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校对)第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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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这话说明什么问题。”
“嘿,这证明一代人有着一代人的信仰。您的那些圣人生活在信仰的年代里,在他们那种时代,那些在我们看来绝对无法置信的事物,他们却几乎不能不奉为玉律金科。”
“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我们现在掌握了真理呢?”
“我并没这么说。”
菲利普沉思片刻之后说: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今天坚信不疑的事物,就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呢?”
“我也不明白。”
“那您怎么还可能有信仰呢?”
“我说不上来。”
菲利普又问维克斯对海沃德所信奉的宗教有何看法。
“人们总是按照自身的形象来塑造神祇的,”维克斯说,“他信奉生动别致的事物。”
菲利普沉思了半晌,又说:
“我不明白一个人干吗非得信奉上帝。”
话刚一出口,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信奉上帝了。他好似一头栽进了冷水里,气也透不过来。他瞪着惊恐的双眼望着维克斯,突然害怕起来,赶紧离开了维克斯。他希望独自冷静一下。这是他有生以来最怵目惊心的际遇。菲利普想把这件事通盘思考一下;这件事使他激动不已,因为它关系到他的整个一生(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决定,势必深刻影响到他今后一辈子的生活历程),只要偶一失足,就可能沉沦万世,永劫不复。然而,他越是前思后想,主意就越坚定;尽管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如饥似渴地研读了几本帮助了解怀疑主义的书籍,结果无非是进一步坚定了他本能感受到的东西。事实是,他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这并非出于这层或那层理由,而在于他天生没有笃信宗教的气质。信仰是外界强加给他的。这完全是环境和榜样在起作用。新的环境和新的榜样,给了他认识自我的机会。抛弃童年时代形成的信仰,毫不费事,就像脱掉一件他不再需要的斗篷一样。抛弃信仰以后,一上来,生活似乎显得陌生而孤独,尽管他一直没意识到,信仰毕竟是他生活中的可靠支柱。他感到自己像个一向依赖拐杖走路的人,现在突然被迫要独立跨步了。说真的,白天似乎更加寒冷,夜晚似乎越发凄凉。但是内心的激动在支撑着他,这一来,生活似乎成了一场更加惊心动魄的冒险;不久以后,那根被他扔在一边的拐棍,那件从他肩头滑落的斗篷,就像难以忍受的重担,永远从他身上卸去了。多年来一直强加在他身上的那一套宗教仪式,已成了他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时想到那些过去要他死记硬背的祈祷文和使徒书,想到大教堂里所举行的那些冗长的礼拜仪式——从开始到结束就那么坐着,四肢发痒,巴不得能松动一下。他回忆起当年夜间如何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向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礼拜堂,那幢暗淡的建筑物里多么阴冷,他坐着坐着,双脚冻得像冰一般,手指又僵又重,无法动弹,而周围还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润发油的腻味,真是无聊透了。明白到自己已永远摆脱了所有这一切时,他的心房止不住跳荡起来。
他对自己感到吃惊,竟如此轻而易举地抛弃了上帝。他进入了心明神清的不惑之境,将此归因于自己的小聪明,殊不知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乃是由于内在性格的微妙作用。他飘飘然有点忘乎所以。菲利普少年气盛,缺乏涵养,看不惯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处世态度。他对维克斯和海沃德颇有几分鄙夷之意,因为他们满足于那种被称之为上帝的模糊感情,逡巡不前,不愿跨出在菲利普看来似乎是非跨不可的那一步。一天,他为了登高远望,饱餐秀色,独自来到某座山冈。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野外景色总能使他心旷神怡,充满腾云飞天似的狂喜之情。眼下已入秋季,还经常是万里无云的大好天气,天幕上似乎闪烁着更加璀璨的光芒:大自然好似有意识要把更饱满的激情,倾注在所剩无几的晴朗日子里。菲利普俯视着眼前那一大片在阳光下微微颤抖的广阔平原,远处隐隐可见曼海姆的楼房屋顶,而那朦胧迷离的沃尔姆斯显得分外邈远。更为光耀夺目的,则是那横贯平原的莱茵河。宽阔的河面,华波涌涌,浮光闪金。菲利普伫立在山头,心儿不住欢快地跳动,他想象着魔鬼是如何同耶稣一块儿站在高山之巅,指给他看人世间的天堂。菲利普陶醉在眼前的绮丽风光之中,对他来说,似乎整个世界都展示在他面前,他急不可待地要飞步下山,去尽情领略尘世的欢乐。他摆脱了对沉沦堕落的恐惧,摆脱了世俗偏见的羁绊。他尽可以走自己的路,不必再害怕地狱之火的无情折磨。他猛地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摆脱了责任的重负,以往由于这一重负压肩,他对自己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其后果,不敢掉以轻心。现在,他可以在无拘无束的气氛中自由地呼吸。他的一言一行只需对自己负责就行了。自由!他终于摆脱了一切羁绊,成了自己的主宰。出于原有的习惯,他又不知不觉地为此而感谢那位他已不再信奉的上帝。
菲利普一面陶醉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之中,一面从容不迫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信仰的丧失,并没像他预期的那样明显地影响到自己的言谈举止。尽管他把基督教的信条扔到了一边,但他从未想到要去批评基督教的伦理观;他接受了基督教倡导的各种美德,并且进而认为,要是能因其本身的价值而身体力行,并不顾及报偿或惩罚,那倒也不失为好事。在教授太太的家里,很少有实践这些美德的用武之地。不过,他还是愿意表现得比以往更诚实些,强迫自己对那几位枯燥乏味的老太太更殷勤些。有时她们想跟他攀谈,而他呢,只是一般性地敷衍几句。文雅的诅咒语,激烈的形容词,这些体现我们英国语言特色的东西,菲利普一向视为男子气的象征,努力修习,可现在则是煞费苦心地戒绝不说了。
既然已把这件事一劳永逸地圆满解决了,菲利普便想把它抛置脑后。不过,嘴上说说很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哪:他无法排除那些后悔的念头,也不能抑制那些不时折磨着自己的疑虑情绪。菲利普毕竟年纪尚轻,结交的朋友又不多,所以灵魂的永生不灭对他并无特别的吸引力,说不信也就不信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有一件事情使他黯然神伤。菲利普暗暗责备自己太不近情理,试图借嘲笑自己来排遣这种悲怆之情。可是,每当他想到这一来将永远见不着那位美丽的母亲了,总忍不住热泪盈眶。他母亲死后,随着岁月的流逝,他越来越觉得母爱的珍贵。似乎是由于无数虔诚、敬神的先人在冥冥中对他施加影响,他有时会陷于莫名其妙的恐惧之中而不能自拔:说不定这一切竟是真的呢,在那儿,蓝色的天幕后面,藏着一位生性忌妒的上帝,他将用永不熄灭的烈火来惩罚无神论者。逢到这种时候,理智也帮不了他什么忙,他想象着无休止的肉体折磨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巨大痛苦,吓得浑身冷汗淋漓,差不多要晕了过去。最后,他绝望地自言自语说:
“这毕竟不是我的过错。我不能强迫自己去相信。若是果真有个上帝,而且就因为我老实表示不相信他而一定要惩罚我,那我也只得随他去了。”
第二十九章
秋尽冬来。维克斯到柏林听保尔森讲学去了,海沃德开始考虑去南方。当地的剧院在上演各种戏目。菲利普和海沃德每周要跑两三次戏院。看戏的目的倒也颇值得嘉许,乃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德语水平。菲利普发觉,通过这种途径来掌握语言比听牧师布道更生动有趣。他们置身于戏剧的复兴浪潮之中。冬季准备上演的剧目中,有好几出易卜生的戏剧。苏台尔曼的《荣誉》是一部新作,它上演之后,使这座恬静的大学城顿时为之哗然,有的推崇备至,有的痛加抨击。另有些剧作家也紧紧跟上,奉献了不少在新思潮影响下写成的剧本。菲利普眼界大开,在他看到的一系列剧作中,人类的罪恶暴露无遗。在此之前,他还从未看过话剧(有时候,一些可怜巴巴的巡回剧团也来布莱克斯泰勃的村会议厅演出,但是那位教区牧师一则碍于自己的职业,二则认为看戏有失风雅,所以从不肯屈尊赏脸),他被舞台上人物的喜怒哀乐深深吸引住了。他一走进灯光暗淡的蹩脚小戏馆,就感到心弦颤动。没多久,菲利普对那小剧团的特色已了如指掌。只要看一下演员角色的分派情况,就能立刻说出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不过这并不影响菲利普的兴致。在他看来,戏剧是真实生活,那是一种阴森而痛苦的奇怪生活,男男女女都把自己内心的邪念暴露在无情的睽睽众目之下:姣好的容貌把堕落的灵魂包藏了起来;君子淑女拿德行当作掩饰丑恶隐私的面具;徒有其表的强者由于自身的弱点而逐渐演为色厉内荏;诚实之徒并不诚实;高洁之辈原是荡妇、淫棍。你恍惚置身于这样一个房间:前一夜,人们在这儿纵酒宴乐,清晨,窗户尚未打开,空气浑浊不堪,酒残烟陈,杯盘狼藉,煤气灯还在闪亮。台下没有爽朗的笑声,至多也只是对那些伪君子或傻瓜蛋窃笑几声罢了:剧中人自我表白时所使用的残忍言词,仿佛是在羞痛交逼之下硬从心坎里挤出来的。
菲利普完全被这人间的罪恶渊薮迷住了。他似乎是按另一种方式重新审视着世界,对于眼前的这个世界他也渴望了解透彻。演出结束后,菲利普同海沃德一道去小酒店,坐在又明亮又暖和的店堂里,吃一客三明治,喝一杯啤酒。他们周围,三五成群的学生谈笑风生。阖家光临酒店的也不少,父母,两三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有时,女儿说了句刺耳的俏皮话,做父亲的就往椅背上一靠,仰面大笑,笑得还真欢哩。气氛极其亲切、纯真,好一幅天伦之乐图。但是,对于这一切,菲利普却视而不见。他还在回味着刚才在剧院里见到的那一幕幕。
“你不认为这就是生活吗,呃?”他激动地说。“你知道,我不会再在这儿长呆下去。我要去伦敦,开始过真正的生活。我要见见世面。老是在为生活作准备,真使人发腻:我要尝尝生活的滋味。”
有时候,海沃德让菲利普独个儿回公寓。他从不针对菲利普心急火燎的提问作出确切回答,而是无所用心地嘻嘻傻笑一声,转弯抹角地谈起某一件风流韵事。他还引用一些罗塞蒂的诗句,有次甚至给菲利普看了一首十四行诗。诗中热情洋溢,辞藻华丽,充满了悲惋凄怆的情调,全部诗情为一个名叫特鲁德的少女而发。海沃德把自己的肮脏、庸俗的无谓“艳遇”,抹上一层光泽照人的诗意,还认为自己的诗笔颇得伯里克理斯和菲狄亚斯的几分遗风,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所追求的意中人时特意选用了“hetaira”这样一个词,而不屑从英语所提供的那些直截了当、比较贴切的字眼中挑选一个。白天,菲利普受着好奇心的驱使,曾特地去古桥附近的小街上走了一遭。街上有几幢整洁的、装有绿色百叶窗的白房子,据海沃德说,特鲁德小姐就住在那儿。但是,打门里走出来的那些女人,个个涂脂抹粉,脸带凶相,粗声粗气地同他打招呼,不能不叫他心惊肉跳。她们还伸出双粗壮的手来想把菲利普拦住,吓得他拔腿就溜。他特别渴望增加阅历,觉得自己幼稚可笑,因为自己到了这般年纪,还没有领略过所有小说作品无不渲染的那种所谓“人生最重要的东西”;不幸的是,他天生具有那种洞察事物本来面目的能力,出现在他面前的现实,同他梦境中的理想,其差别之大,有如天壤。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至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是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书,过去听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于菲利普来说,世上再不会有比与海沃德为伍更糟糕的事了。海沃德这个人是带着十足的书生气来观察周围一切的,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看法;他很危险,是因为他欺骗自己,达到了真心诚意的地步。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情,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却孜孜追求高尚娴雅,因而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轮廓模糊不清,结果就显得比实际的形象大些。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第三十章
菲利普坐卧不安,身心得不到满足。海沃德富有诗意的旁征博引,使他想入非非,他的心灵渴望着浪漫艳遇,至少,他对自己就是这么说的。
正好这时候欧林太太的公寓里发生了一桩事儿,使菲利普越发专注于有关两性的问题。有两三回菲利普在山间散步,遇到凯西莉小姐一个人在那里溜达。菲利普走过她身边,朝她一躬身,继续往前;没走多远,又看到了那个中国人。当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是有一天傍晚,夜幕已经低垂,他在回家的路上打两个行人身旁经过。那两人原是紧靠在一起的,可他们一听到菲利普的脚步声,赶紧向两旁闪开。夜色朦胧,菲利普看不真切,但几乎可以肯定那是凯西莉和宋先生。他俩如此忙不迭分开,说明他们刚才是手勾着手走的。菲利普惊讶之余又有点困惑。他对凯西莉从未多加注意。这个姑娘平常得很,方方的脸,五官并不怎么清秀。既然她把一头金发编成长辫子,说明她还没超过十六岁。那天晚上用餐时,菲利普好奇地打量她,尽管她近来在桌上很少言语,这会儿倒主动跟菲利普攀谈起来了。
“您今天去哪儿散步来着,凯里先生?”她问。
“哦,我朝御座山那儿走了一程。”
“我呆在屋里没出去,”她主动表白说,“头有点疼。”
坐在她身边的那个中国人,这时转脸对她说:
“真遗憾,”他说,“希望您这会儿好点了吧。”
凯西莉小姐显然放心不下,因为她又问了菲利普这么一句:
“路上您遇到不少人吧?”
菲利普当面扯了个弥天大谎,脸儿禁不住红了起来。
“没啊,我想连个人影儿也没见着。”
菲利普觉得她的眼睛里闪过宽慰的神情。
然而不久,关于他俩关系暧昧这一点,不可能再有什么好怀疑的了。教授太太公寓里的其他人,也看到过他俩躲在幽暗处不知鬼鬼祟祟干啥。坐在上席的那几位老太太,现在开始把这件事当作丑闻来谈论。教授太太又气又恼,但她尽力装作什么也没察觉。此时已近隆冬,不比夏天了,要让公寓住满房客可不那么容易。宋先生是位不可多得的好主顾:他在底楼租了两个房间,每餐都要喝一瓶摩泽尔葡萄酒,教授太太每瓶收他三个马克,赚头挺不错。可是,她的其他房客都不喝酒,有的甚至连啤酒也点滴不沾。她也不想失掉凯西莉小姐这样的房客。她的父母在南美洲经商,为了酬谢教授太太慈母般的悉心照顾,他们付的费用相当可观。教授太太心里明白,假如她写信给那位住在柏林的凯西莉小姐的伯父,他会马上把她带走的。于是,教授太太满足于在餐桌上朝他俩狠狠地瞪上几眼;她不敢得罪那位中国人,不过尽可以对凯西莉小姐恶声恶气,以发泄自己的心头之恨。但是那三位老太太却不肯就此罢休。她们三个,两个是寡妇,一个是长相颇似男子的荷兰老处女。她们付的膳宿费已经少得不能再少,而且还经常给人添麻烦,但她们毕竟是永久性的房客,所以对她们也只得将就些。她们跑到教授太太跟前说,一定得果断处置才是,这太不成体统,整个公寓的名声都要给败坏了。教授太太使出浑身解数招架,时而正面顶牛,时而勃然大怒,时而痛哭流涕,但还是敌不过那三位老太太。最后,她突然摆出一副疾恶如仇的架势,愤然表示要了结这桩公案。
吃完午饭,教授太太把凯西莉带到自己的卧房里,开始正颜厉色地同她谈话。使教授太太吃惊的是,凯西莉的态度竟那么厚颜无耻,公然提出得任她自行其是,如果她高兴同那位中国先生一起散步,她看不出这同旁人有何相干,这本是她自己的事嘛。教授太太威胁说要给她伯父写信。
“那亨利希伯父就会送我到柏林的某户人家去过冬,这对我来说岂非更好!宋先生也会去柏林的嘛。”
教授太太开始号啕起来,眼泪沿着红通通的、又粗又肥的腮帮子扑簌扑簌往下掉,凯西莉却还在一个劲儿取笑她。
“那就是说,整个冬天要有三间屋子空着啰,”她说。
接着,教授太太变换对策,想用软功来打动凯西莉的柔肠:说她善良、理智、忍让;不该再拿她当女孩子看待,她已经是个大人啦。教授太太说,要不是姓宋的,事情本不会这么糟嘛,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叫人恶心。
“Bitte,Bitte!”凯西莉说,一面喘着粗气,“别人讲他坏话,我一句也不要听。”
“这话你只是说说的吧?”欧林太太倒抽着凉气。
“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
“Gott
in
Himmel!”
教授太太神色惊恐地冲着凯西莉小姐发愣。她原以为这一切无非是女孩子的淘气,一场无知的胡闹罢了。然而,她话音里情感之热切,泄露了全部真情。凯西莉用那双灼热的眼睛,端详了教授太太一番,然后肩膀一耸,扬长而去。
欧林太太绝口不提这次谈话的经过。过了一两天,她把餐席的座次变换了一下。她问宋先生是否愿意坐到她这一头来,始终那么温文尔雅的宋先生欣然从命。凯西莉对这一改变满不在乎。似乎是因为他俩的关系反正在这幢公寓里已是尽人皆知,他们也就越发肆无忌惮。现在,他们不再瞒着人偷偷地一起出外散步,而是每天下午都大大咧咧地到小山冈那儿溜达。显然,他们已不在乎旁人的说三道四。闹到最后,甚至连秉性温和的欧林教授也沉不住气了,他坚持要妻子同那个姓宋的谈一次。教授太太这回把宋先生拉到一边,对他好言规劝:他不该败坏那姑娘的名誉;他正危及整个公寓的名声;他必须明白他的所作所为有多荒唐,有多邪恶。但是,她得到的却是面带微笑的矢口否认;宋先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他对凯西莉小姐不感兴趣,他从来没同她一起散过步;所有这一切纯属子虚乌有,全是捕风捉影。
“啊,宋先生,您怎能这么说呢?人家不止一次看到你们俩在一起。”
“不,您搞错了。哪有这种事呢。”
他始终笑眯眯地望着教授太太,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细牙。他泰然自若,什么也不认账。他厚脸而又文雅地百般抵赖。最后,教授太太冒火了,说那姑娘自己也承认爱上他了。但是宋先生还是不动声色,脸上仍旧挂着微笑。
“扯淡!扯淡!根本没这种事。”
教授太太从他嘴里掏不出一句实话来。天气渐渐变得十分恶劣,又是下雪,又是降霜。然后,冰融雪化,一连好几天,让人感到没精打采,出外散步也变得索然无味。一天晚上,菲利普刚上完教授先生的德语课,站在客厅里同欧林太太说话,还没说上几句,只见安娜急匆匆地跑了进来。
“妈妈,凯西莉在哪儿?”她说。
“大概在她自己房间里吧。”
“她房间里没有灯光。”
教授太太惊叫一声,神情沮丧地望着女儿。安娜脑袋里的念头也在她脑际闪过。
“打铃叫埃米尔上这儿来,”她嗓音嘶哑地说。
埃米尔是个笨头笨脑的愣小子,吃饭时,他在桌旁伺候,平时屋里的大部分活计都丢给他一个人干。他应声走了进来。
“埃米尔,到楼下宋先生的房间去,进去时别敲门。要是里面有人,你就说是来照看火炉的。”
在埃米尔呆板的脸上,不见有半点惊讶的表示。
他慢腾腾地走下楼去。教授太太母女俩任房门开着,留神楼下的动静。不一会儿,他们听见埃米尔又上楼来了,他们忙招呼他。
“屋里有人吗?”教授太太问。
“宋先生在那儿。”
“就他一个人吗?”
他抿起嘴,脸上绽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不,凯西莉小姐也在那儿。”
“哟,真丢人,”教授太太叫了起来。
这会儿,埃米尔咧嘴笑了。
“凯西莉小姐每天晚上都在那儿。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教授太太开始绞扭双手。
“哟,真可恶!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这可不关我的事,”他回答,同时慢腾腾地耸了耸肩。
“我看他们一定赏了你不少钱吧。走开!走吧!”
他脚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一定得把他们撵走,妈妈,”安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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