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校对)第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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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薛铃感慨道。
  她看了看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看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看了看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看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看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薛铃和方别相处许久,之间早已经有了基本的默契,方别开口之后,薛铃就老老实实将劳力士和金丝手套取下,交给了方别。
  方别端详了片刻,然后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然后少年手腕一甩,就看到一截银芒从手腕处吞吐,恰若无形剑气,方别回头,手腕轻轻一甩,薛铃只看到一片雪白匹练如同长虹而出,足有一丈之远,正中院子中一块乱石,将其捅了一个通透窟窿。
  随即方别再抖动手腕,劳力士的锋芒如银蛇舞动,瞬间将整个乱石切得四分五裂,少年随即收剑,劳力士妥帖地收回腕中,乖巧团成一小团。
  薛铃这下看得目瞪口呆。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其貌不扬的劳力士竟然可以吞吐出来一丈的剑身,虽然攻击只有那么一瞬,但是随即方别的一抖一舞再收剑,不仅动作行云流水,切换更是让人完全没有防备。
  这劳力士在方别手中的表现,不仅是自己完全无法比拟,就连原主宁怀远手中,也全然没有如此犀利。
  薛铃和方别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见过方别真正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之前杀宁怀远用的是钢丝阵,杀红狐用的是不知名的雷霆暗器,这个少年从来不用自己的真实武功,不知道是不敢用,还是不想用。
  但是此刻只是吉光片羽地惊鸿一现,就让薛铃感到望洋兴叹,自叹弗如。
  “你这么厉害的吗?”薛铃讷讷说道。
  方别笑了笑:“原来我在你心中一直都是很不厉害的啊。”
  这样说着,方别手腕再一抖。
  这次劳力士出剑的时候,却没有像上次那样如同银蛇出动,而是盘成一团涌出,薛铃知道,那是因为动作没有做好,并且内力没有灌注的缘故,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伤及自身,尤其是切手指,真的是一切一个准。
  这也是目前制约薛铃练习劳力士的最大阻碍。
  因为这个劳力士实在太过于危险了。
  而在薛铃面前,劳力士锋芒所团成的银蛇随即绞上了方别手上的金丝手套,只听到一阵金属交击的声音,火光同时四溅而起,但是薛铃看着方别的手,竟然毫发无伤。
  方别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抖手,银蛇随即收入劳力士的铁盒之中。
  随后方别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都脱下来递给薛铃:“普通级别的劳力士斩击,金丝手套尽可拦下来,不过如果你灌注内力想要自残,我就不做这个测试了。”
  薛铃微红了脸颊,然后看着方别:“明明你用起来更强,为什么要给我用?”
  少女认真问道。
  方别笑了笑:“因为我不需要。”
  这样说着,方别转身:“你赶紧收拾收拾,带好东西。”
  “今天有任务。”
  “什么任务?”薛铃在方别身后开口问道。
  方别没有回头。
  “空悟高僧。”
  “进洛城了。”
第三十三章
五色新丝缠角粽
  洛城,端午时节。
  洛水边聚满了人,挤挤攘攘就好像一团攒动的蚂蚁,甚至不时有人被挤落水中,于是便响起一连串的哄笑。
  有人将缠好的角粽扔进河水中,以便喂养河中的鱼虾,以免它们啃噬忠臣义士的尸体。
  当然——屈原并不是在这条河水中死去的,但是人们并不管这些。
  就好像那些在河水中装饰华丽左右竞速的龙舟一样,号子声和呐喊声响成一片,还有人打赌究竟是哪条龙舟可以最先抵达终点,获得丰厚的赏格。
  端午便是五月初五,初夏已至,但是洛城尚且不至于太过炎热。
  只是洛水边这么热闹,薛铃却并没有在河边。
  她正跟着方别,假装在一个粽子摊上吃粽子。
  缠着粽叶的糯米剥开之后透着一股好闻的清香,洛城地处北方,薛铃更是地地道道的燕京人,也是被北方人中的北方人,所以说方别和薛铃并不会因为粽子的甜咸而大动肝火,室内操戈。
  薛铃吃到了一个蜜枣,甜丝丝的,虽然说少女已经过了吃甜食的年纪,但是能够吃到甜的,还是很开心的。
  以前在燕京的时候,每次端午吃粽子,都会拿蜂蜜来配,甜甜的蜂蜜混合了粽子的清香,真的非常好吃。
  只是现在,只能够吃一点这些包着蜜枣的甜粽了。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方别给薛铃递过来一个小碟子,薛铃一看,碟子里面竟然是细白绵软的白砂糖,她吃了一惊:“你从哪里弄的。”
  方别笑了笑:“你不用管。”
  薛铃抿了抿嘴唇,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粽子,蘸了蘸小碟里的白砂糖,然后将粽子放入口中。
  白砂糖的甜味比蜂蜜更甜,并且也更加绵软好入口,少女吃到甜食感觉心都要化了,尤其是这样珍贵的白砂糖。
  “我听说这些白砂糖只有最南方那些盛产甘蔗的地方才有的生产,只作为贡品供应皇上。”薛铃看着方别,好奇说道,对面的男孩正坐在她面前,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行人,并没有点粽子来吃。
  薛铃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方别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谨慎与慎重,比如说他吃喝东西必须要用自己的容器,出门自带干粮,不碰外面的东西,比如现在薛铃在街边吃粽子,方别就依旧坐在凳子上,就好像一个陪着小情人出来吃饭逛街的少年。
  哪怕他一直都在观察着街上的动静,毕竟方别说了,空悟高僧今天可能经过洛城,这是一位一品的当世高手,需要尽量谨慎的对待。
  “不要管,好吃就对了。”方别淡淡说道。
  白砂糖的制法并不困难,更何况方别又不是大量制糖,只需要利用自己手头的设备制作几斤来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况且这个时代,在南方已经有了黄泥水淋糖法,虽然还没有彻底普及,但是已经作为贡品呈送的给京师,如果产量再大一点——估计也大不了多少,小农经济的生产力终究有限,质量也不高。
  终究是这个时代已经有的东西。
  所以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薛铃点了点头,然后再吃了一口问道:“会不会高僧去看龙舟去了?”
  其实薛铃自己还是很想去看看龙舟的,毕竟她之前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热闹活动,不过方别已经笃定空悟高僧会从这条街经过,所以说薛铃就只能跟了过了。
  对此薛铃真的很想说,究竟是我是蜂翅还是你是蜂翅。
  这个少年最近很是习惯把蜂针蜂翅一把抓让薛铃很是不满,尽管她自己心里明白,暂时的自己还不是能够配上方别的蜂翅。
  但是——但是这主要是因为方别的级别真的有点高好不好。
  方别静静摇了摇头:“你看我都不看龙舟,你感觉高僧会去看龙舟吗?”
  薛铃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半天只能说出一句;“你肯定没有童年。”
  方别看起来就是一副没有童年的样子,待人接物永远是那种温润平和宠辱不惊的样子,但是真动起手来却雷厉风行,就好像当初方别在那间小小的耳房用短刀抵住自己的时候,薛铃完全不怀疑方别会随时把自己的喉咙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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