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校对)第36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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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也是各大名门都投鼠忌器的原因,即使商离最终出手的原因,也是单纯因为商九歌就在宁欢的目的地上,否则的话,别人都不出手,就商离铁憨憨来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可是出手又怎么样?杀又杀不掉,对方逃了就要真正结了大仇,所以即使是商离,也只能捏着鼻子和宁欢握手言和。
  眼下,原本方别以为将宁欢堵在红袖招中可以好好打上那么一架,但是没有想到宁欢居然这种时候都有狡兔三窟的意识,方别甚至怀疑宁欢进了红袖招选择这个房间,就是确定这个房间可以直接打通墙壁就能够逃到外面。
  所以现在方别吊在宁欢的身后,一路在房屋之上飞檐走壁,腾跃起落,完全不敢怠慢,而即使说红袖招外有很多盯梢的锦衣卫乃至于蜂巢的暗探,可是又有谁能够跟得上全力爆发的宁欢和同样紧追不舍的方别?
  眼看着宁欢已经纵身一跃上了洛城的城墙,只因为在城墙内侧,有高楼林立,腾跃相对容易。
  方别心想这样追就真的追不到头了。
  再说了,放宁欢逃走这是方别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谁敢招惹宁欢这样一个身后有罗教背景,并且自己还是绝顶高手的超级瘟神!
  方别无可奈何,在奔跑中将大拇指和中指塞进嘴巴,随即发出了一声响彻整个洛城的长啸!
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
  随着方别的长啸带着内力几乎穿透整个洛城,而在前方的宁欢当然不会停下。
  他原本或许还单纯是出于谨慎的想法,毕竟自己刚刚展露重要底牌想要杀了商九歌,有句话怎么说呢?
  见过我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
  可是随即方别的出现,那诡异莫测的苇名剑法,真的宁欢所见过的最可怕的武功之一了,速度极快的铁丸带着极大的力道,自己手中有蚀骨剑还好,如果是赤手空拳,宁欢真的没有信心可以从方别的苇名剑法中毫发无伤地自保。
  而这个自称华山令狐冲的少年,无论是速度,还是之前和自己那一交手所展示出来的内力和技巧,都几乎是在宁欢所见识过的人中位于最顶级的那一层次。
  就算说宁欢有自信和对方一战,但是现在是自己底牌几乎尽出,自己对于对方完全无从了解的情况下,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宁欢就做出了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宁欢选择修习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不就是为了延缓自己的寿命让自己不那么快死去。
  哪里有没有老死却反而被人杀死的道理。
  而在出逃之后,方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紧跟了上来,并且显示出来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轻功,不得不说,宁欢对于方别的忌惮更加深重了。
  此时的洛城,已经是四面皆敌,原本宁欢自己一人便成军,可是眼下这一人之军被方别同样一人击溃,那么宁欢就没有勇气继续在洛城呆下去了。
  而听到身后方别的长啸,宁欢长笑一声,自己站在洛城城墙之上:“令狐小贼。”
  “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就尽管追上来吧。”
  这样说着,宁欢毫不犹豫地向着城墙之外跃下,如同红色的大鸟一般在夜空中滑行。
  方别叹了口气。
  该做的他几乎都已经做了,宁欢想跑是真的拦不住,毕竟他的苇名剑法近距离攻击还行,想当狙击枪来用,还是有点不够格。
  但是宁欢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受伤了,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发,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虽然说在萍姐身边时间长了,方别逐渐发现,对于这个世界上的顶级高手,火枪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火枪有致命的弱点,第一就是不好瞄准,第二就是太慢了。
  不好瞄准很容易理解,毕竟习武之人来去如风,战成一团辗转腾挪的时候,火枪和弓箭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当然,火枪可能比弓箭更快一点,但是真正的武林高手所使用的强弓硬弩,事实上和这个时代的火器相比,并差不了太多。
  瞄准才能发射这是火器的基本要点,但事实上,对付快速移动的物体,瞄准基本上是无用的。
  就好比如果一只猛虎在三十米的距离下向着你快速冲刺,对于老虎的速度来说,三十米差不多就是两秒钟的时间,两秒钟你想完成拔枪瞄准发射的动作,差不多老虎的嘴巴已经把你的头给含住了。
  而对于武林高手而言,他们的速度比老虎更快。
  第二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火枪太慢了。
  不是火枪的子弹速度太慢了,而是在真正战斗中,方别和宁欢战成一团,哪里还有机会拔枪给对方来上一枪,这又不是两边拼刺刀,我一拉枪栓一枪就把你给轰了。
  你有掏枪的功夫,那边宁欢就有功夫把你的脖子给斩断。
  所以真正用火枪的时机,要么就是当初在龙门集市之后的小树林中,方别假意不敌红狐,出其不意抬手一枪,正中对方门面结束战斗,因为那个时候方别尚且不想在薛铃面前展示自己的真实实力,使用火器可以说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
  要么就是方才,方别躲在暗处可以平静瞄准,看到商九歌遇险,就能够直接扣动扳机解围。
  毕竟人再快也没有子弹快。
  这也是尝试。
  至于现在,宁欢选择从数十米高的城墙上一跃而下,所倚仗的就是自己轻功冯虚御风足够高明,可以直接如同滑翔一般向着前方飘去,方别下城墙还要一步一回首来减速,当然是比不过宁欢的。
  “你以为你在玩翼装飞行啊。”方别静静吐槽,然后静静在星夜下举枪瞄准空中的宁欢。
  老实说,我也很擅长打飞碟的。
  扳机扣动,击打燧石发出火花,随即引燃封装子弹中的火药,火药燃烧,在狭小的枪膛中膨胀出海量的废气,然后推动子弹沿着膛线旋转着前进。
  向着空中的宁欢而去。
  一声轰然枪响。
  在空中的宁欢身形瞬间一滞。
  “大人,时代变了。”方别静静吐槽。
  然后拉动枪栓,将枪膛中的碎纸残渣退出,熟练地往里面再塞了一枚子弹。
  “砰!”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逐鹿
  枪管在黑夜中绽放出巨大的火光。
  那是火药燃烧时候所倾吐出来的火苗。
  其实宁欢一切都好,只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那就是目标太大了。
  你想啊,在空中飘着,如同翼装飞行一般的姿势,怎么可能体积不大?
  而体积大了的结果,便是无可挽回的活靶子。
  方别手中的火枪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可以藏在袖子里面的短枪,当时轰掉红狐的那一枪就是这一种,其优点就是隐蔽快捷,能够有效解决不够快的问题,抬手就可以轰上那么一枪,但是缺点就是不好瞄准,或者说完全没有办法瞄准,全靠手感。
  所以即使当时面对红狐,方别也是引诱对方走到面前才抬手轰出来那一枪。
  可以说是非常适合做那种我给你看个宝贝的惊喜。
  不过这种短枪威力就很捉急,连薛铃的金刚不坏都打不破,面对高手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用处。
  而和短枪相对应的,就是现在方别手中用来狙击宁欢所用的长枪。
  严格来说,这是方别改良出来的燧发来复枪,命名的话,方别暂时还没有想好对这种枪进行命名,真不行就叫苇名剑法就很贴切。
  开枪的时候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喊大人时代变了,想想就感觉带感。
  苇名剑法相对于这个时代的火铳来说,就是几乎颠覆性地改变,虽然说火药方面,方别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搞出来无烟火药,但是通过更加准确配比的黑火药经过颗粒化处理,还是可以有效担当发射药的重任,使用纸包做定装弹药,后膛装药,燧石击发,以及枪管中自己一条一条拉出来的膛线,方别虽然说是纯手工作业,但是却依旧搞出来了超越时代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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