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精校)第3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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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妈的!来就来了你嚷嚷什么?怕别人听不见是不是?拜托别和我走的太近,等到晚上再来找我,你的造型别吓坏小朋友。”王浩掏着耳朵乱骂,最讨厌的就是大嗓门,最怕的则是火修此时出现,如今风头还没过呢。再说,白衣女子也在旁边,见到火修难免起疑心。如果不是打冰蚕的主意,何必调来高手助阵?
  不过火修的容貌确实太显眼了,俨然就是个怪胎,引来不少人观望。
  女人见到火修散人神情微变,浮出一抹让人心惊胆颤的笑容,可惜老杂毛对危险浑然不觉,吵吵道:“这次是你找我来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火鸦可帮了我的大忙,有难处尽管开口。”
  “靠!你少说两句会死啊?什么火鸦不火鸦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王浩翻着白眼骂道。
  火修散人哈哈大笑道:“冰岚水阁的女娃娃有什么能耐?何至于让你怕成这个样子?放心,有陈玄和老夫帮你出头,借她们胆子都不敢为难你。”
  “这并非怕不怕的问题,我是堂堂正正的交易,代价一点都没有打折扣,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她们要找也应该是找你。再说,口口声声说是不怕她们,这段日子还不是东躲西藏?连昆仑盛会都没敢露面,无非怕遇见冰岚水阁的人。”
  
  第七十三章
  
  火修恼羞成怒,狡辩道:“老夫是得到了火鸦闭关苦修,下次我到水阁找来另外的晶石,顺便给她们点颜色瞧瞧。”
  “你就吹吧!”王浩也懒得和他计较了,冰岚水阁在东南方,海螺沟却是在西部,料想问题也不大。何况眼下有事找他帮忙,手头又没有东西做回报,总得给人家给好脸色看吧,而且神秘白衣女子就在旁边,此刻不是说话得时候,想到此处胖子叹了口气。“既然来了不妨先泡泡温泉,我做东。”
  “王兄弟不愧是懂享受的人,不过老夫的名号叫做火修,泡水可不是件快乐的事情,注定是无福消受了,你自己慢慢享用吧。还是快点说说找我来有什么事,帮过忙我还要赶回去调教徒儿。”
  找冰蚕当然要瞒住神秘女子,王浩敷衍道:“找你来是帮忙救人的,有个年轻人中了寒毒,救他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修真者不是讲究积功德吗?救人一命可是胜造七级浮屠。”
  火修不明就里,好奇道:“积功德是佛教徒的说法,修真者逆天改命,连天劫都要受着,功德有什么鸟用?积阴德还差不多。你大老远找老夫前来就是帮忙救人?”
  王浩一脸坏笑,言不由衷说道:“找你救人不可以吗?人命关天,还有比天更大的事?”
  “救人倒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不符合你的风格,那人是你的亲人?朋友?还是爱人?”老杂毛难得的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高手并非不懂调笑,要看调笑对象是谁?也并非全像问剑那么冷漠,同样需要结交朋友,不过除非是身份和地位相当,火修肯当众调笑是将胖子当成了朋友。
  “全错!要救的是个男人,和我是非亲非故!”末了,胖子禁不住好奇追问道:“你倒是说说看,我的风格是什么?”
  “这可是你叫老夫说的,那老夫可实话实说了,你这个人自私自利,阴险狡诈,基本上还缺少些人性。”火修散人抓住机会将心里话全部倒了出来,说话时咬牙切齿的表情可笑之极。
  “一口气都说出来很爽吧?你无非就是出了点血心理不平衡,难不成叫我白送你火鸦才行?那我还是得到好处比较实惠。”胖子冷笑。
  “所以你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逼迫的老夫走投无路,只能打玄冰三彩石主意。老夫倒是不怕女娃死缠烂打,不过一世英名注定毁了,就毁在了你的手里。你倒是说说这和逼良为娼有何分别?说实话,毁掉女娃儿的清白没什么大不了,几十年后重新投胎,一切都成为了过去,老夫的英名可是有千年招牌,就这么毁于一旦了,今后怎么抬头做人?”火修散人捶胸顿足,做出追悔莫及的样子。
  见老杂毛唧唧歪歪,王浩也顾不得许多,教训道:“你还来?我们之间可是公平交易,谈不上谁逼迫过谁?我的确叫你找东西交换火鸦,原意是让你寻找天材地宝,谁知道你居然出此下策,盗取人家冰岚水阁宝贝,最后拿贼赃来和我交换,不过我还是好心成全你。你摸着良心说说,用块破石头交换火鸦可曾吃亏?”
  火修散人也是东躲西藏了一段时间,心里自然憋了口鸟气,想当初他虽然是穷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何曾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更别说让人追得走投无路,实际上别看老杂毛不断的抱怨,为了火鸦再偷一次又何妨,点头道:“绝对不亏,用任何东西交换火鸦都不吃亏,只不过一世英名毁了有点不甘。如果你多宽限老夫一些时日,或者有时间寻找其他宝贝和你交换。”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确实将他逼得太紧,也难怪他狗急跳墙,胖子不舍的钻出泳池,拍拍老杂毛的肩膀,小声安慰道:“有什么好遗憾的?你不妨认真想想,知道你劣迹的人能活多久?像你以前那样穷开心,连件像样的宝贝都没有,你就不觉得寒碜?名声好有什么用?人家表面上说你人品好,暗地起却在笑话你。你不是收了小辣椒做徒弟吗?当师父总该预备两件法宝给徒弟吧?就该为徒弟将来打算了,难道空口白牙的教徒弟?所以,别在死要面子活受罪了,像我这样不是很好?再说了,凭你的能耐还怕冰岚水阁的女人?”
  火修苦笑道:“冰岚水阁还是有老夫忌讳的人,不然玄冰三彩石就全部到手了,何至于取到一块碎片就匆匆离去?”
  “你说的是小医仙?”胖子下意识的问道。
  “就是她!除了高手榜排名第三的小医仙卓月,冰岚水阁的其他人我都不放在眼里。不过,她要制住老夫也不容易,打不过老夫还可以跑呢,再说有了火鸦提升修为,如今未必不是她的对手,可惜缺少一件称手的法宝,要不然上次不致落荒而逃。不说了,我们现在就去救人。”
  胖子灌了口酒,挖苦道:“你可是找到个宝贝徒弟,一个星期前找你现在才到,你从美国绕过来的是不是?”
  “徒儿正是筑基的紧要关头,老夫一时间哪能走得开呀?帮完忙还要着急赶回去呢。”火修不耐烦的催促。新人筑基事关重大,当然是马虎不得,指点一番也就是了,但是不需要看着。王浩尽管不解其中缘故,仍然快速的穿好衣服,带上老杂毛赶往格桑大叔家里。
  白衣女子耐人寻味的笑了笑,紧随其后。
  还是在那所充满药香的藏族民居里,格桑大叔虽然对儿子醒来不报指望,但是仍然不肯放弃,老人膝下只有一个独子,儿子是他所有的指望,可是要去哪找上古异兽?老人过去连火鸦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格桑大叔,我请来高人搭救你的儿子,这次你可要管我们喝个够呵。”王浩上次就和老人一见如故,所以第二次见面俨然成了熟人。
  格桑大叔见到王浩也非常高兴,先是热情的和胖子抱在一起,然后才感激道:“让你费心了真是过意不去,不是说救我儿子要有火鸦才行吗?这~”
  火修大老远被召来本身就是一肚子火气,如今看见胖子居然和寻常的藏族老人亲热,喝道:“老家伙还敢唧唧歪歪,要不是看在王兄弟的面子上,你儿子死不死关老夫鸟事?再不抓紧时间老夫可走人了。”
  别看格桑大叔对待客人热情似火,在藏民中都是出了名的火爆脾气,要不然小贩们也不会畏之如虎。不过他就算再火爆,和火修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为了儿子也要看人的脸色。幸运的是,白衣女子给出了肯定答复,虽然仅仅是眼神中的变化,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王浩就纳闷了,一双眼睛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用途?连说话的功能也可以取代了,至少到现在,王浩看不出她用眼神交流有什么不方便。
  
  第七十四章
  
  听说古怪的老头能救儿子的命,格桑大叔连忙殷勤的给火修敬茶。
  “茶水免了,老夫有要事在身不便逗留,快点把你儿子抬过来,老夫办完事还要赶路。”火修散人一副高高在上的德行,将修真者的高傲表露无遗,修真者确实不管常人生死。
  王浩能在常人面前保持平常心非常罕见,也是因为他入道时间尚短,还没有习惯身份和地位的转换。换成别人修到练神期通常要百年光阴,有天赋和奇遇也要十年以上刻苦修炼,早就在经年累月里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修真者在常人的眼里是高高在上的神,即便古代的帝王对修士也是礼遇有加,漫长岁月里修士也习惯了凌驾于一切的身份,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不屑与常人为伍。不过这种冲突并不强烈,修士的光芒足够掩盖高傲,换句话说他们有资格高傲,而且,修士和常人虽然生存在同一个空间,却是不同的世界,碰上的时候极少,即使碰上了常人也认不出修士来。
  这种奇怪的氛围连苏雪也感觉到了,所以她才动了拜师的念头,她的想法自然得到爷爷的鼎力支持。最有切身体会的人莫过于苏老头了,连续投师受挫的他对胖子敬若神明,并且想尽办法帮孙女融入修真的圈子里。
  幸运的苏雪顺利挤进了修真界,并且一步登天拜在问剑长老门下,这份机遇不知道染红了多少双眼睛。有什么办法?谁叫她是胖子的人?遇见胖子就是奇遇。
  在王浩胖子的要求下,火修散人才放下架子,亲自走进病人的房间。药物的气息比上次减弱了许多,但是依旧能闻见麝香独有的味道,格桑也明白了那些东西救不了儿子,上次众人离去后他就打开了窗户,少许麝香代表他对儿子苏醒的希望。
  “这小子分明中了寒毒,说不定是遭遇到异兽,身体虚弱导致了昏迷。藏族人体质够强悍的,中寒毒居然不死,仅仅是昏迷而已,有趣!有趣!”火修散人吐字如惊雷炸响,一副高手的气派。
  正在喝酒的王浩被他吓了一跳,呛了口酒导致连续不断的咳嗽,咒骂道:“废话!要是普通的昏迷找你来干什么?凭你刚才那动静就给吵醒了。我们都知道你是高手,见识过人,不过先救醒他再卖弄也不迟呀。”
  这的确是废话,人家要是不知道青年中了寒毒,找自己干什么。火修散人并不精通医道,只不过拥有火鸦能解寒毒。“帮忙可以,你儿子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你明白吗?”
  所有病人推荐手术室以前,家属也会听见相同的话,或者是在免责文件上签字。不过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仍然要承担责任,可是火修的态度更加霸道,爱治不治,不治拉倒,不管是谁的责任,都和他无关。
  听起来似乎强横了些,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火修散人既不是医生,也不曾收取报酬,他没有义务帮忙。若非看在王浩的面子,即便青年惨死眼前,他也未必肯出手救人。何况第一次利用火鸦救人,出手很难把握轻重,倘若失手还会折了名头,赔本买卖有谁肯做?
  不过这种条件任何病人家属也很难接受,格桑犹豫着望向胖子,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只有他才知道火修底细。
  王浩小声的说道:“除了你还有谁能救他?尽量小心点就行了,这个青年我还有用呢。”
  “果然不出老夫的所料,放心,说到控制火鸦的手法,老夫半点都不弱于你。”那天看到王浩用御丹诀控制火鸦,老杂毛心里就嫉妒得要死。虽然无法像王浩一样禁锢火鸦,然后利用御丹的手法加以控制,但是经过数月的揣摩和尝试,火修终于和火鸦形成一种默契,只要将这种默契不断升华,就能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赤红的烈焰犹如在火修的手掌处流转,火鸦在老杂毛手里得到了加强和进化,已经可以掩去本体的形态。不过还是能从“呀~呀~”的叫声中认出这个丑陋的家伙。说它丑陋一点也不过分,假如失去火焰的掩饰,就能发现它长着人的脸孔,但是丑陋得又不太像人,更像是一头猫头鹰,而且火鸦只有单足,不了解的人肯定以为这家伙是个残疾。另外,火鸦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除了闹出十个太阳的壮举,历史上造成的火灾不计其数,十足是个犯案累累的纵火犯。
  赤色光芒照射在老杂毛得意洋洋的脸上,为了炫耀他故意将每个动作的步骤放慢,火光随着他手掌的转动逐渐凝练成两个光点,释放出灼人的热量。然后他缓慢的将光点按在青年双脚的涌泉穴上。火属热,侵入身体后会循着经脉上行,寒气则恰恰相反,一寒一热在青年的膝盖处遭遇。
  王浩虽然不懂得医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知道火修的方法是正确的。火鸦到底是传说中的异兽,很快攻克了寒毒在膝盖处的要塞,一路上势如破竹,直冲青年百汇穴。从外表看由火鸦占据的部位,皮肤呈现赤红色,犹如充血肿胀一般,寒毒未清的部位则是青灰色,看起来像是冻僵的尸体。如今红色势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眨眼间将寒毒逼退。
  论实力,火鸦远远及不上冰蚕,可是如今是对付寒毒,而且还不知是不是冰蚕留下的,火鸦的威风也就不足为奇了。
  “太快了,这个速度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王浩提醒老杂毛手下留情,依现在的进度,清掉寒毒肯定是不成问题,要想让青年活下来太难了,即便活下来也要脱掉层皮。
  速度慢了自己多没面子,火修散人等到卖弄够了,才缓缓的降低速度。刚才是利用火鸦的能量逼退寒毒,即使成功,寒毒也会散落到青年的五脏六腑,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化解寒毒了,火鸦的灼热能量慢慢注入青年身体,两股截然相反的能量必然会生死相搏,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只要能控制好火鸦的能量输出,就能清楚掉所有的寒毒。对治疗者来说需要的仅仅是耐心,不过那恰恰是火修散人欠缺的东西。
  时间分秒的流失,就在胖子快要睡着的时候,火修终于大功告成。“寒毒清理掉了,老夫功成身退。”
  老杂毛刚要跑路却被胖子拉住。“稍安毋躁,等会儿还有事情找你帮忙。”
  格桑大叔的儿子依旧没有醒来,不过脸色比起初的时候好多了,隐约还能看出一片红润来。
  格桑大叔半喜半忧,紧张的向火修询问道:“我的儿子什么时候能醒来?”
  “谁说的你儿子能够醒过来?老夫可没有说过,老夫只是帮忙解掉寒毒,要救醒他除非能找到天香豆蔻,或者是回梦丹。天香豆蔻和还魂草、孟婆汤齐名,当世只有三颗而已,它可以让人沉睡不醒,也可以让人从睡梦中醒来。据老夫所知,冰岚水阁的小医仙珍藏了一枚。除此以外就只有回梦丹了,功能和天香豆蔻差不多,不过是由炼丹师炼制的。”
  
  第七十五章
  
  格桑大叔见到儿子得救有望,本来还有些欣喜,可是转眼间又跌进到冰窟里。什么天香豆蔻、回梦丹,饶是他和药材打了一辈子交道,这两样东西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当世的炼丹师只有丹王一人,连老夫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何况人家都叫他做冷面丹王,即使你找到他也没用。”
  火修散人说的倒是没错,师父绝对不肯帮普通人,何况是炼制回梦丹,那纯粹就是在做梦!回梦丹对胖子来说也是小儿科,悄悄收集边角余料炼制来的。
  火修散人说出天香豆蔻,无非是给小医仙找麻烦,估计是让人家追恼了,换个方法报复。胖子不清楚冰岚水阁有没有天香豆蔻,不过,她们即使有也断然不肯拿出来送人,火修盗取玄冰三彩石都被追得走投无路,何况格桑一个普通人去求天香豆蔻?
  奇怪的是神秘女子的脸色为什么越来越难看呢?
  王浩等老杂毛闹够了才出面制止。“天香豆蔻世间只有三粒,功能也不仅仅是让人沉睡,或者苏醒。天香豆蔻的珍贵在于可以让沉睡的人不老不死,冰岚水阁一定不肯割爱的,回梦丹我这里倒是有一粒,要我拿出来救人也不难,可是我有个小小的条件。”
  接连不断的大喜大悲,格桑大叔的心脏实在够强悍,到现在依然能够支撑得住。“王兄弟,有条件你只管开口,只要是我格桑能做到,一定答应。”
  “我怎么会提出为难的条件呢?我的条件对格桑大叔轻而易举,我只要格桑大叔的一颗麝香,就要放在你儿子床底的那颗。另外,等你的儿子醒来以后,我要他帮我一个小忙,这些事情稍后再说也不迟。”见格桑一时没有说话,王浩突然话锋一转。“如果格桑大叔舍不得,我绝不勉强。”
  “当然是舍得。”格桑大叔那是高兴得走神了,他想不到胖子的条件如此简单。说起来青年床下的麝香也是件宝贝,据传出自一头毛色纯白的香獐,除了具有麝香的功能,还有诸多神奇功效,大致就是道家飞升的说法。格桑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不肯相信无稽之谈,家传之宝倒是真的。如果不出意外,麝香会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
  不过儿子如果得不到救治,如今就要死去,还能怎么传法?在格桑看来,麝香能救回儿子的命,那便是最大的用途了,哪有不肯答应的道理?
  小心奕奕的自被单下取出一个红布包,里里外外的不知道包裹了多少层,奇异的香气依旧释放出来,而且强烈无比。
  神秘女子的脸色有些失望,不过一闪即逝,仿佛没什么事能叫她动容。依她的见识估计早就发现麝香的不凡,自然也动了收取的念头,苦于找不到适当的时机。用胖子的话说那是活该,谁叫你装聋作哑来着,倒霉的人是李芦,上次他也到格桑家来过,可惜活生生的走了眼呵,若是叫他知道肯定肠子都能悔成绿的。
  王浩不等众人仔细端详,飞速的接过麝香收藏起来,连包裹在外面的红布也没打开。红布包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仅仅留下满屋子的余香沁人心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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