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主题变奏(校对)第3部分在线阅读
然而就在那天,有一个虔诚的崇拜者在我居住的旅馆中招待讲道者午宴。那场面相当盛大。出席宴请的有主人的妻子——一个头发灰白的肥胖女人,他的两个儿子和他们的妻子,要么就是他的两个女儿和她们的丈夫(我只能猜测),还有八九个不同年龄的孩子,我试图将他们区分清楚。大约有一个钟头的时间,讲道者都在尽情享用瓦伦西亚饭。在当时有一个念头令我颇感欣慰:这是个万恶不赦的世界,但仁慈的上帝会偶尔施恩,缓解芸芸众生的苦痛,安慰品之一毫无疑问当属瓦伦西亚饭,因为在塔拉格纳的那个中午,我们都品尝了它。
在西班牙的几乎每一个城镇你都可以找到这么一家餐馆,在那里享用美食可以令苛求的味觉得到满足。在马德里你可以找到半打这样的餐馆。但有一家是所有的旅行者都应该知道的。它位于蹄铁匠广场,是间简陋而且不舒适的餐馆。你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餐桌上铺的是粗糙的亚麻桌布,室内的光线十分刺眼。但你不会在意,因为对美食的期待已令你垂涎三尺:你将享用烤乳猪。橱窗的盘子里躺着四五只喉咙被切开的乳猪,它们看上去像刚出世的婴儿,让人觉得恶心。可你必须将这样的想法移出脑海。它们是在三个星期大的时候被宰杀的。我实在无法形容它们是多么可口,多么柔嫩,多么肉质饱满,多么汁水充足,也无法形容在它的脆皮中包含有多少心醉神迷的精神享受:正如你无法评说交响乐,而必须倾听;同样的,你也无法描述烤乳猪,只能品尝。
人们在这个国家的北部可以吃到比南部好吃得多的食物,究竟是什么原因,我还未能发现。英国人总是抱着天真的想法,认为在法国的任何地方都能吃得很好。事实并非如此。他们以为你在法国的任何一间餐厅,任何一家旅馆都能吃到美味的煎蛋。事实也并非如此。在维安纳的西部你不可能吃到好食物。在安达卢西亚,你可以浪漫地用餐,但得不到味觉上的满足。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塞维利亚塞尔佩斯街边的小酒馆,那里的曼萨尼亚雪利酒很好喝,火腿是老板从伊斯彻曼德买来的。我曾在深夜看完了西班牙说唱剧之后,去那家酒馆,点上半份烟熏火腿和一盘黑色多汁的橄榄。一个男仆会抄近路过街,从小菜馆送来一盘油炸鱼。我坐在一个小单间的木凳子上,身边有人陪伴(谁能独自用餐呢!),而要是幸运的话在另一间房里会有一个小型的聚会,其中一个男子弹奏着吉他,在一段长长的开场弦音之后,一个女子开始如泣如诉地吟唱起忧郁的具有摩尔人风格的塞吉迪里亚曲。
西班牙人喜欢吃海鲜。四处巡游的小贩带着一篮篮小虾、大对虾、蛤蚌、海胆从一家酒馆叫卖到另一家,做了不少桩买卖。炸鱼铺出售的鱼十分新鲜,倘若你根本不在意它们是在油里烹饪的话,会觉得它们美味无比。但如果你想吃鱼,就真的要去比戈。尽管我写了关于这么多关于西班牙食物的介绍,却仍沮丧地倾向于同意那些人的说法——你在西班牙吃不到美食。可我想到了比戈,并告诉自己这纯属无稽之谈。比戈是欧洲为数不多的可以捕到鱼的港口。法国的布伦港则是另外一个。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港口。我在比戈吃到了平生最好的一顿午餐。开胃菜是各种各样的鱼,还有蛤蚌、对虾、贻贝、凤尾鱼和超过一打的其他海鲜,一份小虾煎蛋,然后还有一份美味的炸鱼——鱼是在那个早上刚从海里打捞出的,非常嫩而可口的小山羊肉,接下来还有两三道菜,但我已经吃饱了,就没有动箸。那真是令人愉悦的一餐!
但我之所以对比戈难以忘怀不仅是因为拥有这样美好的记忆,还因为那里会让我想起擦肩而过的一次机会,而每每念及此事我的良心都感到刺痛。事情是这样的。在从圣地亚哥前往萨拉曼卡的路上,我在比戈停留了下来。在看地图时我发现想找到出城的路并不容易,午餐之后我便请旅馆的门房给我指路。就在此时,一个小男孩走上前来,提出要为我带路。比戈在西班牙的西海岸,葡萄牙略微偏北的地方,可这个男孩说的却是法语,不仅如此,还带有明显的地中海沿岸口音,这让我颇感惊异。我向他询问原因,他告诉我他出生在马赛。我吩咐他跳上车,我们出发了。
他说他十四岁了,但他的个头很小,看上去不到十四岁。他很瘦弱,身上穿的几乎是破衣烂衫,脸庞消瘦,面色灰黄,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在指引我们穿过狭窄的街道,绕过意外转弯处的间隙,他告诉我自己是个弃儿,在马赛一家收留弃婴的医院里被人抚养长大。几个月前,因为感到不快乐,他就跑到了海港,偷偷登上了一艘他知道即将要起航的船。但他并不知道那艘船将驶向何方。一直到船出海了,船上的人才发现了他,他们把他打了一顿,并让他去船上的厨房干活。那是一艘法国船,他担心船上的人会把自己带回法国,送返医院。于是当船在比戈一靠岸,他就又跑了,躲藏了起来,直到船再次起航。他一无所有,除了身上穿的那套衣服,口袋里没有一个子儿,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文件。他唯一的名字就是医院里的人给他起的名字。我想象不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任何人比他更加孤独。
“你靠什么谋生呢?”我问他。
“噢,我有办法,我给人跑跑腿,有时候有人会给我一两个铜板。”
“难道你不会常常挨饿么?”
“噢,有些时候是的,但我不在乎,我宁死也不想回医院了。”
“那你睡在哪里?”
“在街上。夏天还行,冬天很冷,但我能抗得住。我知道一个没有上锁的小棚子,只要想去就能进去。你瞧,我喜欢这种自由的感觉。”
他有法国南部人特有的滔滔不绝谈话的天分。他能以流畅的语言表达自己,还不时意味深长地耸耸又小又瘦的肩头,并配以轻快的手的挥动。一切苦难在他眼里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不仅是活泼的,也是欢快的。后来我们到了小镇的边界,一条大路延伸在我们面前。再也没有迷路的可能性了。我停下了车,那个男孩跳了下去。
当我们再次出发的时候,男孩微笑着对我们说:“一路顺风!”
我给了男孩足够的酬劳当作他为我们服务的回报,我希望那笔钱甚至算得上是慷慨的,但我所能说的也就是这些了。相遇是如此偶然,男孩的故事是如此奇特,以至于我根本没有时间细细思索。后来我想当时应该给他至少足以支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用,而不是区区几个银币,但那已经太迟了。我希望我当时提出带上他去萨拉曼卡。我不知道他在那里能做什么,可他或许会喜欢冒险,而且无论如何我都可以为他提供一段时间的食宿。他是一个活生生的流浪汉的典型。阿古斯汀·德·罗加斯就是在十四岁那年跑到塞维利亚当了兵,小癞子也是在十四岁那年离开了父亲的住所,踏上了他走向世界的奇异之旅。从那以后,我常常会带着不安的心情,猜测那个小男孩会有怎样的遭遇。我会想他会不会饿死了,想他会不会被关进了监牢(那也没多大关系,生活本来就要靠运气),我会想警察局会不会抓住了他,将他遣送回了自己的国家。我有一种感觉,没有他无法摆脱的困境。我有一个期望:他能像他所不了解的祖先——黄金时代的那些无所羁绊的海盗那样,为一个又一个主人效力,带着时好时坏的运气,历经一次又一次令人难以置信的冒险,当然他的手法灵巧,头脑冷静,那双明亮警觉的眼睛始终在留心,想抓住每个一闪而过的机遇,就这样终有一天他能成为这个世界的霸主,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唯一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建立丰功伟绩。
六
我想应该是乔治·博洛说过西班牙的语言比它的文学伟大。这种说法是真实的。西班牙语是一种既有力又微妙的工具。它大气庄严,为创造雄辩的效果提供了充足的机会(西班牙的作家们并没有忽略这一良机),同时这一语言十分凝练,从而使人们得以用一种令人愉悦的质朴风格进行写作。它所具有的这种简洁明了是拉丁语难以企及的。
有一个青年男子去了格兰纳达,那是他的第一次到那里游览。抵达的当晚,他在吃完晚餐后感到实在很兴奋,便离开旅馆去了市中心。此时,他已经二十四岁了,可能觉得这一举动适合于这样的场合,他让人领他去了妓院。他挑选了一个女孩,后来除了想起她那苍白的脸庞上有双大大的绿眼睛之外,他对她毫无记忆。他被那双眼睛的色彩打动了,因为往昔的西班牙诗人和作家总是将这种颜色的双眸赋予他们笔下的女主人公。可由于这种颜色在西班牙并不常见,评论家们就认为当作家们提及绿色的时候,其实另有他义。但眼前这个女子的眼睛确实是绿色的。当她褪尽衣衫之后,年轻人吃惊地发现她还是个孩子。
“你在这样的地方看起来太年轻了。”他说,“多大了?”
“十三岁。”
“为什么到这儿来?”
“饥饿。”她回答到。
年轻人肯定受到了一种十分强烈的情感的折磨。那个具有悲剧色彩的词刺伤了他。他给了女孩钱(他很贫穷,付不起太多的钱),让她重新穿好衣服。所有的激情都消退了,他缓缓爬上了山,回去睡觉了。
这是阿朗索·德·孔特雷拉斯自传中的一个章节。阿朗索早年是个卑微之人,最终却成为了马耳他骑士。在我看来这本书堪称叙述文体的杰作和完美风格的典范。在他的传奇人生中,他曾和一个富裕的法官遗孀结了婚,有一段时期他怀疑妻子与自己最亲密的朋友有染。有一天早上,他发现他们彼此相拥。“死,”他写道,“他们死了。”他仅用这样一个冷酷的词汇就打发了这段私情,继续描写其他事情。恰当的写作就是这样的。
西班牙语中有数不清的谚语,它们令这种语言辛辣尖锐。与大多数现代语言相比,西班牙语中虚拟语气的应用更加丰富也更加复杂,从而使演说具有了一种独特的高雅。这种语气在英语中已经几乎很少运用了,而且当我们采用这一语气的时候,听起来也显得矫揉造作。但我认为虚拟语气无可否认地为一种语言增添了优雅和独特。听到一个农民在交谈的过程中以天生的精确性使用语法中不同形式的虚拟语气,这对于任何对迷人事物敏感的人来说都是令人惊奇的。西班牙语的发音比意大利语刺耳。它没有那种听起来稍显乏味的悦耳单音,而是具有一种跳跃的、敏捷的活泼,可以增强听者的注意力。西班牙语高贵从容。每一个字母都有意义,每一个音节都有价值。我喜欢关于查理五世的那个故事:他说过德语最适合用来对马说话,法语最适合用来与政治家交谈,意大利语最适合用来和女人闲聊,英语最适合用来召集鸟群;但是,西班牙语是唯一适合与国王、王子及上帝交谈的语言。
一个学习西班牙文学的学生无疑会沮丧地逐渐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西班牙几乎没有产生几部能与作家们所使用的语言工具相匹配的著作。那里流传着一个关于西班牙语语法的有趣的小故事。一天,路易十四询问他的一位大臣:
“你懂西班牙语么?”
“不懂,陛下,”大臣回答道,“不过我可以学。”
他开始学习西班牙语,以为国王打算派他出任西班牙宫廷的大使。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对国王说:
“陛下,现在我已经掌握西班牙语了。”
“非常好,”国王回答道,“那么你就可以阅读原版的《堂吉诃德》了。”
能读《堂吉诃德》是件了不起的事,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经历:但必须承认西班牙再没有其他值得外国人阅读,可以使他们的精神得到极大丰富的著作了(或许迷人的十字架圣约翰所写的几首诗除外)。事实上,西班牙并不是一个智力卓越的民族。他们为构成这个世界运行素材的巨大思想宝库所做出的贡献令人惊讶地稀少。西班牙人中既没有产生一流的哲学家又没有产生一流的科学家。他们最好的诗歌,撇开民谣不提,都是源自于意大利的。他们的神秘主义者是从德国和低地国家的伟大神秘主义者那里获得知识的。西班牙人中最有智慧的当属圣约翰了。他是一个杰出的诗人,像沃恩一样可爱,像乔治·赫伯特一样尖锐。他的散文展现了其甜蜜可人的个性和清晰明辨的头脑,他是个天才,但既算不上十分渊博,亦算不上很有创见。
我认为西班牙作家的发展受到限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缺乏天分,而是在于当时的环境。黄金时代的作家们不可能依靠写作谋取维持生计所需的薪水。尽管在当时对作家的资助可以为显贵人士扩大声望,但达官贵人们通常比他们所赞助的作家们所期望的要更加吝啬。西班牙文学的巨著不是出自职业作家之手,而是由业余爱好者创作的。西班牙的作家是在战争中受伤的士兵,是退休了的外交家,是想要消磨闲暇的牧师,是医生和公务员。他们把写作当成消遣或者是出于赚钱的需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塞万提斯只有在失业的时候才会写作。如果他当时得到了在美国申请的一份工作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读到《堂吉诃德》了。只有当其他的方式都失败之后,他才开始靠写作谋生。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位将写作作为职业的重要作家就是洛佩·德·维加,但即便像他这样创作成果丰盛的人,有时也被迫要为某位贵族服务。
你在西班牙作家身上发现的缺点大体上也就是业余写作者会有的那些。他们创作的文学作品尽管有精彩的开篇,却缺乏持久的动力。要想创作一部结构完整,不同章节与整体间关系恰当的巨著需要一生的辛勤努力。只有将写作当成人生主要工作的人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我们知道尽善尽美是不可企及的,但我觉得西班牙的那些很有天分的作家们在追求完美方面却彻底失败了。当然,西班牙文学也有许多优点。它自然、奇特、充满泥土气息。它很好地表现了那些征服大陆或发现世界的人们,将那些人的残忍、勇敢、激昂、理想主义、朴实、幽默、冷酷和仁慈展现得淋漓尽致。
有人会认为阅读流浪汉小说肯定是一种最愉悦的享受。可恰恰相反,总的说来这是件沉闷枯燥的事情。
我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要教导读者,但或许不妨顺便提一下流浪汉小说中的人物取材于社会底层的“渣滓”,小说的主人公要靠自己的机智谋生。小说往往以第一人称叙事。这类作品中主人公的经典类型就是为一个又一个主人服务的男仆。这显然是一个可以使主人公历经各种冒险,展现丰富场景的便利方法。这是西班牙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文体。它的广泛影响在英国尤为明显。要不是由于流浪汉小说的流行,笛福、菲尔丁、斯摩莱特、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很可能与现在全然不同了。据说这一文学体裁是在西班牙发明的,而且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的确在欧洲最为流行。但据我所知,西班牙人从来不曾有过任何发明,佩特罗尼乌斯创作的《萨蒂利孔》证明了这种文体在西班牙流浪汉小说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很久了。流浪汉小说作为在西班牙长期受人喜爱的骑士传奇故事的对立文体,反映了西班牙人性格的另一个侧面——喜爱嘲弄、讲究实际。这种性格与理想主义的、神秘的性格奇特地紧密共存着。
《小癞子》是第一部西班牙流浪汉小说,也是最短的一部。它的成功为这一文体受到公众的欢迎奠定了基础。文学史家们说这部小说的诞生是缘于社会环境的变迁,工商业和农业的崩溃,以及大都市的权力集中化,从而吸引了形形色色的冒险家。但是现在作家们是不会因为这类的理由创作小说的,至少可读性强的小说不会如此。我也很怀疑十六世纪的小说会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写就的。评论家们从来都不认为作家们通常是因为兴趣而写作的。我认为这位作者,不管他是修道士胡安·德·奥特加或是退休的外交官迭戈·德·门多萨,十分了解古典著作,对西它司铎所创造的《塞莱斯蒂娜》一书中的人物原型尤为熟悉。他觉得写一部关于一个小流浪汉的自传是件有趣的事,在想到一个好点子之后,就做了作家们在这种情况下会做的事:把它写下来。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作家,这使他有机会以尖锐的笔调描述许多关于僧侣和教士们的故事。这本小书并不比斯特恩的《多情客游记》长。它讲述了一个流浪汉的出生和童年,以及他在不同的主人那里的遭遇。他伺候过瞎子乞丐、教士、绅士、行乞的僧侣、兜销赦罪符的人、随军教士和警察。后来他还当了叫喊消息的报子,并成为了副主教情妇的恭顺的丈夫。故事的情节进展十分迅速,使读者始终兴致勃勃。作者描绘了小癞子在托莱多侍奉的那个绅士,从而幸运地首次塑造了一个骄傲、饥饿、尊贵而又可悲的绅士形象。通过幽默而哀婉的语言,作者挖掘了其同胞的内心活动。从此以后,这一人物形象再次出现于小说封面或戏剧舞台的次数不胜枚举。
小癞子饥肠辘辘地在托莱多的街头游荡,一个穿着华丽、迈步整齐的绅士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绅士打量了他一番。
“小伙子,你想找一个主人吗?”
“我很乐意有位好主人,先生。”
“那就跟着我吧。上帝保佑你遇见了我,你今天祈祷时一定很虔诚。”
绅士将他带回一座家徒四壁的房子,里面没有椅子凳子,也没有桌子,没有隔音板,以至于根本不像有人居住过。过了一会儿,绅士询问他是否吃过饭了。
“没有,先生。我今早遇到您的时候还不到八点呢。”
“可是,”他说道,“尽管当时很早,但我已经破过斋戒了。无论早上何时破了斋戒,我都要等到夜晚才会再次进食,所以你就尽量把时间挨过去,等到晚餐的时候再吃吧。”
小癞子有些吃惊,他躲到门后,从怀里掏出两天前别人施舍的几片面包。但是绅士注意到了他的举动。
“到这里来,小伙子,”他问,“你在吃什么?”
小癞子给他看了面包,绅士拿了一片。
“我觉得这面包真是美味可口啊。”他说道。
晚餐并没有如期而至。第二天,小癞子饥饿难忍,只得挨家挨户地去乞讨。当他带着战利品——不仅有面包,还有牛肚和一只牛蹄——再次回来的时候,发现主人正在等他。
“我一直在等你吃饭,”他温和地说,“但因为看不到你回来,就自己吃了。”
小癞子开始吃自己讨来的食物,他的主人面带饥色地望着他。于是小癞子就说:
“先生,好的工具造就出色的工匠。这面包味道不错,这牛蹄烧得很透,皮也剥得非常干净,它的气味就足以诱惑任何人去品尝它。”
“这是什么?一只牛蹄?”
“是的,先生。”
“那我可以向你保证它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野鸡对我来说就绝不会像牛蹄这般可口。”
“我请求您,先生,最好来证明这一点,看看您究竟如何喜欢它。”
小癞子将牛蹄和两三片最白的面包递给了绅士,于是他就在小癞子身边坐下,狼吞虎咽起来,他不停地啃着每一根小骨头,就算猎狗为了活命吃东西也不及他投入。
他拥有土地,倘若土地在更好的地点并且在上面盖有豪宅的话,可以值很多钱。他有一间鸽房,如果不是破败不堪的话,每年可以为他出产超过两百只鸽子。他为了一些触犯其尊严的事情放弃了这一切。他几乎痛揍了一个工匠,就因为在相遇时工匠用这样的话语跟他打招呼:“先生,愿上帝接受你的敬意。”可对于那种地位的人而言,问候骑士或绅士的正确方式应该是说:“请允许我亲吻您尊敬的手。”他无法忍受任何人,除非是国王,对他说:“先生,愿上帝接受你的敬意。”他来到托莱多侍奉某位贵族,虽然常常饥饿难当,却依然保持着尊贵、和善与谦恭。除了上帝以及君王之外,他不受任何人的约束。他维护着荣誉的清白,对于一个诚实的人来说,这是唯一的慰藉。
清晨起身的时候,他会将自己的紧身裤、紧身上衣和外套整理干净;小癞子给他准备好洗手的水;他梳了头,并用剑轻点马鞍。
“小伙子,”他说,“你要是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刀刃一定会感到惊异的。无论付多少个达卡金币都别想从我这里把它买走,因为尽管安东尼奥锻铸了很多把剑,但没有一把剑的韧度比得上这把。”
他将剑拔出剑鞘,用自己的手指去试刀锋。
“瞧见没?我敢保证用这把剑可以把一团羊毛劈成碎片。”
于是,他提起剑,将它悬在自己的腰带上,迈着从容不迫的步伐大步走出门去。他身板直挺,时而将外套的衣角抛挂在肩头,时而将它夹在臂下,右手总是放在一侧。他姿势优雅、面容高贵地走上街头,以至于你会以为他是王室总管的近亲。谁能想到如此尊贵的绅士昨天一整天仅仅吃了一片在他的仆人小癞子的怀里藏了一天一夜的面包呢?他去了城里的一座水上花园,和漂亮的女子调情:他编造了各种各样的英勇故事,吟诵着比奥维德的作品还要优美动听的诗句。有时小癞子什么都没讨到,他的主人虽然没有一口食物可以果腹,却依然死守着自己的体面。他一如既往地迈着庄重的步伐,当回到家站在门口的时候,他会为了维护尊严用麦秆剔牙齿,仿佛在告诉别人自己已经饱享过一顿大餐了。
尽管饥饿可能会侵蚀他的命脉,但失望决不会征服他的勇气。作为一位绅士,一个充满尊严的人,他不屈不挠地面对着逆境。西班牙人泪中带笑地承认在他身上有真正的卡斯蒂利亚人的风范。他们的伟大和毁灭都应归功于像他这样的人的存在。甚至连伺候他的小癞子都非常爱他,同情他所承受的苦难,乐意让他成为自己的主人——尽管他的骄傲是那么的不切实际。
像这样柔软微妙的情感在流浪汉小说中是独一无二的。通常这类小说提供给读者的仅仅是有关卑劣伎俩、小偷小摸和粗俗笑话的单调叙述。其中最为流行的小说是《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大多数评论家将这部小说描绘成无比沉闷的作品,但我知道我最喜欢的作家赫兹里特非常倾慕这部小说,赞美这部作品是诙谐趣闻与严肃说教的完美结合。据说机智幽默才华横溢的耶稣会教士巴尔塔萨·葛拉西安因为这本书的娱乐性和卓越的风格而将它常备左右。于是我便抱着好奇心阅读了这本书。一个外国人想要谈论风格的问题时难免会缺乏信心,但即便是个外国人也可以看得出这本书质朴、自然,而且生动。
这部小说具有一种冷静和审慎的风格,这是你在同时期的英国文学作品中无法找到的,直到近一个世纪之后德莱顿才从法国作家那里学会了这种风格。如果说好的作品应该像一个有教养的人的谈话,那么这本书显然是一部相当出色的作品。但是评论家并没有夸大这本书的冗长乏味。我认为要将整部作品从头读到尾简直有悖人性。书中主人公的角色交替变化:厨房打杂工、搬运工、勇士、士兵、红衣主教的仆人和大使的皮条客、学生,最后成了囚犯。在他的每一次冒险经历之后都有一段冗长的道德说教,奇怪的是这本书在当时的读者中大为流行正是因为有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说教。书中穿插点缀着小故事,其中有一个关于多瑞多和克罗瑞尼亚的故事残酷野蛮,颇为引人入胜。读者当然可以略过这些故事和说教,只阅读种种冒险经历。但这些经历也相当乏味,全都是偷窃、诈赌、卑劣的恶作剧和粗俗的诡计。它们显示出可悲的贫乏创意。书中塑造的许多人物形象都缺乏生命力。这是《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和其他流浪汉小说共同的缺陷。古斯曼和一个普通的顺手牵羊的小偷没什么区别。在他的整个流浪生涯中,只有行骗这件事可以满足这个无私的犯罪爱慕者。他是一个定居在塞维利亚的破产的热那亚人的私生子。初到热那亚的时候,这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向他父亲的兄弟表明了身份。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无赖那样,古斯曼抱着一个直率的念头:尽管他可以对同伴不好,但同伴一定要善待他。所以当叔父不肯认他的时候,古斯曼觉得自己被狠狠地羞辱了。八年的时光过去了,他决意要展开报复。在米兰赚了一大笔钱之后,他出发前往热那亚。在那里他谎称自己是家境富有、出身高贵的胡安·德·古斯曼。亲戚们认不出这位高雅的绅士就是曾经被他们赶出城的那个小恶棍。他们猜测古斯曼很有钱,又加之他炫耀自己交游广阔,便愉快地接待了他。古斯曼整日宴请宾客,交际美女,出手十分阔绰。为了挽留住这个富有的年轻人,他的亲戚们甚至提出为他娶一个虽然贫穷却贤淑的少女为妻。古斯曼与到他寄宿的客栈来的访客打牌,高兴的时候就让他们赢上几局,但始终保持着有利于自己的平衡。他最为得意的一项才能就是可以熟练地操纵纸牌,从而根本不必在意赌博运气的好坏。古斯曼和一艘军舰的舰长交上了朋友,他告诉了舰长关于他遭受侮辱从而必须加以报复的故事,并说自己因此要秘密离开热那亚,他和舰长一同谋划前往西班牙。当开航的日期敲定之后,古斯曼就着手筹备了。他将自己的财物偷偷运到军舰上,又买了几个大箱子并在里面装满了石块。他把其中的两个箱子存放在了叔父那里以保安全,并谎称里面放的是价值不菲的金银器和珠宝。为了使房东放心,他把另外两个箱子留在了客栈。古斯曼拥有一金一铜两条链子,但它们的外观完全相同。他通过巧妙的手腕用假的那条作抵押从一个堂兄那里借到了六百个达卡金币,而他的堂兄还以为自己得到的是条真金的链子。他宣布与亲戚为他提亲的那位贫穷却高尚的年轻女子即刻完婚,于是他的亲朋好友们将大量的礼物馈赠于他,礼物多到连他自己都承认不好意思拿走。他把这些礼物也搬运到了军舰上。古斯曼安排了最后一次纸牌赌博,当他最终将朋友们的所有金钱全部纳入囊中之后便登上了船。清晨,他发现自己已经带着战利品航行在大海上了。
由于这个骗子所欺骗的人和他本人一样卑鄙可耻,所以读者根本不会被同情心困扰,而是会为每一个骗局的大获全胜而感到满意。
放下这本沉闷的书,改去读一读维森特·艾斯比内尔写的《马可斯·德·欧布雷贡的一生》会是一种放松。这本书采用了流浪汉小说中的某种新形式,是一本浪漫化了的自传。艾斯比内尔的人生本身就是一部流浪汉传奇,他写这本书不过是在讲述自己的种种经历。他出生在大风肆虐的城市隆达,祖父是桑提亚纳人(吉尔·布拉斯的出生地),参加了对格兰纳达的征服,于是天主教的君主们便将土地赐给了他。艾斯比内尔学习了拉丁语语法以及音乐基础原理,在二十岁那年,他出发前往萨拉曼卡大学求学。在那里居住了两年之后,学校由于审讯路易·德·雷昂一事而遭到关闭,他也因为缺乏徒步旅行的钱而不得不回到了故乡。他的亲戚创办了一座礼拜堂,并让他当了牧师。这份差事使得艾斯比内尔有了返回萨拉曼卡的钱。他是个诗人和音乐家,这使他得以跻身于城里的饱学之士和名门之后组成的圈子。可是,对名望的渴求令他又一次放弃了学业。他应征加入了舰队,当时正在桑坦德集合准备登舰。然而瘟疫爆发了,舰队无法起航。于是艾斯比内尔便去了巴利阿多利德,在那里侍奉德莱莫斯伯爵。四年之后,他渐渐厌倦了这样平静的生活,就出发前往塞维利亚打算去参加非洲探险队。那次探险以失败告终,浪漫的葡萄牙国王塞巴斯蒂安也在途中丧命。幸运的是艾斯比内尔到达得太迟了,没能加入探险队伍。
整整一年时间,他在塞维利亚靠撰写淫秽诗文和在酒馆及妓院弹奏吉他维持生计。然后他便坐船前往意大利。当船在卡布雷拉岛靠岸,他和同伴们下船打水时,遭到了海盗的劫持,被带到了阿尔及尔卖给一个叛教者当奴隶。他被迫在一艘军舰上划桨。在历经各种冒险之后,军舰被热那亚人俘获了。艾斯比内尔获得了释放,并在热那亚上了岸。带着钱和一匹马,他从热那亚出发一路前往佛兰德斯。在那里,他加入了亚历山大·法尔内塞的军队,参加了对马斯特里赫特城的围攻。艾斯比内尔和赫南多·德·托莱多先生成为了朋友,并与他一同回到了意大利。在赫南多的庇护下,艾斯比内尔在那里居住了三年,写诗和研究音乐,还游览了那个美丽国度的很多城市。后来他的身体状况不比从前,青春已成过往,他开始觉得一种更加平静的生活也许会适合自己。于是艾斯比内尔回到了西班牙,他被任命为牧师并定居在了隆达,在令人尊敬的宁静中度过他的垂暮之年。他发表了自己的诗作,还翻译了贺拉斯的《诗艺》。然而音乐和愉悦的谈话艺术才是维森特·艾斯比内尔的激情所系。在隆达没有能够与他交谈的人。那里的居民只关心天气和庄稼。他的诗作愈发忧愁。他抱怨那里的人们说他的坏话。不久,艾斯比内尔去了马德里。在那里他通过影响力得到了隆达皇家医院牧师的职位,这是个薪水丰厚的差事。但是他几乎没有离开首府的打算,于是就派了个替代者去履行他的职责。隆达当局抱怨了艾斯比内尔的行为,尽管他一再抗议,一道皇家的指令还是逼迫他亲自履行义务。他闷闷不乐地在隆达过了三年,当地的百姓责备他,但这指责的确是公正的,因为他行为恶劣,生活放荡。最终他还是指派了另一个替代者,自己回到了马德里。艾斯比内尔在阿尔卡拉取得了文学硕士学位,普拉森西亚主教任命他为自己的牧师和音乐主管,并给了他丰厚的薪水。他就在首府长久定居下来。
艾斯比内尔颇有名望。正是他给四弦吉加上了第五根弦,与他同时代的人还将一段诗节的发明归功于他,这段诗节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他是塞万提斯以及洛佩·德·维加的朋友,是文学聚会中的重要人物。作家们呈上他们的作品,求他指正。艾斯比内尔就是以这样愉悦的方式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二十五年。在他莽撞的青年时代,他写作,他几乎没有什么优点,倒有不少恶习;他很少遵守节制的法则;他享受用餐的乐趣,酷好饮酒;他在塞浦路斯的祭坛上做了很多次的愉快的献祭。坦白说来,他喜欢佳肴美酒,并且一有机会就嫖妓。艾斯比内尔回想起往昔的放纵欢愉,希望他的经历可以使他人引以为戒,于是便写下了名为《马可斯·德·欧布雷贡的一生》的小说。这部著作最初发表于1618年,那时候他已经是六十六岁的高龄了。
艾斯比内尔的目的是为了说教,但是他的道德反思基本上都很简短,而且在对过错进行责备时也带着一种深谙世事的宽容。他将人类的堕落归咎于判断的错误。马可斯·德·欧布雷贡并非恬不知耻地讲述自己流氓行径的无赖,而是一个观察者,以随遇而安的态度对待生活。他并非仅仅周旋于社会的糟粕之中,他也与绅士、有学问之人和音乐家为伴。你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维森特·艾斯比内尔是个迷人、亲切、勇敢、明智的人。他才华出众,也懂得享受生活。
这本书中有一段情节真是很感人。当艾斯比内尔(因为尽管他声称写的是马可斯·德·欧布雷贡,但描绘的其实就是他自己)在阿尔及利亚的军舰上遭到热那亚人的俘获后,他们把他当成了叛教者,给他上了手铐,用棍棒打他,并告诉他一到热那亚就要将他吊死。当他被打的时候就高声呼喊:“他们说热那亚没有木头,但我看那里有足够多的木头等着我呢。”站在一旁的两个乐师听到了他的反驳,不禁大笑。艾斯比内尔非常熟悉其中的一位乐师,但却羞于暴露自己的身份。由于他不承认自己是叛教者,舰长下令除非弄清他的身份否则不得虐待他。于是他们除去了他的手铐。军舰在里昂海湾遇到了一些风暴,当风暴过去之后,舰长马赛洛·朵芮亚命令他的乐师们为他演唱。他们唱的第一首歌就是由艾斯比内尔填词并作曲的。副歌部分是:
“善可疑,恶必定。”
他们演唱了一段又一段的歌词,当他们最后一次唱到副歌部分的时候,艾斯比内尔再也无法自持。
“我的痛苦仍在延续呵!”他呼喊道。
演唱者听到他说的话,望了望他。但这位演唱者是近视,而艾斯比内尔又衣衫褴褛。苦难和穷困使他发生了巨大改变,以至于别人几乎认不出他来。那个名叫弗朗西斯科·德拉·佩纳的演唱者盯着艾斯比内尔看了一会儿,忽然间他无法言语,泪水湿润了双眼,他拉住艾斯比内尔的手臂,对舰长说:
“阁下,您认为和我们在一起的这个人是谁?”他问。
“谁?”
“这些歌词,这段旋律还有许多我们为您演唱的曲子都是他创作的,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