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巫妖的实验日志(校对)第3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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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很失望?以为红龙妹子变成人形都会是可爱的红衣小萝莉?太天真了,巨龙变身喜欢变小女孩?典型的骑士小说看多了的习惯性偏见。
  为啥?荒野中突然掉下来一个武力爆表的小女孩,明明地上满是泥尘,她却衣着华丽一尘不染?就是傻瓜也知道有问题呀。
  咳,当年,这个龙妹子的确骑士小说看多了,打算就这样混进我们的冒险团,来一段史诗级的冒险,但可惜的是,却在一开始就被我们识破了。
  只是,乐于多一个强力打手和吉祥物的我们,又怎么会说破,反而努力装傻,举起双臂热烈欢迎“新来的传奇幼女狂战士兼火法师”。
  最后,由于一次意外露出真貌,却面对一脸淡然明显早就知道的我们,她的确追问过,她的伪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不过,那回答成了她的终身之耻和超级黑历史。
  “力量需要时间积累,看起来十岁左右的传奇,在排除了几种可能后,其他强力种族变化,是可能性最高的答案,而最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应该就是龙族了。”这是冷面解释的玛格丽特,当年的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普通人类法师,居然还很顾忌小红的颜面。
  “装备和武器吧,你这一身狩魔蛛后的蛛丝裙子,丢出去可以买一座小城市了吧。”考虑到圣骑士应该表现出的温和性格和绅士风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顾忌到她的面子,我绞尽脑汁,努力找来一个不那么明显的破绽,笑着说道。
  “笨蛋小红,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一次性干掉我们一周的口粮,害的我们需要狩猎补充粮食,你觉得人类能吃那么多吗?哼,害我减肥了一个晚上。”好吧,盗贼莉莎·格兰特对那天饿肚子的耿耿于怀。
  “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居然这么晚才知道。我第一眼都知道了。当时小红不是正在看书吗,那本流行骑士小说《来自星星的龙公主》不就是讲龙变成小女孩游历人间,还和人类谈了恋爱的故事吗?这么明显的破绽居然没有看出来。哈哈,总是说人是笨蛋,我看你们才是笨蛋……啊啊啊!!”
  这是……嗯,的确是那个笨蛋亚当,后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被恼羞成怒的小红一拳打飞几公里的傻蛋勇者,也幸亏他是个出色的肉盾,才能够在不小心动了真格的小红面前活下来。
  嗯,至此,那个可爱的小萝莉龙公主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个成熟版龙姐姐了,不过,其实,这也很适合她的性格了,因此,虽然龙族可以调整自己变身后的种族和年龄(变形术可以选择变身精灵、人类,但外貌不会改变),她就一直用这个模样。
  至于红衣,那倒是真的,一般的龙变身后也往往喜欢穿自己肤色相近的衣服,小红的确很喜欢红色,但问题是……
  亚当那厮也是一身红呀,而且那厮不断到处惹事犯傻,若和他穿一样的衣服,不是会被当做同伴吗?谁也不会想被当做傻蛋的同类呀……当年的小红是这么说的,绝对不是我的刻意诽谤。
  “在咕隆些什么,快过来帮我烤肉,我记得当年你是我们团里最会烤肉的,让我看看你手艺退步没。”
  “你还记得呀。”
  是的,知道我就是那年的那个圣骑士队长罗罗的,明面上,就眼前的小红,上古红龙艾因美修斯。
  黄金种族的巨龙看人的方法和角度本来就和凡人完全不同,在那双看透灵魂的龙瞳面前,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瞒过她。
  只是,我们的关系,说是同伴,不如说是共犯吧……有些事,心照不宣装傻,远比说破了大家都难堪好。
  现在,我一边烤肉,刚撒上秘制的香料(主要是孜然和辣椒粉混合物,同时还是烟雾系法术的施法材料),还没有来得及刷油,她就一口夺去,两下下肚,吃得不亦乐乎。
  “这次,让你受委屈了,我会帮你找回场子的。”
  小红这次的确受了委屈,若不是某些原因,她这次别说打输了,连受伤都不会。
  以为是嘴硬不服输?龙族最麻烦的地方在哪里?强悍的肉搏能力,出色的魔法?都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是有翅膀!会飞!
  龙族天生就是天空的chong儿,它们的飞行技巧极其出色,幼龙可以用魔法帮助浮空,成年龙就可以随意飞行,对于小红这样的上古龙来说,飞行和呼吸一般轻松自然,她甚至可以不用翅膀就在天空中违反物理规则般随意飞行。
  龙族的习惯对敌手段,就是突然从云端落下,在反应不及喷下龙息和魔法打击,然后在反击来临前拉起,扬长而出。
  这种战术虽然听起来无耻,但却极其难以对付,想屠龙,请先想法让龙落地,因此,即使是超级帝国,也不会随意得罪龙族,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首都隔两天发一次火灾,却怎么都找不到凶手。
  龙族的高机动性,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九成的屠龙都是因为龙被堵在自己的巢穴或落入陷阱之中,野外的龙族就是打不过,也绝对逃得过,回头就找你复仇,极其难对付。
  这次,小红伤的这么重,只是因为她背后就是亚当和玛格丽特,根本没法移动,只能活生生的不动当肉靶子。
  被人当固定靶子揍,这样的重伤,自然让心高气傲的小红满是委屈和不爽。
  听到我说要为她找回场子,小红先是一顿,然后拿起一旁的木桶,大口灌酒。
  “咳咳!!”
  但喝得太急,这笨龙却不小心呛到了自己,我连忙帮她拍背舒气。
  “……不用,我的场子自己会找,莫丽尔我会亲自找她,你不要插手。”
  我摇了摇头,知道她是不服输的,果然是这个答案,不过,小红的个体实力的确隐隐约约在龙后莫丽尔之上,否则,那个老家伙早就来找上门来清理门户了,毕竟,小红可是真正能够威胁她龙后王位的少数存在。
  “我们一起去找回场子吧,这次我的损失也不小。”
  正如预期,当我说起我的出行和闹事计划,唯恐天下不乱,又正好想找地方发泄的小红果然欣喜的一口答应。
  只是说完,又满脸玩味的看着我。
  “莉莎最近还好吗?”
  “……你在说什么?哦,伊丽莎吗?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舌阴人呀,学谁不好,偏偏学玛格丽特,越来越难对付了,前两天又害我被逮进了看守所。当年捡她回来,真是错误的选择。”
  “别装傻了,你知道我的龙瞳是直接看灵魂的。伊丽莎就是莉莎吧,我们冒险团里最后一员,当年那个目标成为千万富豪的大盗贼,亚当那傻蛋暗恋了半辈子的莉莎·格兰特。呵呵,伊丽莎(Eliza),就是莉莎(Liza)前面加个代表强调的前缀E呀,这么简单的字母游戏,估计就亚当那个傻蛋看不破吧。”
  “……什么时候看穿的?”
  “从你带回那个半恶魔女孩起,也就是一开始。哼,你也比我强不了多少,伪装还不是破绽多多。不过,你还真是厉害呀,我记得莉莎明明死了,连灵魂都归入了根源……等等,半恶魔,你不会去死者之河把她找回来的吧?”
  “是的,作为人类的莉莎已经死了,现在的伊丽莎,是一个新的生命和灵魂。可以说,伊丽莎是莉莎,也不是莉莎。”
  看着满是兴趣的小红,我一脸苦涩,看来,当年有些事情,是到了非要有一个交代的时候了。
第33章
真相和半恶魔
  灰黄的油灯在风中游弋,不远处的大厅中,还有吟游诗人的歌唱,风中还捎来了香甜的酒香味和醉鬼的鼾声、交谈声,这恍惚于历史长河的氛围让人沉醉,似乎,的确是个回忆往昔的好地方。
  “铛。”投出一枚魔法金币,化作了不可视的隔绝结界,隔绝了所有可能窥视的目光。
  有些事,的确要交代了,那么,该从哪里讲起了?
  还是老调重弹吧,那该诅咒的混沌和没天良的秩序,那把所有种族和生命都扯进去的永恒之战。
  正如之前说过的,此战,永无终结,那么,为什么永无终结?按理说,战争这玩意,双方损失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停止呀。
  那么,就要从源头说起了。
  生和死,轮回不止。
  之前也提过,每条生命死亡之后,若其信仰秩序众神,灵魂被顺着天之柱一路向上,到达秩序众神的神域,成为为其提供信仰原力的祈并者,或是成为为其而战的神使、神侍,其中,最高级的,应该就是各级战天使了。
  基本上,你信仰某个神,就会成为他神域中的一员,祈并者是神域中最低级的存在,只需要不断祈祷为神明提供信仰原力,而若是当祈并者再也无法提供信仰了,那么,就会被舍弃,再度进入轮回。
  混沌方,实际上也差不多,只不过,比起用荣誉和神圣包裹的“引导圣洁的灵魂进入无忧无虑的天堂”,混沌之渊的方法简单粗暴的多。
  无尽的冥河流经了无数的次元,用秩序的那套说法“被诅咒的恶人之魂将永远遭受冥河腐蚀的痛苦”,实际上,灵魂属性本身偏混沌的、不信仰秩序众神的灵魂,死后都会进入冥河,不过,由于偏混沌的灵魂往往自私而妄为,说是恶人也没错。
  好吧,混沌方死者的灵魂顺着冥河一路流经无数的世界和次元,若是被那个世界的规则所吸引,就会爬上岸来,获得新生。
  比如若是在永恒之战的主战场之一的万渊平原爬上岸,那么,那个新生的魂灵的进化方向,可能是好战若狂的狂战魔,而若是在满是黑色混沌火焰的怒焰焦原爬上来,最有可能成为炎属性的恶魔,他们进化的终点,就应该是强大的巴洛炎魔。
  当然,各个世界和位面本身也是有偏好的,狡猾邪恶却遵守约定的魔鬼,不少前世就是骗徒、无底线的恶德商人、走空门的盗贼,而那些简直是混沌化身的恶魔,却偏向杀人犯、抢劫犯这种暴力罪徒的灵魂。
  实际上,在爬上岸前,冥河已经完成了生和死的轮回,上岸的恶魔、魔鬼完全是一个新的生命,他必然需要吞噬其他生命为生,弱肉强食是唯一的规则,在无法抵御的猎食者来临之前并进化的更强,是他们活下来的唯一途径。
  从冥河上来的恶魔、魔鬼,早就没有了自己身为凡人的记忆,空荡荡的大脑上记录的,只有原始的吞噬、进化,每一个进化到一定程度的恶魔,都曾经吞噬过无数的同类。
  和他们讲秩序、和平的美好,讲合作共存,等于和一个靠打砸抢上台的恶徒谈社会和谐、助人为乐一般可笑,那不就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过往的存在价值吗。
  即使恶魔们若能进阶到恶魔贵族,那么,掌握自己此世真名的它们,倒是可以回忆到身为凡人的记忆,但此时他们新的世界观已经养成,看过去的记忆,也就大概凡人看以自己为主角的小说、电影一般,对性格没有多大影响,新的经验和知识反而会让他们更加狡猾和难缠。
  即使强大能独自屠龙的巴洛炎魔,依旧只是常规恶魔的一员,成为恶魔贵族,即使最弱的男爵,也是可以单手碾压巴洛炎魔的存在,据说,他们的爵位,是混沌女神和混沌之渊直接赐予的,比恶魔公爵稍高的恶魔王子听起来不怎样,实际上却相当于混沌女神的义子,是对等秩序主神的存在……
  幸好,有爵位的贵族恶魔由于太强,一般都无法前往艾希大陆,即使分身降临,也往往会遭到秩序众神派遣的神使和分身围剿。
  当然,不是每个偏混沌的灵魂都会变成恶魔的,大部分灵魂会一直无法上岸,只到冥河最尽头的混沌之渊,重入轮回。
  好吧,有生就有死,死者的灵魂会在重新转换,变成两方阵营的新兵,那么,永恒之战自然永无止境,这些,都是世界的规则,是和“天亮太阳要升起、海水是咸的”这类一样的世界常识。
  但一百多年前,有个人,却企图打破这一规则。
  他企图让太阳永不升起,他企图让生者死去,让死者建国,他企图让圣光就此消失……他就是永夜大君,是的,就是当时极其中二发疯的我。
  咳,既然是黑历史,就少说两句吧,不管如何辩驳,莉莎依旧死在我的军团之下,死在我最得力的四天王之一的骨龙女王格蕾·丝的手上,也相当间接死在我手上,而当时处于巅峰状态的我,却不打算接受误杀友人的事实,企图挑战世界的常识,来扭转生死。
  在当时的我看来,若是仅仅复活成亡灵,依旧是死者,简直毫无意义,要复活,就要真正的复活。
  死者的灵魂的确在冥河中会失去记忆和所有,但这是需要时间的,毕竟,虽然冥河河水的确是任何生命的剧毒,但要迅速起效,也必须喝入体内。
  那么,我如果在冥河河水彻底起效之前,用预言法术找出莉莎的灵魂,然后把她拉出冥河,重塑肉身……
  这不是我的首创,而是早已经流传在法师之间的经典笑话,因为虽然理论可行,但冥河本身就可以吞噬任何触及到它的灵魂,既然碰都没法碰,又怎么拉起来。
  即使可以通过秘法提取部分冥河水制造药品的大恶魔,也根本不敢直接触及冥河,他们可不想重新从最低级的恶魔开始进化……坠入冥河,在恶魔间也是最恶毒的诅咒。
  不过,其实这个概念要修正一下,冥河是此世的灵魂之河,也是万物之母,她的确能让此世的任何灵魂沉入其中,但若是那个灵魂不是来源与她,而是来自异世……比如,一个来自异界的穿越者。
  当年我也是捏了一手冷汗,万幸纯理论的猜测是正确的,但事实证明,这点滴幸运,却是不幸的开端……
  “你简直是疯了!!!你这是在挑战众神确定的秩序,你这简直是在同时挑衅混沌邪神和秩序众神的尊严!!你这是在自寻死路!”
  巨龙的震惊和咆哮就在耳边,我除了苦涩的点了点头还能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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