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南洋惊潮(校对)第11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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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有第二个结果,以贵到比原物件几倍的价格成交,这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在海南,早些年,买一块水晶原矿,有的矿还没长熟,也就几百块的东西,甚至更不值钱,但景区却可以卖到几千块,还让你觉得捡了天漏似的。
  想明白这点,我不禁有点佩服,大物件不好出手,出手小物件那绝对不会引起注意,或许范柔娇不那么缺钱,但能以高价出手,何乐而不为呢?
  这方法就是我们常用的以盗养盗,当年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也这么干过,出小留大,等待合适的机会一把出个天价,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盗墓贼被抓以后,家里搜出来的都是大物件,比如鼎、雕刻什么的,小物件很少,因为这样的东西流到市场上,不会引起各方面的注意。
  “银大少,你看出是什么朝代的了?”万金油问道。
  我点点头,说道:“唐朝,唐朝人喜欢金银,玉石其实是点缀,而大部分的玉石都是祭祀用品,所以很多死人下葬的时候都会用玉石。而且材质也一般。”
  万金油说道:“我朋友问五千收的,赚了还是亏了?”
  我说道:“肯定是赚了,这样的东西上不了拍卖会,但绝对的老物件,遇到喜欢的三四万,没问题的。不过,对范柔娇来说是不亏的,大物件出一件,可以吃好几年。小东西也就没必要纠结价格,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很多的精致的小文物价格普遍卖不了高价的原因。”
  我又看了看串儿,眉头却皱了起来,唐代现存出世最多的手串儿就是玛瑙的,木串儿也只有西境有,唯一的遗憾就是裂的很多,毕竟不是金银,古人带木串儿的并不多,要么是僧人,要么是有信仰的穷人,僧人四大皆空,一般都会选择火葬,所以,僧人用过的木串儿存世的几乎没有,那只有有信仰的穷人。
  穷人的东西是这样流传下来的,他们因为生病或者遇事不顺,用稻谷之类的到寺庙捐赠,这样的行为普通人是做不了的,只有一个村的村长,或者小县令有这样的本事,寺庙也会表示心意,但本就没什么收入,也只有将自己所戴着的木串儿做为赠送,于是乎,木串儿流落到了民间。
  当一个村里重要的人物过世,或者县令老死在了当地,当地的民众为了感谢在他的治理之下国泰民安,下葬的时候也会将从寺庙请来的木串儿一同下葬。
  当然,也有富户帮助了村民,是村里的大善人,村民觉得富户什么都不缺,就将一直供奉的木串儿赠送给大善人,这大善人也将这东西给小儿戴着,于是,慢慢地流传了下来。
  不过,奇怪的地方也就在此,为什么一个没有人的墓穴里会出现这样的东西,这还不是主要的疑点,首先,这发簪是女子的,而木串儿一般多为男子佩戴,这就说明很可能是一个夫妻合葬墓,可是小击鼓又是孩童的玩意儿,难道说一家三口全部死光?而腰牌又是当兵的随身携带之物,那就是说一个唐朝当兵的男人和自己的女人带自己的孩子一起死了,又被人葬在了一起。
  这个推测很快就被我推翻了,因为它太不合理,唐朝募兵制是不允许家属随行的,将在外,你带着家眷,对皇上而言,便是最大的隐患,没有可以掣肘于你的东西,你重兵在握,随时可能叛逃。
  我将这个疑问抛出,万金油挑挑眉,说道:“嗨!这还不简单,那不就是和小妾葬在了一起吗?这男人带兵跑到了西境,看中一姑娘,和她苟且之后,有了娃儿,赶上瘟疫,全死逑了,于是,葬在了一起。”
  “先刨开古尸去哪儿的事儿不谈,唐朝军队里发现士兵在外纳妾,那是要杀头的。这不合理,而且明目张胆地葬在一起,正房又该怎么看?”我反驳道。
  “哎!谁规定了他就必须要结婚,万一是一个年轻的将军,醉卧沙场君莫笑,征战回来,路上看到一个美女,美女也喜欢这将军,两人滚了一次草地,这天苍苍野茫茫,你管得了那个去!之后,他们有了小宝宝,这男人觉得打仗没意思,于是,跑了,最后发现自己被通缉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全家吃个毒药死了!”万金油抠着脚想着。
  我被他的想象力逗笑了,我说道:“假如是你被西境通缉了,你带着老婆、娃娃跑不掉了,你会不会杀了你老婆和孩子,然后自己死?”
  万金油愣住了,他想了半晌儿,憋红了脸,说道:“那有什么不敢的!来生还做一条好汉!”
第244章
唐王城
  我摇摇头,说道:“不!你不会的,你会哀求,甚至把你的六百万全部交出去,也要活下去,如果你活不下去,也会想尽办法让老婆孩子活下去。”
  “哎!不说这个假设哈!呸呸!”万金油说道,“你怎么不说是感染瘟疫呢?或者大病都死了呢?”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古人对疫情的控制非常严格,如果疫情来了,身边可都是死人,谁还会想着给你厚葬了去?!而且在唐朝发现疫情,那尸骨可都是直接烧掉的,怎么还会下葬?”
  “那.......那.......”万金油也没了好的解释,干脆说道,“那可能不是一家子埋在那里了!”
  我点点头,说道:“怕就是这样,一个当兵的墓穴和一个女子的墓穴还有一个孩童的墓穴都在那里,问题最关键的来了,按范柔娇的本事怎么可能找到墓穴,找不到尸骨,就算没有尸骨,也该有墓室,范华说连墓室都没有,这是什么墓?”
  “土葬呗!直接挖坑埋人呗!不要棺材不要墓室,你要说在长安这样的事儿没有,我相信!西境本就偏远,那一切从简是可以琢磨的。”万金油一边闻了闻抠完脚的手,一边说道,“那尸体早就成了渣渣了,能看出来有鬼。”
  我却再次摇了摇头,说道:“人埋在土里可以成渣儿,那木头为什么没成渣?人和木头实际上在历史的长河里如果没有墓室的保护,便没有太大区别,绝对早就成渣儿了,当然,金丝楠除外。”
  很快,谈话陷入了僵局,万金油只能打开电视看起了电影,而我继续搜集着任何可能有价值的信息。
  唐王城便成了绕不过去的话题,唐代尉头州城遗址,建于公元前206年,距今约有2200年的历史。古城坐落在图木舒克市城北10多公里处的代热瓦孜塔格山南端山口的北山东侧。
  这城已经只剩下地基,城墙用泥土,石头筑成,分内城,外城,大外城几个部分。南北各有一道城门,大外城的城墙已风化为一道土梁,城东北延伸至约两公里处的唐王村。
  其实吧,我所知道的唐王城并不是一座城,而是是九座驿站或九座烽燧组成的。现在还可看出是城的端倪的只有三座了,每座的间距都有数十公里。其中两座夹山而峙。
  唐王城在历史上很有名气。唐玄奘去西天取经时路过此城。曾记载唐王城兴小乘佛教,僧人甚多,沸沸扬扬,佛事不绝,空前辉煌。据文史资料记载,唐王城在公元前二世纪是西境三十六域中的尉头国,后曾是古龟兹国与古疏勒国的分界线,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军事要塞。到了唐朝,屯垦空前鼎盛,信仰佛教的人便在这里繁衍生息。
  不过,唐王城的毁灭至今仍是一个未揭开的谜。大约在公元十世纪,有关唐王城的记载突然在史书上消失。有的专家说缘于河流的改道和森林的逐日枯萎。
  当年的林则徐循着图木舒克山去勘踏南境八城,在图木舒克“遇大风,歇三日”。此时唐王城的繁荣辉煌早已灰飞烟灭了,剩下的不过是蚊虫无数,跳蚤见人就咬。
  现在好了太多,人民居住在高大的建筑里,生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合上了电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这些消息太泛泛了,果然印证了曲斌的话,网络上的消息太过于庞杂,无法直击要害。
  我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收回了心思,和万金油一起看电影,电影放的是《异形大战铁血战士》,大概讲的是人类发现了一处地底遗迹,进入后发现了异形,而铁血战士也赶来杀掉被异形同化的人类,最终与人类联手杀掉了异形女王的故事。
  电影很精彩,可我总是走神,电影在抽丝剥茧中找寻真相,而我却在借助眼下仅有的线索解开鹌鹑是如何发现的墓穴,范柔娇又是如何盗墓的手段。
  就这样,我很快疲倦,陷入了睡眠中,这一夜无梦,早晨我八点起床,跑了个五公里回来,万金油还在呼呼大睡,我们吃过早饭,便开车去了目的地。
  车是租来的越野,怕赔钱,不敢玩命地跑,又是四个小时的颠簸,到了中午一点才算到了地方,一停车,我们草草吃了点东西,便开始了徒步。
  按照范华讲的地方,应该是在唐王城西侧的荒山野岭里。
  我们赶到唐王城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一点,此时的太阳很毒,我戴着帽子,汗水不断地从身上流下来,我没有着急去目的地,反而是进入唐王城参观一下,毕竟掌握的信息太少了,而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那墓穴与唐王城有关。
  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那里必定隐藏着一个大墓,很可能是当年尉头王,也就是唐王城城主的墓穴,如果是那样,鹌鹑可就值得我去发一个鬼王令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可能会将我目前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李
青武,甚至我不遗余力地帮助他抓住鹌鹑等人,这个破坏程度可能是之前所有墓穴加起来都无可匹敌的,因为唐朝所留下来的东西本就稀少,晚一天,那损失便会大一分,就像在图木舒克县城,已经有文物被范柔娇给卖了。再拖下去,很可能更多的东西被卖掉。
  而这个案子一旦被国家知道,那便是捅破天的案子,甚至中
央会直接派专员彻查,李
青武可能会被直接调换掉,并且成立一个庞大的专案组介入,不计成本,不计人力,只计时间地破案,这样的案子最多三天。
  在这样的事情面前,个人的荣辱那是小事儿,把文物追回来,才是一切的关键。
  其实,我的内心里,却不希望是这样的结局,我觉得鹌鹑没那么傻,毕竟他知道鬼门的规矩,鬼王令再现,对谁都是两败俱伤,而且国家介入,那就是把他自己逼上了绝路。
  他.......敢赌一把吗?
  我认为他不敢,但眼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唐王城城主的墓穴,我不得不慎重,甚至我已经有了给李
青武打电话的打算。
  我在劝告自己,没看到墓穴之前,不要轻易地下结论,我收拾心情,开始了参观。
第245章
人生最大的失败
  唐王城的参观并没有让我有很深的体会,它和博斯坦遗址其实很像,都剩下了为数不多的城墙,有的部分已经彻底在历史的车轮中被碾压成了齑粉,还屹立着的半截城墙和广阔的占地面积足可见当年的繁荣。
  荒凉,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让你很难想象到在几千年前,这里曾经是一个都市,我一脚踏在黄土地上,我不知道脚下踩着的是哪一户人家的院墙,亦或者是某个大小姐家的闺房。
  远处的地表蒸腾起一层模糊,那是地表少许的水蒸气被热量带到了空气中,我沿着城墙走了半里路,再继续折返,这里与博斯坦遗址不同,似乎来的人更多,也或者是当年破城之日,敌人洗劫的太过干净,亦或者是城散了,逃难的百姓带走了最后一点点家当。
  我伸出手抚摸着城墙,那泥土之下参着的芦苇把子还告诉着世人曾经的工匠在这里挥汗如雨地建立着他们的未来。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这破土堆没什么信息,还是去目的地吧,太晒了!”
  我点点头,的确没什么值得挖掘的信息,我们再次驱车朝着几里外的目的地前行,这路上偶尔还是有一些植被,但少得可怜,可能地下几十米还有一丝水源。两千年前可能是哗啦啦的河流。
  车突然刹住了,到了地方,可带给我的疑惑却更甚从前,周围什么都没有,空旷地如同之前我们来的路上,没有任何一丝的痕迹表明这里有墓穴。
  “会不会是我们弄错了地方?”我问万金油说道。
  他警惕地看着周围,手里握着一柄钢钎,他说道:“银大少,我怎么感觉不妙啊!你说范华会不会也是个骗子,忽悠我们自投罗网,这可空旷去了。”
  我没好气地说道:“不会出意外的,这么空旷,来个把人,大不了上车跑呗!戈壁追逐赛,谁输谁赢还未尝可知呢。”
  “那会不会有人蹲在哪儿拍我们?这地方也空旷了!”万金油又问道。
  我说道:“不会的,这么空旷的地方藏个人,那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真正的问题没那么肤浅,我的问题很多,如果葬在开阔地的墓穴,不符合自古以来的风水学,尤其是在盛唐,而且开阔地就算有墓穴,那一定不是唐朝的,可范柔娇所卖的东西却是货真价实的唐朝文物。
  鹌鹑又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呢?为什么我什么都没看出来。
  这里不像之前遇到的任何一处地方,只要细心,可能一个外行也会看出些端倪,这里!我这个内行都抓瞎了。
  我不停地走着,在这广袤且干涸的地面,一无所获。
  “哎!这里还有人放牧吗?”万金油指着远处说道。
  我看向了不远处,那里有几匹骆驼正在吃着为数不多的草根,骆驼的驼峰没有一个是直立的,说明早晨吃到现在都没吃饱,从它吃草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是人养的。这就说明这里不是人迹罕至之处,如果范柔娇是晚上来,还能准确地找到地方,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鹌鹑也跟到了这里。
  很快,我否定了这个想法,鹌鹑没必要为了这样一个地方,暴露自己,换了我是他,宁可不要,也绝不现身,因为不值当。那就是说范柔娇到了这里,她是找到了,难道这女子真的在盗墓行当比我强?
  一种无以言表的挫败感在心底深处冒了出来。
  “银大少!你快来!我发现墓穴了!”万金油站在一处地势低洼的地方冲我喊道。
  我眼前一亮,飞快地跑了过去,可看到东西的时候,我失望了,那就是一堆大小差不多的石头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石头堆。
  我慢慢地转身,看向了身后,万金油舔舔嘴唇,说道:“哎?银大少,不挖挖吗?”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墓穴,没人会用石头堆做坟包子。”
  万金油似乎也顿悟了,但他还嘴硬道:“古怪!其他地方都没有石头堆,就这里有,下面不会是哪个游客把他家宠物猫狗埋在了这里吧?”
  他的话让本来打算离开的我顿在了原地,我走上前,拿起一块石头看了又看,还是没有任何头绪,如果说古怪有些牵强,以前的牧羊人也会划分自己的羊群吃草的地盘,有的牧羊人专门会堆个石头堆,这代表方圆五里的范围是有主人的,其他牧羊人牵着牛羊来过,自动离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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