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22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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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宋朝人吕公弼(字宝臣,谥惠穆)是吕夷简的儿子,他治理成都时,由于为政宽松,人们讥讽他处理政务不够威严果断。
有一名小兵犯法该打,他却耍赖,说:“我宁可被杀,也不愿挨打。”
吕公弼说:“鞭打是按国法,处死是你自愿。”
于是下令先打后斩,[太妙了!]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批评吕公弼无能。
宋朝人张咏(字复之,号乖崖,谥忠定)在崇阳为官时,有一次一名官员自府库中走出,张咏见他鬓发下夹带一枚钱币,经质问后,官员承认钱币取自府库。张咏命人鞭打这名官员,官员生气的说:“一枚钱币有什么了不起,竟然要鞭打我!谅你也只敢打我,总不能杀我吧?”张咏提笔判道:“一天取钱一枚,千日后就已取得千枚,长时间的累积,即使绳索也能锯断木条,滴水也能贯穿石块。”写完,亲自提着剑走下台阶,斩下那名官员的头,然后再到府衙自我弹劾、陈述罪状,崇阳百姓至今仍津津乐道此事。
张咏任益州知府时,有一名小吏冒犯张咏,张咏命人替他戴上刑具,小吏生气的叫道:“你要我戴上刑具容易,但要我脱下就难了。”
张咏说:“我看不出要你脱下有何难处?”
说完就砍下仍戴着枷索的小吏脑袋,令其他官吏大惊。
[冯评译文]
世上若少了这些有胆量、能果断的官员,强横小人更会无所不为了。
有名贼人在误杀耕牛后畏罪逃逸,张咏答允贼人若出面自首就不再追究,但贼人却一直不肯投案。张咏拘留贼人的母亲十天,见贼人仍不出面;就下令释放他母亲,又再拘留他妻子。仅只一夜,贼人就出面投案。张咏判道:“拘留母亲十天不及妻子被捕一夜,为什么母亲养儿之恩如此淡薄、而夫妻结发之情如此浓厚?”
于是在市集处斩贼人,其他被判死罪者听说这事,纷纷出面自首。张咏也实践诺言,命他们各自返乡为良民。
[冯评译文]
袁了凡曾说:“宋朝时官员有很大的权限,因此常能视当时状况,不按律法行事,固然不肖的官员往往会仗权横行,然而廉正的官员却也往往能借权伸张正义。
时至今日,官员权限日益削减,对于人犯只能判处十到一百的鞭打,至于一年以上的徒刑,就必须申报上级,公文的往返又得耗上数十天,甚至好几个月。于是文书更加繁重,而狱中也就人满为患了。
我认为,自从以八股取士后,用官的资格受到种种限制,但并没有因此拔取英才,同时淘汰不肖者,所以怎么不日益削减官吏的权限呢?看到这种情形,我更加怀念汉朝盛世的时代了。
475、黄盖 况钟
【原文】
黄盖尝为石城长。石城吏特难检御,盖至,为置两掾,分主诸曹,教曰:“令长不德,徒以武功得官,不谙文吏事。今寇未平,多军务,一切文书,悉付两掾,其为检摄诸曹,纠摘谬误。若有奸欺者,终不以鞭朴相加!”教下,初皆怖惧恭职,久之,吏以盖不治文书,颇懈肆。盖微省之,得两掾不法各数事,乃悉召诸掾,出数事诘问之,两掾叩头谢,盖曰:“吾业有敕,终不以鞭朴相加,不敢欺也。”竟杀之,诸掾自是股栗,一县肃清。
况钟,字伯律,南昌人,始由小吏擢为郎,以三杨特荐为苏州守。宣庙赐玺书,假便宜。初至郡,提控携文书上,不问当否,便判“可”。吏藐其无能,益滋弊窦。通判赵忱百方凌侮,公惟“唯唯”。既期月,一旦命左右具香烛,呼礼生来,僚属以下毕集,公言,有敕未宣,今日可宣之:内有“僚属不法,径自拿问”之语,于是诸吏皆惊。礼毕,公升堂,召府中胥,声言“某日一事,尔欺我,窃贿若干,然乎?某日亦如之,然乎?”群胥骇服,公曰:“吾不耐多烦,命裸之,俾隶有力者四人,舁一胥掷空中。立毙六人,陈尸于市。上下股栗,苏人革面。
[冯述评]
盖武人,钟小吏,而其作用如此。此可以愧口给之文人,矜庄之大吏矣!
王晋溪云:
“司衡者,要识拔真才而用之,甲未必优于科,科未必皆优于贡,而甲与科、贡之外,又未必无奇才异能之士。必试之以事,而后可见。如黄福以岁贡,杨士奇以儒士,胡俨以举人,此皆表表名臣也。国初,冯坚以典史而推都御史,王兴宗以直厅而历布政使,唯为官择人,不为人择官,所以能尽一世人才之用耳!”
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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