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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观点
作者:【英】毛姆
诗人的三部小说
圣者
散文与神学家蒂乐生
短篇小说
三位日记体作家
诗人的三部小说
1
在诸位读者展卷之初,我认为要先有个交代才是——为什么时至今日,有关歌德的评论,该说的早已全都说尽,而我还要再写这篇文章来谈谈他的小说呢?其实,我不过是乐在其中罢了,就我所知这大概是最好的理由。自幼时起,我便能说英文和法文;孩提时代,我的法文比英文还好。少年时我曾留德一年在大学里学习德文,此前在学校里我就读过诗歌,但那只是应付功课罢了。而歌德的诗是最早能让我觉得甘之如饴的诗作,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我现在读起他的诗歌仍然如痴如醉,其程度比起半个世纪之前丝毫不减。读歌德的诗,我不仅仅只是照章诵读,青年时代的回忆全都历历在目:
海德堡小城那古老的街道,中古时代的城堡,沿着木栈道一路登上王座山之巅,内卡河平原之美景尽收眼底,冬日在冰上滑翔,夏日在湖中泛舟,有关艺术与文学,自由意志还是宿命使然的无穷无尽的对话以及第一次怦然心动,尽管,上天作证,我从来都是后知后觉。
就是那个时候我读了歌德的小说。第二次读起则是我前几年开始故地重游之时,已是时隔多年。他一共写了三部小说:
《少年维特的烦恼》、《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及其续篇还有一部《亲和力》。其中,要数《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最为重要也最为有趣。我想,如今在英格兰几乎无人在读这部小说吧,除非是出于研究的目的不得不读,我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会去读——尽管它生动鲜活,妙趣横生,既浪漫又现实;个中人物都令人称奇,非同寻常,刻画得入木三分,呼之欲出;书中的场景变化多端,描绘得生趣盎然,引人入胜,至少包含两出高雅喜剧,这在歌德的作品中极为罕见;其中点缀的所有诗歌,都如同他的其他诗作一样,优美动听,感人肺腑;里面还包含一篇有关哈姆雷特的专题论文,许多知名的评论家都认为该文将丹麦人那暧昧不明的个性分析得细致入微;最为重要的一点,小说的主题还趣味独到。如果说,尽管这部小说具备如上所列的种种优点,但是,究其整体,仍然是一部失败之作的话,原因就在于歌德自身。纵然他天资出众、智力超群,对人生的认识也颇为高明,但他仍然只是天才诗人,而非天才小说家。
如果有人问我天才小说家到底要具备怎样的异秉?我无法回答。很明显,小说家应该活泼外向,否则的话他就没有表达自己的冲动;不过,做小说家对智商的要求大抵和做好律师或者好医生相差无几。他必须得善于讲故事,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他并不需要热爱自己的同胞(这要求太高),不过,他得对世人充满浓厚的兴趣;他必须天生具有感同身受的能力,这样才能想人之所想,感人之所感。也许,如歌德这样非常自我的人,正是缺乏这一点,才无法成为天才小说家吧。
接下来我并不想赘述歌德的生平;不过既然他亲口说过他所写的每篇文字(科学类的著作除外)都或多或少是在讲自己,那么我也不得不提到他生命中的种种逸事。歌德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进入斯特拉斯堡大学研读法律,虽然他毫不情愿,但父命难违。彼时他青春年少,玉树临风,见到他的人都会为他的卓绝风姿所倾倒。他身材苗条挺拔,看起来比实际要高。肤色健康,留着一头自然卷的秀发;鼻梁挺直高耸,双唇饱满,线条漂亮,整个脸上最为突出的是那双闪闪发光的棕色眼睛,瞳仁特别大。他浑身上下活力四射,魅力非凡,让人难以抵抗。孩子们都喜欢他,他也乐于陪着他们玩耍,给他们讲故事,一讲就是几个小时。
在斯特拉斯堡待了几个月后,歌德的一位同学提议两人骑马去二十英里外赛森海姆镇的友人家小住几晚,那位朋友是名牧师,名叫布莱翁,家有妻女。歌德答应了,这两人便出发,在牧师家受到了热情款待。牧师的几个女儿之中有一位名叫弗莉德里克,与歌德一见之下便双双坠入情网。她怎么可能不爱上他呢?她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清秀标致、风度翩翩而且舞步如此轻盈的青年男子。华尔兹这种新兴事物仅在十年前才传入斯特拉斯堡,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米奴哀和加伏特舞步完全淘汰。眼前这位美少年居然舞步如此娴熟还来亲手教她怎么跳,这可是个大大的加分。歌德对于弗莉德里克也是一见钟情:
她的金色秀发,碧蓝眼眸,风度举止还有天真无邪的气质,她在屋子里的一举一动,她那袭完美贴合的朴素长裙,无一不让他倾倒。四十多年后,当歌德口述自传,讲到这段罗曼史的时候,据说他心潮澎湃,声音也颤抖起来。接下来的数月里,这对恋人爱得如醉如痴,幸福至极。歌德写了好几首诗赠与弗莉德里克;如今大多散失了,从仅存的几首中仍然能证明当年他曾激情荡漾。他们的爱之烈火燃烧到什么地步,无从得知。有人断言歌德从来没有动过娶这位姑娘的念头。也许是吧。早在那个年纪,歌德就有门当户对,阶层有别的想法,在他其后的岁月中更是根深蒂固,尤为突出。他出身于受人尊敬的富有之家,他当然知道像他父亲那样严苛高傲的人绝对不会同意他娶一个一文不名的乡村牧师的女儿,况且他在经济上还得完全依赖他父亲。可是他正值青春年少,沐浴于爱河之中。众所周知,被激情冲昏了头脑的男人经常会山盟海誓一番,可是等激情退却之后就全然抛在脑后。这时候他们会很吃惊,女人居然将那些话记在心里还当了真。歌德那时候可能也曾对弗莉德里克说过什么,让她误以为他会娶她。
最终发生了一件事,让歌德幡然醒悟:
这个女孩再有魅力,再有风度,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女。布莱翁牧师一家在斯特拉斯堡有个亲戚,歌德很给面子的评价那家人“地位声望良好,家境富有”。弗莉德里克和妹妹奥莉维亚去那个亲戚家待过一阵。两姐妹都觉得很难适应这种对她们来说极其陌生的生活方式。她们和仆人们一样穿着朴素的农家长裙,而她们的表亲以及时常来拜访的淑女全都穿着法国时装。姐妹俩无法抑制地觉得自己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她们的表亲也许一点都不想向朋友们提起这对穷亲戚,也没让她们好过。弗莉德里克面对这种尴尬境遇选择默默忍受,而奥莉维亚则沉不住气了。歌德那次去拜会她们显然是一场令人郁闷的失败。他这么写道:“最终我发现她俩和我渐行渐远,我的心里似乎也有块石头落了地,因为我能够感受到弗莉德里克和奥莉维亚的内心感受;当然我并没有像奥莉维亚那样情绪激动,忿忿不平,可是我感受到的是弗莉德里克内心的那种煎熬。”这段罗曼史并没有以美好的结局而告终,但却让人能够理解。就算歌德曾经考虑过娶弗莉德里克为妻,这种体会也向他证明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他下定决心两人必须分手。那时候他正忙于准备毕业考试,有冠冕堂皇的借口可以少去塞森海姆几次。他拿到学位后第三周就离开斯特拉斯堡回家了。这时候他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思念之情,骑马去看弗莉德里克最后一眼。分手是极其痛苦的。“我坐在马背上伸出手来,只见她双眼里泪水直打转,我的心头也格外沉重。”他说,他离她而去,她心痛欲绝;可是好像他那时候都没有勇气告诉她这次告别即是永别。他正式告诉她真相的时候是在后来的信里。他在文章里告诉读者,弗莉德里克的回信让他彻底心碎。“这时候,我才头一次感受到分手对她的折磨和打击,我却无能为力,无法减轻她的苦楚。”他还颇为心酸地写道,在那样的情况下,如果女方首先提出分手还算合情合理,可是男人始乱终弃,的确太不应该。“我深深地伤害了一颗最美丽的心灵,在深切的痛悔之中渴望她曾给予我的青春和爱情,真的让人痛彻心扉,难以忍受。可是生活总还得继续,于是我便将全副身心诚挚的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中去。”年轻的心灵总是坚韧刚毅,他人的苦难无法将其摧垮;歌德在这方面又格外幸运,当他的良心告诉他抛弃弗莉德里克全是他的错,他还能在诗歌中找到安慰。“我又开始写诗来忏悔,这种自我折磨的苦修应该看作是我内心的赎罪吧。在《铁手骑士葛兹》和《克拉维戈》(他最早的两个剧本)中那两位玛丽及其抱憾终生的情人们就是我内心悔过自省后的创作。”歌德到底有没有引诱弗莉德里克上床?我们无从知晓。有人觉得如果他们俩之间不过就是调情挑逗而已,他所承受的良心折磨恐怕不会这么持久吧。很有可能歌德在写下那首美丽动人的歌曲的时候,弗莉德里克所承受的痛苦始终在他脑海里回荡。歌曲开头是这么唱的:
我心乱如麻,我心头沉重;也许,如歌德这样一个心思细腻非凡,敏感超常的人,正是他内心悔恨交加的良心折磨才成就了他笔下格雷岑的人生悲剧,终于诵成经典,流芳百世。
不过,这只是人们对他的经典巨作之源头考证的种种推测之一。很快他就会说他的内心未曾感动也未曾被占据。
2
《少年维特的烦恼》则是另一出罗曼史的结果。在歌德离开斯特拉斯堡与弗莉德里克分手之后的半年左右,他去了韦茨拉尔,参加培训以取得律师资格。在魏玛的一场舞会上他邂逅了一位名叫夏洛特·布芙的女孩。当时她已经和约翰·克里斯蒂安·科斯特纳订婚了。歌德立即就爱上了她,第二天便去她府上拜访,很快拜访就变成了一天一次。他们俩一同散步,而夏洛特的未婚夫科斯特纳只要工作闲暇就陪着这两人一起散步。科斯特纳是个非常正派的人,脚踏实地,平淡老实,特别能够包容;不过,很明显,尽管他和善容忍,歌德对于他的未婚妻的倾慕也让他时常感觉不舒服。他曾在日记里写道,“每次我做完事情去探望我的未婚妻,歌德博士总是在她那儿。他明显爱上了她,尽管他是位哲学家也是我的好友,他每次看见我去探望我的未婚妻总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尽管我是他的好友,我也不喜欢看到他单独和我的未婚妻在一起对她大献殷勤。”
几周后科斯特纳这么写道,“洛岑找歌德好好谈了谈,她告诉歌德不要去奢望他们俩之间能够有超乎友谊的关系:
歌德立即脸色苍白,沉郁不语,随即便独自外出散步。”
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歌德都待在韦茨拉尔,想要下决心离开夏洛特,可是却迟迟做不到;直到秋初他才终于鼓起勇气。他和夏洛特及科斯特纳聚了最后一晚,没有表露自己的心迹,第二天清早就离开了。临行前他留下一封伤心绝望的信给夏洛特,让她读后泪水模糊了双眼。
歌德回到了法兰克福,几个星期之后他听说自己的某个熟人,名叫耶路撒冷的一个年轻人因恋情失败在韦茨拉尔自杀身亡。他立即写信给科斯特纳把这起自杀事件的详情告诉了他,还把消息的底稿仔细保存了一份。“那时候,”他在自传里这么写道,“小说《维特》的框架就有了,四面八方得到的素材汇总在一起,非常丰富完整,正如容器中接近冰点的水只需稍加搅动便能凝固成坚冰。在我看来,要好好把握住这个天赐良机,要将这个变化多端而又极其重要的内容理清头绪并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的想法,变得越来越迫切,因为我已经深陷痛苦之中,且让我前所未有地绝望,其前景只能是深深的沮丧。”这段话说明了一个事实,歌德又一次坠入了情网。“这种感觉很美妙,”他写道,“旧的情怀还未完全退却,而新的激情就开始让我们春心荡漾。正如夕阳西下之时,我们都爱看明月在对面天空遥遥升起,同时沐浴于日月光辉之下,喜不自胜啊。”让歌德妙手写就这诗意浓浓的比喻的缪斯名叫马克西米莲妮·德·拉·罗歇,歌德曾写信给她母亲:“只要我活着,就无法忍受生命中没有您的爱女马克西,请容我时时刻刻都斗胆爱慕她。”只可惜她的婚事早有安排,对方是年长她很多的彼得·布伦塔诺,在法兰克福经营鲱鱼、油和奶酪。尽管这两个极不般配的人已经成婚,歌德还是每天数小时地围着她转。不过彼得·布伦塔诺可没有约翰·科斯特纳那么随和,很快歌德就被勒令不得进入他们家门。
正如歌德自己所言,耶路撒冷的自杀悲剧是点燃歌德的想象力所不可或缺的火花,最终促成他写出《少年维特的烦恼》。他当时应该马上就想到将自己与夏洛特·布芙那场不幸的恋爱和耶路撒冷的自杀事件结合在一起,加上来龙去脉,手头的素材已经足够写一部小说。歌德自己也时常招惹自杀这个念头。“招惹”这个词乔治·亨利·路易斯在《歌德生平》一书(一百年后读来依旧饶有兴味)中曾使用过,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很恰当。的确,五十年后歌德在自传中说他的痛苦在于结束自己生命的念头极具诱惑力,没有人能理解他要花多大的力气去抵抗这个念头。我斗胆评论一句,人在回忆过去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夸大其辞,即使是最为显赫杰出的人也是如此。年少的歌德总是兴高采烈,生气勃勃,令人愉快的样子;可是,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周期性的情绪低落,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有一次他就寝时将一把匕首放在枕边,脑子里不断翻腾着将匕首刺入自己心脏的想法。不过,这当然只是一种幻想,我觉得很多青年男子在沮丧之时都会如此。歌德的生命力非常旺盛,真要让他下决心结束自己颇为享受的生命确实不太可能。不过,很有可能他会想到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时,时常困扰自己的种种情绪终于能派上好用场。最终他决定动笔来写,采用的是书信体。当时受理查森的小说和卢梭的《新爱洛绮斯》的影响,书信体小说风靡一时。如今这种体裁已然没落;不过仍然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便是给小说中所描述的事实增添了令人信服的真实感。
《少年维特的烦恼》中的所讲的故事几行字就能讲完。一位年轻人来到一座无名小镇(当然是韦茨拉尔),在乡村舞会上邂逅了一位魅力非凡的女孩。他爱上了她,却发现她早已订婚,但他却越陷越深,最终强迫自己离开。过了一段时间,对她的深爱又引他回来,却发现她已经幸福地嫁作他人妇。可是他却激情丝毫不减,哦,不是,是越来越炽烈,让他浑然忘我,这世界除了她全都索然无味;最终,爱已绝望,而他又无法忍受没有她的生活,最终饮弹自尽。这部小说尽管篇幅短小(几小时便可读完)却分作上下两卷。第一卷写到维特离开;第二卷从他回来讲到他自杀。
在上篇中,读者们会看到我刚才所述歌德在韦茨拉尔逗留期间的种种事实。歌德将自己的魅力、欢乐、幽默、柔情款款,在社交中游刃有余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全都安放在主人公维特的身上。其实他描绘的是一幅相当迷人的自画像。全篇就是一首优美的田园诗,咏唱着漫长的夏日,月光皎洁的夜晚和美丽的乡村风光。小说中那些单纯友善的人们正直而又正派,那个年代德国人活得竟然如此宁静从容,读之令人愉悦。女主人公绿蒂(歌德给她起的名字正是夏洛特·布芙的教名)是那么善良、那么温柔、那么美丽还是个那么贤惠的主妇,让你为之动心;她的父亲和那位沉稳的未婚夫也让你感动,歌德称他为阿尔贝特;当然,维特那希望渺茫的一片深情也令你同情不已。上卷读起来让人愉悦,是典型的自传体。如今的自传体小说,不论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全都虚假做作,无药可救。其实并不是说那些作家把自己夸得多么足智多谋、勇气非凡、魅力无穷、能干无比、美貌迷人:
他们这么写是他们的权利;毕竟这是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主要原因在于那些作家们忽略了自己性格中的决定性因素,那就是创作天分。的确,大卫·科波菲尔是位作家,还是位名作家;可是这一点在他所叙述的故事中并不太重要;这只是他所处的境遇使然罢了。如果不考虑创作天赋对他的生活产生的影响,也不考虑狄更斯讲的这么一个故事的话,大卫·科波菲尔其实还是做公务员或者老师的料。众所周知,一旦歌德陷入烦恼之中,情绪低落且饱受良心折磨,他会去诗歌中寻找安慰。他其实只要碰到迷人的女子便会疯狂地坠入爱河;不过在他头脑里永远翻腾的还是那些构思中的戏剧和诗歌。窃以为,这些文学创作对他来说比他那些惊天动地但是却昙花一现的浪漫激情要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说,他都有点怨恨这些罗曼史干扰他真正想进行的文学创作。在《少年维特的烦恼》上卷中我们看不出这种创作冲动。维特友善合群、令人愉悦不过艺术修养平平。当他最终决定离开韦茨拉尔和绿蒂的时候,他其实应该去呼朋唤友,写诗疗伤,邂逅另一位佳人,再度坠入爱河。如读者们所见,歌德自己正是这么做的。
小说下卷则纯属虚构。维特不再是我们在上卷中所认识的那个人了。他变得面目全非。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觉得自己发掘出了有趣的东西还颇为开心。可是后来我偶然读到克莱布·罗宾逊拜访歌德母亲阿娅女士的记录中,她就说过小说上卷中的维特就是歌德,而下卷中的维特不是。自那时起,有关这部著名小说的评论数不胜数,这个明摆着的事实肯定也反复被人提及,简直就是摆在眼皮底下。当然,在小说的最开始,歌德就有意让维特自杀。为了做好铺垫,他早早就安插了一个场景,让维特、绿蒂和阿尔贝特探讨自杀合理与否。绿蒂和阿尔贝特都觉得自杀非常可怕,而维特反驳说当生命已经无可忍受,自杀是唯一的出路。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自杀乃必要且英勇之举,世人不应鄙夷,而应喝彩。歌德应该本能地知道,他在上卷中创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是将自己对生活的热爱注入他的身上,不论他有怎样的苦恼,也应该和自己一样不至于自杀吧;可是他在下卷里却又不得不创造出一个无法抑制住内心自杀念头的人物。歌德就是这么做的。于是,下卷中的维特也就无可避免地和上卷中的他大相径庭了。
维特在离开韦茨拉尔不久便在朋友的劝说下接受了某德国宫廷的外交代表秘书一职。这时,小说里的维特易怒、狭隘、倨傲且好斗。他的上司自然是希望维特能以上司本人的写作风格来草拟信件,可是维特我行我素,上司于是将信件打回要求重写,秘书维特当然火冒三丈。在那个年代,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似乎都疯狂地爱上倒装句,他们认为倒装能增添文采。不过像维特的外交官上司那样一位通达世故的人,认为在官方文件中滥用倒装句不合适,更欣赏他所习惯的“官样文章”,而不是那种“文采斐然”的东西,这也不无道理。于是,上司和下属很快就争执起来。
接着,发生了一件事情,为日后的不幸埋下了伏笔。维特和该宫廷某高官是朋友,他的上司对此人也非常信任,有一天维特去此人家中吃饭。那天晚饭后主人要举办一场盛会,城中贵族名流尽邀到场。饭后,主人由维特陪同,在客厅接见客人。维特乃无名小卒,并不在受邀出席之列。客人纷纷登场,王公贵族们携眷出席。很快维特便发现他们看见自己都觉得很吃惊。他意识到在这种名流聚会中他的出现会遭人诟病;不过,他不知如何应对,只好硬着头皮撑下来。不久,一位地位格外尊荣的贵妇便径直走向主人抗议起来;主人叫维特过来,很有礼貌地请他离开。在我们现在看来,这简直就是蛮横粗鲁。不过要记住在那个年代,德国的贵族阶层和中产阶级之间仍然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此事很快在小城里传开了,谣传成维特在聚会上粗俗无礼,被赶了出去。维特十分苦恼,一周后便递交了辞呈。
某位对维特颇有好感的王公,大概是怜悯这个年轻人所受的侮辱,邀请他去府上小住赏春。维特欣然前往,可只过了几个星期他就得出结论:
王公和他完全没有共同点。“他是个善解人意的人,”他写道,“只可惜也是凡人一个;有他相伴也只不过和读一本精彩的小说感觉差不多。”目空一切的年轻人啊!维特于是决定离开,回到原来的地方,绿蒂和阿尔贝特已经结婚安顿下来的地方。阿尔贝特看见维特回来似乎一点也不高兴,他因为工作原因得不时出差。尽管他没有公开表示反对,他也不喜欢看到维特总是缠着自己的太太。歌德对绿蒂的心态描述得非常微妙。她知道阿尔贝特讨厌维特来访,她希望维特走开让她和丈夫的二人世界清清静静,可是又不忍心下逐客令。她爱她的丈夫,也尊重他,不过她对维特也是有爱的,还不止一点点。圣诞节前,阿尔贝特又出差了。绿蒂让维特保证在她丈夫出差之际不过来看她,可是这时维特还是来了。她狠狠地指责他违背诺言,当时已是夜晚,照规矩绿蒂不能单独和维特待在一起。她便请人叫几个朋友过来,可是朋友们都正忙,脱不开身。维特随身带了几本书,绿蒂让他念给她听。他翻译过一些奥西恩的诗,于是就念了几首。诗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们俩,她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彻底摧垮了他,他也呜咽起来,伸开双臂拥她入怀,发狂地吻她。她又爱又怒,不知如何是好,一把推开他,大叫:“这是最后一次!你绝不能再来。”接下来,书中原话是“接着,她满怀深情地看了一眼这位不幸的男人,便飞奔入隔壁房间将自己反锁起来。”第二天,维特给绿蒂写了一封心痛欲绝的信,告诉她自己准备告别人世。他告诉他自己终于知道她是爱他的。“你是我的,绿蒂,永永远远都是我的。”维特从仆人口中得知阿尔贝特回来了,便遣他去找阿尔贝特借手枪,说是自己要去旅行。可以想见阿尔贝特听说这个消息,如释重负,爽快地借给了他,第二天清晨维特便饮弹自尽了,人们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那封写给绿蒂的信。
以上这些不太连贯的叙述就是《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故事梗概。时至今日,小说的最后几页仍然相当感人。此书出版后所取得的成绩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它流传之广,被探讨之多,模仿者之众,几乎无可比拟,还曾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唯一对此书冷淡处置的恐怕就是科斯特纳和夏洛特了吧。读者们很快就发现他们俩是小说中的原型。科斯特纳非常愤怒地发现自己被写成一个呆头呆脑的笨蛋,根本配不上他那迷人的太太,而且小说还暗示他太太曾经爱过歌德。很多人都在猜想这小说到底有几分真实,几分虚构。科斯特纳还写文章表示抗议。歌德的回应简直不容分说,“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一千个人的心目中有一千个维特,你想不到这一点那是你的损失。”
如今,每个人读了《少年维特的烦恼》之后都无一例外地会问自己:
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当年引起那么大的轰动。我想,答案就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它切合时宜。那个时候,浪漫主义风起云涌,卢梭的著作已经被翻译成德文,人们争相传阅,其影响十分巨大。德国的年轻人已经受够了启蒙时代刻板僵硬的条条框框,而正统宗教又沉闷枯燥,无法滋润渴望无限的心灵。卢梭的作品正好迎合了年轻人的企望。他们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卢梭的观点:
情感比理智更为可贵;扑腾跳动的心儿比变化无常的头脑更为高尚。他们珍视细腻的情感;视其为灵魂美丽的标志。他们鄙夷常识;视其为情感匮乏的表现。他们的情感时常失控;一个小小的刺激就会让男男女女们泪如泉涌。他们写的信,即使是那些年长一些应该更为成熟一些的人,全都热情过头,情感泛滥。当年既是诗人又是教授的维兰德在不惑之年写信给拉瓦特的信中称对方为“上帝之天使”,末尾是这样写的,“要是能和你在一起多好啊!哪怕短短三个星期也好!可是我害怕会和你太过亲密,因为我们总要分离,那样我怕是会相思成灾,一病不起。”德国评论家对这种毫不掩饰的情感流露只淡淡地补充说维兰德时常拜访他的好友们,每次要离别的时候无不“相思成灾,一病不起”。如果说当时的“时宜”就是如此的话,那么《少年维特的烦恼》一书能够倾倒众生也就不奇怪了。年轻人的爱情是那么激情澎湃又是那么地痛苦绝望,深深地扣动了人们的心弦;维特身陷人世间的情感囹圄,不得不自尽以求得自由,也让人们从心底里激发出敬畏和仰慕之情。维特让歌德一举成名,世易时移,不论歌德还写过什么,这本书仍然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歌德最终得享高寿,不过在他后面的岁月里再也没有哪部作品取得过这样令人震惊的成功。
3
《少年维特的烦恼》出版于1774年秋天,年底的一天,一位冯·克尼贝尔上校扣响了歌德家的门请求接见,称自己是魏玛宫廷两位王子的驯熊师,此行特地带来两位主公的口信,想要与大名鼎鼎的作家结识一番。歌德欣然前往,这两位王子,年长的一位还不到十八岁,立即为歌德的风度所迷倒。不久,歌德又由一位朋友带领去参加富有的银行家遗孀薛曼夫人举办的聚会。薛曼夫人有一位金发碧眼的独生女,歌德走进大厅的时候她正在演奏钢琴。同往常一样,歌德又一次坠入了爱河,不久,二人就如胶似漆。不过这段恋情遭到两家人的一致反对。莉莉·薛曼属于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之家,将来会继承丰厚遗产嫁个上等人家。歌德的祖父只是个裁缝,娶了一位旅店店主的遗孀,一辈子从事祖上传承的裁缝之职,回报颇丰。他的儿子,即歌德的父亲,受过法律方面的培训并取得受人尊敬的宫廷顾问头衔,这让他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却还没能跃升至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歌德父亲严厉且朴素,极力反对儿子娶一个时髦富家女为妻。莉莉才十六岁,自然很是享受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视为乐事的东西。她喜欢跳舞、聚会和野餐。歌德其实也意识到了她所喜欢的快乐生活并不适合自己,不过他爱得太深也无暇多想。他为她写诗,有很多是他最优美的诗歌;却没有他写给弗莉德里克的诗里那种始乱终弃的意味;读起来感觉隐隐有点不确定的感觉。他对自己不太有把握,对莉莉也不太有把握。但是,两人还是不顾双方家庭的反对订婚了。刚订婚没多久,歌德就开始心神不定。他才二十六岁,知道自己拥有优异的文学才华以及对生活的炽热之爱。他还不想这么早就安定下来。
焦虑挣扎之后(我们可以猜想),如果他考虑过莉莉会伤心欲绝的话,很可能还经受了良心的煎熬,他终于决定要掐灭对她的爱意。马上他就有了一个绝好的机会来结束这段恋情。两位年轻贵族,施托贝格伯爵,狂热地仰慕歌德,专程来到法兰克福来结识他。他们要去瑞士游历,邀请歌德同往,他同意了。他们出发时身穿小说中维特时常穿着的行头,还有一套蓝色外套,黄色长筒袜以及马甲,配长筒靴及灰色圆帽,这套行头就是小说中维特嘱咐他下葬时一定要穿的。歌德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莉莉,没有留下一句道别的话,这当然让她和她家人非常憎恶。这种不辞而别说得好听一点叫不懂礼貌;不过歌德有时候待人接物的确有点冷酷无情。奇怪的是他居然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别人的痛苦浑然不察。这几个年轻人在瑞士游玩了一番,饱赏美景,可是歌德却没法忘记莉莉。从他所写下的动情文字中我们得知当时他是多么渴求她的爱。如此一来,瑞士之旅完全是个失败。
歌德回到了法兰克福,从我们现有的材料来看,不清楚这小两口是否还认为自己有婚约在身。他们仍然见面,还算频繁,仍然还爱着对方。很明显必须得有所行动才是,于是歌德的父亲提议他儿子去意大利远游一趟,一心想斩断这小两口的关系。这个提议正中歌德下怀,他满心欢喜地应允了。正当他准备行李的时候,年轻的魏玛公爵刚娶了黑森-达姆施塔特的公主为妻,迎娶返回途中经过法兰克福。他极其热忱地邀请歌德前来魏玛小住几周。盛情难却,歌德接受了邀请,不顾他父亲极力反对他与这位王子结交,日程很快就确定了。这个时候歌德到底有没有鼓起勇气告诉莉莉他要远行,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凭借他在自传里透露的一件小事来猜测:
在他临行前两天的某个晚上,他在法兰克福的街道上漫步,突然发现自己站在莉莉的窗下。她正在弹钢琴,他听见她一边歌唱,唱的正是那首一年前他写给她的歌。“我抑制不住地觉得她唱得格外动听,”他写道。“听她唱完,我看见她起身,来回踱步,影子投射在百叶窗上;我尝试来去都无法透过厚厚的窗帘一睹她的芳容。我只得暗下决心要离开,不去打扰她,斩断对她的情丝……让我决定要离开我至亲的人儿。”十八个月后,莉莉嫁给了一位富有的银行家,找到了门当户对的归宿。
歌德到达魏玛的时候,本来准备只待上一两个月就走:
谁知造化弄人,他几乎在这里待了一辈子,只偶尔离开过几次。年轻的公爵非常喜欢他,很快两个人就形影不离。他们一同喝酒,一同狩猎,一同和路上邂逅的乡下女孩调情。魏玛公国那些稳重的官员都认为这个放浪形骸的诗人把他们的主公给带坏了,非常希望他早点走;可是公爵自己舍不得歌德,为了挽留他还给他在内阁中安排了个职位,发给他薪水,还配给他一幢河畔小屋。公爵要说服歌德在魏玛安顿下来是经过周密考虑的,因为歌德活力无穷、能力超群且足智多谋。接下来委派给他的任务越来越多,他都完成得极其出色。我知道,大家都认为当年歌德服从魏玛公爵的意志留在那里,实属他人生中一大错误决定。他是位诗人,了不起的诗人,可他却去做普通公务员就能胜任的工作。这么说有道理,不过别忘了当时他的处境:
他才二十六岁,有无限精力去享受人生,让人生充实。他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一旦被王公贵族这样的人所器重,他便唯其马首是瞻,也不能说他就错了。很自然他会抓住这个机会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可比法兰克福的中产阶级圈子要丰富多彩得多。他父亲一怒之下断绝了给他的经济资助。那个年代和现在一样,一位诗人绝不可能光靠写诗就能维生。文人墨客们得去给王公贵胄的子弟当家庭教师或者在大学里任职,拿点微薄的薪水才行。席勒当年是全德国最受欢迎的戏剧作家,都得靠翻译法文书籍才能勉为生计。
有些人很严厉地批评歌德去侍奉一个小小的德国亲王完全是自暴自弃,我不知道这些人认为歌德应该去做什么事情才叫做好。我一再强调过但却没人相信:
作家们并不喜欢缩在蜗居中挨饿受冻。歌德很快就步步高升,三十岁刚过已官至魏玛公国的首相要职。应公爵要求,神圣罗马皇帝授予了他贵族头衔,此后,他的正式头衔就成了:
枢机大臣冯·歌德阁下。他在魏玛安顿下来后没几个月就又一次坠入情网。这一次他的恋爱对象是骑兵统帅冯·施泰恩男爵夫人夏洛特·冯·施泰恩。她比歌德年长七岁,生过七个孩子,仅有三个活下来。她并不算美貌,但是身材非常轻盈修长,而且冰雪聪明。找到这样一位兴趣相投、无所不谈的对象同时又能专注聆听的听众,歌德自然心生欢喜。同往常一样,他又开始激情洋溢,发动攻势了,可是冯·施泰恩夫人只想和他做朋友,无意发展为情人,于是接下来的四年里她都一直在抵御他的攻势。后来歌德说服公爵邀请一位名叫科罗娜·施洛特的女演员来魏玛公国剧院里演出歌德写的剧本《伊菲革涅亚》。上演宫廷专场的时候,科罗娜·施洛特扮演女主角,歌德扮演俄瑞斯忒斯。观众从来没有看到舞台上出现过如此般配的一对璧人。也许,冯·施泰恩夫人就在这时感觉到歌德会离她而去,转投聪明迷人的女演员怀抱。她害怕失去歌德,这才应允了他的追求。后来的四五年里这对情人一直相处得十分融洽。
4
自年少时起,歌德就对戏剧充满了兴趣。他的祖母曾送给他一套木偶剧班子;他还特意为这个班子写了好多剧本,表演给热心观众——一帮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看。他来到魏玛的时候发现这里的业余剧团表演极其风行,他们都很欢迎歌德加入。这些成员里有公国官员,比如说一些有利用价值的朝臣,偶尔还会有一两位专业女演员加入。剧团表演并不仅限于魏玛,也会去邻近的大公国巡演。布景和道具都由骡子驮运,人员则骑马而行。他们既在露天搭台,也在宫廷大剧院中表演;晚饭过后再骑马回家。也许是四处表演让人兴奋,这种生活也十分有趣,歌德便想起早在法兰克福时就开始构思的一部小说。歌德最早提到这部小说是在他1779年的某则日记里,他初拟这部小说的名字为《威廉·迈斯特的剧团表演生涯》。可是,两年之后他才开始着手撰写。他采用的是一个古老的文学形式,我想大概和佩特罗尼乌斯的《萨蒂利孔》一样历史悠久且大受欢迎吧。西班牙的流浪汉体裁小说将此类文体在欧洲发扬光大,后来,勒萨日的《吉尔·布拉斯》、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和斯摩莱特的《亨弗莱·克林克》都凭借这种体裁而大获成功。简单地说,这种体裁就是将故事主人公引出家门,让他东转转西转转,经历各式各样的事情,最终以迎娶美貌迷人且嫁妆丰厚的女子美满收场。这样安排的好处在于作者能够引入多个性格迥异的人物,讲述一系列多少有点危险的事件,以变幻莫测的风格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歌德的这部小说本来要写十二卷,写完第一卷后他停了几年,然后写了第二、三卷,最后以每年一卷的速度写到第六卷为止。
这种写小说的方式似乎比较奇特。大多数作家写小说的时候会全情投入,脑子里别的什么都不想,一天下来不得不停笔之时,身心俱疲,想着没有完成的部分,心里却极不耐烦,似乎等到第二天才能再度开始会损失不少时间一样。很明显,歌德居然可以过了一年才继续写,好像他数小时前才停笔一样。这部小说极为流畅,章节之间的过渡自然,你只能说他早已将整个故事从头至尾打好腹稿,而且记忆力惊人,能将其完整再现。那个时候德国大多数剧院都由亲王资助;剧院经理得组织上演歌剧、轻喜剧和通俗情节剧来迎合纯粹找乐子的观众的口味。歌德动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宗旨很明确,那就是剧院应该具备教育公众的功能,还要对德国文化产生重要且有价值的影响。这一观点在当时很是风行。我们可以猜到歌德的构思就是故事主人公威廉·迈斯特在体验了人生百味,沧海桑田之后终于成为一家剧院的经理,身兼演员与作家二职,将剧院推至全国一流水平,他所撰写的剧本也将本国水平提升至与英、法相媲美的程度。
可是有段时间,歌德却变得越来越焦躁不安。魏玛宫廷的繁文缛节,陪同公爵出访各国这些事情并不如他最开始所想象的那样极富吸引力。整个魏玛社会,早几年是那么光彩绝伦,充满了知识的魅力,如今却那么狭隘小气,他的官职也颇为累赘。歌德刚刚爱上夏洛特·冯·施泰恩夫人的时候,她才三十二岁;如今已步入不惑之年,确切地说,已经四十三岁了。他们的恋情已不复当年才子佳人的浪漫,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为众人所认可并接受,可是当年的佳人已经变成了乏味的黄脸婆。冯·施泰恩夫人有点家庭教师的味道:
她教会歌德举止更加优雅有礼,还引领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将诗人打造成了一位重臣,一位绅士。诗人写给她的诗也温柔体贴,不过却带点尊敬、敬重和仰慕的味道,而不是激情洋溢。如今他终于觉得现在应该不惜一切代价放手了。有一天凌晨三点,歌德化名莱比锡商人约翰·菲利普·默勒,随身带了一个仆人,一个背包,一只皮箱悄悄离开魏玛前往意大利。他就这么离开了夏洛特,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就这么在外面游荡了两年。
也有人说夏洛特从来就没有成为过歌德的情妇。现在看来,这一点已经不太重要。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证据就是当年歌德已决心出走却一直对她隐瞒这一事实。如果她真的只是他的好友,这么多年来歌德只是给她写了无数诗歌信件,陷入困境时找她倾诉,珍视她的建议的话,他肯定会将自己的出行计划提出来与她探讨。她也许很遗憾他选择出走,不过她应该能理解他那丰富的精神世界,也明白他要写出那部头脑里构思的小说必定要远行。但是,如果夏洛特是他的情妇,那么情人要响应心灵追求而出走数月,她是很难接受的。歌德很有可能就是害怕她苦苦相逼的一幕,于是决定还不如生米煮成熟饭,更简单一点。我前面也提到过,歌德总是对别人的感觉漠不关心。此外,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只是柏拉图式的恋爱,她也就没理由在他返回之后以冷淡待之,没理由不听他按捺不住地讲述意大利之旅。她严厉地责备了他,因为他一去就是这么久,尽管他说就是因为他忘不了她才选择回来,都没有用。他感觉她就是认定了他早就打算一去不复返。这种待遇歌德无法适应,他写信给夏洛特,“我冒昧承认无法忍受您如今对待我的态度,我谈兴正浓时你以沉默相对;我闭口不言你又责怪我待你冷淡;我与友人言欢,你又怪我铁石心肠,将你冷落。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你盯在眼里,我的举止、仪态无一不遭你数落,还时常见我轻松自在就故意找碴儿。你故意为难我的时候,我怎么可能信心十足,开诚布公呢?”
仍然无济于事,夏洛特没那么容易安抚,自此以后他们只是在正式场合才偶然见面。
离开魏玛之前,歌德已经开始写这部小说的第七卷,尽管时常是在打腹稿,但不论是在意大利还是回到魏玛后他都没有继续写下去。我斗胆揣测他是不知道该怎么写了。这部小说他才写了刚刚一半,可是结局就已经可以预见。威廉已经成为剧院的经理之一,歌德也不可能想不到除了流浪汉小说那种以美好姻缘而告终的俗套结尾以外,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可写了。也许他那时候就想如果不能有所创新,让小说别具深度,能达到他原来设想所不能及的高度,那还不如就此打住作罢。自从歌德不辞而别去意大利远游以来这八年,世事变幻莫测。法国大革命震惊世界,路易十六和他那可爱的皇后命丧断头台。年轻的法兰西共和国军队驱散了前来干涉的奥地利军队,并占领了莱茵省。歌德似乎觉得未来的人和过去的人会完全不同,那么他要做的就是适应这个变化了的世界。1794年,他又一次开始继续写这部小说,不过目标已经全然不同。他意图向读者展示小说主人公在身不由己的各种影响之下,个性心理的变化历程,直到最后他终于能驾驭天赋之能,并将其投入到为人类同胞服务之中。歌德的主题不再是从前所构想的戏剧艺术,而是生活之艺术。我不确定是否真有这么一样东西,不过究其字面还是有意义的,也许就是肯定意义。其他的艺术形式,譬如舞蹈,表达方式就是自身的局限;可是生活这门艺术,只有死亡才是局限,也是身体力行的终点。其他艺术形式的熟练操作是可以习得的;可是生活这门艺术,你除了逆来顺受,别无选择。生活是否成为艺术是造化使然:
命运多半是机缘巧合,上帝永远是在掷骰子。
歌德花了些时间对原来的手稿进行了删减、修改,对某些段落进行了前后调整,然后改换了一个新标题,小说就出版了,这就是《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
5
这个故事错综复杂,我只能拎出框架简述一下。在我开讲之前,我得警告大家十八世纪的读者们喜欢小说生龙活虎一点。他们喜欢小说里有出乎意料的事件发生,让他们惊讶,只要无法料到,他们才不管是否可能呢。但凡碰上巧合,他们便怒不可遏,刻薄挑剔起来。可能性是由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们引入小说的,他们认为小说中发生的事情不仅得具备可能性,更应该是无可避免的。如今的读者,也许我们自己并不知道,其实我们是决定论者;而十八世纪的读者则认为各种机会发生的可能性应该完全均等。
威廉·迈斯特是商人之子,其父与一位名叫维纳的人合伙做生意。他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威廉和维纳的儿子都应该子承父业。小说开始的时候,威廉正和一位名叫玛丽安的漂亮女演员打得火热,她是来法兰克福巡演的某剧团成员。威廉不喜欢继承父亲的生意,他热衷于戏剧,并且深深沉浸在爱河之中。他想娶玛丽安然后继续舞台事业。可是威廉没什么钱,玛丽安则傍了个大款,用度不愁。威廉发现真相的时候,十分受伤,神情沮丧,身体也差点崩溃。等他养好了病,发现自己厌恶戏剧,于是矢志再也不碰它。接下来三年他都辛勤地在父亲公司工作,后来被父亲和合伙人派出去收账。他在一个大一点的镇上待了几天,偶遇一对男女演员:
拉尔特斯和费琳娜,由于剧团经费紧张破产,滞留在这里。这时来了一个杂技剧团为大家表演,其中就有美侬。歌德为这个人物所写的诗歌是他的诗作中最为出名的,“你可知道那个柠檬花儿盛开的国度”。威廉目睹美侬被剧团经理毒打,解救了她,把那个禽兽经理痛打一顿后以三十元为美侬赎身。杂技剧团走了,不久威廉从前熟识的一对演员夫妻来了,特地来加入拉尔特斯和费琳娜所在的剧团,得知剧团已经解散,非常难过。这些演员聚集在威廉的身边,让他对舞台的热爱再次燃烧起来,于是他们决定自己组建剧团,并说服威廉出资买下原来破产的剧团留下贱卖的道具和行头。其实威廉出的钱是公司讨账所得,他就这么挪用确实有点不择手段。
还有些飘零在外的演员也加入了他们,这时出现了一位名叫哈珀的神秘人物,他年事已高,白胡子飘飘,瘦弱的身体裹在棕色长袍里。威廉非常欣赏他的表演和唱功,坚持让他加入剧团。不久,剧团下榻一家小酒店,碰上一位侍从武官为明日就要抵达此地的某伯爵及伯爵夫人安排住宿事宜。伯爵夫妇准备回到自己的城堡招待一位王公,也是位著名的将军,正带领部队向附近的总部进发。伯爵夫妇下榻后当即表示愿意聘请这些流动演员为他们的尊贵客人表演。威廉被引荐给伯爵夫人的时候为她的美貌、风度和独一无二的魅力所倾倒。一切安排停当,威廉便决定陪着剧团一同前往城堡,一部分是因为他确实想再睹伯爵夫人的风采,一部分是因为对于这种结交贵族名流的机会他总是心向往之。他和歌德都是这么想:
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仪态得体,教育教养良好。如今的贵族阶层,一贫如洗,无权无势,没法再装腔作势,自然心头伤痛。某些贵族同胞们愚蠢至极地装出自命不凡的样子时,都会沦为人们的笑柄。我斗胆提醒读者注意:
歌德所处的那个时代,整个欧洲,特别是德国,贵族阶层和平民百姓之间的鸿沟是不可逾越的。这两者简直分属不同物种,贵族们不仅要求下层民众如仆从般尊重他们,还要求他们认命。至少从理论上讲,贵族们优雅精致而普通民众则粗俗不堪。
已经出场的诸位人物之中,费琳娜最为美丽动人。她是个人见人爱的尤物——从来没有道德原则,但却慷慨大方、热心快肠、讨人喜欢。她轻佻浪荡,随时准备献身于任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或是值得她倾心的男人。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妓女,歌德不认同这个人物的作为,可是她实在太有魅力,让歌德忍不住喜欢上了她。整个小说里歌德对这个人物始终温柔溺爱。窃以为他明白这样一点:
虽然这女人道德松懈,可是本性不坏。她第一次见到威廉就爱上了他,不过像威廉这样傲慢高贵的公子完全不理会她的攻势。她收服了一个叫弗里德里克的年轻人,帮她跑跑腿伺候她。他们一吵架她就打发他卷铺盖回家,可是没过几天,他无法忍受没有这个狐狸精的生活,还是回来了。此时,威廉毕竟是血肉之躯,不可能对费琳娜的无边魅力完全免疫,他正欲投降于她的甜言蜜语之时,忽闻她又搞定了伯爵的侍从武官,两人正要共进晚餐。威廉又妒又怒,眼看要到手的肥肉却落入他人之口,于是决定要轻蔑这个贱人。后来,他听说那晚费琳娜要弗里德里克服侍她和侍从武官享受浪漫晚餐时,弗里德里克将炖肉一把扣在了两人头上,心中也是不无欢喜。
瓢泼大雨之中演员们抵达了城堡,却发现他们被安排住进了一幢被遗弃的房子,连家具都没有。只有费琳娜通过侍从武官的关系住进了城堡里的一间房。她将伯爵夫人巴结得很好,很快伯爵夫人就事事得找她商量。威廉正是通过费琳娜才得以接触这位出身高贵的夫人。他的才貌和魅力完全迷倒了她。他为她诵读自己写的诗,威廉和歌德一样感情极其丰富,很快便爱上了伯爵夫人,而且相信她对他也有点意思。费琳娜的眼光敏锐,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尽管她本性使然爱上了威廉,可她还是尽全力撮合这两人,真是位非凡的女性啊!后来王公在仆从拥簇下驾到,城堡里上演了精心准备的各种节目供其娱乐。这些场景的描写全都生动有趣。尤其是伯爵夫人的招待会那场,写得格外引人入胜。霍夫曼施塔尔在其剧本《玫瑰骑士》第一幕中描述了相似的场景,效果绝妙。威廉结识了王公随从中的一位上校,名叫雅诺,此人既精于世故又是位知识分子,他送给威廉一卷莎士比亚的戏剧让他读:
这无疑是醍醐灌顶。可是,不知怎么突然爆发了战争,城堡里的盛会匆匆解散,演员们拿了报酬后被遣散。他们离开的前一夜,费琳娜带着威廉去和伯爵夫人道别,并慎重地安排二人单独待在一起。伯爵夫人赠给他一枚戒指,里面藏着她的一绺头发,接下来不知怎么的这两人就紧紧拥抱在一起了。伯爵夫人强忍住感情,离开威廉的怀抱,哭着对他说,“如果你爱我就远走高飞吧。”随后他就离她而去了。
这些巡回表演的演员们离开了城堡,本想去汉堡这座繁荣的大城市找事情做,不料路上被一群强盗拦下,洗劫一空。威廉英勇反抗却遭枪击,等他醒转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费琳娜的怀里。这时,有位年长的绅士和一位年轻女子由一群骑手陪伴路过,看见受伤的威廉便停了下来。那年轻女子看上去尤为担忧,用年长者的厚外套给威廉盖上。尽管身负枪伤,威廉还是被女子的美貌和温柔所打动,立即爱上了她。此后他便时常对她念念不忘,并诗意的称她为“亚马孙女武神”。随后威廉被安顿在附近村子的小旅馆里,原来,整个剧团的其他人也都逃到那里。费琳娜和强盗头子打情骂俏,把她的行李给保住了,伯爵夫人送的那些好东西都安然无恙。这样,其他人当然愤愤不平,因为他们除了身上的衣服,什么都没保住。他们还责怪威廉抄了一条危险的小路而不是绕道走安全的大路,于是就抛下他离去,只有哈珀、美侬和费琳娜留了下来。费琳娜一路上悉心照料他,威廉日渐恢复。有天早上他醒来时发现她睡在自己的床尾。她醒过来的时候,威廉假装熟睡,闭上了眼睛。一两天后,费琳娜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单身青年拒绝美丽迷人又没有什么道德观念的女性示爱,这世上大多数人却并非对此全然赏识,有点可悲可叹。歌德曾说过威廉是他的自画像,不过更加可爱也极富戏剧性,可是他也曾说过威廉是个愚蠢而又可怜的家伙。与歌德同时代的人及后来人都赞同他的说法。《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的英译者卡莱尔就曾经称威廉是个懦夫。这措辞也太苛刻了一点。威廉为人和善厚道,能体谅别人的痛苦。他解救了遭受虐待的美侬,收留了绝望无助,有点精神错乱的哈珀。他总是尽全力去帮助那些不幸的人们减轻痛苦,甚至是帮助那些惹人讨厌的人,比如后面即将登场的奥蕾莉亚。威廉尽管年纪轻轻,不谙世事,可他总是让自己上当受骗,送钱给那些卑鄙的骗子为他们解困:
这是他的个性,不能说是毫无同情心。他其实非常勇敢,在剧团遭遇强盗的时候,他挺身反抗直到被击倒。许多其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没有威廉身上这么多优点,就已经征服了读者的心灵。也就是卡莱尔对他的克己复礼大为不满。
很久以前,歌德就在他的第一本书《少年维特的烦恼》及两部戏剧《铁手骑士葛兹》和《克拉维戈》中绘出了几幅自画像,这三个虚构人物和威廉一样都有同样的性格缺陷。他们都懦弱,屈从于自身的情感无法自拔。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些个性特征都是歌德发现深深植根于自己心中的。他将自己的动机、思想、感情和特质全都安在威廉身上:
歌德喜欢背诵自己的诗歌,威廉也是;歌德不擅长对自己偶然感兴趣的问题写出长篇论文来探讨,威廉也是。歌德将自己的性情及理想,陶冶情操的念想,对于艺术的激情,诗歌方面的天赋以及在脂粉堆里的风流多情全都注入威廉身上。同时他自己犹豫不决,缺乏毅力,容易受形形色色的人影响的个性也能在威廉身上找到。必须得承认,读者要非常宽容大度,不要对威廉不耐烦才是。当作者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这个人物就成了傀儡,失去了自由,结果是他总是在和故事里的其他人物暗地较劲,只有局外人才能看得出来。
6
威廉身体痊愈之后仍然矢志要从事表演,他和哈珀及美侬一起来到汉堡,他的一个朋友名叫瑟洛,正是此地一家剧院的经理。在汉堡期间,他收到父亲合伙人儿子维纳的来信,告诉他威廉的父亲过世了。
然后告诉威廉他所继承的财产再加上他自己的,应该投资一处房产,威廉可以回来打理。威廉回了一封信给维纳拒绝了这个提议,口气有点沮丧。我就节选卡莱尔的译本中重要的几处吧:“如今我在这里提高自我修养,正是我自年少时便拥有的愿望及目标,虽然那时还未明确方向但却时常念想……我不知道在外国如何;在德国这是普遍现象,请允许我这么说,个人修养对于人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除了贵族阶层以外。中产阶级能学会美德;特别努力的还能教化自己的头脑;可是任他在这世上挣扎求生,他的个人素质却丢失了,甚或比丢失更为糟糕。达官显贵们时常与举止最为优雅的圈子接触,不得不培养出文雅的举止;这样一来,所有的机会都会向他敞开怀抱,最终他会变得无拘无束,毫不矫揉造作;不论在宫廷里还是在军营里,他的形象及个性自然是他的一部分,而且还是最为必要的一部分,因此,他就有理由赋予它们一定价值,而且还会展示给别人看。平凡事物中的优雅之美,位高权重者身上的风趣雅致最适合他不过了;因为这表明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保持心态平衡。作为公众人物,他的举止越文雅,声音越洪亮,气度越稳重,他就越完美。如果无论对待高低贵贱之人,还是家人友人他都能保持如此气度的话,就没有人能说他的坏话,也没有人会与他为敌。他的冷淡会被认为是头脑清醒,他的虚伪会被认为是智慧。如果他在生命中每时每刻都能保持这样一种外在的状态,那么无人能对他有别的要求;而他自身或者相关的其他东西,比如能力、才智、财富这些都只是额外的奖励罢了。”
此处跳过三段,接下来信里是这么说的:“如今我在修身养性,这是我自出生起就无法享受的东西也是我最为渴望的东西。自离别你之后,我躬亲实践,获益良多;对于惯常而至的尴尬窘境,我已经能够放在一边,变得极为宽容。我也一直在注意自己的言辞和声音;我可以不带虚荣心地说,与人交往时我不会弄得不欢而散。可是我不想对你隐瞒我想成为名人的理想,要想在一个较大的圈子里取悦众人且施加影响,就得每天完美多一点。这样我对诗歌及其相关事物的热爱能和对自身素质和品味的修养结合在一起,我觉得这样的修养非常必要。从今以后这种享受将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样,我才能视善为善,视美为美。你知道,所有这些除了在舞台上别处无可求得;只有在戏剧之中我才能依我所愿来成就自己,提高自己。在戏台上,一位文雅高尚的人再加上个人成就,自会光芒四射,就像在上流社会里一样;在他的学习过程中,身体与心灵必得齐头并进;那么我在舞台上能和在其他地方一样不断提高自己的能量。”
这段话的意思似乎是中产阶级出身的青年要为舞台奉献终身,扮演伟人贵胄,也能习得贵族们与生俱来的文化素养和良好教养。不过,这意思也许还要更进一层,那就是:
既然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幻象,其真相永不可得,那么在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和在谬称为“真实世界”的现实之中扮演自己无甚差别。
威廉将手头上的资金都投入到戏剧排演制作之中,还拉瑟洛入股。他虽有些不情愿,还是同意聘用流落至此的这个巡回剧团,其中有威廉参股。这时,费琳娜又出现了,她对威廉说了一句如今被录入经典的话:“我爱你,与你何干?”就我们所知,威廉对此无言以对。费琳娜不久就上了瑟洛的床。威廉和瑟洛联手制作的第一部戏剧是《哈姆雷特》,威廉出演男主角。歌德的幽默并非轻松诙谐,而是极尽辛辣讽刺之能事。他自年少时起便对恶作剧特别偏好:
排演《哈姆雷特》这个情节又给了他一个创作一出高雅喜剧的机会,虽然我不太肯定他是否有意为之。彩排之后,威廉回到房间休息,正待更衣之时却发现床头地上摆放着一双拖鞋,明显是费琳娜的。然后他注意到四根床柱周围的幕帘有动过的痕迹,他立即断定费琳娜一定躲在床上。
“出来,费琳娜,”他怒气冲冲地喊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也太不理智太不庄重了吧?我们明天岂不是会成为全团的话柄!”
一片静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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