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一(校对)第27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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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巭右手外探,一支尖锐木矛突现掌心,到得近前,挺矛便刺。
  吴中元翻滚躲闪,与此同时急送意念,命黄毛儿火速驰援。
  屡刺不中,吴巭舍弃木矛,掐捏指诀,口中念念有词。
  危急关头,黄毛儿赶到,虽在屏障之外,吴巭所在位置却仍在它的攻击范围之内,吴中元急切催促,但黄毛儿担心误伤他,只是焦急徘徊,并不放电。
  一丈之内,持续十秒钟,瞬息千里就会起效。
  自忖不得幸免,吴中元反倒冷静了下来,冲大傻和黄毛儿送出了最后的意念,大傻负责保护姜南,黄毛儿负责保护吴荻。
  无有征兆,眼前的景物突然变化,前方出现了两道刺眼的光亮。
  待得反应过来,却发现是汽车的光亮,见到汽车,吴中元略微宽心,有汽车就是回到了原本生活的年代。
  但随即就反应过来,糟了,汽车疾驰而来,已经躲不开了。
  刚刚想到此处,汽车已经穿身而过,竟然无有损伤。
  心中疑惑,低头检视自身,一低头,傻眼了,身体怎么没了……
第三百零二章
寻找宿主
  人遇到突如其来的巨大变故,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反应,反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自身反应的快慢,同时也取决于变故的大小,吴中元虽然做好了被吴巭送走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自己的身体会消失,换成别人,估计早就慌神了,实则吴中元也慌神了,只是努力克制,这才不曾惊慌失措。
  十秒,也可能是二十秒,亦或许是三十秒后,吴中元方才稳住了心神,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现状,身体肯定是没有了,但意识尚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左右旁顾,发现自己目前正处于一条双向两车道的沥青路上,左右两边是田地和村庄,地里还有蔬菜大棚,前方不远处的路旁立着一块牌子,写着草莓采摘,下面还有一个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是十一位的,与现代的电话号码位数相符,毫无疑问,他回到了自己先前生活过的那个年代,之所以能够确定,乃是因为瞬息千里的主要作用是横向空间传送,竖向时间传送属于作法出现了偏差,虽然可能送到不同的年代,但彼此之间的间隔都是三百六十年,现在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前,也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后。
  正在四顾打量,前方又驶来一辆摩托车,见到摩托车,吴中元本能的想要躲开,却发现脚下轻飘飘的,虽然可以移动却不太受控制,那种感觉和身在外太空的失重非常相似。
  摩托车疾驰而过,骑车的是个中年男子,他就站在路旁,但对方并没有看到他。
  有太多的问题需要思考理顺,但不能同时思考,只能一件一件来,确定了自己目前所处的年代,吴中元随后思考的是自己为什么会失去了身体,按理说瞬息千里的传送是将人和魂魄全部送走,为什么吴巭只把他的魂魄送走了?是吴巭有意为之,还是有其他原因?
  这个问题很快他就有了答案,不是吴巭有意为之,而是定魂石发生了作用,事发时他身上携带了白色的定魂石,这颗定魂石属于阳性,据老瞎子所说,这颗定魂石可保肉身不伤,在吴巭作法的时候,定魂石护住了他的本体,却未能护住他的魂魄,故此吴巭只传走了他的魂魄。
  接下来想的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什么,后果有两方面,一是本体在远古时期的后果,二是魂魄在现代的后果。
  身体留在了远古时期有什么后果?会不会遭到破坏?仔细想来,应该不会,因为本体失去了魂魄之后会马上瘫倒,黄毛儿就在旁边,察觉到异常之后会立刻放电将吴巭电倒,而周围除了吴巭和吴荻并没有其他人,所以在黄毛儿将吴巭电倒之后,吴荻有足够的时间将他的本体带走并加以保护。
  目前他无法确定本体失去了魂魄之后生理机能会不会随之消失,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大不了成植物人,退一步说就算生理机能消失,有老瞎子和姜南在,背后还有个唯利是图投机倒把的老丈人,他们想要寻找可以保存他肉身的灵物应该并不费事。
  想明白了这些,还要确定没有了本体的魂魄是怎样一种情况,本体没了,灵气修为自然也就没了,他可以移动,活人却看不到他。
  活人看不见他,对他而言可能是好事儿,也可能是坏事儿,对他有利的一面是他不管干什么都没人能阻止他,而不利的一面是没有了肉身他什么都干不了,他现在连根细小的树枝都拿不起来。
  此外,没有了肉身的魂魄是什么?是不是世人所说的鬼?如果是,就不能见太阳,而眼下已近五更,天马上就要亮了,得赶紧想办法保住性命,可别天一亮被太阳晒死了。
  想到此处,便尝试向东面的村庄移动,要说完全没重量也不对,应该还是有点儿重量的,但很轻很轻,无法脚踏实地,只能往前飘,飘的飘飘然。
  飘动的速度很慢,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前方的村庄在三里之外,足足用了一刻钟才飘到村西。
  到得这时他已经确定自己见不得太阳了,因为这时候东方已经放亮,他开始感觉到了明显的刺痛和萎靡。
  村西有个垃圾堆,一大一小两条流浪狗正自垃圾堆寻找食物,都说狗眼能见鬼,应该是真的,因为这两条狗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存在,都在冲他吠叫。
  吴中元急于寻找宿主,哪有工夫理睬它们,直接穿墙进院,进入正房。
  这里是北方的某个地方,屋里有炕,炕上躺着一对中年夫妻,东面炕上还睡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
  魂魄是阴属之物,天快亮了,外面的阳气逐渐浓烈,吴中元此时只感觉周身如针扎一般的难受,见到那睡的四仰八叉的年轻人也顾不得多想,立刻尝试附身。
  年轻人火气旺,想要附身并不容易,好在吴中元乃练气之人,魂魄比常人强大许多,强行附身,逐渐将对方的魂魄逼离肉身。
  就在年轻人魂魄彻底离体之前的一瞬间,吴中元抽身而出,放弃了继续附身。令他放弃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如果占据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会消亡,等同害死了这个年轻人,损人利己的事情他干不出来。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将这具本体带回去,需要更多灵石,他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姜南等人留给他的灵石。最后一点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会合而为之,附身的时间越长,两者契合的就越稳固,日后很难彻底抽离。
  在吴中元放弃附身之后,那个年轻人彷如噩梦初醒,惊惧坐起,高声喊妈。
  听得年轻人呼喊,夫妻二人尽皆惊醒,吴中元无声叹气,离开了东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墙上挂着月份牌,吴中元瞥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离开之后七个月的日期,而这与自己离开的时间是对应的,也就是说自己在远古时期待了七个多月,现代也过了七个多月,并无时间上的重叠和冲突。
  再抬头看向墙上钟表,五点多,这与自己离开远古时期的时间也是对应的,大傻是四更之后赶过去的,之后他和吴荻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仔细算来远古时期现在应该也正是这个时间。
  天亮之后阳气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处也无法阻止阳气逼近,片刻之前还感觉针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时已如同置身沸水,剧痛难忍,无比煎熬。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危急关头了,而是生死关头,必须立刻做出选择,要么附身于这个年轻人,要么被阳气炙烤消亡。
  虽然面临生死抉择,吴中元却并未感觉懊恼,这运气已经不算很坏了,没有在大白天被送回来,不然连选择的时间都没有。
  关键时刻应该当机立断,但他却迟迟下不定决心,他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坏人恶人和试图伤害他的人,这个年轻人是无辜的,他不介意去伤害别人,但也仅限于对他心存敌意的人,让他去杀害一个无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响下,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念头自心中闪过,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过多停留,他不是武则天,干不出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那种丧尽天良,灭绝人伦的禽兽恶举,别说至亲了,就算是无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不是怕遭至别人非议,而是怕自己怀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干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了。
  就在此时,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容他寻找更好的宿主了,不愿伤害无辜弱者,只能附身于野狗。
  心中浮现出了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论上是可行的,犬类没有人类那么健全复杂的神识,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离魂魄,狗也不会丧命。
  想到此处,强忍着针扎炮烙一般的痛苦离开房屋,西墙外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
  一个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吴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这狗还没有黄毛儿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远。
  狗的面部肌肉没有人那么灵活,吴中元连苦笑都不能够,只能闭目叹气,欲哭无泪……
第三百零三章
三蹦子
  他的怪异举动引起了那条大狗的注意,歪头看他。
  吴中元有感,哭笑不得,转身往南跑走。
  “汪汪。”大狗自后面叫。
  吴中元也不回头,只是往前跑,那大狗见唤不回他,也就不管他了,仍自垃圾堆扒拉翻找。
  这只哈巴狗是长毛儿品种,由于无人照顾,头上的毛儿很长时间未曾修剪,已经遮住了眼睛,严重影响视线,十分别扭。
  这里是个村子,村子中央有一杆红旗,那里应该是村委会的所在,他就往那里跑,村委会都会挂牌子,只要去到那里就能知道自己目前处于什么位置。
  去到村委会果然看到了牌子,志丹县顺宁镇罗山村,要是换成别的县他可能还搞不清是哪里,但志丹县他有印象,这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而改名的一个县,归属延安市,也就是说自己目前在陕西境内。
  确定了自己目前所在的位置,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设法联系王欣然,王欣然的电话他还清楚的记得,目前没办法说话,不过发信息应该可以,但发信息就得用到手机,当务之急是设法搞一部手机。
  怎么搞?别说身无分文,就算有钱也没法儿购买,只能偷。
  连手都没有,自然无法使用触屏手机,只能用带有按键的老年机,好在这种手机在农村很常见,只要留心观察,偷到这样一部手机应该不难。
  农村都有柴草垛,吴中元就趴卧在村中的草垛上,确切的说是他魂魄寄宿的哈巴狗趴卧在草垛上,不过仔细想来貌似也没什么本质区别,现在没有人认得他,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一条哈巴狗。
  他此时的心情非常复杂,不但有急切和忐忑,还有兴奋和紧张,急切是因为他自现代耽搁一天,远古时期也会过去一天,本来他的时间就不够用,此番魂魄离开肉身,不但该做的事情做不了,连灵气修为的提升都会陷入停滞。
  而忐忑则源自对目前处境的不确定和不乐观,他是被吴巭强行送回来的,而不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事先没做任何准备,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不知道洛水的那处阵法有没有遭到十八分局破坏性的研究,如果阵法遭到破坏,就算找到灵石也回不去了。
  至于兴奋,则是因为用不了多久就能见到王欣然了,他没想过自己还能看见王欣然,而王欣然也想不到他会回来,倘若突然收到他的消息,定然惊喜非常。
  之所以紧张,乃是因为他离开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临走之前对王欣然也没有任何承诺,他不确定王欣然是不是已经放弃了他。
  农村人勤快,不赖床,吃过早饭纷纷下地劳作,上午九点左右,吴中元自村里转了一圈儿,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只存在于理想中,现阶段国民素质还没达到那种程度,人走了,门也就锁了,他进不了院子。
  此外,农村人都有养狗的习惯,有些狗是拴着的,也有一些是散养的,他所寄居的哈巴狗是条流浪狗,不属于这个村子,见到外来的狗,本村的狗多会追撵攻击,哈巴狗太小,也打不过它们,只能狼狈逃走。
  自村子里搞不到手机,吴中元便将视线投向田野,眼下正值夏天,田间地头儿都有人在劳作,由于天气炎热,容易出汗,他们的外衣多会放在地头儿。而带着手机干活儿也不太方便,故此有些人也会将手机和脱下来的衣服放在一起。
  只要方向对了,成功的几率就高了,半个小时之后,吴中元终于成功的偷到了一部手机,叼着手机跑到安全僻静处,环顾四周,确定安全,这才将手机平放在地,用趾甲小心翼翼的艰难拨号儿。
  他没有发信息,而是尝试打电话,手机的按键很小,想用爪子按键打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此之前必须确定王欣然的手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缓慢的摁下了王欣然的手机号码,按键拨出,再摁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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