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一(校对)第23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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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龙五行属木,所有益肝明目的东西它都喜欢。”黎万紫说道。
  吴中元点了点头,他之所以有此一问,乃是想找出朱雀喜欢的东西,带去冲朱雀表达谢意,毕竟朱雀此前曾经两度指点过他。若是能再得朱雀指点,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吴中元冲黎万紫抬手告辞,黎万紫说道,“你先往崮山三城去,待那里的事情处理妥当,再回九牧来,既是君王,总要齐全穿戴,有些威严才是。”
  吴中元再度冲黎万紫道谢,女人就是女人,甚是细心。
  由于担心姜大花真的把崮山三城的勇士都驱走了,吴中元便不敢耽搁,出城之后施出风行术,星夜兼程,赶赴崮山。
  牛族割让的三座城池分别为崮山,洪山,历山,三城呈三角形分布,洪山和历山偏北,崮山在洪山和历山中间偏南。
  九牧往西也有一条穿越山林的路径,这条小路是鸟族去南疆易换时所走的道路,沿着这条路可以直接去到朱雀把守的十字路口,自十字路口再往西行,就能去到崮山城。
  三更过后,到得十字路口,但他并未惊扰朱雀,而是径直往西去了,得黎万紫提醒,他已经隐约猜到了朱雀可能喜欢什么贡品,朱雀五行属火,五脏之中心属火,五官之中舌属火,能够强大心火,爽利口舌的毒物和酒水应该就是它喜欢的东西。
  途经大傻栖息之处,吴中元略作停留,召了大傻出来,扯下布条,命其少量喷吐毒雾,大傻的毒雾是剧毒之物,牛族擅长歧黄之术,此去牛族可以顺便让他们配制解药。
  马不停蹄,终于自五更时分赶到了崮山境内,自远处看不到城墙上有勇士把守,吴中元开始暗暗担心,搞不好姜大花真的把三座垣城的勇士都撵走了。
  要是真撵走了,也不能怪姜大花,毕竟这个要求是他提出来的,姜大花只不过是执行他的命令,只怪事发仓促,考虑不周。
  到得近处,吴中元解开穴道,放慢了速度,不等城墙上的士兵喝问盘查,便自报家门,“我乃吴中元,姜大花可在城中?”
  “你寻城主作甚?”有士兵高声发问。
  听对方这么说,吴中元就知道姜大花没有提前冲他们打招呼,只得高声说明情况。
  他尚未说完,姜大花就出现在了城墙上,一巴掌打倒了那喝问盘查的士兵,“聒噪甚么?马上打开城门,接迎黄帝大人。”
  城门大开,姜大花独自一人自城中大步出来,到得近前握拳右胸,“黄帝大人。”
  姜大花的一本正经令吴中元好生别扭,“不需拘礼,三城勇士可曾迁走?”
  姜大花瓮声说道,“独身的已经遣走了,余下一些扯家带口的不得利索,但我已经限定了时辰,午时之前必须迁出。”
  吴中元指了指城中,“走吧,进去看看。”
  城里街道上停放了不少车马,一些勇士和他们的家眷正在往车马上装载东西,一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这处城池原本由谁主事?”吴中元问道。
  “这原本就是我的城池。”姜大花说道。
  “既然是你的城池,城中勇士就都留下吧。”吴中元随口说道。
  听吴中元这般说,姜大花面露喜色,但她佯装不曾听清,高声问道,“大人说什么?”
  “城中勇士都留下吧。”吴中元说道。
  姜大花闻言眉头大皱,“这是下半句,上半句呢?”
  吴中元一时之间没明白姜大花是什么意思,待得看到街道上的人都在看着二人,这才明白姜大花的意图,便提气发声,大声说道,“你人品贵重,重信守诺,不落井下石,不乘人之危,你统辖的勇士必然也如你一般,我信得过他们,都留下吧。”
  此言一出,姜大花笑的好不开心,高声道谢,大手一挥,“黄帝大人说的什么你们都听见了,不用搬了,都留下来吧。”
  欢呼声自各处传来。
  发现姜大花是这种性格,吴中元干脆好人做到底,又大声问道,“洪山和历山先前为谁所有?”
  “回大人,洪山城主原为姜章,历山城主原为姜遂。”姜大花说道。
  “他们统带的勇士你能不能降的住啊?”吴中元问道。
  “便是他们都要与我低头说话,休说其下各阶勇士了。”姜大花牛逼哄哄。
  “那好,既然降的住,就都留下吧,”吴中元大声说道,“以后洪山历山二城也由你统带,大小事务皆由你独断专行。”
  姜大花原本还憋了一肚子气,短短的片刻工夫气就消了,不但消了,心情还好的不得了,原本只统带一座垣城,现在统带三座,地盘儿和实力足足大了三倍,一声心悦诚服的“遵令”都带着情不自禁的欢喜。
  用人之道和驭兽之术有共通之处,都要因人而异,姜大花性子倔,一根筋,对于这种人不能来硬的,得顺着毛摸,得让她有千里马遇到伯乐的感觉,如此一来就能达到士为知己者死的效果。
  不过他之所以敢放心的把牛族的三座垣城都交给姜大花,也是因为他认可姜大花的人品,当日姜百里等人夜袭大丘,如果姜大花出手,吴勤绝无生理,但姜大花看不惯姜百里的卑鄙行径,选择了袖手旁观,最后干脆一走了之。
  待姜大花指派勇士往历山和洪山前去截留勇士,吴中元又高声说道,“此番我自弱水龙泽回返,先往大泽走了一遭,大泽城主吴勤居山托我与你带个口信,节日当晚你手下留情,他一直感念在心,能与你公事,他深感荣幸。”
  “哈哈哈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姜大花咧嘴大笑。
  吴中元又道,“黎万紫也托我与你带话,你的大名她如雷贯耳,她对你仰慕非常,若得闲暇,定然前来拜会。”
  “客气了,客气了,”姜大花高声说道,“那黎万紫乃鸟族第一女勇士,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待得忙过阵子,我便去寻她说话。”
  姜大花喜欢热闹,也不管吴中元愿不愿意,自作主张把城中勇士召集到了一处,整治宴席,与吴中元接风。
  姜大花虽然是一根筋,却并不愚蠢,席间对吴中元推崇有加,着重强调他是金龙转世,可以动摇三族根基,能够影响天下气数。
  她之所以这般做,主要是为了安抚部下,得让部下知道效忠于吴中元就是效忠金龙,而鸟神,牛神,熊神,都是金龙的部下,不是叛逃了,而是直接越级升职了。
  吹完牛,姜大花开始敬酒,别看她是个女人,酒量却大,直接三大碗,也不是碗,而是钵子,就跟唐僧要饭的那个钵盂样式差不多的钵子,比碗盛的多。
  吴中元酒量也可以,最主要的是现在的酒水度数很低,不比啤酒高多少,便是喝上三钵子也醉不了。
  便是不醉,也得借机发挥一下,假装微醺,将猁龙棍传示众人,只道天意使然,通灵神兵自己来投,黎万紫得了雁凤弓,吴勤得了牛龙锏,而今猁龙棍也轻易得了,又道姜大花乃当年辅佐伏羲女娲的十八勇士转世投胎,用不了多久也会有凤气神兵感应归位。
  实则他也并不是胡言乱语,也可能事实真如他所说的这般,只是暂时还不曾得到验证。
  见吴中元不曾提及姜南,姜大花又将吴中元与姜南的关系遍告众人,姜南得了鸾凤剑一事牛族众人无人不知,如此一来对他更感亲近,皆以能跟随效忠为荣。
  就这,吴中元还感觉少点火候儿,又把青龙甲感应召来,冲众人展示了一番,低调真的不是什么美德,唯一的后果就是让别人因为小看你而尝试欺负你,国家都隔三差五搞个阅兵展示一下武力了,老百姓还玩个屁低调,该展示实力的时候就得展示实力……
第二百五十七章
好的开始
  展示实力有两个很大的好处,一是可以增加下属的信心,提升斗志和忠诚度。二是可以通过展示实力令潜在的对手知难而退,能少却很多不必要的试探性的挑衅和騒扰。
  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满足虚假的虚荣心,自古至今都有很多人故意隐藏实力,刻意追求低调,以此引诱潜在的对手前来挑衅攻击,然后展示实力给予迎头痛击,以此获得虚荣心的满足。实则这是个非常愚蠢的行为,因为对方任何的挑衅和攻击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哪怕击退对手,自身也会或多或少受到损失,以自身遭受损失为代价来满足虚假的虚荣心,很不务实,得不偿失。
  俗话说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如果不想打,就早点露出牙齿,让对方知难而退。如果真想打,就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
  实则过早的展示实力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容易引来对手的注意,养虎为患的道理谁都懂,扼杀于萌芽状态的道理也都懂,但他早就暴露了,没有什么比金龙转世更令对手忌惮的了,连这都暴露了,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就算低头装孙子,对手也不会放过他,能用炮轰,肯定不会用枪打。无所谓了,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干吧。
  见他与姜大花连干三大碗,一干勇士都佩服他豪爽,纷纷上来敬酒,吴中元依仗着自己酒量好,也不推辞,有来敬酒的,就干上一碗。不喝就谁敬都不喝,跟姜大花喝了,不跟下面的人喝就是看不起人家。
  这时候的酒虽然酒精度不高,但是比啤酒的度数还是要高上不少,最主要的是现在酿酒的技术不太行,酒不好,喝多了上头,本来寻思喝个几十碗没问题,但喝了十几碗就感觉有点晕乎了,但开弓哪有回头箭,硬着头皮接着喝,到最后实在没招儿,就学那梁山好汉,喝半碗,洒半碗,这可不叫作弊,这叫豪爽。
  豪到最后直接豪醉了,腿脚发软,天旋地转。
  见他醉了,众人也就不再灌了,由姜大花和另外一个勇士搀着送到了住处。
  这时候给贵客派个年轻女子侍寝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姜大花等人知道他跟姜南的关系,担心得罪姜南便没有派年轻女子,而是派了个老妈子过来伺候他,其实也不是老妈子,也就三十来岁,不过这时候的生活条件很辛苦,人都显老。
  在吴中元的记忆里自己好像还没喝醉过,喝醉的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喝醉了其实是好听的说法,说白了就是被酒精给毒晕了,他现在虽有灵气修为却还不足以凭借灵气彻底化解酒气,只能咬牙硬撑,喝了一肚子酒水,涨得慌,但还不能吐,不是吐不出来,而是不好意思吐,喝完再吐跟没喝一样,若是让姜大花等人知道了,会鄙视他的。
  若是在现代,他早跑医院输液去了,但这时候肯定没这条件,无奈之下就吩咐老妈子下去帮忙配两副解酒的药,一副是陈皮煮绿豆,一副是生萝卜汁加蔗糖,这两个方子都有解酒奇效,是他自师父留下的行医心得里看到的,解酒的大忌是喝醋,醋其实是酿造失败了酒,喝醋解酒就像用柴油尝试浇灭燃烧的汽油。
  这时候没有蔗糖,最终老妈子只端来了陈皮绿豆水,吴中元起身喝了,又出去撒了泡尿,回来感觉舒服多了。
  “你回去睡吧,别在这儿站着了。”吴中元冲站在门口的老妈子说道。
  老妈子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挪步。
  此前吴中元一直没正眼看她,此番看她,便感觉有些眼熟,但他一时之间想不起自哪里见过这个妇人。
  心中疑惑,便定睛细看,但定睛的前提是头脑清醒,他现在醉眼朦胧,视物不但发花,还有点儿重影儿,于是便拉着那妇人往放有灯烛的桌子走去。
  那妇人不明所以,抗拒挣扎。
  但她哪有吴中元力气大,到得桌旁,吴中元借着灯烛的光亮仔细端详,真的很眼熟。
  努力回忆,也想不起自哪里见过这个妇人,正疑惑,突然注意到妇人的穿戴,此人衣着很是俭朴,说俭朴其实都是美化了,事实是穿的很寒酸,但很整洁。
  这个妇人的衣着说明她地位低下,应该是个奴隶。
  用现在的话说,三族现在处于原始社会往奴隶社会过渡的这一阶段,三族都有掠夺和使用奴隶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牛族和鸟族比较普遍,因为这两族实力较强,在战争中多属于胜利的一方,而战争是获得奴隶的主要途径。
  “你叫什么名字?”吴中元问道。
  那妇人低头不语。
  “抬起头来。”吴中元正色说道。
  妇人不敢不抬头,却不愿抬头,动了动,仍然垂着头。
  吴中元再度打量此人,此人长的算不得好看,却也不丑,用现在的话说属于比较耐看类型的,五官也没有很明显的特征,轮廓比较柔和,肤色偏黑。
  注意到她肤色偏黑,吴中元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人,两相比对,越看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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