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一(校对)第40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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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得这时他终于明白老瞎子为什么不让他再乱跑了,目前的情况也不允许他再去干别了,寻找通灵神兵一事可以后延,寻矿冶金也可以往后拖,不惜一切代价先保住族人的性命。
  入更时分,吴中元来到了大傻所在的山林,这里也下雪了,山里见不到什么活物,只有大傻在夜色之中冒着严寒开山辟路。
  大傻没有黄毛儿那么桀骜高冷,见他来到,便凑过来与他亲近,吴中元探手抚摸的同时感知大傻的情绪,除了久别重逢的欢喜,还有强烈的疲倦和耐受寒冷的痛苦。
  大傻是只昆虫,昆虫都是冷血动物,最怕的就是寒冷,这么冷的天不应该遣它劳作,在此之前吴中元的心情已经很坏了,见到大傻之后心情更是低落到了极点,眼下大傻已经超前许多,便是继续往前开辟,夷人也跟不上清理,天太冷了,不干了,带它走。
  吴中元没有回有熊,而是与吴荻乘着大傻往东去,夷人今年没有向鸟族进贡,他们肯定有多余的粮草,得厚着脸皮过去讨要一些。
  虽然此前他已经答应庇护夷人,但双方达成的共识是夷人为他们提供守城用的弓弩和一定数量的盐巴,其中并不包括粮食,这次过去属于额外请求,有求于人,如何开口?
  往夷人城池去的途中吴中元想的最多的是师兄林清明,师父死后他和林清明的日子过的也很艰难,但林清明从未让他为钱发过愁,他从未跟别人借过钱,也没拖欠过学费,上了大学之后的生活费也都是林清明给的,有句话说的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他之前之所以能够不尴尬,不窘迫,全是林清明在照顾他。
  而今事情轮到自己头上了,不但没有人照顾他了,还有数万人等着他来照顾,此刻他感受到了前所未为的压力,原来人生并不只有快意恩仇和打打杀杀,还有度日过活和柴米油盐。
  知道吴中元要往夷人的城池去,吴荻猜到他想要去干什么,见他情绪低落,便好声宽慰,“待得咱们恢复了元气,多报偿他们一些也就是了。”
  吴中元苦笑摇头,没有接话,他现在的心情就跟要到别人家借钱是一样的,除了不好意思还是不好意思,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天气寒冷,大傻飞的就慢,直到三更时分方才赶到夷人城池。
  寒冬雪夜,谁不早早歇息,二人来到的时候夷人早已睡下了,城中漆黑一片。
  到人家家里借钱已经不好意思了,半夜三更的再把人叫起来更不礼貌,踌躇良久,吴中元转头看向吴荻,“太晚了,别去打扰他们了,这附近有处山洞,咱们去那里歇一晚吧。”
  “好。”吴荻点头答应。
  吴中元送出意念,指挥大傻往不远处的山洞去,他曾经和黎别来过这里,知道东山有一处可以住人的山洞。
  山洞挺大,大傻也能进去,山洞位于东麓,生火的光亮也不会被夷人见到。
  吴中元收拾柴草,自洞口点上篝火,然后坐着火堆旁看着篝火出神发愣。
  “若不接任大吴,便不会有这些难处。”吴荻说道。
  “我是熊族仅存的王族,保护他们是我的责任……”
第四百七十章
聪明的女人
  “你也不要太过忧心,各大城主也会设法自救。”吴荻轻声宽慰。
  “他们只是城主,不是大吴,他们可以不承担责任。”吴中元说道,责任这个词每个人都知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其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所谓责任实则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责任的范畴取决于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身为一个男人,照顾好家人就是最基本的责任,做不好应该羞愧,做好了也不值得炫耀,为了尽到责任,不管在外面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付出了多少的艰辛,都没资格回家叫苦抱怨,因为这是一个男人的本分,是一个男人的及格线,尽到责任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额外负担什么。
  大吴也是一份责任,当自己的作用无人能够替代,这份责任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自己的身上,保护好自己的族人是一个大吴最基本的责任,做好了只能算称职,做不好就是严重失职,分明应该由自己做好的事情,为什么做不好?这对任何一个真正有自尊心的男人来说都是一种打击和挫败。
  吴中元往篝火里投扔着木柴,脑海里想的都是明天与夷人见面的情景,他在想如何开口才能避免尴尬,想要避免尴尬其实也很容易,轻描淡写的说上一句,让夷人主动开口给些援助,但是让人家主动开口,肯定不会给太多。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正面求援,把自己的处境和面临的问题和盘托出,让夷人尽可能的多帮助一些,尺度掌握在夷人保证自己温饱的情况下,将所有多余的米粮全部拿出来,这也跟借钱是一个道理,不能一借再借,不然会令人反感,感觉索取无度,只能借这一回,尽可能的往多了借吧。
  沉吟良久,想好了明天见面应该怎么说,吴中元收回思绪站了起来,“你看好火堆,我去找点吃的。”
  “雪下的这么大,别出去了。”吴荻说道。
  “没事,你也一天没吃饭了,看好火,我很快回来。”吴中元转身走出了山洞。
  半个小时不到吴中元就回来了,带回了一只洗剥好的兔子和几条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吴荻不认识的植物。
  吴荻没到过海边,自然不认识海带,吴中元带回的那几条鱼她也从未见过,也是海鱼。
  鱼是烤的,兔子是用海带包裹了之后放在火堆下面烘的,由于之前用海水洗过,带有盐分,烘烤之后吃起来就很是可口。
  “如果不做这个大吴,你自己可以活的很惬意。”吴荻吃相还是比较雅观的。
  “如果我不回来,我可以活的更惬意。”吴中元随口说道。
  “你的修为是自己苦修所得,熊神也不曾传功于你,仔细想来,熊族没有给你任何帮助,而今你却要为熊族忧心操劳。”吴荻说道。
  吴中元笑了笑,即便吴荻不说,他也知道熊族对他没什么帮助,吴荻这番话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心里略感欣慰,至少还有明眼人能够对整件事情做出客观的评价。
  “你很怀念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吴荻又问。
  吴荻非常聪明,聪明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少说废话,吴荻既然有此一问,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不知道吴荻接下来会问什么,便没有回答,只是歪头看她。
  “你一直与我保持距离,若即若离,可是因为你留恋曾经生活多的地方,有朝一日还想回去?”吴荻问道。
  “我有与你保持距离吗?”吴中元笑问。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而是轻声说道,“如果大战过后我们还活着,你想要回去的话,我会送你回去。”
  “这场战事短时间内不可能结束,即便结束了,我也不会回去了。”吴中元缓缓摇头。
  吴中元说完,吴荻没有做出回应,直待将手里的那条兔腿吃完方才再度开口,“你让我自三处宫殿中自选一处,是因为你喜欢我,还是有其他原因?”
  “什么意思?”吴中元随口反问。
  “比如说你在担心如果不娶我,我会与你离心离德,”吴荻笑道,“毕竟我是九阴巫师,我若全力辅佐你,能够更好的稳住局面,我若是与你反目成仇,可能会影响整个战局。”
  “你在变相威胁我吗?”吴中元笑着递过去一条烤熟的海鱼。
  吴荻笑着接过了那条鱼,“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像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受威胁,我又怎么舍得威胁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聪明人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很会说话,前一刻吴中元还有些不满,听得吴荻下句话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心情,“你可以猜一下。”
  “两者皆有,七三开。”吴荻嫣然一笑。
  吴中元笑了笑,吴荻真的很厉害,九阴血脉不愧是与九阳血脉并驾齐驱的存在,一针见血,连两者的比例都判断的极为精准,他喜欢吴荻的确只有七分,另外三分之中就包括少许忌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能完全驾驭吴荻,对于自己不能完全驾驭的女人,男人都会有所忌惮。
  吴中元没反驳,也就相当于默认了,对此吴荻并没有表现出不满,而是郑重表态,“你尽管放心,你救过我的性命,令我免受羞辱,不管你怎么对我,我都不会与你背道而驰,只要你做的是正确的事情,我会竭尽全力支持你。”
  “假如有一天我做了错事,你认为会是哪方面的问题?”吴中元直视吴荻。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
  吴荻不说,吴中元就直盯着她逼她回答,吴荻既然有此一说,自然是在吴荻看来有朝一日他可能会做错事,但他不明白吴荻为什么认为他有可能做错事。
  吴荻借着往篝火里添柴,躲过了吴中元的视线,“那三座宫殿,你希望我选哪个?”
  “你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吴中元收回视线随口说道。
  吴荻很清楚吴中元的态度为什么不太好,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始终想着她,也希望中宫的位置永远为她空缺,我不会篡越,我想选东宫,你与不与我?”
  “我要是不给,你是不是要率领右弼宫造反哪?”吴中元打趣,虽在说笑,心里却并不轻松,不是不轻松,而是很沉重,他通过吴荻的言语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吴荻对名分非常看重,大吴的三位妻子虽然都是正妻,但也有细微的尊卑差别,中宫最大,东宫次之,西宫又次,吴荻之所以选东宫是因为在她看来中宫会永远空缺,但她不知道的是王欣然已经回来了,倘若日后她发现王欣然占了中宫,心里一定会严重失衡。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吴荻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因为不管在谁看来九阴都是九阳的伴侣,更何况九阴本人,吴荻肯将中宫让出来已经很有风度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不但是九阳巫师,还是金龙临凡,而种种迹象表面王欣然就是应天凤凰,龙凤和阴阳都是天生伴侣。
  如果让吴荻发现王欣然的存在,后果不堪设想,一定得尽量避免二人过多接触,以免后院着火,祸起萧墙。永远不要高估女人的气度,女人和男人的思维方式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对于女人来说感情问题是头等大事,什么大局,什么道理都被排在感情问题之后。
  “我不造反,你是熊族唯一的王族,把你撵跑了谁来做大吴,”吴荻拿起一根带火的树枝,佯装恐吓,“快说,与不与我?”
  吴中元施出火龙真气,将整个篝火的火焰尽数掌控在手,“哎呀,你还想烧我,萤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
  “无趣,”吴荻扔下树枝撇嘴说道,“你就不能假装害怕,让着我些。”
  “你这么聪明,我全力以赴都不见得是你的对手,哪里还敢让你,”吴中元将火焰放归柴堆,“我都说了你随便挑,你想住哪个就住哪个。”
  “我挑东宫。”吴荻较真儿。
  “那就给你东宫。”吴中元随口答应。
  吴荻很高兴,而她也不曾掩饰自己的高兴,身子一歪,伸手抱住了吴中元的胳膊。
  这时候的女人可不像现代有那么多的化妆品,全是素颜,吴荻天生丽质,端庄秀美,身上的气味也很好闻,很清新的一种气味,女孩儿特有的气味,任何高档香水都比不上的一种气味。
  嗅觉是仅次于视觉的一种吸引,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火气旺,别说点火了,就是见着点火星子都能着,吴荻主动一靠,感觉瞬间就上来了。
  与自己能够驾驭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有安全感。但与自己驾驭不了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感觉很刺激,正因为在心智方面不曾超过吴荻,就更想从其他方面占得优势。
  再怎么厉害的女人最终也免不得要受老子胯下之辱,这是男人的看法。但是站在女人角度来说,再怎么厉害的男人最终也得落入老娘陷井。故此这种事情没有谁占便宜谁吃亏的区别,都占便宜,也都吃亏。
  年轻人害羞总是难免,也不好意思莽撞下手,“你靠过来干嘛?想勾引我啊?”
  “对呀,你若是不为所动,妾身何以自处?”聪明女人的幽情逸韵与土鸡流莺的卖弄风騒有着天壤之别。
  “嘿嘿嘿嘿。”吴中元坏笑搓手。
  “此物无甚遮拦,往里面去。”吴荻羞涩低头。
  听得吴荻言语,吴中元熄灭篝火,命大傻移至洞口,大傻身形庞大,将洞口堵了个严实,既遮光又挡风。
  有些事情并没有固定的套路,也不一定非得先干什么,后干什么,二人都穿戴了宽大的披风,两件披风往地上一铺,各自宽衣解带。
  论脸皮还是男人厚一点儿,脸皮厚一点脱的就快一点,脱的差不多了,见那边还有个羞羞答答的,就过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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