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校对)第1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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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也不知道,大概一年吧。家里人要我一年之后上牛津念书。”
沃顿一耸肩,满脸鄙夷之色。菲利普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竟然对那样一所堂堂学府如此大不敬。
“你上那儿去干啥?无非是到那儿混混,镀一层金罢了。干吗不在这儿上大学呢?一年时间不管用,得花个五年时间。要知道,生活中有两件宝: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在法国,你有行动的自由,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会出面干预,但是你的思想必须同他人一致。在德国,你的行动必须同他人一致,可是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这两件东西都很可贵。就我个人来说,更喜欢思想上的无拘无束。然而在英国,什么自由也没有:被陈规陋习压得透不过气来,既不能无拘无束地思想,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行动。这就因为它是个民主国家。我看美国的情况更糟。”
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靠,因为他坐的那把椅子一条腿已有点晃悠,要是在他高谈阔论、妙语连珠的当儿,猛然一屁股摔倒在地,岂不大煞风景。
“年内我得回英国去,但要是我能积蓄点钱,勉勉强强凑合得过去,我就在这儿再待上一年。以后,我无论如何得回去,不得不和这儿的一切分手啦。”他伸出条胳臂朝那间肮脏的顶室四下一挥。屋子里,被褥凌乱,衣服散落了一地,靠墙是一排空啤酒瓶,哪个墙角落里都堆着断脊缺面的破书。“到外省的某个大学去,设法混个语言学教授的教席。到时候我还要打打网球,参加参加茶会。”他忽地收住话头,用疑惑的目光看了菲利普一眼。菲利普穿戴整齐,衣领一尘不染,头发梳得漂漂亮亮。“哟,我的上帝,我得洗把脸了。”
菲利普觉得自己的穿戴整齐竟受到了不能宽容的责备,顿时飞红了脸。他最近也开始注意起打扮来,还从英国带来了几条经过精心挑选的漂亮领带。
夏天俨然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到了人间。每天都是丽日当空的晴朗天气。湛蓝的天空透出一股傲气,像踢马刺一样刺痛人的神经。街心花园内的那一片青葱翠绿,浓烈粗犷,咄咄逼人;还有那一排排房屋,在阳光的照晒下,反射出令人眼花缭乱的白光,刺激着你的感官,最终使你无法忍受。有时,菲利普从沃顿那里出来,半路上就在街心花园的婆娑树影下找张条凳坐下歇凉,观赏着璀璨的阳光透过繁枝茂叶在地面交织成的一幅幅金色图案。他的心灵也像阳光那样欢快雀跃。他沉醉在这种忙里偷闲的欢乐之中。有时,菲利普在这座古老城市的街头信步漫游。他用敬畏的目光瞧着那些属于大学生联合会的学生,他们脸上划开了一道道口子,血迹斑斑,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帽子,在街上高视阔步。午后,他常同教授太太公寓里的女孩子们一道沿山麓闲逛。有时候,他们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在浓荫蔽日的露天啤酒店里用茶点。晚上,他们在Stadtgarten里转悠,聆听小乐队的演奏。
菲利普不久就了解到这幢屋子里各人所关切的问题。教授的长女特克拉小姐同一个英国人订了婚,他曾在这座寓所里待过一年,专门学习德语,后来回国了。婚礼原定于今年年底举行,不料那个年轻人来信说,他父亲——一个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不同意这门亲事,所以特克拉小姐常常偷洒相思泪。有时候,可以看到母女俩厉目圆睁,嘴巴抿得紧紧的,细嚼细咽地读着那位勉为其难的情人的来信。特克拉善画水彩画,她偶尔也同菲利普,再加上另一位姑娘的陪同,一起到户外去写生画意。俊俏的赫德威格小姐也有爱情方面的烦恼。她是柏林一个商人的女儿。有位风流倜傥的轻骑兵军官堕入了她的情网。他还是个“冯”哩。但是,轻骑兵军官的双亲反对儿子同一个像她这种身份的女子缔结亲事,于是她被送到海德堡来,好让她把对方忘掉。可是她呢,即使海枯了,石烂了,也没法将他忘掉的;她不断同他通信,而那位情郎也使出浑身解数,诱劝他那气冲牛斗的父亲回心转意。她红着脸,把这一切全告诉了菲利普,一边说一边妩媚地连声叹息,还把那个风流中尉的照片拿出来给菲利普看。教授太太寓所里的所有姑娘中,菲利普最喜欢她,出外散步时总是想法子挨在她身边。当别人开玩笑说他不该如此明显地厚此薄彼时,他的脸红到了耳根。菲利普在赫德威格小姐面前,破天荒第一次向异性吐露了心声,可惜纯粹是出于偶然罢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姑娘们如果平时不出门,就在铺满绿天鹅绒的客厅里唱唱小曲,那位一向以助人为乐的安娜小姐,卖力地为她们弹琴伴唱。赫德威格小姐最喜欢唱的一支歌叫《Ich
Liebe
dieh》(《我爱你》)。一天晚上,她唱完了这首歌,来到阳台上,菲利普则站在她身边,抬头仰望满天星斗,忽然想到要就这首歌子谈一下自己的感受。他开口说:
“Ich
Liebe
dieh.”
他讲起德语来,结结巴巴,一边还搜索枯肠找自己需要的词儿。他真正只停顿了一刹那的工夫,可就在他要往下说的时候,赫德威格小姐却接过了话茬:
“Ach,
Herr
Carey
Sie
müssen
mir
nieht‘du’
sagen.”(不许您用第二人称单数这样对我说话。)
菲利普感到浑身一阵燥热,其实他根本没有勇气在少女面前这样亲昵放肆,可他一时怎么也想不出话来辩解。要是对她解释说,他并非在表示自己的想法,只是随口提到一首歌的歌名罢了,这未免有失骑士风度。
“Entschnldipen
Sie,”(请您原谅)他说。
“没关系,”她悄声儿说。
她嫣然一笑,悄悄地抓住菲利普的手,紧紧一握,然后返身回进客厅。
翌日,菲利普在她面前窘得什么似的,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出于羞愧,菲利普尽可能躲着她点。姑娘们像往日那样邀他出外散步,他推托有事,婉言谢绝了。可是赫德威格小姐瞅准了个机会,趁没有他人在场的当儿对菲利普说:
“您干吗要这样呢?”她和颜悦色地说,“您知道,我并没因您昨晚讲的话而生您的气呀。您要是爱上我,那也是没办法的嘛。我很高兴呢。话得说回来,虽说我还没有同赫尔曼正式订婚,但我绝不会再爱别人了,我已把自己看作他的新娘啦。”
菲利普脸又红了,但这次他倒俨然摆出一副求爱遭到拒绝的神情。
“但愿您非常幸福,”他说。
第二十四章
欧林教授每天给菲利普上一堂课。他开了一张书单,规定菲利普要读哪些著作,为最后研读巨著《浮士德》做好准备。与此同时,欧林教授独具匠心地一上来先教菲利普学一册莎翁剧作的德译本,莎翁的剧作他在中学里就念过的。那阵子,歌德在德国正处于盛名的顶峰。尽管歌德对爱国主义持相当傲慢的态度,但他还是作为民族诗人被德国人接受了。自一八七〇年战争爆发以来,他似乎更成了最能体现民族团结的光辉代表人物之一。热情冲动的人们,听到炮击格拉夫洛的隆隆排炮声,似乎沉迷在五朔节前夜的癫狂之中。然而,一个作家之所以伟大,其标志就在于不同的人可以从他的作品里汲取到不同的灵感。这位憎恶普鲁士人的欧林教授,对歌德却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只有他那些庄严肃穆的作品,才为神志清醒的人提供了一个能抵御当代人蛮横进攻的庇护所。近来在海德堡,经常有人提到一位戏剧家的大名,去年冬天,他的一个剧本在剧院上演时,追随者欢呼喝彩,而正派人士却报以一片嘘声。在教授太太家的长桌旁,菲利普不止一次听到人们在议论这件事;逢到这种场合,欧林教授一反泰然自若的常态,挥拳拍桌,大声吼叫,他那低沉悦耳的喉音压倒了所有的反对意见。这出戏纯粹是乱弹琴,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他硬逼着自己坐等戏演完,讲不出自己是厌烦呢,还是更感恶心。要是将来的戏剧都成了这副模样,那还不如趁早让警察出面干预,把所有戏院都来个大封门的好。欧林教授可不是个拘谨古板的夫子,他在皇家剧院观看闹剧时,听到台上伤风败俗之徒的插科打诨,也同所有观众一样捧腹大笑。可是在上面讲的那出戏里,除了乌七八糟的东西外,什么内容也没有。他打了个有力的手势,捏住鼻子,从牙缝间嘘了一声口哨。那出戏实在是家庭的毁灭,道德的沦丧,德意志的崩溃。
“Abor,
Adolf”,教授太太在桌子另一端说,“别激动嘛!”
他朝她扬了扬拳头。他这个人的性格再温驯不过,从不敢不向太太请教就贸然行事的。
“不,海伦,你听我说,”他大声嚷嚷,“我情愿让女儿死在我脚下,也不放她们去听那个无耻之尤的无聊废话。”
那出戏是《玩偶之家》,作者是亨利克·易卜生。
欧林教授把易卜生和理查德·瓦格纳归在一类里,但是他谈到后者时,并不生气,只是不甚计较地哈哈一笑。瓦格纳是个冒充内行的江湖客,不过冒充得不露破绽,单凭这一点,就颇有几分喜剧色彩,足以令人陶然。
“Verrückter
kerl!”他说。
他看过《洛亨格林》,这出歌剧还算过得去,虽然有点沉闷,还不至于太糟。但是《齐格菲》,欧林教授一提到这出歌剧,就把头往手上一靠,声若洪钟似地大笑起来。歌剧从头到尾,一节悦耳动听的旋律也没有。不妨作这样的想象:剧作家理查德·瓦格纳本人就坐在包厢里,看到台下所有观众都在一本正经地观看这出歌剧,他忍俊不禁,最后连肚子也笑疼了。这是十九世纪最大的骗局。欧林教授把自己的那杯啤酒举到嘴唇边,头往后一仰,一饮而尽。然后,他用手背抹了抹嘴,说:
“年轻人,我可以告诉你们,不出十九世纪,瓦格纳就会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瓦格纳!我宁愿拿他所有的作品去换唐尼采蒂的一出歌剧。”
第二十五章
在菲利普的这些私人教师中,最古怪的要数法语教师了。这位迪克罗先生是位日内瓦的公民,一个高个儿老头,肤色蜡黄,双颊凹陷,头发灰白,又稀又长。他衣履寒碜,穿一身黑,上衣的肘部已露出破洞,裤子也已磨损。内衣很脏,菲利普还从没见他的衣领有过干净的时候。他不爱多说话,教课时一丝不苟,就是没有什么热情:准时到达,按点离去,分秒不差。收取的教课费微乎其微。他沉默寡言;而有关他的一些情况,菲利普全是从别人那儿打听到的。据说他曾在反对罗马教皇的斗争中同加里波迪并肩战斗过。等他清楚地看到为自由——所谓“自由”就是指建立共和国——所做的一切努力无非是换一副枷锁而已,便怀着厌恶的心情离开了意大利;后来不知在政治上犯了什么罪,被驱逐出日内瓦。看到这样一个人物,菲利普又困惑又惊奇,他和自己脑子里的革命者形象大相径庭。迪克罗先生说起话来声音低沉,待人接物特别彬彬有礼;别人不请他坐,他就一直站着;有时偶然在大街上遇到菲利普,他免不了要摘下帽子,行个很道地的手势礼;他从来没有出声笑过,甚至脸上从未浮现过一丝笑意。假使有人比菲利普具有更完善的想象力,就会把当年的迪克罗想象成一位前程似锦的青年,因为他想必是在一八四八年开始进入成年时期的。那个年头,国王们想到他们法国兄弟的下场,便如有芒刺在背,惶惶然四处奔走;也许,那股席卷了整个欧洲的渴求自由的热浪,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横在它面前的污秽杂物——那些在一七八九年革命之后的反动逆流中死而复燃的专制主义和暴政残灰——在每一个胸膛内点燃了一把更炽热的烈火。人们不妨还可以这样想象:他热烈地信奉各种有关人类平等和人权的理论,同别人探讨、争论,在巴黎街垒后面挥戈战斗,在米兰的奥地利骑兵面前疾驰飞奔;一会儿在这儿锒铛下狱,一会儿又在那儿遭到放逐。他总是希望满怀。“自由”这个字眼,这个似乎具有无限魔力的字眼,始终赋予他支撑的力量。直到最后,他被疾病、饥饿、衰老而压垮了,除了给几个穷学生上这么几节课以外,再无其他谋生糊口的手段了。而且他还发现自己置身于这座外表整洁的小城镇,备受专制独裁暴政的蹂躏,其肆虐程度,更甚于欧洲其他城市。也许在他沉默寡言的外表之下,隐伏着对人类的蔑视,因为他的同类,已背弃了他年轻时代所憧憬的那些伟大的理想,沉湎于碌碌无为的怡适之中。说不定三十年来的革命已经使他懂得,人类是不配享有自由的,他醒悟过来,自己一生孜孜以求的目标原来并不值得探求。再不然就是他已精疲力竭,正冷漠地等待从死亡中得到解脱。
一天,菲利普带着他那种年纪所特有的愣劲,问起他过去是否真的同加里波迪在一起呆过。那老头似乎一点儿没把这个问题当作一回事。他用平日里的那种低沉声调,十分平静地应答了一声:
“Oui
Monsieur.”
“听别人说,你参加过公社。”
“别人这么说的吗?让我们开始上课吧,呃?”
他把书本翻开,菲利普战战兢兢地开始翻译那段他已准备好的课文。
有一天,迪克罗先生好像受到巨大的疼痛折磨,几乎连那几级楼梯也爬不动,一进菲利普的屋就沉沉地往椅子上一坐,想歇歇喘口气,那张灰黄色的脸歪扭着,额头上沁出一颗颗汗珠。
“恐怕您病了吧,”菲利普说。
“没关系。”
但是菲利普看得出他病得不轻,等上完课,菲利普问他是否最好歇几天,等身体好些再继续上课。
“不,”老头说,声调还是那么平稳、低沉,“我身体还行,我愿意继续教下去。”
菲利普在不得不提及钱的事儿时,心里总是紧得发慌,这会儿他脸涨得通红。
“但这反正对您没什么影响,”菲利普说,“我课金还是照付不误。要是您不介意,我想现在就把下星期的课金预付给您。”
迪克罗先生的课金,一小时十八个便士。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十马克的硬币,很难为情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怎么能把钱塞到老头手里呢,好像他是个乞丐似的。
“既然这样,我想我就等身体好些再来吧。”他收下了那枚硬币,还是同往常一样,向菲利普一躬到底之后就走了出去,再没有什么别的表示。
“Bonjour,Monsieur.”
菲利普隐隐感到有点失望。想想自己如此慷慨解囊,迪克罗先生总该对他千恩万谢,感激涕零吧,哪知这位年迈的教师,收下这笔赠金就像是理所当然似的,菲利普颇感意外。他年纪还轻,不懂得人情世故。实际上,受惠者的知恩报答心理,要比施惠者的施恩图报心理淡薄得多。五六天之后,迪克罗先生又来了,步履越发踉跄,身体显得很衰弱,不过重病一场现在总算挺过来了。他仍旧像过去那样沉默寡言,还是那么神秘、孤僻、邋遢。一直等到上完了课,他才提到自己生病的事。接着,他起身告辞,就在他打开房门的时候,突然在门口刹住了脚。他犹豫着,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
“要不是您给我的那点钱,我早就饿死了。我全靠那点钱过日子。”
他庄重而巴结地鞠了一躬,走出房去。菲利普一阵心酸,喉咙口哽住了。他似乎多少有点明白过来,这位老人是在绝望的痛苦中挣扎着,就在菲利普觉着生活如此美好的时候,生活对这位老人来说却是多么艰难。
第二十六章
菲利普已在海德堡呆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太太告诉他有个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住进这寓所来,就在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了一张陌生面孔。连日来,这屋子里的人一直沉浸在兴奋之中。首先,经过教授太太母女俩低三下四的恳求,加上含而不露的恫吓,另外天知道还耍了些什么鬼花招,那位与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青年的父母,终于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动身时,随身带了一本水彩画册,有意显示一下自己的多才多艺,另外还带去一大捆情书,以证明那位英国青年在孽海中陷得有多深。一星期之后,赫德威格小姐又春风满面地宣布,她的意中人,那位轻骑兵中尉,就要偕同父母前来海德堡。中尉的父母一则吃不住宝贝儿子死皮赖脸的纠缠,二则对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主动提出的那笔嫁妆动了心,终于同意来海德堡同这位少女结识一下。会面的结果尽如人意,赫德威格小姐洋洋得意地把情人领到市立公园,让欧林教授家所有的人一睹丰采……那几位紧靠教授太太端坐上席的老太太,平时一向沉静端庄,今晚却显得心绪不宁。当赫德威格小姐说她要立即启程回家去举行订婚仪式时,教授太太毫不吝惜地说,她愿意请大家喝Maibowle,聊表祝贺之意。欧林教授颇为自己调制这种淡雅、香醇的酒的手艺感到自豪。晚餐后,在客厅的圆桌上隆重地摆上了一大碗掺苏打水的白葡萄酒,碗里还漂着一些香草和野生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说他的情人要甩下他走了,菲利普听了浑身不自在,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之感。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支歌子,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教授唱了《Die
Wacht
am
Rhein》。沉浸在这样的欢乐气氛之中,菲利普很少留意那位新来的房客。刚才吃晚饭时他俩面对面坐着,但菲利普净忙着同赫德威格小姐拉扯絮叨,而那位陌生人不懂德语,只顾一个人埋头吃饭。菲利普注意到他系了条淡蓝色的领带,单因为这一点,菲利普就陡然心生厌恶。此人二十六岁,眉清目秀,蓄着波浪形的长发,时而还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一下。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是很淡很淡的蓝色,眼神里颇带几分倦怠之意。胡子刮得精光,尽管嘴唇薄薄的,但整个口形很美。安娜小姐对于相面术很感兴趣,她要菲利普日后留神一下,那陌生人的头颅外形有多匀称,而他脸庞的下部却显得松软。那颗脑袋,她评论说,是颗思想家的脑袋,但他的下巴却缺少个性。这位注定了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生就一副高高的颧骨和一只怪模怪样的大鼻子,特别注重人的个性。就在他们谈论此人长相的时候,他已离开大伙儿,站在一旁冷眼观看这闹哄哄的一群人,怡然自得的神态中微带几分傲慢。他身材修长。这会儿,他有意摆出一副风雅不俗的仪态。维克斯,那几个美国学生中的一个,见他独自站在一旁,便跑去同他搭讪。他们两位形成了奇怪的对照:那个美国人穿戴整洁,上身穿一件黑色外套,下身套一条椒盐色的裤子,长得又瘦又干瘪,举止神情之中多少渗着点教士的热忱;而那个英国人呢,穿着一身宽松的花哨的呢服,粗手大脚,举动慢条斯理。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同新来的房客讲了话。午餐前,他们发现就自己两个站在客厅前的凉台上。海沃德向他招呼说:
“我想你是英国人吧?”
“是的。”
“这儿的伙食老是像昨晚上的那么差劲?”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糟透了,是不?”
“糟透了。”
菲利普一点儿没觉着伙食有什么不对头。事实上,他不但吃起来津津有味,而且食量颇大。但是,他可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在吃的方面是个外行,竟把别人认为不堪入口的伙食视作上乘佳品。
特克拉小姐已去英国作客,操持家务就得偏劳妹妹安娜,她再抽不出时间经常到野外去散步。那位脸小鼻塌、金发束成长辫子的凯西莉小姐,近来也常闭门独处,似乎不大愿意同别人交往。赫德威格小姐走了,经常陪他们一同外出散步的那个美国人维克斯,现在也到德国南部旅行去了,丢下菲利普一个人,怪冷清的。海沃德有心要同他结交,可菲利普却有这么个不幸的特点:由于生性羞怯,或者说,由于在他身上出现某种返祖遗传——承继了穴居人的习性,他在同别人乍打交道时,总是心生嫌恶,一直要等到以后熟稔了,才会消除初次见面时别人给自己留下的坏印象。由于这点,外人很难同他接近。对于海沃德的友好表示,菲利普虚与应付,感到羞赧难当。一天,海沃德邀菲利普同去散步,菲利普不得已同意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句体面的托辞来。他照例是那么一句告罪的话,同时对自己禁不住要脸红这一点很是恼怒,于是故意张扬一笑,想借此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我恐怕走不快呀。”
“我的老天,我又不是要打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随便溜达溜达。您不记得佩特在《马里乌斯》的一章里曾经讲过,悠然漫步乃是最理想的交谈助兴剂?”
菲利普颇能领略他人讲话的妙处。虽然他自己也常常想说些语惊四座的妙语,但往往等到说话的机会已经错过了,才想起句把来;海沃德却谈锋甚健。换个比菲利普稍微老练些的人,也许会觉得海沃德就是喜欢别人听他自己高谈阔论。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态,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对于许多被自己视为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此人竟敢表示轻侮之意,单凭这一点,就不能不叫人佩服,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海沃德针砭世人对体育的盲目崇拜,把热心各种体育活动的人一概斥之为“奖品迷”;其实菲利普不明白,海沃德毕竟脱不了此窠臼,在身心的陶冶方面,他也总得迷恋些别的什么。
他们信步逛到古堡那儿,在古堡前那座俯瞰着海德堡全城的平台上坐定。小城傍依在风光宜人的内卡河畔,显示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恬淡气氛。千家万户的烟囱里,腾起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成一片淡蓝的雾霭;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错落有致,赋予小城一种赏心悦目的中世纪风味。整个古城自有一种沁人肺腑的亲切暖意。海沃德谈到了《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了魏尔伦、但丁和马修·阿诺德。那时候,菲茨杰拉德翻译的莪默·伽亚谟的诗集,只为少数上帝的特选子民所知晓,而海沃德却能将诗集逐字逐句地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篇,自己写的,或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平直的歌调加以吟诵。等到他们回到家里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态度,已从敷衍猜疑一转而为热情崇拜。
他们每天下午总要一起出外走一遭。菲利普没多久就了解到海沃德的身世点滴。他是位乡村法官的儿子,不久前法官去世,他继承到一笔岁入三百镑的遗产。海沃德在查特豪斯公学的学业成绩优异出众,他进剑桥大学时,甚至连特林尼特学院院长也破格亲自出迎,对他决定进该学院深造表示满意。海沃德厉兵秣马,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同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周旋交往,热情研读勃朗宁的诗作,对丁尼生的作品嗤之以鼻。雪莱同海略特的那段啼笑姻缘的细节,他洞晓无遗;他对艺术史也有所涉猎(在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有G·F·华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等画家杰作的复制品)。他自己也写了一些格调悲凉,却不乏特色的诗篇。朋友间相互议论,说他资质聪颖,才气横溢;海沃德很乐意听他们预言自己将来如何一鸣惊人,蜚声文坛。没多久,他自然而然地成了文学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的《自辩书》对他颇有影响;罗马天主教生动别致的教义,和他敏锐的美感一拍即合,他只是怕父亲(他父亲是个思想褊狭、心直口快的愣汉,平生喜读麦考利的作品)大发雷霆才没有“幡然改宗”,皈依天主教。当海沃德在毕业考试中只取得个及格成绩时,朋友们都惊愕不止;而他自己却耸耸肩,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愿充当主考人手里的玩偶。他让人感到优异的考试成绩总不免沾有几分市井之气。他用豁达调侃的口吻描述了一次口试的经过:某个围了只讨厌透顶的领圈的角色,提问他逻辑学上的问题;口试冗长乏味到了极点,突然,他注意到主考人穿着一双宽紧靴,这情况怪诞而可笑,他思想开起小差来,想到了金斯学院哥特式教堂的粗犷之美。话得说回来,他也确实在剑桥度过一段美好时光:在那儿,他宴请过亲朋好友,餐席之丰美,还未见过能与之比肩的;他在自己的书室里与同窗纵论天下事,其言谈之高雅,往往令人永志难忘。说着,他随口给菲利普引述了一句精辟的警句:“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归天了。”这会儿,当他言归正传,继续绘声绘色地讲述关于主考人和他靴子的轶事时,他禁不住仰面大笑起来。
“这当然是件蠢事啰,”他说,“不过在此蠢事之中也有其微妙之处。”
菲利普不无激动地想:真了不起!
之后,海沃德去伦敦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了几间十分雅致的、墙壁上镶有嵌板的房间,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学院里的书室那样。他的抱负,多多少少是着眼于政界官场的。他自称是辉格党人。有人推举他加入一个虽带有自由党色彩、绅士气息却很浓的俱乐部。海沃德的想法是先开业当律师(他打算处理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这比较仁慈些),一俟各方的许诺兑现之后,便设法当上某个地利人和的选区的议员。在此期间,他经常上歌剧院,结交少数几个趣味相投的风雅之士。他还加入某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佳、美。他同一个住在肯辛顿广场、比他年长八岁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情谊。几乎每天下午,他都要同她在带遮光罩的烛灯之下品茶对饮,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特·佩特。众所周知,律师协会举行的考试是不论哪个傻瓜都通得过的,所以海沃德也就疲疲沓沓地应付着学业。哪知到头来,结业考试却没及格,海沃德认为这是主考人存心同他过不去。也就在这时,那位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太太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国来度假了,丈夫的为人尽管在各方面都无可指责,但毕竟是个见地平庸的男人,对于一位青年男子的频繁拜访,不见得会予以充分谅解的吧。海沃德感到生活里充满了丑恶,同时,想到还要再一次面对玩世不恭的主考人,真是打心底里感到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去,倒不失为快刀斩乱麻的好办法。况且他眼下债台高筑;在伦敦,想依靠三百镑的岁入来维持个体面的生活,也实在是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处地方被约翰·罗斯金说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适应不了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已发现,先把自己的大名往大门上一写,是招揽不到什么诉讼案的,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欠尊严。他觉得自己生来是个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的房间,动身去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消度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日后可以欣赏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很高的鉴赏力,能够将自己的激情淋漓尽致地倾注在作品之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洞察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剀切入理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的书不可谓不多,但是从不加以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个能在文学鉴赏方面加以点拨的良师益友,真是三生有幸。菲利普从本城藏书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过的精彩之作,他一本连一本地拜读过去。虽然读的时候并不都觉得饶有兴味,但他锲而不舍地往下钻。他感到自己太无知,太浅薄,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八月底,维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维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连声哀叹;每每讲到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则轻蔑地一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糟蹋维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维克斯对他特别殷勤友善;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稍微发表几句不中听的议论,菲利普听了就会顿时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上去倒像个诗人呢,”维克斯不无挖苦地说,饱经忧患的嘴角上挂着一缕微笑。
“他本是个诗人嘛。”
“是他自己对你这么说的吗?在我们美国,管他这号人叫标准饭桶。”
“可我们现在并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无所事事,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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