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人生[综](校对)第214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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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
  还好还好!时来运转,没给扔到缺吃少喝的年月里。
  她翻了个身,叫婶子躺平。
  嗯!
  身下硬邦邦的,像是凉席?
  对的!这纹路摸着就是凉席。
  再摸索了一遍,身上没有盖的。怪不得冷呢,身上没有盖的嘛。她的头微微抬起,找被子。
  可被子没找到,眼前的情况又叫她有了发蒙。
  怎么个意思呢?
  自己这一边是墙,一遍是……一排躺着的人。
  看样子,都是女人!
  这么想着,又不由的‘呸’了一声。住在一块的,可不都是女人吗?啥地方能有男女混住的情况呢。
  真是脑子没清楚吧。
  可转过来又想,也不对啊!这怎么一排排的睡?
  看着节能灯,应该是年代不算是特别的久远才是,怎么还有睡大通铺的?
  又不是大车店,更不是那种联排联铺的大宿舍。能睡架子床的情况,谁睡这玩意。
  再看那雪白的墙壁,铺着瓷砖的地面,还有……
  那什么玩意?
  床铺下面两米远的角落里,为什么有便池,边上还有洗脸盆。
  就算是卫生间,哪怕是那种很开放的人,那卫生间也会用透明的玻璃给圈出来才对。哪里的地方会是这种的,半点隔断都没有。
  开放度这么高的……这还叫开放吗?
  以林雨桐的见多识广,她立马明白了,这里不是监狱,就是看守所。
  然后她慢慢的收回视线,可真是猫了个咪的,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了呢?
  要是这是古代,还能越狱。可现代文明的情况下,那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你逃一个试试?
  躺在这里了,有点心绪难平。她缓缓的闭上眼睛,至少得知道,这原主到底犯了什么事了吧!
  这么一沉下去,脑子里的记忆一点点的回来,画面一帧一帧的往过放。
  她心里暗道一声:侥幸。
  不是真犯了事就好。
  这丫头叫林雨桐,出生在秦省一个叫做义柳县的地方。家里在县城开着个小酒楼,承包个酒席之类的,日子过的是相当不错。
  这原身她爸,早些年就是一街上的地痞二流子。大奸大恶的没有,但是要说是什么正派人,那也绝对不是。
  论起这原身他爸,那也算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林三娃是八岁没了爹,十岁没了娘。上面有过两个姐姐,可以爹娘没了之后,这两个姐姐倒是都被亲眷们分着领养了,闺女都是大闺女了,没出嫁能帮家里干点活,等出嫁的时候还能要一笔彩礼钱。不算是白养活。可这么大一个小子,还是个淘气的没边的小子,没人肯要,也没人敢要。
  最后几家商量了,说是每家轮着给送饭。可这送来的饭,不管是不是剩菜剩饭吧,也不管是冷是热吧,要是按时送也行了。可谁家能没点事,老记着给别人家的孩子送饭?
  于是,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凑活的活着。
  是人都想活着,吃饱穿暖是最基本的追去吧。一个那么大点的孩子,怎么能把自己的肚子混饱呢?
  大街上卖烧饼的,他凑过去抢过来,对着烧饼呸呸呸的唾上两口唾沫,然后再把烧饼递过去:“大叔,我看见上面落灰了,怕你卖不出去。你瞧,我跟您把灰给擦下来了。”
  卖烧饼的追过来,你说拿这小子怎么办?
  得得得!可怜见的,就一孩子,拿去吃吧。
  你说就这德行吧,咋在附近混的活下来的?
  要么说是一人物呢?没少祸害邻里,可也没见谁真跟他恼了。比如这卖烧饼的大叔吧,总被林三娃隔三差五的混去两个烧饼,可等附近新来了一家卖烧饼夹肉的跟他抢生意的时候,他就知道林三娃的好处了。
  这小子知道感恩啊!
  那家开始卤肉了,生意还不错,趁的大叔都快没生意了。结果林三娃赶在对方生意特别好的时候挤过去,捏着人家的肉搁在手里甩了甩:“没事,一个苍蝇而已。味儿好着就行!给我来个三斤。”赶明儿去,又喊着说:“我在乡下收上来的肉给你留着呢,记得晚上来拉,要不然放不住。记得把钱带上,我不赊账,一块二一斤,不还价。”
  人家的猪肉都五六块钱一斤,凭啥他的猪肉才一块二?
  还乡下收上来的?!
  这玩意只能是病死的猪了吧。
  谁敢吃病死的猪肉?叫这么折腾了三回,这人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知道内情眼睛明亮的人,品出几分滋味了。这小子真想坏谁的买卖,那真是一肚子的坏水。于是,街面上做生意的都不愿意得罪他。
  卖肉的说:“三娃子过来,拿两根骨头回去炖汤。”
  卖馒头的说:“今儿剩了几个贴边的,边上糊了一点,要是不嫌,娃子你拿去。”
  就这么着,林三娃自打十四岁以后,生活就能温饱了。凡是关照他的铺子,街面上的混混二流子,是不敢去骚扰的。这家伙也不打人,但他的那种处事办法一般人都瘆得慌。他是拿着搬砖,朝自己脑门上拍的人。
  还有一个买衣服的寡妇,这些混混子常去,满嘴的荤话想占人家的便宜。因着这女人给过林三娃两件次品的衣服。林三娃去,就跟那些混子说了:这是我姐,难为她就是难为我。这么着你们看行不行,你们也别难为她了,有啥就冲着我来吧。尽管来难为我呗。我也不用你们动手……
  他当时就掏出刀子,朝着他的大腿上来了这么一下子,血哗啦啦的往外流。
  然后从那之后,混子都管他叫哥了。
  平时周围的乡亲邻居肯关照,谁都给他面子,觉得三娃子这人也还不错,混是混了点,但知道人情。又跟那些混子走的不算是远,也能通过那些人弄几个散碎钱花。
  人家就这么着,没啥正经的营生吧,却也把日子个过起来了。
  等到了年纪了,林三娃寻思着娶媳妇了。可他这种人呢,用一般人的看法说,那就不是一个过日子的人。
  跟他打交道行,在外面夸他一声义气也行,但要说把闺女嫁给他,那不行。
  反正,属于婚姻困难户吧。
  林三娃心说,这不行啊!媳妇还得娶啊!我林家可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然后这小子出去了一趟,去了哪里不知道,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
  这大姑娘是外地的口音,好些人就打听呢?以为是三娃这瘪犊子把人家的闺女给拐出来的。
  人家姑娘摇头,表示不是哄自己来的,就是自己要跟来的。
  后来打听的人多了,大家才知道,这姑娘是逃婚出来的。后妈要把她嫁给一个大龄的瘸子,这丫头给跑了。身上没一分钱,差点被人又给卖了。幸亏遇见了林三娃,救了这姑娘。然后人家姑娘心甘情愿的跟他回来了。
  好些人都说,打算卖这姑娘的人肯定是林三娃是一伙子的,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不那么吓唬人家姑娘,人家也未必就跟她回来。
  事情到底是啥样的,也没人知道。
  每次人家说那成了林三娃媳妇的刘姓闺女:“巧儿啊,你肯定是被你家三娃子给哄了。”
  后来两口子一吵架,刘巧儿就是这么一出:“你个黑心烂肺的,你哄我过来就是为了欺负我……”
  两口子过日子嘛,结了婚,吵吵嚷嚷的,但说起来日子倒是逐渐的红火了。
  结婚第二年,刘巧儿就给林三娃添了一个儿子,取名林大志。林三娃当了爹了,心说这日子不能这么混了。然后两口子把家里的房子修了修,前面该成门面,做起了小买卖。媳妇是从南边来的,会做米线。米线这玩意,在八十年代的北方小县城,是基本没怎么见过的玩意。两口子就做起了这个买卖,一碗米线一块五,生意算是头一份的。
  林家的院子位置好,随着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入,县城也慢慢的繁华起来了。林家把老房子拆了,前面起了二层的小楼,就是饭馆。卖炒菜卖米饭卖馒头卖各色的面食。反正是什么都带着。日子好过了,两人鼓捣出第二个孩子了,这时候计划生育嘛。不叫生二胎。林三娃要是那么听话,他就不是林三娃了。
  媳妇怀上了,他愣是把媳妇弄到南边她娘家那边。如今时过境迁了,闺女回来了,日子还过的不错,要钱给钱,要东西给东西的,说是好些年不回来了,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想多住些日子。那想住就住呗。钱给的足就行。
  这一住下来,就直到把孩子给生下来。
  生了个闺女,林三娃乐的跟啥似的,就说:“我闺女叫林小同。”
  一个大志,一个小同。
  小舅子算是半个文化人,觉得这名字不好,大外甥的名字叫了这么多年了也就不改了,至于外甥女的名字,他觉得小同不好,姑娘家嘛,用梧桐的桐多好。
  那时候正好有个热播的电视剧,人家孩子叫什么雨的,干脆就叫林雨桐。
  行吧!那就叫雨桐。
  得了闺女了,林三娃回去大办宴席,给闺女做百日。
  可人家计生办和派出所上门了:你这孩子属于超生。
  计生办要罚款,派出所不给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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