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现场(校对)第14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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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这个案子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些真实的案例:
  十四岁少女杀人抛尸,死者被捅五十刀。而事发的原因是,这名十四岁的少女和自己二十三岁的男友坐黑车欲抢劫黑车司机,可黑车司机不从,故此此名少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连捅黑车司机五十刀。黑车司机死亡后,两人将黑车司机尸体抛尸荒野。落网后,少女因未满十四岁,所以并未承担刑事责任。
  十岁小女孩因为三岁小男孩在电梯里冲她做鬼脸,所以对该三岁的男孩子拳打脚踢,致其死亡。为了防止别人发现,小女孩将男孩尸体藏在楼下草丛中。由于发现自己孩子久久没有回家,父母报警查看监控后发现凶手。由于小女孩未满十四岁,所以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岁的小男孩,想起同班同学曾经欺负过自己,于是用五毛钱的辣条诱使对方和自己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公厕处,男孩骗他吃自己手上辣条的时候,把对方推入了化粪池中。对方挣扎中一只鞋落在了地上,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男孩将这只鞋扔到了几公里外的地方,分散警方注意。由于其未满十四岁,所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岁少年沉迷网络黄色信息,跟踪一名二十岁女子,用砖头将其砸晕之后,对女子进行了强奸。途中女子惊醒过来,试图反抗。由于怕事情的暴露,少年将女子残忍的杀害,并且将尸体装入一个编织袋中扔到了池塘之中。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案子,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子。我曾经遇到了这么一件事情,至今让我是不寒而栗。我一天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了十几个年龄在十二三岁的小孩,他们在抢劫,明目张胆的抢劫。
  其中为首的小孩说的一句话,让我至今是记忆犹新,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说的是:我劝你还是将钱拿出来,我们这个年纪,这么多人,就是杀了你也没有什么事情。
  当时还在上高中的我,还没有成为警察的我,听到了这句话,果断的放弃了自己想要反抗的心。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如果我当时没有将钱交出去。很可能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最近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很多犯罪者甚至都有恃无恐。和上个时代懵懵懂懂的未成年人不一样,这个时代的未成年人懂得很多,他们有时候甚至拿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是自己犯罪的保护伞。甚至在犯罪的之前,他们都会在百度上搜搜如何杀人。
  法律普及的今天,却是让这些人钻了空子。
  当然,这其中,大多数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意之举,可也有不少的人,是处心积虑的利用了这一点。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十四岁以下的人杀了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或许这个杀人者,只是在简单的问询之后,就继续回家睡大觉去了,就回去继续玩游戏去了,就当作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的继续生活去了。可是被害人的家属,却是要承受着无尽的悲伤,看着杀人凶手继续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
  而目前最高的未成年人判刑为无期徒刑,是一个奸杀了多名少女的十六岁的少年。但实际上,无期徒刑最少十三年,一般也就是十八到二十年。也就是说,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出狱的时候应该是三十六岁。三十六岁,正值壮年,而在监狱的环境中忍受了二十年的他,又怎么能适应社会,迟早会又走上犯罪的道路。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们明知道他出来还会继续作案,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对于很多罪犯,社会欠他们一个死刑,这是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
  而之所以要说这么多,是因为,这次我们的任务是追捕一个小孩子。这个男孩今年应该是十六岁,未成年人,一个连环杀人案的主谋。而之所以部里这么斩钉截铁,是因为这个男孩在十三岁的时候,用同样的手法杀了四个二十来岁的女子。
  由于未满十四周岁,所以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现在,这个孩子又出现了。
  玛丽将档案翻了开来,我们一一的看去,就会发现,这个孩子的心中住着一个魔鬼。他叫郭国庆,因为是国庆节生的。什么地方的人不详,被抓着的时候,他正在一个妓女的肚皮上,让警方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穿越到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上。
  他没有父母,准确的说是他将自己的父母杀死了。十二岁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和人通奸,于是他从厨房拿了一把刀,冷静而从容的将母亲和他的情人杀死在了自家的床上。等他父亲回来的时候,他又一刀割喉,杀了自己的父亲。据他自己所说,因为他父亲太懦弱了,不像个男人。
  于是,他成了一名自己造成的孤儿。但是他继承了家里留下来的财产,不多不少。他将自己在一线城市的房子卖了之后,从此浪迹天涯。这栋老房子卖了七百万,十二岁的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十三岁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杀人,专门奸杀那些女人。由于长的一张可爱的脸蛋,加上十三岁的年纪,那些女子对他根本没有防备的心里,只会觉得这个小正太长得实在是可爱。
  他利用女子的同情心,谎称自己走丢了,虽然知道地址,但是不知道怎么走,希望那些姐姐能把他送回去。每当说道这里的时候,郭国庆总会露出一副人畜无害,可怜兮兮的样子来,利用那些女子的同情心。
  在走到一片郊外的时候,郭国庆本来的面目就露了出来。他用砖块将猛击女子的颈部,将女子砸晕后控制起来。接着,他便开始奸淫这些不明所以的女子。在发泄玩自己的兽性之后,她便会将这些女子残忍的杀死。
  具体的做法是,他会把女子的舌头割下来,然后将其塞入女子的下体之中。十三岁的时候,他犯下了四起这样的案子。抓到他的时候,他和警察说:等等,我就快完事了。
  被抓之后,那几年正赶上未成年保护运动发展的如火如荼,迫于压力,只好将这个郭国庆放走。放走之后,警方足足监视了他半个月。可半个月中,他什么事情都没做,警方便撤离了监视。就这样平安无事的过了两年的时间,就当众人已经遗忘了这个郭国庆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案子又开始了。
  天兰市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在城郊大棚中,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这个尸体浑身裸露着,嘴巴大大的张开着。报案人看去,这个女子的嘴里竟然没有舌头,他当即被吓了一大跳,赶忙报了警。
  根据天兰市市局的解剖,女子的舌头在其的下体中被发现了。他们立刻警觉了起来,将这件案子报告给了部里,而部里,也第一时间派我们去查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还是当年的特案组督办的案子。
  玛丽看完了档案,眉头都皱到了一起,她说道:“如果不是看了这个案子,我实在是不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小孩。杀人就好像是游戏一样,而且这么冷静沉着,他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知道自己就算杀了人也不会有什么事情……”
  德子说道:“我看,这个法律得改改了。”
  我摇了摇头说道:“法律的修改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太多,需要考虑的影响也很多。”
  娟娟说道:“还记得我和你们说过的几个级别的杀人性质么,就好像有些人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材料一样,同样的,有些人天生下来就是罪犯,他们有很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性格,这和后天的教育分不开,可先天上,基因就决定了这些人是天生的罪犯。”
  我叹口气,法律的制定不是我们能够考虑的事情。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抓住这个天生的罪犯,抓住这个现在也仅仅是十五岁的孩子。这样的案子的发生,一定不只是一次。上次被抓的时候,他杀了四个人,这次,还不知道他会杀多少个人。
  深夜,我们正坐在赶往天兰市的火车上。
  我对着众人说道:“这个案子我在榆州市的时候就听过,当时能抓到他,并不是因为警方掌握了什么线索,说来也可笑,是因为有人举报了当地的酒店从事着非法的性交易,所以警察才赶到了那里,可没想到机缘巧合之下,抓到的这个人和犯下案子的人的精液完全的相同,因此,这个郭国庆才落网。”
  “可仍旧是没什么用。”娟娟接着说道。
  “可现在他满十四岁了。”我说道:“他们当时都称郭国庆为——恶魔少年。”
第271章
古田顺子
  天兰市位于我国的西北部,我们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赶到这个地方,众人也没有什么睡意,依旧在讨论着这个案子。我们特案组成立至今,遇到过无数的案子,可这也是第一次面对一个未成年人,我心中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玛丽说道:“虽然这么说,可我心中总是有点接受不了,你们想,当时他作案的时候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当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带着委屈的哭腔对你说自己走丢的时候,恐怕我也会彻底的放下防备的……”
  娟娟看着窗外,接话说道:“其实无论是人还是其余的动物,都是看脸的动物。这个脸对于动物,就指的是不同的东西了。例如孔雀开屏,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伴侣,例如鸟类中,最漂亮的鸟往往是公鸟,他们就是为了繁殖下一代而已了。”
  “人也不例外,只是很多时候,人能有这种控制力。”娟娟说道:“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第一眼都会看脸。”
  我点了点头,然后说道:“说起来,其实这个郭国庆并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早在一九八九年的时候,日本就发生了一件震惊全世界的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一般人们都叫做古田顺子案,当时犯案的几名男子均是未成年。”
  看几人似乎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案子,反正既然也是睡不着,我便开始给他们讲起了这个案子来。现在已经是深秋季节了,虽然是西北降水不多的地方,但是此刻仍旧是下起了连绵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很长的时间了。
  于是,我对众人讲起了这个案子来:
  这个案子的被害人是琦玉县的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名字叫做古田顺子。由于处于对未成年犯罪者的保护,所以这些凶手的名字并不清楚,此刻我们就将这四个凶手称作是A,B,C,D。这四名凶手年龄皆是在十六岁到十八岁之间,早早的辍学走上了社会,他们对古田顺子进行了监禁,长达四十一天。
  在这期间,四名未成年人对被害者古田顺子进行了强奸,殴打,焚烧,切割等极其残酷的折磨后,古田顺子最终因为伤势过重而身亡。古田顺子死亡之后,四名凶手将其的尸体用水泥密封在了圆柱形的油桶之中,故此又称为是水泥抛尸案。
  一九八八年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六点钟左右,A到D的家里,相约一起出去抢劫,于是二人骑着一辆摩托车在街上寻找目标。这个时候,正好遇到了十七岁的高中女生古田顺子,古田顺子刚刚打完工,在回家的途中。
  可古田顺子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天,成为了她在余生之中最悲惨的一天。
  见到四周无人,看到可爱的高中生,A心中起了歹念。于是A对D说,你去把她踹倒,之后的事情由我来做。
  D点了点头,于是一人骑上摩托车,从后面接近古田顺子的自行车,在古田顺子的腰部的右下方,狠狠的踹了下去。古田顺子顿时失去了平衡,于是连人带车一同摔倒在了路边的水沟之中。D将古田顺子踹到之后,并未停留,而是拐入了一条小街,悄悄的看着A的行动。
  这个时候,A出现了。古田顺子并没有意识到,A其实和D本就是朋友。A将古田顺子扶了起来,假意的关心。并说道:“刚刚那个骑摩托车的人是附近的一个疯子,我原来也被他踢倒过。他现在很可能还在附近,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受到了惊吓的古田顺子以为遇到了好人,又害怕D再次出现,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可是当A和古田顺子走到了一个仓库的角落的时候,A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A当即恐吓古田顺子,说:“其实我和D是一伙的,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和我上床。”
  惊魂未定的古田顺子由于害怕,于是答应了A的要求,于是A将其带到了旅馆进行强暴。
  而这并不是A和D第一次作案了,在此不久,也就是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八号的时候,ABD三人就在足力区轮奸了一名骑脚踏车回家的女性。当时A开车带着B和D,用车子拦住了这名女子的去路,强行将这名女子拉上了车。他们故意开上了高速路,将女子的脚踏车丢弃在了高速上,并且同样以其生命来威胁女子,对其进行强暴。
  而对于这名女子,已经属于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她得知了仅仅隔一个星期后的古田顺子的案子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庆幸自己逃过了一劫。
  A在宾馆对古田顺子进行了强暴之后,便给先行离开的D打了一个电话,得知了此刻B和C也在D的家中。于是A决定不放过古田顺子,而是将其带到了D的家里,四人将古田顺子囚禁在D家二楼上。
  D的父亲由于出差,并不在家,家里只有D的母亲和哥哥。他们先前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儿子/弟弟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并且在二楼将其监禁了。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号,为了显示自己的厉害,A以“给你们看一个好东西为由”将自己的两个同样是未成年的朋友叫了过来,似乎是在炫耀自己的战果,没有丝毫对于犯罪的愧疚,更像是一名战胜的士兵一样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一样,给他们看被自己监禁的古田顺子。
  于是这天晚上,六个人在D家二楼对古田顺子进行了轮奸。古田顺子拼命的反抗,但是由于被堵住了嘴,所以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音。楼下的D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但是D的母亲向来都害怕自己这个早早辍学了的二儿子,所以并没有上前查看和询问。
  这天晚上,他们像是玩一个玩具似得,竟然将古田顺子的部分阴毛剃掉,并且还在古田顺子的下体中塞入各种各样的异物来凌辱她。
  说道这里的时候,德子忍不住一拍桌子,骂了一声禽兽。
  没错,这些人的确就是禽兽,如果案子仅仅在这里结束,那么或许还不会在日本引起那么大的轩然大波,也不会到最后,直接影响了日本《少年法》的修改。ABCD这四个人,早就是惯犯了,在古田顺子案发生之前,他们曾经多次犯下了轮奸案。
  而离着最近的,就是一个星期之前。其实后面的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古田顺子完全是可能不被这些禽兽所监禁最终害死的。如果当时《少年法》能修改的话,如果当时未成年人犯罪是要坐很长时间牢的话,又怎么会有古田顺子下一个受害者呢?
  这件事情发生的两天之后,也就是一九八八年的十一月三十号,D的母亲发现了古田顺子。但是D的母亲只是轻描淡写的让古田顺子早点走之外,并没有采取什么更有用的措施。可古田顺子的确想走,问题是被监禁的她根本没有机会逃走。
  此刻,古田顺子已经五天没有回家了。为了不让古田顺子的家人起疑,他们让古田顺子往家里打过电话。他们威胁古田顺子,如果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当时就将其杀死。古田顺子不敢不从,于是只好和家里人声称,自己只是离家出走,请家里的人不要报警,她想一个人在外面走走。
  再后来的日子里,凶手们也经常让古田顺子这样往家里打电话,于是古田顺子的家人还真的以为古田顺子只是离家出走而已,并没有引起重视并且报警。
  娟娟摇了摇头,说道:“其实这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我们现在也一直在教小朋友,甚至是有些成年人,如果自己被凶手绑架了,而自己有机会往家里打电话,在不让犯罪分子起疑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将自己被绑架的信息传递出去。”
  我点了点头,其实这说起来也很是简单。首先,现在就和家里人联系好一个防止意外发生的暗语,如果一旦自己真的出现了什么意外,就说出暗语。而这个暗语最好很普通,普通到我们生活中常用。
  例如,我们的暗语是:告诉弟弟作业要好好写。这话平时电话里的时候不要说,而一旦有了危险,你说出这句话,凶手也只认为这是你平常说的话而已,基本是不会怀疑的。
  而有的时候,你设计的暗语实在是不符合现在的情况,例如半夜三点打电话回家,你说告诉弟弟作业要好好写,这就显得异常了。我们还是有办法,叫做不符合逻辑法,比如你说记得要给自己养的仙人掌浇水,可实际上,你根本就没有养仙人掌。比如你说告诉爷爷要盖好被子,但实际上,你的爷爷已经去世了。
  如果是你的亲人,熟悉你的人,第一时间就能反应出你的不对劲来,而这,也是你最能有效的传递出自己其实已经身处险境的一个好方法。
  放到这个案子之中,如果古田顺子知道这种方法,如果她的家人机警一些的话,第一时间报警,说不定警方就能找到古田顺子,从而将其救出来。而在被凶手们监禁的长达四十一天的监禁生活中,古田顺子至少是打了五通电话的。
  可这五通电话,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家人只以为古田顺子离家出走,并没有报警。
  当然,这只是后话了。
  古田顺子被监禁的这四十一天的时间中,前几天几乎都是被凶手们用来奸淫,他们不分昼夜的强暴古田顺子,每当古田顺子受不了凌辱而昏迷的时候,凶手们便将她的头侵入水桶中,让她清醒后继续供他们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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