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校对)第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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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没转过结婚的念头哟,”他嘟哝了一句。
珀金斯先生用那双熠熠闪亮的黑眼睛,打量着对方,即使他眸子在调皮地忽闪忽闪,可怜的“常叹气”先生也决不会有所察觉的。
“多可惜!您就不能帮我个忙,结婚安家算了?这样,我在主任牧师和牧师会面前建议将你房子翻造加高时,就更好说话了。”
然而,珀金斯先生最不得人心的一项革新,还是他搞的那套不定期同别的教师换班上课的新规矩。他嘴上说得挺客气,请对方行个方便,实际上这个方便却是非提供不可的。这种做法照“柏油”先生,也就是特纳先生的说法,双方都有失尊严。珀金斯先生往往事先也不打个招呼,晨祷刚结束,就突然对某位教师说:
“请您今天上午十一点替我上六年级的课,不知尊意如何?我们换个班上上,行吗?”
教师们不知道其他学校是否也兴这套做法,不过在这儿坎特伯雷肯定是前所未有的。就上课的效果来说,也让人莫名其妙。首当其冲的是特纳先生,他把消息事先透露给班里的学生,说这天的拉丁文课将由校长先生来上,同时,借口学生们兴许要问他一两个问题,特地在历史课下课前留出一刻钟时间,把规定那天要学的利维的一段文章给学生逐句讲解了一遍,免得他们到时候目瞪口呆、出足洋相。然而,等他回到班上,看到珀金斯先生的打分记录,不觉一惊:他班上的两名拔尖学生看来很不争气,而另外几个一向中不溜儿的学生却得了满分。他问自己班上最聪明的孩子埃尔德里奇究竟是怎么回事,孩子绷着脸回答说:
“珀金斯先生根本没要我们解释课文,他问我关于戈登将军知道点什么。”
特纳先生惊愕地望着埃尔德里奇。孩子们显然都觉得受了委屈,他禁不住对孩子们敢怒不敢言的情绪产生共鸣。他也看不出戈登将军同利维有何相干。后来他鼓起勇气旁敲侧击地探问了一下。
“您问埃尔德里奇关于戈登将军知道些什么,这一问可真把他问懵啦,”他强作笑颜对校长说。
珀金斯先生纵声大笑。
“我见他们已学到凯斯·格拉胡斯的土地法,所以很想知道他们对爱尔兰的土地纠纷是否有所了解。谁知他们对爱尔兰的了解,仅止于都柏林位于利菲河畔这一点。所以我再问了一下他们是否听说过戈登将军。”
于是,这个可怕的事实赫然公诸于众:这位新来的上司原来是个“常识迷”。他颇怀疑目前通行的学科考试有何用处,学生们死记硬背无非是为了应付这些考试。他注重的是常识。
时间一个月一个月过去,“常叹气”越来越忧心忡忡。他设法排遣这样的念头:珀金斯先生一定会逼他把结婚日期确定下来;此外,他还十分恼恨这位上司对古典文学所持的态度。毋庸置疑,珀金斯先生是位造诣很深的学者,眼下正忙于写一篇完全符合正统的论著——一篇有关拉丁文学谱系的论文,但是他平时谈论起古典文学来,口气相当轻率,就像是在谈论某种无关宏旨的类似弹子的娱乐一般,似乎它只是供茶余饭后助兴的话题,无须严肃对待。再说到三年级中班的教师“水枪”先生,此公脾气也是一天坏似一天。
菲利普进皇家公学之后,就被安排在他班上。这位B·B·戈登牧师先生,就其性情来说,似乎并不适宜做教师:既无耐心,肝火又旺。再加上长期以来无人过问他的教学,接触的又尽是些年幼学生,他可以为所欲为,自制力早已丧失殆尽。他上起课来,往往以大发雷霆开始,以暴跳如雷结束。他个子不高也不矮,胖墩墩的,一头黄中带红的短发已开始染上白霜,唇上蓄着一撮又短又硬的小胡子。此公其貌不扬,大脸盘上长着一对小小的蓝眼睛,脸色红扑扑的,可脾气一发作立时转成猪肝色,而他这个人又是动辄发火的。手上的指甲由于经常咬呀,咬呀,连肉也包不住了:只要有哪个学生解释课文时打哆嗦,他就怒从心头起,坐在讲台边直发抖,同时狠咬自己的指甲。关于他虐待学生的丑事,师生中传得沸沸扬扬,其中免不了也有夸大其词的地方。两年前有件事,曾在学校里轰动一时。据说,有位学生家长常扬言要向法院起诉,因为这位老夫子拿起一本书,狠命揍了一个名叫沃尔特斯的孩子的耳光,结果孩子的听觉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中途辍学。孩子的父亲就住在坎特伯雷,城里好些人为之愤愤不平,当地报纸还报道过这件事。然而,沃尔特斯先生毕竟只是区区一酿酒商,所以别人对他的同情也无形中打了个折扣。至于班上其余的孩子,尽管很讨厌这位老夫子,但出于他们自己最清楚不过的考虑,在这件事情上,还是站在教师这一边,不但对外界干涉校内事务表示愤慨,甚至还百般刁难继续留在学校的沃尔特斯的弟弟。不过,戈登先生险些儿被撵到乡下去苟度余生,此后再不敢揍学生了。教师们随之丧失了打学生手心的权利,“水枪”也再不能用教鞭抽打讲台来发泄心头的盛怒了,现在至多不过是抓住学生的肩膀,使劲搡他两下。不过对于调皮捣蛋,或是犟头倔脑的孩子,他们照旧要给予处罚,让他们空悬着一条胳膊,在那儿站上十分钟到半小时,而骂起学生来,依然像过去一样没遮拦。
对于像菲利普这样生性胆怯的学生来说,恐怕再也找不到比“水枪”更糟糕的教师了。菲利普这次进皇家公学,比起第一回见沃森先生时,胆子总算大了些。这儿有好多孩子他都认识,是预科的老同学。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了,他本能地意识到,周围同学越多,他的残疾就越少惹人注目。然而进校第一天,戈登先生就使他诚惶诚恐;这位夫子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学生怕他,同时似乎也单凭这点,就此特别讨厌那些学生。过去,菲利普听老师讲课总觉得津津有味,可现在每到上课就胆战心惊,度时如年。教师提问时,他宁可呆头呆脑地坐着,一声不响,生怕回答错了,挨老师一顿臭骂;每回轮到他站起来解释课文,他总是战战兢兢,脸色煞白,像害了大病似的。他也有快乐的时候,那就是珀金斯先生前来代课的时候。对这位有常识癖的校长,菲利普颇能投其所好,供成年人阅读的各种奇书异卷,菲利普都有所涉猎。珀金斯先生上课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他提出的问题先在学生中兜了一圈,谁也回答不出,最后总是留待菲利普来回答。珀金斯先生朝菲利普微微一笑——这一笑使得菲利普心花怒放——然后说:
“好,凯里,请你给大家说说吧!”
菲利普在这种场合取得的好分数,更增添了戈登先生胸中的不平。一天,轮到菲利普做翻译练习,老夫子坐在那儿,一面恶狠狠地瞪着菲利普,一面气呼呼地咬着大拇指。他正在火头上呢!菲利普开始轻声低语。
“别咕咕哝哝的!”老师吼叫了一声。
菲利普喉咙里像被什么异物堵住似的。
“说下去!说下去!说下去!”
他一连尖叫三声,一次比一次响,结果把菲利普原来学到的东西全都吓跑了,菲利普只是望着书页发愣。戈登先生直喘粗气。
“你要是不懂,干吗不明说呢?你到底懂不懂?上次解释课文的时候,你究竟听进去了没有?干吗不开口?说啊,你这个笨蛋!说啊!”
老夫子抓住坐椅的扶手,紧紧抓着,似乎生怕自己会朝菲利普猛扑上去。学生们都知道,过去他常一把掐住学生的脖子,差不多要把学生掐个半死才放手。这会儿戈登先生额上青筋毕露,脸色阴沉可怕。他简直成了个疯子。
菲利普前一天已把那段课文全搞懂了,但此刻却什么也记不起来。
“我不懂,”他气喘吁吁地说。
“你怎么会不懂呢?好吧,让咱们逐字逐句解释,你究竟是不是在装蒜,马上就能见分晓。”
菲利普站着不吭声,面如土色,浑身微微打颤,脑袋耷拉着,差不多碰到了课本。老夫子的鼻孔呼呼直响,简直像在打呼噜。
“校长说你很聪明,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普通常识!”他粗野地大笑起来。“我不明白他们干吗要把你安排到这个班上来。笨蛋!”
他对这个词儿很欣赏,拉开嗓门一连重复了几声。
“笨蛋!笨蛋!一个瘸腿大笨蛋!”
戈登先生这么发泄一通,火气总算消了几分。他瞧见菲利普的脸倏地涨得通红。他叫菲利普去把记过簿拿来。菲利普放下手里的《恺撒纪事》,悄然无声地走出教室。记过簿是个浅黑封面的本儿,专门用来登录顽皮学生的越轨行为。哪个学生的大名在本子上出现三次,他就要挨一顿鞭笞。菲利普走到校长的住处,敲敲他的书房门。珀金斯先生正坐在桌旁。
“先生,我可以拿记过簿吗?”
“就在那儿,”珀金斯先生随口应了一句,同时朝放记过簿的地方点一点头。“你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啦?”
“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先生朝菲利普瞥了一眼,但没再说什么,继续忙自己的事儿。菲利普拿起本子,出了书房。几分钟后,菲利普又把记过簿送回来。
“让我看一下,”校长说。“哦,戈登先生把你的名字记进了记过簿,说你‘放肆无礼’。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我不知道,先生。戈登先生说我是个瘸腿笨蛋。”
珀金斯先生又望了菲利普一眼,他很想知道这孩子回答的话里是否暗含讥讽之意,只见这孩子惊魂未定,脸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惊恐、痛苦的神色。珀金斯先生站起身,放下记过簿,顺手拿起几张照片。
“今天上午,我的一位朋友给我寄来了几张雅典地方的风景照,”他口气随便地说。“瞧,这是雅典卫城。”
他把照片上的古迹细细解释给菲利普听。经他这么一说,画面上的残垣废墟顿时变得栩栩如生。他还把狄俄尼索斯露天剧场指给菲利普看,讲解当时观众按等级就座的情况,又讲到观众打哪边极目远眺,可以看见蔚蓝色的爱琴海。接着,他突然话题一转:
“我记得过去在戈登先生班上念书的时候,他常常叫我‘站柜台的吉卜赛人’。”
菲利普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些照片上,他还没来得及领会这句话的含义,珀金斯先生又拿出一张萨拉米斯岛的图片,还用手指——那手指的指甲尖还有一道黑边——点给他看当年希腊、波斯两国战舰的阵容部署。
第十七章
菲利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生活虽说单调,倒还算自在。比起另外一些个子同他相仿的学生来,也不见得受到更多的欺凌;他身有残疾,不能参加任何游戏活动,所以在外人眼里,有他没有他都无所谓,而菲利普也正求之不得。他默默无闻,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先生的班上学了两个学期。这位“瞌睡虫”先生,成天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乎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还算恪尽职守,不过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就是有点迂拙。他对学生的品行很信得过;他认为,对教师来说,要使孩子们诚实可信,最要紧的是自己一刻也不该产生孩子可能会撒谎这种念头。他还引经据典地说:“求豆者得豆,求瓜者得瓜。”在三年级高班里,日子着实好混。比如说,逢到解释课文,还未轮到自己,早就摸准了要解释哪几行,再加上作弊用的注释本又在学生手里传来递去,不消两分钟就可以查到所需要的东西。教师挨个儿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语语法书摊在自己的膝头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同时发现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瞌睡虫”夫子也从不觉得这里面有何可疑之处。他不怎么相信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考试起来成绩从不像平时在班上那么出色:这固然令人丧气,不过也无妨大局。到时候,学生们照样升级,他们虽然在学业上无甚长进,但是却学会了若无其事、厚着脸皮弄虚作假的本事,对于他们日后处世来说,这种本事说不定比识点拉丁文更管用呢。
随后,他们归“柏油”先生管教了。他真名叫特纳,在学校的老夫子中数他最富有生气。黝黑的肤色,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下巴上的那一大把黑胡须已开始花白。他穿着那身牧师服,倒也真让人联想到柏油桶。平时要是无意听到有哪个孩子唤他的雅号,他就根据校规罚孩子抄五百行字,然而在教堂园地举行的聚餐会上,自己倒也常常拿这个雅号开几句玩笑。在教师中间,他最耽于世俗的享乐,外出赴宴比谁都勤。与之交往的人也不局限于牧师这个圈子。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一到了假期,这位夫子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爱好杯中物,讲究口腹之欲。有一次,有人还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一位近亲——在皇家餐馆对酌共餐。打这以后,好几代学生都认为此公耽于纵酒宴乐,这方面许多绘声绘色的详尽细节,足以证实人性堕落之说不容怀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改造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呆过的学生,整饬他们的学风,得花整整一学期的工夫。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透点口风,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会露出马脚来的时候,他们才会稍许放老实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教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才能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眼下已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初来学校执教时那样,热中于使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别的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动辄发火,但火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不多久,学生们就摸着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正颜厉色,将他们痛加训斥,但是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亲切厚意。他对那些脑子不开窍的笨蛋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藏颖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发福,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绦虫——但他们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的。
菲利普现在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宽舒,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大宿舍里,学生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看了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坐立不安,他渴望能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常独个儿信步逛入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岸溜达,心里总觉着挺快乐,至于究竟乐在何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在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间或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需要背熟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那几株参天榆树上,凄厉的哀鸣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刺破天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可是当他举目凝望教堂的时候,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可名状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间俯视着贫民窟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住),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古色古香、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其间错落着枝繁叶茂的葱郁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呢,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回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也开始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调来。
菲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里听校长上课,这是为给孩子们施坚信礼而设置的课程,时间在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虔敬热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丢掉了晚上念诵《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定的新变化,他旧情复萌了;他痛责自己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他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图像。他的所作所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了多少,要是他此时此刻就咽气的话,一定会泯灭在地狱的怒火之中。他坚信永久苦难的存在,而就其程度来说,远远超过了对于永久幸福的笃信;他想到自己所冒的风险不免有点不寒而栗。
菲利普那天在班上当众受到最不堪忍受的凌辱之后,心里像针扎似地不住作痛,可就在这时,珀金斯先生却亲切地同菲利普谈了一席话,从此,菲利普便像家犬眷恋主人那样敬慕校长。他绞尽脑汁想讨好校长先生,可就是没门儿。出于校长之口的褒奖之词,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一言半语,他也视若珍宝。他来到校长住所参加那些非正式的小型聚会时,恨不得能扑倒在校长脚下。他端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望着珀金斯先生那对灼灼有光的眸子,嘴巴半张半闭,脑袋微微前倾,唯恐听漏一个字。学校的环境平淡无奇,这就使得他们谈论的内容分外扣人心弦。有时,甚至连校长本人也被自己奇妙的话题深深打动了,只见他将面前的书往前一推,十指交叉,紧贴在胸口,似乎是想遏制住心房的剧跳,醉眼陶然地讲述起扑朔迷离的宗教故事。有时菲利普并不理解,而他也不求领悟,他朦朦胧胧地觉得,只要能感觉到那种气氛就够了。在他看来,黑发蓬松、面容苍白的校长,此时酷似那些敢于直言申斥国王的以色列预言家;而当他想到基督耶稣时,又似乎看到耶稣也长着同样的黑眼睛和苍白面颊。
珀金斯先生承担这部分工作时,态度极其认真严肃。平时他谈吐幽默,妙语闪烁,致使学校的冬烘学究都疑心他生性轻浮,可是在上述场合,他总是容严心肃,不苟言笑。珀金斯先生从早忙到晚,事无巨细全都应付得过来,每隔一段时候,还能抽出一刻钟或二十分钟,分别接待那些准备受坚信礼的孩子。他要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他们在人生道路上自觉迈出的严肃的第一步。他力图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探索,把自己炽热的献身精神,灌注进孩子们的心灵。他觉得菲利普尽管外表羞怯,但内心却可能蕴藏着一股同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那种虔诚敬神的气质。有一天,他在同菲利普谈话时,猝然中断原来的话题,问道:
“你考虑过没有,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
“我大伯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转脸望着别处,他想说自己觉得不配侍奉上帝,却又羞于出口。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但愿我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了不起的荣幸。世人固然皆能以各种身份侍奉上帝,但我们离上帝更近。我并不想左右你的决定,不过,要是——噢,一旦——你拿定了主意,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永不消逝的欢乐和宽慰。”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是校长可以从菲利普的眼神里看出,这孩子对他这番话的寓意已心领神会。
“要是你能像现在这样刻苦攻读,持之以恒,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全校首屈一指的高材生,这样,等你毕业时,就不愁拿不到奖学金。噢,你自己可有什么财产吗?”
“我大伯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我每年可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你算得上是很阔绰的了。我那么大的时候可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校长沉吟了半晌,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画着线条,一面继续往下说:“将来供你选择职业的余地,恐怕是相当有限呢。你自然没法从事任何需要体力的职业啰。”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颈脖子,每逢有人稍一提及他的跛足,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不知道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可曾想到过要为此感谢上帝?”
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他双唇紧闭,想着自己如何听信了别人的言词,一连好几个月,祈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人和盲人那样治愈自己的跛足。
“只要你在接受这种不幸时稍有违抗之意,那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要是你把它看作是上帝恩宠的表示,看作是因为见你双肩强壮,足以承受,才赐予你佩带的一枚十字架,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痛苦的根由,而会成为你幸福的源泉。”
他看到这孩子不愿谈论此事,就让他走了。
但是事后,菲利普仔细回味了校长的每一句话,他顿时杂念全无,尽是想着即将面临的坚信礼仪,沉浸在神秘的、如醉如痴的狂喜之中。他的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的羁绊,他仿佛已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全部身心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热切希望自己能进入尽善至美的境地。他要将整个身心奉献给上帝。他已经铁了心,要就圣职,当牧师。当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时,他惊喜交加,几乎无法自持;他所做的一切准备,他所研读过的所有书籍,尤其是校长的一番令人折服的教诲,深深地感化了他的灵魂。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得独个儿穿过圣坛,他害怕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不光是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还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特来参加儿子受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样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这种屈辱。于是,菲利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然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
第十八章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热忱之中的那一幕,现在又再度重演了。因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所以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的猛烈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灵突然像遇上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干枯了。他开始把那位似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罢了。一上来,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曾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再说,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这一雅癖,使他变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无论和谁呆在一块儿,不多一会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自恃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维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同伴们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同窗学友抱怨他尾巴翘到了天上;在他们看来,菲利普又不是在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胜他们一筹,所以常反唇相讥,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逐渐显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对他来说,讲些调皮刻薄的话,无非是觉得有趣罢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话锋有多厉害,而等他发现被他挖苦过的人就此怀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来。初进学校时所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窗学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法完全摆脱这种畏葸心理,始终那么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其实,尽管他视同窗为异己,尽量敬而远之,然而心底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拥戴,这对有些孩子来说,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闪在一旁,对这些孩子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当众取笑他们,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实在的,他心甘情愿做个全校脑子最不开窍的蠢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腔调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啦。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欢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手大脚,腰宽肩阔,说明他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长相粗笨,但那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当他咧嘴一笑(他经常笑逐颜开),眼角周围的皮肤就皱缩起来,样子挺有趣。罗斯这孩子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愚笨,不过功课还不错,在游戏方面更是样样拿手。他是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而他自己呢,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朝夕相处,已在一起住了三个学期。他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异客。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天闷声不响,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样,无法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慌张。哪知正是这位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至于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由于见到菲利普的忸怩、慌张,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废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有个学生打书室门口探头进来,招呼罗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废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厚的眼睛打量了菲利普一番,哈哈大笑起来。不知怎的,菲利普感到心头一阵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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