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校对)第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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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孩子们,你们还在等什么呀?还不快走!”
有些学生早已出发,留下来的人也三三两两地走了。
“你最好跟我一块儿走,凯里,”老师说,“你不认得路,是吧?”
菲利普猜到了老师的好意,喉咙口抽噎了一声。
“我走不快的,先生。”
“那我就走慢点,”老师微笑着说。
这位红脸膛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说了句体贴的话,一下子赢得了菲利普的好感。他顿时不再感到那么难过了。
可是晚上孩子们上楼脱衣睡觉的时候,那个叫辛格的男孩却从自己的小卧室里跑出来,把脑袋瓜伸进菲利普的卧室。
“嘿,把你的脚伸出来让我们瞧瞧,”他说。
“不,”菲利普回答道。
他赶紧跳上床钻进毯子。
“别对我说‘不’字,”辛格说。“快来,梅森。”
隔壁卧室里的孩子正在门角处探头探脑,一听到叫唤,立即溜了进来。他们朝菲利普走来,伸手想去掀他身上的毯子,但菲利普紧紧揪住不放。
“你们干吗死乞白赖地缠着我?”菲利普叫喊道。
辛格抓起一把刷子,用刷子背敲打菲利普那只紧抓着毛毯的手。菲利普大叫起来。
“你干吗不把脚乖乖地伸出来让咱们看?”
“就不让你们看。”
绝望之余,菲利普捏紧拳头,对准那个折腾自己的孩子揍了一拳,但是,他势孤力单,辛格一把抓住菲利普的胳臂,死劲反扭着。
“哦,别扭别扭,”菲利普说,“胳臂要断的。”
“那么你老老实实躺着别动,把脚伸出来。”
菲利普抽搭一声,吁了口气。辛格又把手臂扭了一下。菲利普疼得没法忍受。
“好吧,我伸,我伸,”菲利普说。
菲利普伸出了脚。辛格仍旧抓住菲利普的手腕不放。他好奇地打量着那只跛足。
“真恶心!”梅森说。
这时又进来一个孩子,也来凑趣看热闹。
“呸,呸,”他不胜厌恶地说。
“哎哟,模样儿真怪,”辛格说着做了个鬼脸。“它硬不硬?”
他心怀戒惧地用食指尖碰碰那只脚,好像它是个有生命意识的怪物似的。突然,他们听到楼梯上传来沃森先生沉重的脚步声。他们赶紧把毯子扔还给菲利普,像兔子似的一溜烟钻回自己的卧室。沃森先生走进学生宿舍。他只须踮起脚跟,就可以从挂着绿色帘子的竿子上方看到里面的动静。他察看了两三间学生卧室。孩子们都已安然入睡,他熄了灯,回身出去。
辛格叫唤菲利普,但菲利普没有理会。他用牙紧紧咬着枕头,怕让人听到自己在啜泣。此刻他暗自流泪,倒不是因为挨了揍,身子疼痛,也不是因为让他们看了自己的残足,蒙受了羞辱,而是恼恨自己懦弱,这么经不起折磨,最后竟乖乖地把脚伸了出去。
此时,他感受到了生活道路上的凄风苦雨。在他这个人生才刚开始的小孩看来,今后准是苦海无边的了。不知怎么地,他忽然想起那个寒冷的早晨,埃玛怎么将他从床上抱到妈妈身边。打那以后,他再未回想过那番情景;可是此刻,他似乎又感受到偎依在母亲怀里的那股暖意。他顿时觉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他母亲的溘然辞世,牧师公馆里的生活,还有这两天在学校的不幸遭遇,恍若一场幻梦;而明天一早醒来,自己又在家里了。菲利普想着想着,眼泪渐渐干了。他委实太不幸了,这一切想必是场幻梦;他母亲还活着,埃玛一会儿就会上楼来睡觉的。他睡着了。
然而第二天早晨,他依旧在叮叮当当的铃声中愕然醒来,首先跃入眼帘的还是他小卧室里的那幅绿色门帘。
第十二章
日子一久,菲利普的残疾不再使孩子们感兴趣,而是像某个孩子的红头发,或者像某个孩子的过度肥胖那样,终于也为大家所认可。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菲利普却变得极度敏感。只要能不跑,他就尽量避免奔跑,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奔跑就越发瘸得厉害,即使平时走路,也忸怩作态,步履奇特。在人前,他尽可能伫立不动,把跛足藏在另一只脚后边,以免惹人注目。他每时每刻都在留神别人是否牵扯到自己的跛足。其他孩子玩的游戏,他没法参加,所以对于他们的生活始终很生疏。他们的各种活动也没有他的份,他只能自个儿站在一边观看。他觉得自己同别的孩子之间,似乎横着一道无形的壁障。有时候,孩子们似乎也认为,菲利普不会踢足球那全该怪他自己,而菲利普自己又无法取得孩子们的谅解。他经常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他一向饶舌多话,现在却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他开始思索起自己跟别的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来了。
宿舍里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欢菲利普。就年龄来说,菲利普的个儿算是矮小的,他得经常忍受各种虐待。大约过了半个学期,学校里出现一股玩“笔尖”游戏的热潮。这是种双人游戏,用钢笔尖在桌子或长凳上斗着玩。玩的人须用指甲推动自己的一只笔尖,设法让它迎着对手的笔尖头爬上去;而对手一面招架防备,一面也竭力设法使自己的笔尖迎头爬上对方的笔尖背。谁成功了,就在自己拇指肉球上呵口气,然后用力按这两只笔尖,假如能把它们粘住,同时提起来,那么,这两只笔尖就属于赢者的了。没多久,学校里净看见学生们在玩这种游戏,那些心灵手巧的孩子赢得了大量笔尖。过了一阵子,沃森先生认定这是一种赌博,断然禁止这种游戏,并把学生手里的笔尖全部充公。这种游戏菲利普玩得挺得心应手,结果也只好忍痛割爱,交出全部战利品。但是,他手指痒痒的,总想再过过瘾。几天以后,他在去足球场途中,跑进一家商店,花了一个便士,买了几枚丁字形钢笔尖。他把这些笔尖散放在口袋里,摸着过瘾。辛格很快发现菲利普手头有这些笔尖。辛格的笔尖也上缴了,但是他偷偷留下一只封号叫“大象”的特大笔尖,这只笔尖几乎是常胜将军。这会儿,他怎么也不愿坐失良机,非要把菲利普的丁字形笔尖赢到手不可。菲利普尽管明明知道用自己的小笔尖和他对阵,无异是以卵击石,但他生性爱冒险,所以还是愿意背水一战。再说他也明白,要是自己拒绝比赛,辛格决不肯善罢甘休。他已经歇手了一个星期,现在坐下来重新挥戈上阵,心头止不住一阵兴奋。菲利普一下子就输掉了两只小笔尖,辛格乐得眉开眼笑。可是第三次交锋时,辛格的“大象”不知怎么地突然一个滑转,菲利普乘机把他的丁字形笔尖推上了“大象”脊背。他由于得胜而欢呼起来。就在这时,沃森先生一脚跨了进来。
“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他望望辛格,又望望菲利普,他俩谁也不吱声。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禁止你们玩这种愚蠢的游戏?”
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吓得魂不附体,但恐惧之中又掺杂着几分喜悦。菲利普还从未挨过老师鞭笞。皮肉之苦固然难熬,但事过之后,未尝不可借此在别的孩子面前吹嘘一番。
“上我书房来。”
校长转过身,两个孩子并排跟在后面,辛格轻声对菲利普嘀咕了一句:
“这回咱们该倒霉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说:
“弯下身子!”
菲利普脸色煞白,看见辛格每挨一鞭,身子就抽搐一下,三鞭抽下,辛格哇哇号啕起来。紧接着又是三鞭。
“够了,站起来。”
辛格直起身,泪水流了一脸。菲利普跨上一步,沃森先生打量了他一番:
“我可不想用藤鞭抽你。你刚来不久,而且我也不能揍一个瘸腿的孩子。走吧,你们俩都走吧,今后不许再胡闹了。”
他俩走回教室时,一群孩子正在那儿等候着,他们已经通过某种神秘的渠道打听到出了什么事。孩子们急不可耐地冲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朝着他们,脸疼得涨成猪肝色,面颊上还留着斑斑泪痕。辛格将脑袋朝站在身后不远的菲利普一撇,悻悻然说:
“给他滑了过去,他因为是个瘸子沾光啦。”
菲利普红着脸,默不作声地站着。他察觉到孩子们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挨了几下?”有个孩子问辛格。
辛格没有理睬。他因为受了皮肉之苦,一肚子怒火。
“以后再也别来找我斗笔尖了,”他冲着菲利普吼道,“你可真占便宜,一点风险也不用担。”
“我可没来找你。”
“你没有?”
辛格说着猛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在地。菲利普平时就站不太稳,这一交摔得着实不轻。
“瘸子!”辛格骂了一声。
后半学期里,辛格拼命作践菲利普。尽管菲利普竭力回避,无奈学校太小,总是冤家路窄。他试图主动同辛格搞好关系,甚至还巴结奉承他,买了一把小刀送他,小刀他倒收下了,可就是不肯握手言和。有一两回,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一时性起,就朝这个比他大的男孩挥拳踢脚,但是辛格的气力要大得多,菲利普哪是他的对手,到头来好歹挨了一顿揍,而且还得哀告求饶。这一点特别使他疾首痛心:他忍受不了讨饶的屈辱,但每当疼痛超过了肉体所能忍受的限度,他又不得不认错道歉。更糟糕的是,这种悲惨的生活不知得挨到何年何月。辛格才十一岁,一直要到十三岁才会升到中学部去。菲利普明白还得同这个作践自己的冤家同窗两年,而且休想躲得了他。菲利普只有在埋头做功课的当儿,再不就是上床睡觉的时候,才稍许快活一点。一种莫名的感觉经常萦绕在他脑际:眼前的生活,连同它的百般苦难,都不过是一场幻梦,说不定早晨一觉醒来,自己又躺在伦敦老家的那张小床上了。
第十三章
一晃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已快十二岁。现在他已升入预科高班,在班里是名列前茅的优等生。圣诞节以后有几个学生要升到中学部去念书,到那时,菲利普就是班里的尖子顶儿了。他已获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没什么价值的图书,纸张质地很差,装潢倒挺考究,封面上还镌有学校的徽志。菲利普成了优等生以后,再没有人敢来欺负他,而他也不再那么郁郁寡欢了。由于他生理有缺陷,同学们并不怎么忌妒他的成就。
“对他来说,要到手件把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除了死啃书本,还能干什么呢!”
菲利普已不像早先那么害怕沃森先生,并习惯了他那种粗声粗气的嗓门;每当校长先生的手掌沉沉地按在菲利普的肩头上,他依稀辨觉出这实在是一种爱抚的表示。菲利普记性很好,而记忆力往往比智力更有助于学业上的长进。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在预科毕业时能获得一笔奖学金。
可是菲利普在这两年里,自我意识变得十分强烈。一般来说,婴儿意识不到自己的躯体有异于周围物体,乃是自身的一部分;他耍弄自己的脚趾,就像耍弄身边的拨浪鼓一样,并不觉得这些脚趾是属于他自身的。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理解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不过这里也有不同的地方: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身躯是个独立而完整的机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独立的个性存在于世的。大多数人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会产生一种落落寡合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总是发展到明显地同他人格格不入的程度。只有像蜂群里的蜜蜂那样很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他们群集群起,融成一片,而他们的生活乐趣之所以成为生活乐趣,就在于他们是同游同行,欢乐与共的。我们可以在圣灵节那天,看到人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斯公园翩翩起舞,在足球比赛中呐喊助威,或是从蓓尔美尔大街的俱乐部窗口挥手向庄严的宗教队列连声欢呼。正因为有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作社会动物。
菲利普由于自己的跛足不断遭人嘲弄,逐渐失却了孩提的天真,进而痛苦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对他来说,个人情况相当特殊,无法沿用现成的处世法则来应付周围环境,尽管这些法则在通常情况下还是行之有效的。他不得不另谋别法。菲利普看了好多书,脑子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正由于他对书里讲的事理只是一知半解,这反倒为他的想象力开阔了驰骋的天地。在他痛苦的羞态背后,在他的心灵深处,某种东西却在逐渐成形,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不过有时候,这也会让他感到不胜惊讶;他的行为举止有时连自己也莫名其妙,事后回想起来,也茫然如堕大海,讲不出个所以然来。
班里有个叫卢亚德的男孩,和菲利普交上了朋友。有一天,他们在教室里一块儿玩着,卢亚德随手拿过菲利普的乌木笔杆耍起戏法来。
“别来这套无聊把戏,”菲利普说,“你不把笔杆折断才怪呢。”
“不会的。”
那小孩话音未落,笔杆已“啪”地一声折成两段。卢亚德狼狈地望着菲利普。
“哎呀,实在对不起。”
泪珠沿着菲利普的面颊扑簌而下,但他没有吱声。
“咦,怎么啦?”卢亚德委实吃了一惊,“一模一样的赔你一根就是啦。”
“笔杆本身我倒不在乎,”菲利普语声颤抖地说,“只是这支笔杆是我妈临终时留给我的。”
“噢,凯里,真是太遗憾了。”
“算了,我不怪你。”
菲利普把折成两段的笔杆拿在手里,出神地看着。他强忍着不发出呜咽,心里悲不自胜。然而他说不上自己为何这般伤心,因为他明明知道,这支笔杆是他上回在布莱克斯泰勃度假时花了一两个便士买来的。他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无端编造出这么个伤感动人的故事来,可是他却动了真情,无限伤感,好像确有其事似的。牧师家的虔诚气氛,还有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得菲利普十分注意良心的清白无瑕;他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形成了这样一种意识:魔鬼每时每刻都在窥探,一心想攫取他的永生不灭的灵魂。虽说菲利普不见得比大多数孩子更为诚实,但是他每回撒了谎,事后总追悔不迭。这会儿,他把刚才的事前前后后思量了一番,感到很痛心,打定主意要去找卢亚德,说清楚那故事是自己信口杜撰的。尽管在他眼里,世上再没有比蒙羞受辱更可怕的了,然而有两三天的时间,他想到自己能以卑躬的忏悔来增添上帝的荣耀,想到痛苦悔罪之余的喜悦心情,还暗自庆幸呢。但是他并没有把自己的决心付诸行动,而是选取了比较轻松的办法来安抚自己的良心,只向全能的上帝表示忏悔之意。然而有一点他还是想不通,他怎么会真的被自己虚构的故事打动了呢。那两行沿着邋遢的面颊滚落的泪珠,确实是饱含真情的热泪。后来,他又偶然联想到埃玛向自己透露母亲去世消息时的那番情景。当时,他虽然泣不成声,还是执意要进屋去同两位沃特金小姐道别,好让她们看到自己在哀恸悲伤,从而产生怜悯之情。
第十四章
接着,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再听不到有谁骂人、讲粗话,低年级学生的捣蛋行为被视为大逆不道,而大孩子们就像中世纪不居圣职的上院议员那样,依仗自己的膂力迫使弱小者改恶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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