有神,配合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格外的有气势。
“臣下岂敢不遵?”王溥低头拜下。
“好!”李嘉点点头,说道:“在法律这方面,某懂的不多,但却知晓,其有一条“八议”之法,可谓是顽疾,你须得与我去掉。”
“大唐刑统中,不得有这一条。”
“这……”王溥心神荡漾,激动莫名,情绪都难以控制。
“八议“是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
庇护统治阶级成员的罪行,规定如议亲(皇亲国戚)、议能(有大才能者)、议功(对国家有大功者)等八种人,给予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
于是。在封建时代,“八议”之法便成为皇亲国戚、功贤故旧、贵族官僚等八议之人逃避和减轻封建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八议之人犯罪可以堂而皇之、有法可依地享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在古代,根本就是个笑话。
所以,你在古代,见到的官吏被杀,都是大不逆等大罪,因为贪污而被杀的几乎没有。
到了朱元璋时期,“八议”就成了笑话,杀官如屠狗,比如驸马贩盐,在唐宋,根本就没人管,就算有罪,罚酒三杯完事,这是议亲。
老朱则不管,直接让自己女儿当了寡妇,这在当时是何等的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