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日月(校对)第4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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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她和张潜,哪个更为不幸,有谁说得清?
第七十二章
论诗
  “这张世叔也是,好好的院子里头,修什么八卦阵。这里又不是桃花岛!”转过一个亭子,两个路口儿,按照张青蘅的指点,张潜终于找到了先前“出逃”时的角门儿,一边迈步往里走,一边在心中偷偷吐槽。
  想到桃花岛,他又禁不住想起金庸笔下那个精灵古怪的蓉儿。可惜的是,聪明的女孩儿,才不会像黄蓉一样,给靖哥哥用两块压扁了的点心就骗了去。
  人家不禁禁要靖哥哥的专一,还想要杨康的帅气,欧阳克的温柔体贴。如果你啥都不沾,最好自己躲远远的,别惹讨人嫌。
  “不过,人家靖哥哥好歹还有一匹汗血宝马,搁在后世,那就是顶级超跑。而张某人呢,好像连马都不会骑!”在心里头,又吐了自己一句。他苦笑着扭过头,向后张望。
  隔着竹林和树木,红宝石少女的身影已经无法看见了。却隐隐约约,有笑声伴着秋风传了过来,不知道是来自她,还是她的表妹张青蘅?
  “用昭兄,你刚才去哪里了?让我这一通好找?”还没等张潜来得及决定,是站在角门下继续分辩一会儿,还是去欣赏草圣张旭的书法,王之涣的声音,已经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啊?我刚才随便转了转!”张潜楞了楞,循声扭头,“从贺博士那边回来后,没看到你。我跟其他人也不熟悉,所以就随便走了走!季凌找我有事么?”
  一口气把所有的话说完了,他忽然又察觉到自己的解释很多余。赶紧笑了笑,快步走向王之涣,轻轻拱手,“让季凌担心了,张某惭愧!”
  “用昭兄客气了!”王之涣丝毫没察觉出,张潜有些精神恍惚,将身体侧开一些,拱手还礼,“是白云子道长,听闻今天你也在,想要见你。不过现在你也不用过去见他了,他老人家擅长养生之道,向来受长者们仰慕。如今,你估计过去也插不上话。”
  说到这儿,他调皮地朝远处先前贺知章等人所坐的方位努了一下嘴,示意张潜自己去看。后者目光随之而动,果然看到一名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被十几个跟贺知章年纪仿佛的长者们,众星捧月般捧在中间,轮番请教。
  而那老道,也不怯场。拂尘轻挥,口若悬河。只可惜旁边没有什么摄像机和麦克风,否则,肯定比二十一世纪所有佛道两家“大师”们加在一起都有风光。
  鉴于二十一世纪的“大师”们,总是把信徒当韭菜来割。张潜固执地认为,无论和尚还是道士,既然出了家,就该四大皆空。凡是终日在红尘中留恋不去,或者跳出来指点江山做国师的,都是骗子,寻常人最好敬而远之。
  在这点上,王之涣恐怕跟他是心有灵犀。所以见他没有主动表示要过去观赏大师的表演,就顺水推舟将他带回了年青才俊们这边。先满脸同情地跟卫道打了个招呼,然后又将他逐一介绍给了张九龄、张旭、王翰、牧南风等风云人物。
  已经打了足够的“预防针”,张潜的心情,早就不像刚刚听到张九龄等人名字时那样激动,随着王之涣的介绍,落落大方地上前跟众人一一道了“久仰”。而张九龄、张旭等人,虽然早已声名赫赫,却都没什么横着走的习惯,身前更没挡着七八个喜欢四处推人的保镖。见张潜待人接物气度从容,又听王之涣说他乃是张若虚的忘年交,也非常自然地就接纳了他的存在。
  “今日大伙把酒赏菊,几乎人人都拿出了新作。不知道季凌和用昭,可愿意把大作拿出来,跟我等一起凑个热闹?”在座众人之中,以张九龄年纪最长,也最心细。见写满了字迹的卷册上,并没有王之涣和张潜两人的署名,便笑着发出了邀请。
  “对,季凌一直忙着帮张都尉来回张罗,始终没顾上在这里留下诗作。现在终于有了空闲,赶紧把诗作拿出来,让大伙品评拜读!”王翰跟王之涣相识甚早,深知并欣赏后者的才情,立刻笑着在旁边帮腔。
  然而,此时的王之涣,却不怎么喜欢写诗。见张九龄和王翰都把话头对准的自己,果断“祸水东引”。“让用昭兄写吧,我就不献丑了!我最近才思枯竭,连笔都不敢提,更甭说做诗!”
  “季凌休要拿我当挡箭牌,我才真是不擅长此道。”张潜先前被张说给打击了一通,早就对自己的写诗水平失去了信心。不待大伙将目光转过来,就笑着摆手,“我来替季凌执笔就是,伯高兄忙碌了这么久,也该歇上一歇。”
  “如此,就有劳用昭兄了!”张旭替大伙誊诗,早就誊得手指头都僵了。闻听有人愿意接替自己,立刻就将毛笔递了过来。
  如此,大伙便无法再继续催促张潜展示大作了,只好又将“火力”转回了王之涣头上。王之涣没想到张潜如此“狡猾”,竟然借助张旭的疲累,轻松就做了“逃兵”,心中顿时叫苦不迭。推脱再三之后,只好硬着头皮说道:“敢教各位兄长知晓,在下刚刚抵达长安,就被世叔拉来给他帮忙准备这场赏菊盛会,真的没做任何准备。如果各位兄长不肯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小弟只好把前一阵子所做的一首诗,勉强拿出来应应景。”
  “无妨,你只管拿出来。毕竟,这世间并非人人都是曹子建,有七步之才。今天的诗作,又有几人敢说,自己不是提前准备下的?”王翰坚决不给他“偷懒”的机会,顺着他的口风敲砖钉脚。
  “那小弟我就献丑了!”王之涣推辞不过,只好乖乖就范,“此诗乃是在河北所做,不能算是品菊,只能算送别。好歹,里边还占了一个菊字。”
  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他的声音忽然转高,“送别。蓟庭萧瑟故人稀,何处登高且送归。今日暂同芳菊酒,明朝应做断蓬飞!”(这首王之涣的原作)
  “好!”话音刚落,隔着老远的卫道,第一个就跳了起来,大声喝彩。“今日诸位虽然各有名句,但在卫某看来,这首送别,虽然不是专门写菊,却当属第一。”
  很显然,他是被“知己”卢莛给恶心得狠了,如果再不找机会脱身,恐怕不仅仅接下来会连续好几天吃不下饭,甚至要直接落一个“三个月不知道肉味儿”的下场。
  张旭、张九龄、王翰等人,都是诗文行家,也跟着纷纷抚掌而赞。如此一来,原本看不出王之涣所做诗歌,好在什么地方的才子们,也没勇气挑刺了。大伙纷纷开口锦上添花,公然将这首《离别》,推为当日诗魁。
  王之涣被夸的非常不好意思,赶紧摆手自谦,“各位兄长太抬举我了,我这诗,第一不是当场所做,第二也文不对题,真的不敢窃居榜首。倒是子羽这句,溪上芙蓉今何在,篱边野菊笑秋风。读起来让人唇齿留芳!”
  “子羽的《寻菊》和你的《送别》,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别,既有重阳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给写了进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点你为榜首,让子羽去做榜眼!”张九龄最近几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别》一诗所触动,笑着在一旁补充。
  周围的青年才俊们,又纷纷开口。反复对比《送别》与《寻菊》,最终,还是认为王之涣的《送别》略胜一筹。
  正品得高兴之际,大伙耳后,却忽然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诗文,就没有个确定标准。如同百花,春兰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说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卢某之见,今日大伙所做,各有千秋,这首《送别》,远远算不上最佳!”
  说着话,卢莛那肥胖的身体,就如同水缸般挤了进来,将周围的年青才俊们,挤了个东倒西歪。
  张九龄年纪略长,又是宦海里沉浮过的,自然不屑与他争执。但王翰年纪跟张旭差不多,身后的太原王又不输于范阳卢,立刻忍无可忍。
  当即,他在鼻孔里冷哼了一声,笑着道:“春兰秋菊,当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边放一团狗屎,大伙鼻子再堵,也能闻得见其臭。至于诗文,虽然从古至今,也没一个固定的评判标准。但总不能自己说好,再拉上七八个半桶水帮腔,就宣称远超曹子建,不输骆宾王了!”
  那卢莛原本还想,借机跟大伙赏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处,顺便再请琴律大家帮自己合上曲子亲自弹唱一番,以便留下个才子美人的风流佳话。谁料迎头被王翰敲了一顿棒子,难免要恼羞成怒。当即,抬起一根胡萝卜粗的手指,径直点向王翰的鼻梁,“竖子,你在说谁?”
  “我在说狗屎!”王翰稍微侧了下身子,对他的威胁不屑一顾,“至于谁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来恶心人了。诗文写得不如季凌,王某承认。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认,那条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还是羞辱整个诗坛?!”
第七十三章
说酒
  “哈哈哈哈哈……”四下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众青年才俊们,笑得前仰后合,一个个直擦眼角。
  胖水缸卢莛才能平庸,又没有什么自知之明,还一直企图癞蛤蟆吃天鹅肉,很多人其实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耐着他父亲卢征明,乃是吏部侍郎,随便动动手脚,就能令大伙在仕途上平添许多坎坷,不敢轻易得罪他而已。
  但是今天,王翰忽然跳出来仗义执言,大伙肚子里所憋的邪火,哪可能还藏得住?即便心中再畏惧卢家父子过后报复,顶多也只是将头扭开,努力笑得不要太大声而已!
  如此一来,可把那卢莛的脸面,彻底砸进了泥坑里头。此人气得一跳三寸多高,将手指变成拳头,照王翰的鼻梁便砸,“竖子,敢羞辱老子,老子今天……”
  “卢兄,请给张世叔留几分颜面!”拳头才递到一半儿,王之涣已经闪身而至。先用自己的肩膀结结实实,替王翰接下了这一记重锤,随即,用手轻轻握住了卢莛的手腕。“两位都是六艺兼修,想要切磋,另约时间便是,何必非赶在今天?!”
  “是及,是及!”那卫道见情况不妙,也强忍心中烦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卢莛的大肥腰。“卢兄文武双全,有经世济国之大才,何必非得在诗文这种小道上,跟他人争个高下?今天咱们只谈文,不动手。否则,毕前辈那边看过来,大伙恐怕都不会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这句话,既将卢莛捧上了云端,又向所有人,陈述了如果发生冲突,可能出现的后果。顿时,令冲突双方,都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缘由很简单,那毕构此刻就在花园另外一侧,跟张说,贺知章等人,把盏言欢。虽然眼下这位老前辈仕途不怎么得意,然而,他却是官场中货真价实的清流名宿。在朝堂上,无论资历,还是威望,都远远超过了卢莛那位做吏部侍郎的父亲。
  而毕老前辈又不清楚双方冲突的起因,看见年青人动手打架,肯定会觉得双方都有错。一旦点评谁一句,“性子有失稳重”,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士林公论。
  “要我说,各位根本没必要争来争去。”见双方都被卫道劝得有了偃旗息鼓意思,张九龄趁机和起了稀泥,“是好是坏,不如交给世人和时间来评判。自魏晋以来,历史上的文坛俊杰,所写的诗加在一起,恐怕不下十万。而流传至今的,不过数千首而已。除了个别不幸遗失之外,恐怕没留下来的,大多都是平庸之作。”
  “嗯,卢某的诗,岂俗人能读得懂?”卢莛大觉此言有理,翻着白眼儿大表赞同。
  “子寿兄言之有理!”王翰懒得再跟卢莛纠缠不清,也冷笑着表态。
  双方互相瞪了一个白眼,彼此分开。自有几名年青气盛不怕事儿的才俊,簇拥着王翰去一旁把盏言欢。也有几名老成持重,或者想要抱卢莛父亲卢征明这棵大粗腿的,则陪着后者去另外一旁,支起耳朵听此人自吹自擂。
  双方闹了一场,算是谁也没占到绝对上风。倒是便宜了张潜,从此再也没人想起来让他拿出诗作,以供大伙儿品评。
  而张潜,也巴不得能逃过这个出丑的机会。干脆不去跟任何一桌才俊掺和,只管拎着毛笔,欣赏桑皮纸上的诗句和草圣张旭年青时的真迹。
  还甭说,看着看着,他还真看出些门道来!
  留在纸上的诗篇,不乏脍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则是平庸之作,并未比自己那首观菊好出太多,至少,没有达到天壤之别的差距。
  很显然,张九龄刚才那句话说得中肯,世人和时间,才是最好的试金石。含金量差的诗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遗忘了。只有那些别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终流传了下来。
  照这个标准,二十一世纪的大部分诗作,恐怕都难逃与作者同腐的宿命。而被诗坛大炒特炒的某些热门诗和男女诗人,呵呵,用王翰刚才的话来说,如果那也叫好诗,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读者,还是在侮辱整个诗坛?
  正想得有趣之时,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侧。扭头细看,恰看到张旭张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谢你的笔。”还以为张旭是来找自己收回毛笔的,张潜脸色微红,连忙将已经快干掉的毛笔,双手奉还。
  “用昭误会了,张某过来,可不是为了这支毛笔!”张旭楞了楞,笑着摆手。言谈之间,令人如沐春风,“张某是觉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细看去,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伯高兄过奖了,小弟实不敢当!”登时,张潜被夸得连脚指头都开始发红了,连忙退开半步,用力摆手。
  跟草圣张旭面前说自己书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还有什么分别?虽然贺知章先前说过,弄斧必须到班门。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发随心的水平,才够资格跑一趟。否则,就不是求高人指点,而是纯粹找抽了。
  谁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而那个“今”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带着苏东坡的三分皮毛,当然在行家眼里,与其他三十多个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儿惭愧的则是,也就在张旭二十三岁,还远远没达到草圣境界的时候,自己敢壮着胆子给此人打个下手。等到张旭走到巅峰时刻,自己再像今天这么胆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丝”活活骂死,也会被其他同龄人拖出去砍了手指头。
  “两位张兄,还不赶紧过来喝一杯?刚温好端来的菊花白,这已经是第三轮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涣来得及时,用一杯酒,打断了张旭继续探讨书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笔下的饮中八仙之一,草圣张旭听闻好酒又来了,果断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书法,笑着向王之涣拱手:“多谢季凌了,上轮我就晚了一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了佳酿!”
  说罢,又将头转向张潜,笑着发出邀请,“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张都尉家今日的佳酿,与寻常所见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饮!”张潜拱下手,轻轻摇头。
  酒是他自己提炼出来的,为了调味儿,还特意加入了刚刚蒸馏出来的野菊花香精,他当然知道此酒与众不同。但白酒这东西,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也没什么吸引力。要是喝,他宁愿选择如今大唐市面上常见的刘伶醉,好歹还能品尝到几分幽幽古意。
  “不善饮,怎么可能?不善饮,张都尉怎么会愿意与你结为忘年交?!”张旭却以为张潜又是在谦虚,停住脚步,笑着相劝。
  “伯高兄尽管去,这酒,乃是他庄子上的特产,他当然不觉得稀罕!”不待张潜解释,王之涣已经抢先一步,揭开了答案。
  “原来此酒,乃是用昭以师门秘法,指点下人所酿制,怪不得你对此物无动于衷!”张旭恍然大悟,一边笑着再度向张潜拱手,一边迈开脚步直奔距离自己最近的酒桌。“愚兄先去拿酒了,既然今日是菊花盛宴,没了这菊花白,乐趣就少了一大半儿!”
  早就从杜甫的诗作中,知道他嗜酒如命,张潜也不耽误他的时间。笑着点点头,用目光送了他几步,然后将面孔转向了王之涣。
  正打算问上一问,按照大唐的习俗,自己现在告辞的话,算不算失礼?却不料,耳畔忽然又响起了卢莛那令人心烦的叫嚣声:“什么绝世佳酿,尔等喝过从大食国运来的拂菻国英雄血么?那才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好酒,通体殷红如血,盛放在夜光杯里,对着月亮或者灯烛,不用喝,光看和闻,就让人飘飘欲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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