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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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因此没有懒惰的人。始终不沦为弱小国家。韩非(战国时代韩国的公子,口吃不能言谈,善于著书。著有《韩非子》)《五蠹》的学说就是以此为本。
孔子的学生曾受少正卯(春秋时鲁大夫)言论的诱惑,数度离开学堂,使学堂由满座成为空虚。孔子做大司寇(掌管刑狱的官)的时候,就判处少正卯死刑,在宫门外杀了他。子贡(姓端木名赐,孔子的学生)向孔子进言道:“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老师您杀了他,会不会不恰当啊?”
孔子说:“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比较起来还稍好一点: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阴险,第二种是行为乖僻而固执不改,第三种是言辞虚伪而能动人心,第四种是记取非义、多而广博,第五种是顺应错误而认为理所当然。[画尽奸雄的隐密]一般人要是有这五种罪恶之一,就不免被君子所杀;而少正卯同时具备五种恶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不杀。”
[冯评译文]
小人没有过人的才能。就不足以乱国。假使有才能的小人肯受君子指挥,未尝对国家没有好处,而君子也不应一概摒弃他们。可是少正卯煽动迷惑孔子的弟子,几乎要压过孔子,还能和他同朝共事吗?孔子狠心下手,不只是为了阻止当时以口才便捷扰乱政局的状况,也为后世以学术的原因杀人树立了榜样。
夸夸其谈的人徒具虚名而无实用;少正卯则好像很有用、实际上不可用。徒有口才而心术不正的小人,贤明的君主就是应该杀了他。名人隐士,只有大圣人才能认识到其该杀的理由。唐朝萧瑶痴迷于拜佛,太宗命令他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官名,参谋军务,唐代兼管一郡军务)郑铣阳、丞郭仙舟献诗陈情,玄宗下诏:“看诗中的意思是在推崇道教。这种思想不切合时代的要求,当依其个人的喜好,免去官职做道士吧!”这种做法和圣人的行事正相吻合。假使痴迷佛、道的人都让他们出家做和尚道士,那么士大夫以邪说异端攻击正道的事情就可以平息了。
2、诸葛亮
【原文】
有言诸葛丞相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悉矣,曾不及赦也。若刘景升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乎?”及费祎为政,始事姑息,蜀遂以削。
[冯述评]
子产谓子太叔曰:“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于是郑国多盗,太叔悔之。
仲尼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商君刑及弃灰,过于猛者也;梁武见死刑辄涕泣而纵之,过于宽者也。
《论语》赦小过,《春秋》讥肆大眚。合之,得政之和矣。
【译文】
有人批评诸葛亮(三国时代蜀国宰相,字孔明,隐居隆中,人称卧龙,刘备三访始获见,后佐刘备建国于蜀,与东吴、魏鼎足而立,拜为丞相,封武乡侯)吝于宽赦他人的罪行。诸葛亮回答说:“治理天下应本着公正、仁德之心,不该随意施舍不恰当的恩惠。所以匡衡(汉朝人,累官至丞相,封乐安侯)、吴汉(东汉人,字子颜,封度平侯)治国就不认为无故赦罪是件好事。先帝(指刘备,三国蜀汉政权建立者)也曾说过:我曾与陈元方(名纪,东汉?颍川人)、郑康成(名玄,东汉大儒,生平著述甚多)交往,从他们的言谈中,可洞悉天下兴衰治乱的道理,但他们从没谈及赦罪也是治国之道;又如刘景升父子(即刘表、刘琮。东汉献帝时刘表任荆州刺史,刘表死后,刘琮投降曹操)年年都大赦人犯,但对治理国家又有什么好处呢?”
后来费祎(三国蜀人,与董允齐名,累官至尚书令,封成乡侯)主政,采用姑息宽赦的策略,西蜀的国势因此削弱不振。
[冯评译文]
子产(名公孙侨,春秋郑国人,时晋楚争霸,郑处两强之间,子产周旋其间,卑亢得宜,保持无事)对太叔(即子太叔,名游吉,春秋郑国人,继子产为政,能宽不能猛,郑国多盗)说:“只有最具仁德的人,才能用宽容的律法来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只能用严厉的方法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害怕,因此很少人被烧死;平静的溪流,人们喜欢接近嬉戏,却往往被淹死。所以用宽容的方法治国比较困难。”
后来太叔治理国家,不忍用严厉的方法,于是郑国盗匪猖獗,太叔非常后悔。
孔子说:“行政过于宽容,百姓就容易轻慢,这时就要用严厉的律法来纠正他们;过于严厉,百姓又可能变得凶残,就要用宽大的政令来感化他们。用宽容来调和凶残,用严厉来调和轻慢,才能做到人事通达,政风和谐。”
商鞅(战国卫国人,佐秦孝公变法,使秦富强)对弃灰于道的人也处以黥刑(古代肉刑之一,在面上刺字后用墨染黑,又称墨刑),这样就太过严苛了。”
梁武帝(萧衍,长于文学、书法,迷信佛教)看见执行死刑,往往流着泪释放他们,这样又太过宽容。
《论语》有“宽赦小过错”之说,《春秋》曾讥刺放纵有大过错的人,二者只有调和得宜,才能求得政事的和谐。
3、汉光武帝
【原文】
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避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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