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朝当国公(校对)第214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214/751

  杨峰给丹晨爸爸准备的礼物是一份明朝万历版的《张太岳文集》,给丹晨妈妈的是一张宋代的瑶琴,而给丹晨的哥哥和嫂子的则是一对鸳鸯玉佩。之所以送这些礼物那也是有讲究的,丹晨的爸爸是湘南大学的历史系教授,最爱研究明史。
  而妈妈则是湘南音乐学员的古典音乐老师,最是喜欢古典乐器,而哥哥和嫂子则是还年轻,送玉佩就比较合适。
  看着一家人拿着礼物爱不释手的样子,杨峰有些得意的对一旁的嫦娥姐姐使了个颜色,而对方则还以一个白眼。
  高兴完之后,众人这才想起旁边还有人。丹晨爸爸轻叹了一声,抚摸着手中的书籍感慨道:“没想到我竟然能在有生之年收集到一套《张太岳文集》,真是死都瞑目了。不行,我要赶紧拍张照,然后发到群里,眼谗死老宋他们。
  不过小峰,这套《张太岳文集》你是从哪弄来的,而且品相还这么完好,这价格一定不菲吧?还有你送给丹晨妈妈的瑶琴和丹明两口子的玉佩,一看就是价格不菲的东西,这礼物也太重了,我们可是有些承受不起啊。”
  杨峰笑了起来:“伯父,看您说的。我和丹晨已经谈了一年多的恋爱了,彼此都定下了相守终生的誓言。直到现在才登门拜访,已经就很失礼了,这点小礼物算得了什么呢?再说了,您也知道我就是干这行的,弄点古玩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您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下次都没脸进门了。”
  “哈哈哈……”
  看到杨峰这么会说话,丹晨爸爸笑了起来,心里对杨峰这个初次上门的毛脚女婿更满意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由于丹晨爸爸在大学教的是历史,是以两人的话题不知不觉就聊到了他的专业上,尤其是丹晨爸爸主攻的是明史。这一聊下来丹晨爸爸就更吃惊了,因为他发现面前这个小伙子对于明朝的历史、典故以及风土人情那是太了解了,许多事情说得那是头头是道,有些典故甚至连丹晨爸爸也不大清楚,但这家伙却是脱口而出仿佛曾亲眼目睹过似地。
  杨峰的话听得丹晨爸爸是两眼放光,最后他对杨峰竖起了大拇指:“小峰,要不过年后你干脆来湘南大学念书好了,我豁出这张老脸替你要一个入学名额,我保证用不了几年就会成为我国明史最权威的专家。”
  听了丹晨爸爸的提议,杨峰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心说哥已经在明朝生活了快两年了,对那里的风土人情能不了解吗?哥拿的可是第一手资料啊。
第三百七十章
回去
  杨峰在闫丹晨家吃完饭后便告辞了,丹晨妈妈倒是邀请他住下来却被他拒绝了,如今他和闫丹晨还没结婚呢,住在女朋友家算怎么回事。
  看到杨峰坚持要走,丹晨爸爸和妈妈也表示理解,便让闫丹明将杨峰送到附近的酒店住下来,闫丹晨原本也想过去的,却被丹晨妈妈找了个借口给喊住了,闫丹晨只好重新坐了下来。
  看着一脸不情愿的闫丹晨,丹晨妈妈伸出指头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点了点笑骂道:“你这丫头,俩人刚一起回来就舍不得人家了?”
  闫丹晨脸色微微一红,争辩道:“我这不是担心他不熟悉这里的道路嘛,哥哥那个人你也不是不知道,从小就粗心大意的,两个大男人一块去酒店肯定不怎么方便的。”
  听到这里,一旁的丹晨爸爸不乐意了,“那你还想怎么样?晚上还要亲自过去陪他啊,女孩子家家的要懂得矜持,明白吗?”
  听到自家老爸发了话,闫丹晨不敢顶嘴了,只是撅着小嘴低着头不吭声。
  看着闺女撅着小嘴一脸不乐意的样子,丹晨妈妈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指着她,“你们看看,你们看看……难怪人家都说女生外向呢。这还没结婚呢,胳膊肘就开始向外拐了。”
  一旁的王燕却出言劝解道:“爸妈,你们也别生气,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这不证明了丹晨和人家小峰的感情好嘛。以前你们老是埋怨丹晨这么大了还单身,现在人家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了你们又要人家矜持,这不是难为我们家丹晨吗?”
  “诶……你这孩子,我就没法给你说!”丹晨爸爸被气乐了,只是随后就觉得一股酸气冒了出来,自家养了几十年的闺女就这样被别的男人拐走了,心里自然是有些涩涩的。
  看到丹晨爸爸突然变得有些不开心,闫丹晨和王燕都有些不知所措,只有和他同床共枕了几十年的丹晨妈妈了解自家老伴的心情。她拍了拍丹晨爸爸的手背安慰道:“好了,你也别难过。小峰那孩子我一看就很不错,不仅人长得精神,而且我听丹晨说过,他的事业也做得很好,自己在上海、南京和京城都开了自己的公司和珠宝行,对丹晨也很好,这样的孩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丹晨爸爸犹豫了一下才说道:“小峰这孩子我看也不错,只是我听丹晨说他比丹晨还要小几岁,我是担心他们日后……”
  “爸……你在说什么呢?”一旁的闫丹晨不答应了,娇嗔着拉住了父亲的胳膊摇了起来。
  就连丹晨妈妈也不乐意了,瞪着自己老伴骂道:“就是,你这个死老头子胡说什么呢?小峰这孩子多好啊,不就是比丹晨小了这么三四岁吗,这有什么啊,你就在这里挑三拣四的。”
  “是啊……爸,小峰这小伙子我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男女双方年龄相差几岁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家丹晨跟小峰那就是天作之合。依我看啊,应该让他们尽快把日子定下来,趁早结婚才好呢。”
  王燕的提议得到了丹晨妈妈的大力支持,连连点头:“对……小露妈妈说得很对,丹晨的年纪也不小了,应该成亲了。”
  饶是闫丹晨年纪已经不小了,但听到自己的母亲和嫂子谈起了婚事也不禁大羞起来,“妈……嫂子,你们在说什么你!”
  “好好……我不说,不说了行不行?”看到自己的担心不但没有被认同,自家的老伴和儿媳反而商议起结婚来了呃,丹晨爸爸只能无奈的做到一旁看起书来……
  闫丹晨家里发生的这一切对于杨峰来说自然是不明白的,来到酒店后他就洗了个澡然,这才躺在床上点燃了一根香烟抽了起来。
  作为一个男人,所考虑的问题自然要复杂了许多,更何况他的身上还有那么多的秘密。
  杨峰明白,在国人的传统里,恋人之间一旦见了父母后两人的关系就算是正式确定了下来,接下来就要开始谈论论嫁了,而且闫丹晨的年龄也不小了,他可以肯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用不了多久双方闫丹晨的父母势必要跟自己商量结婚的事情。
  对于结婚杨峰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说句心里话。象闫丹晨这样的好女孩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换做三年前自己只能对着她的海报自撸,现在却能够将她娶进家门,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只是如果结婚的话却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摆在了面前。
  自己当初刚来到明朝时空的时候,只是将那里当成赚取财富的一个跳板和客栈而已,根本没想过要在那里常住。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对那里的感情也是越来越深,甚至已经在那个时空娶妻生子,如果让他抛弃明朝时空的事业乃至女人回到现代社会再也不会去,且不说自己难过良心这一关,更重要的是自己的事业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和打击,这是绝不可取的。
  可如果再这么下去的,那就很难隐瞒下去了。老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更何况毕是隐瞒同床共枕的妻子一辈子呢。
  “诶呀,这下可就难办了。”向来做事果决的杨大官人一下变得烦恼起来……
  不管怎么烦恼,日子终究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杨峰陪伴着闫丹晨在她的家乡好好的转悠了几天,四天后才坐上了回南京的飞机。
  而在这几天里,丹晨的爸爸妈妈以及哥哥嫂子也对杨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几天的接触后,看到杨峰和闫丹晨相处得那么恩爱,即便是原本担心自家闺女年龄比杨峰大几岁,结婚后不好相处的丹晨爸爸也放下了心,看待杨峰的目光中也带上了满意之色。
  作为一名演员,闫丹晨的日子其实是很忙碌的,度过了几天假期后,他又要跟随剧组全国各地到处转悠为新戏打广告去了。
  闫丹晨离开后,杨峰又将珠宝公司以及江东门进出口公司巡视了一遍,顺便也陪了徐梓晴几天,直到魏智泽将收集到了六级战舰的资料交给他后,他这才返回了明朝时空。
  明朝时空的夜晚,明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洒在了大地上。
  厦门城外一个隐蔽的院子里,随着一阵晶莹剔透的光影闪动,一道人影慢慢的出现,随后只听见汪汪的声音,一条中华田园犬也随即显出了身形。
  熟悉的感觉掠过身体后,杨峰睁开了眼睛,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后又看了看脚下,当他看到匍匐在脚下的这条土狗时,整个人脸上都浮现出了惊喜的神情。
  “我的猜测没有错,随着自己和这名铜镜之间相互契合度的加深,现在已经可以携带活物了!”
  刚开始穿越的时候,杨峰也曾经试过看能不能将有生命的物体带到明朝时空来,但是当时的实验失败了,杨峰带过去的两只小猫全都在穿越的时候变成了虚无,从此以后杨峰就再也没试过携带活物穿越。
  只是随着穿越次数的增加,杨峰感到那面铜镜好像渐渐恢复了不少的元气,能携带的东西也越来越多,然后穿越的时候笼罩在自己身上的那层光罩也越来越大,杨峰便又动起了看看能否携带活物穿越的念头,而这次他选择带上了一条狗,而这次的实验证明,随着铜镜元气的恢复,这面铜镜貌似已经可以携带着一些小一些的东西和自己一起穿越了,这个发现不禁让他感到欣喜若狂。
  只是高兴过后杨峰才想起来还有许多东西要弄过来,于是乎他只得又当起了快乐的搬运工,一趟又一趟的将从现代社会的物资搬了过来。
  直到昨晚这一切后,养分这才掏出了步话机调到了已经定好的频率上,将一直驻守在福晋的宋烨以及几百名家丁召了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杨峰便匆匆赶到了厦门城里,他第一件事就是询问留守的出茂盛,出征福州和莆田的耿秉义和黄振业两部的情况。
  褚茂光禀报道:“启禀伯爷,您不在的这些日子,黄大人的第二营已经抵达莆田,目前他们已经全部进驻莆田城,而耿大人也率领大军抵达福州城外,根据前日送来的战报得知,耿大人更和郑芝龙所部打了一仗,那一仗郑芝龙所部损失了三千余人后便全都撤进了福州城里,目前他们正踞城而守,耿大人率军攻了几次,但因为害怕伤及无辜,所以不敢大规模的使用火炮攻城,目前战况正陷入了僵持中。”
  “这样啊!”
  杨峰沉吟了一下,久久不说话。
  看到杨峰没有说话,褚茂光试探着问道:“伯爷,要不末将带上第三营去增援耿大人,您看如何?”
  “增援?不行!”杨峰第一时间就拒绝了褚茂光的提议,“本伯早就说了,郑芝龙有着一个先天优势,那就是他们有无数的海船,可以用海船将他的人马沿着海岸线运往任何地方,若是你把三营也带走的话那么整个厦门就空了,届时郑芝龙率兵来攻,咱们拿什么来抵挡?”
第三百七十一章
郑芝龙的决断
  自古以来,福州就是一个没有多少存在感的城市,虽然它一直以来都是福建的首府,但无论是知名度还是政治地位都很低,从古至今人们更注重的是它的军事价值。
  一般来说,处在海洋与内河入海口结交点的城市往往能够凭借其航运节点优势和港口贸易发展壮大起来。但是福州的港口条件却严重受制于四周的群山峻岭,没有能够完全发挥自己的作用。
  福州尽管毗邻大海,但是却被四周的群山峻岭所环抱。东面的鼓山,西侧的旗山,南方的五虎山,北部的莲花峰等,给福州对外的陆上交通造成一定阻隔。因此福州的交通在很长一段时期依赖的则是沟通闽西、闽北与海洋的闽江。
  而现在耿秉义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六七天前,耿秉义率领步兵一营、骑兵二营、炮兵一营以及一部分由辎重兵和医护兵组成的后勤部一共一万三千多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福州,耿秉义刚抵达旗山,就跟郑芝虎率领的四千多悍匪撞上了。
  郑芝虎是郑芝龙集团当中有名的悍将,素来以悍勇而著称,这次他奉了郑芝龙的命令率领六千多海匪对耿秉义发起攻击就是打算趁着耿秉义立足未稳就对他发起进攻。若能将其击溃,那么接下来在后面观战的郑芝龙就会率领所有主力倾巢出动追杀耿秉义所部,力求全歼。
  如果耿秉义所部被全歼,那么整个福建的局面就全活了,郑芝龙也必然会名扬天下威震京师,届时朝廷若是想招安的话,那就不是区区一个游击将军或是参将之类的官职所能打发的了。
  只是郑芝龙、郑芝虎两兄弟的想法是好的,但是接下来的战斗却给了他们一个狠狠的教训,当郑芝虎亲自指挥四千多名以逸待劳的悍匪朝着刚抵达旗山的耿秉义部发起攻击时,想象中的惊慌失措四处溃逃的景象并没有出现,迎接他们的是一排排由铅弹组成的弹幕。
  从未见过这种景象悍匪们一时间全都惊呆了,这大半年来他们在对上福建的卫所军士以及官兵时,明军虽然不能说是一触即溃,但明军虚弱的战斗力已经给了他们非常深刻的体验,他们相信只要自己一个冲锋,那些看似盔甲鲜明的明军就会节节败退,进而兵败如山倒。
  这个想法不但郑芝虎有,那几千名悍匪也是这么想的,这也不算是自大,而是这大半年来他们打出来的自信。只可惜,有些事情是他们事先料想不到的。
  当悍匪们开始从山上朝着山下那些刚摆开阵势的明军发起冲锋后,迎接他们的是如同雨点般的铅弹。
  听着耳边如同鞭炮般的枪声,看着前头一排排倒下的同伴和白色的硝烟,这些先前还凶神恶煞般高举着各种兵器杀气腾腾的悍匪们立刻就吓呆了,不少人转过身子就要逃跑,但他们并不知道在后世的军队里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谚语,永远也不要将你的后背暴露给你的敌人。
  这句话在后世几乎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但这些悍匪们自然是不知道的,看到己方伤亡惨重,在后面督战的郑芝虎也下达了后撤的命令。
  不过郑芝虎却忘了,人的速度又怎能跑得过每秒数百米速度的铅弹呢,面对那些将后背露给了自己的敌人,火铳兵们哪里还会客气,他们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手中的扳机,将那些悍匪们一个个打倒在地,紧接着随着炮营的到来,一枚枚开花弹也砸了下来,将这些悍匪们炸得尸横遍野。等到这些悍匪们逃出火炮的杀伤范围时,四千多名悍匪只回来了不到五百名。
  可以说,这一场仗下来就把原本自信满满的郑芝虎和郑芝龙给打懵了,原本在他们看来江宁军再厉害又如何,到了福建这个地方就算是条老虎也得趴着,凭借着手里的数万悍匪,江宁军即便是再厉害也有限,他们再不济也能跟江宁军拼个两败俱伤。
  可现实却狠狠的打了他们一记耳光,四千名悍匪发起的冲锋,仅仅不到两刻钟的功夫就倒下了三千多人,这样的伤亡几乎吓傻了所有人,这场战斗的后果就是郑芝龙立刻下令剩下的一万多名悍匪全部缩回福州城里再也不出来了。
  郑芝龙这么一龟缩,却是无意中给耿秉义出了个大难题。
  “耿大人,咱们在这里要呆到什么时候?那些龟儿子就所在福州城里,咱们难不成就这么跟他们耗着吗?”
  耿秉义的大营里,骑兵二营的统领曹迎矛大声嚷嚷了起来,在他的身后则坐着炮营统领邱迪生以及各营的千总、副千总等数十名军官。
  耿秉义皱着眉头对曹迎矛道:“你急什么,攻城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吗?还是你打算用你的骑兵营去强攻福州城?”
  “这……”曹迎矛顿了顿有些悻悻的说:“我们不是有炮营吗,咱们可以调炮攻城啊。咱们用火炮将福州的城墙轰上三天,我就不信拿不下福州!”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214/751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