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凛冬已至(校对)第26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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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停的有热气从帐篷帘幕透出。
  在这冰天雪地的山脉峡谷中,温度极低,呵气成冰,但是帐内温暖,甚至可以说有些热。
  巨大的帐篷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铜盘,铜盘放在黑色的铁架上。铜盘被放射出暗淡的红光,里面烧着取暖的黑炭。
  地面,铺了厚厚的兽皮地毯。一些地毯还有精妙的花纹。野人的手工地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在火盆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站着,在仔细的烧烤一串小鸡,小鸡变成了金黄色,开始滴出透明的油脂。女人继续转动着手里的铁钎,让小鸡均匀烧烤。
  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色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他非常高大,头发很长,披散在肩膀上。他微微的闭着眼睛,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烧烤小鸡的女子手拿烤串离开了火盆,来到男子的身边,小鸡的香气扑鼻,女子把小鸡凑到男子的嘴边,男子温柔的眼睛看一眼自己的妻子,眼神示意,女子微微一笑:“你不吃我先吃了哦!”她两排整齐的牙齿雪白,如美玉一样迷人。
  男子继续边弹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这一首歌在北境的临冬城曾经传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琼恩·雪诺如果现在在这里,就会发觉他在临冬城的欢迎劳勃国王的晚宴上听过很多次,而且会对这个唱歌的男人有眼熟的感觉,因为这个男人——野人王曼斯·雷德——就是在劳勃国王来的时候跟随国王唱歌取乐的那个高大的流浪歌手。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他身边的女子好像对歌声充耳不闻,专心致志的津津有味地吃着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她雪白而修长的脖子,而他身边的男人眼神温柔的看着,嘴里唱着欢乐的歌曲,一脸的满足和幸福。
  曼斯·雷德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脚边的不远处堆放着沉重的黑色环甲——这套环甲和守夜人军团的游骑兵们穿戴的环甲一模一样——这就是守夜人的铠甲。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游骑兵被野人杀死后剥夺了他的铠甲。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在野人王的前面地毯上,放着一面兽皮制作的地图,上面写了一些小字,划了一些箭头,看箭头的指向,正是穿过乳河,越过先民拳峰,进入鬼影森林,直达绝境长城的中部地段——黑城堡。
  门外叮当声响,帘幕被掀开,一个身材矮小的家伙走了进来,他穿的甲胄由松散挂扣着的骸骨组成,走路时叮当作响,他带着一个破损的巨人头骨作为头盔,眼睛从巨人头骨的眼洞里看出来:“曼斯,昨晚我的人挖了十几座坟墓,依然一无所有。”
  “让你的人不要停,继续挖。”
  “你得到的消息是准确的吗?一路以来,我们可是挖了几百座坟墓了!”
  “继续挖下去。”曼斯说道。
  “是!”叮当衫说道。
  他转身就走。
  “有消息传来,守夜人军团大举出征,骑兵都超过了千人。步兵还没有出现,你去叫托蒙德,瓦拉米尔,玛格,欧瑞尔,哭泣者等全部到我这里开会。”
  叮当衫咯咯笑道:“曼斯,什么时候乌鸦有千人的骑兵军团了?我还是带着兄弟们加紧挖坟墓吧。”
  “我命令你通知所有的部落来开会!”曼斯沉声喝道。
  “是,曼斯,我的国王!”叮当衫笑声消失,恭敬说道。
第356章
哭泣者·狗头·巨人·马格拿·雷拳
  太阳升起来,阳光照耀着瑟恩山脉的断肠谷。雪花也开始纷纷扬扬的下,地面是厚厚的冰雪。一些小溪流的叮咚流水声从冰下传来。雪花和阳光,是瑟恩山脉在秋季里不太常见的一种景象。
  远处,一个小山丘上,跑出来一队九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发在内兽皮在外的毛皮,这样能最有效的保证暖和。他们手执木棒削成的长矛,有的长矛的矛尖用火淬过,如黑铁枪头一般。
  九个骑兵,只有四个人头盔五个人有破烂的盔甲。
  为首的首领胖呼呼的,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满头的金发,倒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他就是野人部落里大名鼎鼎的哭泣者。
  哭泣者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都是在守夜人兄弟中出了名的掠袭者。
  哭泣者生性凶残,任何他掠袭时无法带回去的女孩都被他刻意弄瞎。男人则被挖出眼睛后再砍掉头颅,并且把头颅丢在对方的人容易找到的地方。
  他喜欢听任何对手的哭声,被他抓住的人被挖眼后,从眼眶流出的鲜血,被他认为是全世界最美的眼泪。
  哭泣者带着他的八名骑兵侍卫,直奔曼斯·雷德的帐篷。在他归于曼斯·雷德的麾下的时候,哭泣者和狗头哈犸的部落是生死仇敌。双方一见面就不死不休。
  而另一边,狗头哈犸带着她的八名侍卫也赶向曼斯·雷德的帐篷而来。
  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据说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她的部落旗帜上做标志;她的侍卫全部是女兵,狗头哈犸的部队以女兵为主,男人在部落中多干杂务,这是一个母系权力的部落。
  狗头哈犸和她的女兵侍卫们都是步兵,这令哭泣者部落从来都看不起她们。即使在曼斯·雷德的领导下,两部落达成了和平协议,但除了战争协同一致外,平时都是彼此看不起的。
  狗头哈犸的部落女战士以弓箭和骨刺为主,因为铁器少的原因,她们无法每人都配备上短刀,但每个战士都一手好箭法。箭囊随时都插满了箭,利于偷袭的短弓利于远射的长弓都背在身后。
  随着呯呯呯呯的巨大足音,一头巨大的长毛象出现在山谷的远处,一些牛羊和放牧的姑娘少年从长毛象的如长剑般的牙齿下跑过。长毛象的毛发非常长,拖在了地上。
  这是一头灰色和白色相间的长毛象,象背上坐着一个巨人,这个巨人全身覆盖着毛发,上半身稀疏,下半身浓密,毛发的颜色和他骑乘的长毛象一样,都是灰白相间。这个巨人因为坐在象背上,无法看出他的身高,也许有十五尺高,大约是普通人居住的两层楼那么高,也许只有十尺,这得等他从长毛象上下来才能知道。
  巨人光着脚,脚非常巨大。在长城的那一边,有老奶妈们讲的故事,说巨人的鞋子有孩子们的小床那么大。但这其实是假想出来的,巨人的脚上,从不穿鞋子。
  他们从生下来,就一直赤脚。
  毛发灰白相间是巨人的首领血脉传承的标志,这个巨人叫做强壮的玛格,领导着三百多名和他一样的巨人队伍。他们居住在峡谷的最里面,自成一片营地。
  巨人一身的毛发就好像天生的野兽,无须穿衣服就能在冰天雪地中生活。他们的毛发就好像狼和影子山猫,能帮助他们很好的保温。只有很少的巨人会用一些布匹围在腰间。
  玛格隆起的胸膛和人类相似,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看他悬晃在长毛象两边的腿,很粗,就好像大树的树桩。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好像黑岩。
  巨人并不是人族,而是类人生命,他们和人族的最大区别是没有脖子。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这造成巨人们的视力不太好。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巨人们的鼻子很灵,就好像狗的鼻子,他们也养成了边走边嗅的习惯。
  强壮的玛格骑乘在长毛象上,粗大的鼻孔就时不时的在空气中猛嗅。他们能从气味中分辨出很多的东西,你和他接触过一次,他就会记住你的气味。下次在老远的地方,他就能嗅出你的到来。
  强壮的玛格也是来参加野人王曼斯·雷德召开的会议的。他的武器是一截非常粗大的棍棒。巨人族没有歌谣中的十尺长的巨剑,最多在棍棒上再绑上一块石头,就好像铁锤了。
  “嘿,玛格!你真强壮!跟你的父亲一样!”一个声音从地面发出,声音非常大。玛格的视力不好,但他的鼻子弥补了这个缺点。这个声音说的是古语。
  “嘿,马格拿。你好!”巨人玛格说道,然后发出如打喷嚏的巨音,但这并不是在打喷嚏,而是他在笑。
  巨人族虽然被曼斯·雷登同样征服,但是他们只会说古语。很多时候,他们和野人交谈,多以奇特如喷嚏的巨音来应承,你如果不了解,会以为他们在生气,但那是他们友好的笑声。
  巨人玛格最喜欢听到的赞美,就是强壮。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你赞美他强壮,他就会大笑,满心欢喜。
  没有人愿意去招惹性格淳朴但是力大无穷的巨人族,巨人族还有两个令其他部落都很头疼的事情,第一是能把你熏晕的体臭,第二是绝对的记仇。
  所以,多赞美玛格的强壮,是大家在归于曼斯·雷德麾下后达成的共识。
  赞美巨人玛格的马格拿是瑟恩部落的领袖,马格拿的意思相当于长城南边的大领主的意思。他的族人不单单把马格拿当成领主,还把他当成了神。
  在所有的部落首领中,马格拿是最具有威信的人,他也是野人王曼斯·雷德的左膀右臂。他是一名高瘦男子,他名叫斯迪,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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