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穿新世界(校对)第13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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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等了又等,见他们还是没有任何举动,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门没关,进来吧!”
  被他这一喊,几个村民才战战兢兢地推开门,从已经破了个大洞的山寨大门走了进来,他们以一个头发白了大半的老者为首,几个壮汉挑着担子,担子里面大概是面饼和肉干之类,还有一个颇有姿色的村姑。
  “这位头领……”为首的那个老者想要说些什么,却被熊猫给打断了。
  “我们不是山贼头领。”他说,“你要找山贼头领的话,去旁边那堆里面找。”
  沿着他手指的方向,村民们看到了堆积成一座小山的山贼尸体,顿时吓得坐在地上,甚至有人连裤子都湿了。
  “仔细看看,阳光下的这堆东西,的确是有点丑。”看着那堆尸体,荷鲁斯咧嘴大笑,“下次咱们再干这个,一定要先收拾干净才行!”
  说着,他突然一愣,自言自语:“话说,王土豪走得那么急,该不会是他讨厌血臭吧?”
  熊猫笑了笑,摇头:“他是另有原因。”
  “还能什么原因?”荷鲁斯冷哼一声,“他是贵公子出身,真正从小含着金汤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风餐露宿,在尸体堆旁边喝酒吃肉,他肯定不喜欢!”
  熊猫摇头,并没有将王土豪告诉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王土豪之所以走得那么急,是因为他想要去见一个人。
  虽然他没说要去见谁,但略一琢磨,就能猜到是个女人,应该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以王土豪的性格,这世界上能够让他连打扫战场都懒得,刚刚打完了仗就急匆匆离开的,除了年轻漂亮的女人,还能是什么?
  没有了,只可能是这个!
  只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熊猫稍稍有点好奇。
  他们和那些村民谈了几句,才知道这群山贼虽然的确在这里盘踞多年,但以前其实为祸并不剧烈——他们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只是前不久,来了另外一群山贼,火并了原本的那群。这群新的山贼比之前的山贼贪婪得多也凶恶得多,刚刚火并完了,就勒索山下的村子,要他们献上粮食和女人。
  “勒索粮食也就罢了,勒索女人是什么鬼?”荷鲁斯纳闷地问,“而且还只勒索一个——我承认这妹子是挺漂亮的,可以打八十分,多一点八十五也行,但他们有七十九个人啊!七十九个人,一个妹子?!这怕是第一天勒索来,第二天就要变死人了吧……”
  “也许他们是给首领抓压寨夫人。”熊猫猜测。
  不管山贼们是怎么想的,总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他们都已经死了。
  这意料之外的好消息让村民们欣喜若狂,千恩万谢,并且表示愿意奉上谢礼。
  听到“谢礼”二字,荷鲁斯顿时眉开眼笑,屁颠屁颠地就急匆匆下了山,甚至于连村民们都被他给扔下了。熊猫则摇摇头,牵着青龙,跟村民们一起缓缓走在路上。
  走着走着,他突然注意到那个村姑表情一变,似乎听到了什么,露出了笑容。
  熊猫心中一动,给自己释放了一个“感知加强”,顿时听到了风中传来的琴声,以及几乎细不可闻的歌声。
  琴是鲁特琴,歌是《橄榄树》,唱歌的不是别人,就是王土豪。
  有趣的是,这家伙还用了吟游诗人的特殊技能,将自己的琴声和歌声只传递给一个人听。要不是他的技能等级不够高,怕是连熊猫都听不见。
  看那村姑脸色微红,露出害羞的笑意,熊猫暗暗好笑。
  王土豪这家伙,怕是刚打完就担心妹子出事,急匆匆赶去村里了吧……
  他大致猜出来了,王土豪大概因为孤掌难鸣,担心一个人搞不定一寨子的山贼,才用真真假假的消息把他和荷鲁斯引过来,借他们的力量一起剿灭这伙山贼。
  而王土豪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为了那个村姑。
  【熊猫:王土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多情之人啊!】
  【你隔壁的许先森:哈哈,我就知道瞒不过你。那妹子不错吧?打扮打扮的话,绝对比那个什么公爵夫人还漂亮!】
  【熊猫:你打算在这里住下?就这么成家立业?】
  【你隔壁的许先森: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浪子!浪子是不会被一个女人约束住的!】
  【熊猫:你的意思是说,你准备走了,而且永远也不打算回来?】
  【你隔壁的许先森:我是打算离开了,不过……以后还会回来的。就算浪子,也需要可以让自己偶尔休息几天的港湾嘛。】
  熊猫摇摇头,笑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出来,王土豪这小子说话有点言不由衷。
  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再回来的。
  或许从此以后,想要找这个家伙,到这一带来寻觅就行了。
第五十六章
詹姆的计划
  熊猫跟着村民们下了山,进了村,正看到荷鲁斯坐在村子里面旅馆一楼的大厅里面,一边吐沫横飞地吹嘘怎么消灭那群山贼,一边大口大口往嘴里灌酒。
  荷鲁斯这个人很有江湖风,他喜欢喝酒,但并不需要好酒。相比酒,他真正需要的是一群听他讲故事的酒友,如果这群人再配合一点,经常惊讶、惊叹、惊呼,那就完美了。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荷鲁斯很开心,非常开心,笑得龇牙咧嘴。
  熊猫也微笑,却没有走过去凑热闹,甚至没有进旅馆,而是牵着青龙来到了村子门口,搬了块大石头当凳子,坐在一棵树下等待。
  中午时分,军队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原本担心会看到被山贼肆虐之后村子的惨状,结果却看到村子里面一片祥和,还看到熊猫倚着一棵大树已经睡着了,旁边的青龙正在无聊地嚼着青草,打着瞌睡。
  无论是人是马,都没有受伤的样子,只是显得很疲倦而已。
  早已料到会这样的詹姆微微一笑,转头看向那个骑士。
  那骑士不由得脸红,尴尬地笑了。
  “正如你所说,这位潘达先生的确神勇无比!”他由衷地赞叹,“我们色雷斯又多了这样一位猛士,真是可喜可贺!”
  一番吹捧之后,詹姆过去叫醒了熊猫。跋涉了一夜的士兵们到旅馆休息,大家各行其是。
  至于荷鲁斯,他早就已经吃饱喝足也说够了,原本打算跟熊猫一起行动的他,却又改变了主意,在军队到来之前就扛着那把两个壮汉才能抬起来的大斧头走了。
  “今天的事情很有趣,以后再有这样有趣的事情,记得叫我。”临走的时候,他如此留言。
  这种随兴而来兴尽而归的风格,也一样充满了江湖风。
  既然没急事,领主的军队就不急着赶路了,打算休息一天,明天再出发回去。但熊猫和詹姆却不能这样,他们不能让使团等太久。于是走了一夜,疲惫不堪的詹姆被熊猫放在了青龙的背上,犹如一袋大米似的,运回了驿站。
  对此,詹姆在事后表示了抗议,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加英明神武的形象,而不是犹如一袋米。
  当时熊猫只指了指青龙,表示有事可以请他自己去跟青龙讨论,詹姆试着凑过去说了两句,被青龙用藐视的眼光看着,于是他说着说着就放弃了。
  熊猫的这匹马很有性格,关键是它有足以支撑这性格的能力。
  一对一的话,詹姆还真没把握能够打得赢它……
  实力决定了彼此交往时的地位,既然打不过青龙,詹姆当然就只能把吃瘪的事情放在脑后,权当这事没发生过。
  至于他第二天开始就每天早期,跟着熊猫一起锻炼,绝对不是因为被区区一匹马给藐视了。
  嗯,至少他自己是坚持这么说的。
  “等这趟完成了册封之后,我自然是回去建设封地的,你准备干什么?”某天锻炼之后,熊猫随口问道。
  “我?”詹姆想了想,说,“先做几年巡防司司长,等我也弄到册封之后,可能会去找个专门猎杀魔兽的冒险者团队,跟着学上一段时间。”
  “你打算扔下封地去当冒险者?”
  “不,只是去学习一下而已。”詹姆说,“我未来的理想,是想要组建一支专门消灭那些危险魔兽,清剿类似狼窝湖这类兽巢的军队。这既需要足够的身份地位,也需要相应的知识。以我们国家的形势看来,未来几年,很可能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所以未来几年,我会继续当巡防司司长,看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升迁一下,或者是弄到实际的封地。等封地到手,再去补课学习,也来得及。”
  熊猫点头,觉得这想法倒也靠谱。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未来几年,色雷斯这边还真的有建功立业升迁的机会。
  按照他知道的“剧情”,大概也就是今年冬天,色雷斯会发动一系列对外战争的第一步,闪击北方的雷顿王国,趁着谁也没想到居然有人会在冰雪覆盖的季节打仗这个盲点,只用了七天时间,大军就兵临雷顿王国的首都,令历史比色雷斯还悠久的雷顿王国几乎亡国。
  虽然这一战最后在兽人几位金帐大萨满的调停下,没有打成灭国之战,但雷顿王国从此降格成了雷顿公国,而色雷斯国王则在不久之后称帝,色雷斯王国成为了色雷斯帝国。
  如果詹姆足够敏锐的话,应该能够发现端倪。只要他主动请缨,完全可能参加这场轻松的战争,并在战争之中立下功劳,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
  按照无眠他们整理的设定,色雷斯对雷顿的这场“鹰鹿之战”,总的来说没什么风险。色雷斯军的战损很小,主要损失来自于严寒——以雪鹿为旗帜的雷顿王国位于西大陆北方,气候寒冷。冬天的时候简直就是滴水成冰,别说打仗,就算出门转一圈都够呛。尽管色雷斯人做了很多的准备,依然冻死冻伤了很多人,甚至超过了战损的十倍以上。
  詹姆的实力不错,也颇有家财,要准备一些防寒的魔法道具,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既然寒冷不是问题,那么他就不大可能会战死沙场,这一战对他来说,纯粹是个刷功劳的机会而已。
  熊猫琢磨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句,然后说:“你也觉得未来几年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可能会在哪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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