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14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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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时,宋均(安众人,字叔庠)任九江太守,所属的浚遒县有唐、后二山,居民共同立祠祭祀。当地的巫师最初娶民家的女子作山神之妻,后来一直沿用,于是民家都互相警戒不敢婚嫁。
宋均到任后下令,以后凡是为山神娶妻,一定得娶巫师的女儿,不可骚扰一般百姓,不久山神祠就停止祭祀。
298、李德裕
【原文】
宝历中,亳州云出“圣水”,服之愈宿疾。自洛及江西数十郡人,争施金往汲,获利千万,人转相惑。李德裕在浙西,命于大市集人置釜,取其水,用猪肉五斤煮,云:“若圣水也,肉当如故。”须臾肉烂,自此人心稍定,妖亦寻败。
【译文】
唐敬宗宝历年间,亳州一带传说出产圣水,有病的人喝了以后立即痊愈。于是从洛阳到江西等数十郡的人,争着捐钱取水,获利上千万钱。
消息传来传去,越渲染越跟真的一样。
此时李德裕(赞皇人,字文饶)在浙西,命令人用锅子装圣水,在大市场中当着众人,放五斤猪肉进去煮,他说:“如果是圣水,猪肉应该不起任何变化。”不久之后,肉煮烂了。从此人心稍微安定,妖言也随着平息。
299、赵凤进
【原文】
后唐明宗时,有僧游西域,得佛牙以献。明宗以示大臣,学士赵凤进曰:“世传佛牙水火不能伤,请验其真伪。”即举斧碎之,应手而碎,时宫中施物已及数千,赖碎而止。
[冯述评]
正德时,张锐、钱宁等以佛事蛊惑圣聪。嘉靖十五年,从夏言议,毁大善殿。佛骨、佛牙不下千百斤,夫牙骨之多至此,使尽出佛身,佛亦不足贵矣。诬妄亵渎,莫甚于此,真佛教之罪人也。
【译文】
后唐明宗时,有和尚至西域求法,带回佛牙献给皇上。明宗在大臣面前展示,学士赵凤进说:“传说佛牙不会被水火破坏,请让臣验证它的真伪。”就拿起斧头敲击,佛牙立即破碎。当时宫中奉献佛寺的物品已达数千件,因佛牙的破碎而从此不再收藏。
[冯评译文]
明武宗正德时,太监张锐、钱宁等人用佛事迷惑武宗。
到世宗嘉靖十五年,依夏言(贵溪人,字公谨0的建议拆毁大善殿,发现殿中收藏的佛骨佛牙,不下千百斤。佛牙佛骨多到这种地步,假使都是出自佛身,则佛也不值得珍贵了。诬蔑虚妄,亵渎神明,没有比这种情形更严重了。真是佛教的罪人啊!
300、林俊宪
【原文】
滇俗崇释信鬼。鹤庆玄化寺称有活佛,岁时士女会集,动数万人,争以金泥其面。林俊按鹤庆,命焚之。父老争言“犯之者,能致雹损稼”,俊命积薪举火:“果雹即止!”火发,无他,遂焚之。得金数百两,悉输之官。代民偿逋。
[冯述评]
五斗米、白莲教之祸,皆以烧香聚众为端,有地方之责者,不得不防其渐,非徒醒愚救俗而已。夫佛以清净为宗,寂灭为教,万无活理,且言“犯者致雹”,此山鬼伎俩,佛若有灵,肯受人诬乎?即果能致雹,亦必异物凭之,非佛所致也!况邪不胜正,异物必不能致雹乎?火举而雹不至,大众亦何说之辞哉!至金悉输官,佛亦谅其无私矣。近世有佛面刮金,致恶疮溃面以死,夫此墨吏,亦佛法所不容也。不然,苟有益生民,佛虽舍身犹可也。
【译文】
云南一带崇尚佛教,迷信鬼神。鹤庆的玄化寺,声称有活佛,每逢过年过节,动辄几万名士女聚集,争着用金粉涂饰活佛的面。
司寇林俊宪任职云南时,趁巡视鹤庆时,命令人把活佛烧毁。父老争着说,冒犯活佛会招致冰雹损伤农作物。林俊宪命人堆积柴火,火一烧起,原来下着冰雹却反而停了。火越烧越大,也没有其他事情发生。于是熔得黄金数百两,全部捐给官府,代替人民偿还积欠的税金。
[冯评译文]
五斗米道(东汉张陵学道于鹤鸣山,从学的人要缴五斗米,所以称五斗米道)、白莲教(旧时秘密集合的教会)的祸害,都以烧香聚众为事端,地方官不可不预先防范,不只唤醒愚民、挽救习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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