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明成长记(校对)第138部分在线阅读
次日一早,游伏很早就起来让人准备早饭,早饭准备的是白米粥,不过特意还煮了一锅干饭,那是打算拿来给凌一家子吃的,让他们也知道粮食是什么东西。
凌也起的很早,坐在地上用石头磨制狼牙,准备多制作几根狼牙箭矢,昨天射下来的几只野鸭,翅膀上的一级飞羽也被他拔了下来,准备制作箭尾。
游伏看到他干这个,就拿出一根汉部落制式的青铜箭矢给他。
凌接过那根精致的箭矢,放在手里不住的抚摸,显得爱不释手,同样也非常的惊奇箭矢的材质,从锋利的青铜箭头,到光滑笔直的木质箭杆,都是他没见过的东西。
凌的箭矢都是用灌木的枝条做成的,先要晾干,然后用火烤直,再用砂石打磨光滑,尖头多是用骨头做成的,所有的箭矢放在一起,没有一根是完全一样的,连箭杆的粗细都不相同,可想而知这样的箭矢质量有多差。
也就是他自己用的比较多,对每根箭矢都很熟悉,才能射的百发百中,要是随便换个人,每射出一箭就会有很大的误差。
“你们的箭真好,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那个做箭的人一定很厉害吧?”凌感慨的问道,然后依依不舍的把箭矢还给游伏,看的出他很喜欢。
“这是我们首领发明的,那箭头是用青铜做的,是一种金属,可以做成任何形状,很锋利,我们部落都用这样的武器,都是首领教我们做的。”
游伏没有收回箭矢,反而把箭壶中的几十支箭都倒了出来,展示给凌看,连自己的长弓也拿出来放到他的手里。
“来,试试看我们的弓箭。”
看着游伏拿出的一大把箭矢,凌都惊呆了,这些箭矢全都一模一样,像是一个模子复制出来的一样,实际上也确实是从模具里复制出来的,每一支的质量都那么好,就连重量都相差无几,称得上极品好箭,让凌看的眼馋不已。
再接过游伏递来的长弓,弓身十分光滑对称,隐隐的还泛着一层光泽,那是因为弓臂打过虫蜡,剑麻纤维编制的弓弦也很结实耐拉,就是弓太大了点,立起来跟人差不多高,不适合在马背上使用。
再拿凌自己制作的弓相对比,木头制作的弓臂,内侧粘了一层厚厚的牛筋,毛线搓成的弓弦,虽然也很结实,但却要经常更换,因为毛线的弓弦经常被磨到起毛,影响箭术的发挥和射击精确度。
凌的这把弓并不是反曲弓,从材料和形制上看,应该叫做复合直拉弓,因为弓身是用两种材料粘在一起做成的,因此叫做复合弓,而且弓身的形状并没有反曲,只有一个弧度,看着就像短一点儿的长弓,所以综合起来就叫做复合直拉弓。
凌非常喜爱弓箭这种东西,经过游伏的同意,很快就试射了起来。
单臂举起长弓,搭箭拉弦,弓身紧紧的绷成一个较大的弧度,然后就是瞄准目标撒放。
铮——的一声弓弦颤音,箭矢笔直的飞了出去,光滑的箭杆,让箭矢出手时没有一点阻碍,很快就飞出了凌的视线。
凌非常的惊讶,这种长弓的射程明显要比他自己的弓射程远,虽然无法在马背上使用,但用来步战绝对是夺命的利器。
他很快又拿起自己的弓,用游伏的箭矢再射出一箭,同样的箭矢,凌的弓射程整整比长弓短了一半,那么远的射程,如果部落之间打起来的话,简直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怎么样,喜欢我们的弓箭吗?这都是我们首领制作的。”游伏试探的问道。
“嗯,喜欢,你们首领真厉害,居然能做出那么好的弓箭,就是太长了点,要是在短一些就能骑着马用了。”凌稍微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听族人们说,首领正在收集材料,制作新的弓箭,会比这个更短,力量更大,好像很快就能做好了,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部落的话,你就能得到一把我们首领做的弓。”
“你说的是真的?”凌有些惊喜的问道。
第0262章
麦子
“当然是真的,加入我们部落吧,我们部落并不排斥外族人,相反,我们汉部落本来就是由很多部落组成的,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我带着全族加入汉部落也才几个月的时间。
汉部落很强大,首领也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带着我们做出了很多好东西,比如大车,还有金属,对了,我们的马镫你还没有仔细看过吧,走,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儿我让你看看我们的马镫。”
游伏说着话,跟凌一起收拢了地上散落的箭矢,那两根射出很远的箭也被凌的牧羊犬叼回来了。
说到这里,人类最初驯养狗这种生物的目的,好像就是辅助打猎的,原始时代人类生产力低下,想做出几根品质优良的箭矢并不容易,但是打猎的时候射出去就经常捡不回来,后来有了狗之后,就成为了捡猎物,捡箭矢的好帮手。
即使到了现在,训狗的人也经常丢一些东西让狗去捡,比如小球,飞盘,树枝等,很可能就是从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习俗。
两人一起去吃了早饭,凌和他的三个女人每人都是一碗白米饭,还有昨天没吃完的鸭肉,汉部落的其他人都是吃的白粥。
“这东西就是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种子?怎么那么好吃,这真的是从草上面结的吗?”凌尝了几口米饭,忍不住的赞叹道。
游伏还没有回答,凌的女人就先点头肯定起来,刚才煮饭的时候,他的女人可是亲眼在旁边看完整个过程的。
“怎么样,好吃吧,虽然这不是肉,但是它更容易获得,一根草结的种子就能顶一顿饭,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我这碗粥差不多就是一根草结的,你那碗干饭可能要两根。”游伏如是说道。
凌整个人都惊呆了,卧槽,一根两根有区别吗,还不都是草结的,这要是想养活一个人,岂不是只要种上千八百根,就够一个人吃一年了?!这么算下来的话,汉部落确实能让所有人都吃饱。
“而且我们吃的只是种子,那些长出来的草叶和秸秆,还能用来喂牛马羊,一点都不会浪费。”游伏继续说道。
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种最好的食物获取方法,不仅可以获得人吃的粮食,剩下的草也能用来喂牲畜,牲畜养大了还能给人提供肉食,简直是一举两得,粮食肉食都不缺了。
吃过早饭之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准备寻找下一个游牧部落进行交易,并且在途中搜寻凌说的那种类似水稻的植物。
凌的女人和孩子受邀坐在牛车上,他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周岁,其中一个女人又怀了四个月的身孕,骑马很不方便,严重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因此就全都被放在牛车上了。
凌自己也换了马匹,骑在一匹汉部落装了马鞍和马镫的斑马上。
他脚踩着马镫,挥舞着马鞭策马奔腾,凌的骑术很好,虽然这是刚抓来几个月的野马,但是却被他驯服的老老实实,斑马载着他急速奔驰,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一来是因为斑马的爆发力更强,二来就是因为有了马镫,从前没有马镫的时候,想要让马跑的快,就要用两腿仅仅的夹住马腹,生怕不小心从马背坠落。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不仅双腿更加省力,整个人能调动的力量也更大了,人在奔跑中甚至可以踩着马镫站起身来,做出更多的特技动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特技动作,也可以称为战术动作,比如侧身挂在马背的一侧,或者直立起身,不管是交战的时候用来躲避敌方箭矢,还是互相冲阵的时候近身搏杀,都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战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如果汉部落的那个首领再研究出更好的短弓出来,配上这样整套的马具,汉部落一定能打造出一支王牌的骑兵,称霸整个草原都指日可待。
在颠簸的马背上,耳边的秋风在呼啸,凌似乎在这狂奔中看到了汉部落的未来,和整个草原的未来,汉部落现在只有几百匹马,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战斗力,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加入进去,一定会对汉部落针对草原的战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就加入好了,如果能亲自见证一个强大部落的崛起,而且还有自己的参与,那一定是每个男人最喜欢的事。
曾经的部落,你们视我为不详,我却能带领另一个部落崛起,不知道将来你们再见到我时,会做出怎样的表情。
一阵风驰电掣的狂奔之后,凌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策马回头,走到牛车旁边看了看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她们全都面带笑意,宽大结实的牛车上铺着厚厚的兽皮,那都是交易换来的,第一次坐这样舒适的交通工具,让她们感到非常新奇和幸福。
凌跟自己的三个女人说了他的决定,打算带着一家子加入汉部落,他的女人们也都点头赞同,汉部落的这些人确实好,好东西又多,能加入这样一个部落,比他们一家子继续流浪要好多了。
跟家人说好之后,凌策马来到游伏的身畔,告诉他自己愿意加入汉部落的决定,只希望汉部落能有游伏说的一样好,到时候首领不愿意收留他就麻烦了。
“不,我们首领不会赶你走的,他是世上最优秀的首领,也是最合格的首领,没有之一。
如果说他有什么最值得我敬佩的地方,除了他拥有像神一样的智慧,能制作很多好东西,另外就是他擅长用人,他能发现每个人的特长,给每个人分配最适合他们的工作。
像是你这样会很多技能的人,一定会得到首领的重用,说不定能像我们这些曾经的首领一样,当个队长什么的,单独带领一批人,在部落的地位一定不低。”
游伏的话让凌很心动,凌只有自己的一家子,并不是什么首领,他还从来没有管理过那么多人,如果能在汉部落得到那么高的地位,那就是为了部落而死,纵也无怨无悔了。
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骑行很快,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行进了几十公里,这次是由凌这个草原土著带的路,去往一个他比较熟悉的部落,准备和那个部落交易一波。
但是队伍才走到中午时分,就全都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发现了游伏迫切想要得到的粮食种子——麦子。
第0263章
今晚加餐
野生的麦子在自然界中其实并不少见,只是需要在特定的地方寻找罢了,就像是水稻不可能长在旱地里一样,必须要在沼泽或者池塘里去找,麦子也是同理。
草原上有很多适合牛马羊吃的牧草,比如苜蓿,还有黑麦草,大麦草,或者青稞,也就是大麦,这种麦科植物在草原上其实是最常见的,什么地方长什么特产,正是这个道理。
游伏眼前这些零星的黄色结穗植物,肯定是麦子无疑,毕竟从麦穗上那一层又细又尖的麦芒就可以判断,但是具体是大麦还是小麦就不知道了,这一点就连罗冲都不认识。
大麦和小麦长的基本没什么差别,罗冲只知道大麦又叫青稞,和小麦一样可以磨成面粉,但是大麦粉并不适合发酵,只能制作一些死面的食物,比如死面饼,面条,饺子皮一类的东西,不像小麦那样可以蒸馒头,蒸包子,适口性差了很多。
不认识,分不清,没关系,等种出来一茬,到时候磨成面粉试验一下就好了,能发起来就是小麦,发不起来就是青稞,最简单也是最笨的方法,但是却很实用。
中秋季节,麦子早已熟透,说不定这都是今年的第二茬麦子了,游伏小心翼翼的摘下一个麦穗,抠下上面的种子仔细观察了一下,捏了捏,比稻谷要软,力气大了可以直接捏扁。
又拨下来几粒放在嘴里嚼了嚼,自然是不好吃的,不过毒肯定是没有的,牛马羊都经常吃的东西,也没见那些牲口毒死过。
野生的麦子本来就不多,游伏也舍不得煮一锅尝尝,只能点了火烤一个麦穗,直接烧麦子确实很好吃,游伏只是确定了这东西能吃就足够了,他非常相信,只要拿到罗冲手里,罗冲一定能开发出更多的吃法。
一行人在这里逗留了两个小时,采集了一大堆的麦穗,最后整整装了两个麻袋,大概有个几十斤重,因为曾经有过给汉部落送植物的经验,游伏还特意挖了几根整株的,种在陶锅里,准备带回去让罗冲好好看看。
收完了这些野生麦子,队伍继续行进起来,终于在傍晚将至的时候遇到了凌熟识的一个游牧部落,牛骨部落。
首领是一个叫阿尔泰的壮年男性,与凌十分相熟,只是由于他的红瞳,阿尔泰也没有把他吸纳入自己的部落,不过阿尔泰还是非常欣赏这个年轻能干的小伙子的,双方也在凌的引荐下开始了交易。
同一时间,飞了足足两天的阿祖卡巨鹰终于回到了汉部落,就在傍晚族人们收工的时候,鹰锐看到了回来的巨鹰,就把它招了下来,看到巨鹰腿上绑着一卷兽皮,打开之后还有汉字,鹰锐就知道这是来信了,赶快拿着兽皮信给罗冲送去。
“首领,首领,游伏他们来信了,你快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我看不懂。”鹰锐一边跑一边对着罗冲大喊,马上就吸引了罗冲的注意力。
“什么?游伏他们来信了?快拿来给我看看。”
听到游伏的来信,罗冲心里咯噔一下,有句老话叫做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他们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这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才非要告诉自己不可,可千万别是求救信才好。
罗冲紧张的接过兽皮,还没有看字的内容,首先就被兽皮吸引了,这是一张绵羊的皮,罗冲还从未见过这里的绵羊,现在游伏送了一张羊皮过来,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找到了绵羊,并且通过交易获得了一些?!
果然,打开兽皮之后,一行行潦草的大字映入眼帘,虽然其中夹杂着不少错别字,但是并不影响罗冲理解,写的还是可以的。
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首领,我们,南行一月有余,至大平地,四处无山,有淡水湖,水很多,看不到边,湖内多鱼,多鸟,湖边有大兽,长牙,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