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的逆袭之路(校对)第232部分在线阅读
说话间,李逵起身去寻找草药。
李云帮忙做饭。
倒是庞秋霞抱着双膝怔怔地看着火塘,心头暖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慌。
不一会儿,李逵挖了一些草根走来,交给庞秋霞道:“等你哥哥回来之后,睡前捣碎了敷在脸上,明天就能好。”
“会不会变成麻子?”庞秋霞紧张的问。
李逵哈哈笑道:“怎么可能,就是马蜂蛰到的地方不容易消退,其他地方还是会变成以前一样。”
“真哒!”虽说庞秋霞之前有点破罐子破摔的磊落,还以为自己的容貌永远也恢复不了了,已经绝望了。加上遇到了无良的哥哥庞万春,骗她说,被马蜂蛰了,就算是好了以后也会变成麻子了,气地庞秋霞路上哭了两天了。
心头沉重的负担卸下之后,庞秋霞顿时心情好起来,扭捏道:“谢谢李大哥!”
不过,很快她被李逵和李云的豪放晚餐给吸引住了,酱牛肉片如同菜叶子一般不要钱的往锅里倒,还有菘菜之类的辅佐之物。锅开之后,肉香肆意。尤其是火塘边上的铜壶里咕咚咕咚的煮开的奶茶,香味扑鼻。
庞秋霞立刻被食物的香味给吸引住了,毕竟,她年纪也不大,十来岁的样子,也不是那种有太多心眼的老江湖。
“李云拿碗去!”
大饼子卷肉,乱炖,还有奶茶。奶茶很腥,是羊奶做成的,这时代想要吃鲜奶不容易,更何况是在旅途之中。不过奶酪黄油确实可以做一些。李逵喜欢吃,主要是因为他固执的认为,这玩意吃多了能变白。
真不是爱美,主要是他不想以后是个人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就嚷嚷:“兀,那黒厮报上名来!”
他只要肤色恢复到和寻常人差不多就行,黑一点也成,但不要太黑。
庞万春回来的时候,一根大枪上挂满了猎物。都是水鸟,还有一只正蹦哒腿的兔子。羽箭去的时候是三支,回来的时候一支都没少。
他迟疑的看了一眼妹妹,再看看李逵和李云,不过李云看到猎物,顿时好奇地凑近看了几眼,顿时惊叹道:“行啊,兄弟。都是活的,都是左边的翅膀被射中了,厉害,太厉害了。”
遇到有本事的人,李云第一个就凑上去吹捧。以前史文恭的一手箭术就让他惊叹不已,可是见识到庞万春的手段之后。史文恭的箭术就是个笑话。
庞万春不是矫情的人,将大枪上的猎物拿下,笑道:“给你们加个菜,不要嫌弃。”
李逵心说,不愧是被称为【小养由基】的神箭手,百步穿杨的手段,果真厉害。
至于庞万春的身份,不用猜了,肯定是真的。只是让他有点担心的是,怎么能将庞万春舔到自己阵营里来,麻烦。
于是,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快朵颐的庞秋霞,心中惴惴不安,美男计似乎行不通啊!
第260章
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从骨子里,李逵是个糙汉子。
既然是糙汉子,那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种贵族才有的臭毛病就不会落在他的身上。
一开始,在百丈村,他也没有在吃上头多花心思,最多弄点腊肉,腊肠之类的肉类。目的不是为了好吃,而是容易保存。猎人就是这样,运气好的时候,肉吃不完,养的猎狗都能啃上带肉的骨头。但运气不好的时候,别说肉了,连虫子都吃不上。
李逵也不可能天天出去打猎,还真把自己当猎人了。
就算是他站在百丈村猎人界的顶端,也有空手而归的时候。
直到去了颍州,随后去扬州的两年时间里,他才对吃的东西开始上心了起来。没办法,摊上个吃货师祖,除了吟诗作词之外,就是上奏折骂朝廷不作为,前者属于自娱自乐,后者朝堂上的大佬们没有人会搭理他。可苏轼除了这些爱好之后,就一个喜好,爱吃。
苏轼被贬谪去了崖州之后,见当地人吃老鼠、蝙蝠,他都忍不住都要去试着尝一尝的主,对于吃有着让人旁人惊骇的执着。
他老人家吃老鼠、蝙蝠的时候,身份是县令。别看县令官不大。在大宋,官俸也不少,一个月40贯,崖州的地位很差,官俸少一点,只有30贯。而大宋的官员收入不仅仅是俸禄,还有吃的、穿的、用的补贴,甚至还有几十亩地的田俸,这些钱,足够让他把日子活得红红火火,真不至于吃老鼠。
而且苏轼做县令的收入和普通县令不一样,因为大宋的官员收入至少有两份,职俸和级俸,他是直学士,有加60贯,还有他有散大夫的荣誉官衔,还能加钱。可以说,苏轼的收入,即便他做了小的不能再小的县令,一个月的收入加起来,也超过一百贯。
在大宋,每个月旱涝保收有这么大一笔收入,足够让他过上富足体面的生活,哪里需要去吃老鼠蝙蝠这些肉食?
原因只有一个,他是馋的。
没办法,馋虽然不是病,但没有几个人能够管得住自己的嘴巴。
就李逵跟着苏轼的这两年时间里,苏轼就因为胡乱吃东西,中毒两次。一次是吃花,一次是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的植物块茎。原因很简单,吃花,因为好看,味道肯定不错……中招纯属意外。吃难看的块茎,是因为看到有人在吃,他固执的认为,好东西善于伪装,他要伪装撕下来,发现美味……自作孽中招。
无奈之下,李逵只能变着方的将自己知道的一些美食,让苏轼时不时的解解馋。比如说,松鼠桂鱼啦,排骨炖莲藕,酱肉、瓦罐鱼之类的肉菜介绍给苏轼,弄的他最后差点误以为自己来大宋是当厨子来了。
至于李逵自己吃的饭菜,就讲究个顺口。
但即便是看似家常的口味,被李逵烹调之后也有一番风味。做才好不好吃,火候很重要,材料很重要,但再重要,也没有佐料重要。
作为猎人,李逵很清楚,很多食材看着不错,但吃起来味同嚼蜡。甚至有比这个更糟糕的。比如说白鹳,一来这种动物没肉,瘦的皮包骨头,吃起来硌牙不说,肉还老到嚼不动。而来腥膻味实在让人沮丧,没有大量调料泡制,根本就没发下嘴。
不仅仅是这些,野味都会让人时不时的怀疑自己吃到的是假的野味。
比如说野猪,有的野猪肉不太膻,至少稍微注意一些烹饪事项,做好之后,非常可口。但是有些野猪,同样的山林找食,同样的山泉水喝着,最后杀了之后,那肉膻的仿佛放臭了一般让人作呕。
别问为什么。
因为野猪自己也不知道。
为什么别的猪肉香喷喷,唯独它的难以下咽?
李逵做饭做菜,着实庞万春吃惊了一把。李逵不太喜欢喝酒,谁能知道自己人高马大的,酒量就比师祖苏轼好那么一丁点?
可苏轼是什么酒量?
站在酒缸边上,都能把自己给熏醉的神人,俗称一杯倒。而且特别喜欢贪杯。好在苏轼贪杯之后醉酒不闹腾。但是李逵知道自己,喝醉了,人挡杀人,佛挡屠佛。上房,下河,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要命的是,醒来他什么都不知道。别人说啥,他都得认,有种被人碰瓷的愤怒,却无处说理去。
可是李逵的行礼中就带着酒,上好的女儿红。女儿红其实是黄酒,后世用糯米,但正经的做法是用黍米。但是女儿红太出名了,商人总喜欢将自己的货物说的天下仅有,好卖上高价。女儿红这个名字,正好填补了他们对精品的一切要求。
大宋人好酒,尤其是对好酒的追捧和高消费让人咋舌。庞万春说什么也想不到,李逵竟然会用女儿红当料酒做菜。这等败家的厨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至少庞万春是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畅快的饭菜,看似简单,却透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简直让他无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冲着价值几十贯一瓮的女儿红,也要多吃两碗。
而李逵调理烤野兔的样子,顿时让人有种高端的视觉感受。
调料不下于十来种,还用羊脂抹匀称,一边抹油,李逵还一边解释:“兔子没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变柴。”
庞秋霞盯着架在火上的兔子,对哥哥庞万春偷偷道:“他一定时个庖厨。”
“别瞎说……两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庞万春很按照李云的说法,给李氏兄弟加上一个读书人的标签,可是直到现在,他都看不出俩人身上有任何读书人的特征。违心的只能用‘有本事’这句经常用在客气话中的词来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哝着嘴,一阵烦躁。她觉得自己大哥也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以前不是这样的。庞万春一手箭术,万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会被挑选进入禁军之中。大宋的禁军非常不好进,收入高,还清闲,尤其是还有世袭的可能,是大宋的铁饭碗职业。庞万春凭借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获得这份差事,没有人会轻视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骄傲的,庞万春也是如此。以前,他从来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烧烤是个经验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会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李逵鼻子特别好,加上反应快,经验也足够,愣是在庞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将一只原本平平无奇的兔子烤制成了外焦里嫩,香味扑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简直让人垂涎欲滴,欲罢不能。
李云瞥了一眼努力吞咽着口水的庞氏兄妹,心说:“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我李云也是吃过珍馐的人,不屑与其为伍!”
“给你!”李逵从兔子上撕下一个兔子腿,递给了庞春燕。
后者惊喜的接过,却有点扭捏的对李逵感谢道:“谢过李家哥哥!”
“这个给你!”
“多谢兄台!”
在李云嫉妒的目光之下,庞万春也分到了一只兔子后腿。
兔子这种动物,基本上有肉的地方就是后腿。他见原本属于自己的份额被吃了,顿时急了起来,他还是李逵最疼爱的族弟吗?
要是李云这样傻乎乎的问李逵的话,李逵想都不会想,直接会一巴掌拍在李云脑袋上,怒道:“不是!”
所以,李云从来不会问。
但李逵是个讲究人,有好吃的,总会给他留一份。比如说兔子的后腿。可没想到,他的特权却让一对路上刚认识的兄妹给分去了,心中空落落的伤感。
最后,李云分到了一个前腿,兔子前腿能说是兔子腿吗?
这是个爪子好不好?
李逵抱着兔子骨架,不解的看着李云,这家伙怎么不吃?
以前自己烤肉,这家伙肯定会上来抢,如今改性子了,变得懂事了?
李云盯着自己手中比庞氏兄妹手中的小了一大圈的兔子腿,嘟哝道:“喂鸟呢,就给这么一点!”
李逵的耳朵多尖啊!一字不落的听清了李云的嘟哝,算了,在外人面前就不教训李云了,得给他留点面子。撕下另外一只前腿递给了李云。
就像是小孩子,稍微给点好处就能眉开眼笑,李云的性格也是如此。这家伙原本不这样,自从跟了李逵之后,也不能说跟了李逵之后,是认识了李逵之后,心眼越来越小。
但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他,很没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