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攻略(校对)第10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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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即使如此,铁汉依旧非常不安,他总是觉得心里头不安稳,多年的草原生涯告诉他有了这样的感觉就一定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这个事情是什么,他是不知道的,所以每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的时候,铁汉就会四处派斥候探查情报,然后加强身边守卫,找来一群人一起分析情报,集思广益,屡屡得逞,保全了实力比较弱小的斛薛部的生存。
  这一次,也一定要这样啊,要是被那个魔鬼侯爷抓到了,一定会比死更可怕的!
  苏宁的名声,在火烧阴山之后,就在周边的部落里头传扬开来了,他的名声和他的可怕程度丝毫不比那些宿将要少,虽然他很年轻,不过大草原上不看你的年岁,只看你是否勇武,是否百战百胜,苏宁符合他们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于是苏宁被奉为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人物。
  果不其然,颉利可汗的失败,不是意外啊!
  灵州城内,李道宗正一脸平静的处理各项事务和军务,作为行军大总管,更兼此时灵州刺史赵亮重伤未愈,所以李道宗临时担负起了灵州刺史的任务,担负起了军政全权,处理起数量庞大的政务和军务,不过这对于李道宗而言不是什么大事,他有这方面的很多经验,又曾经担任灵州大都督,驾轻就熟,很快就上手了。
  那一晚在灵州大营里头的见闻,让他几乎失去了理智,在他努力找回自己理智的那一段时间内,大唐的其他将士失去了理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他们目眦尽裂的杀出灵州大营,先去找那四个部落的口众的麻烦,大军战败,他们还不知道,所以没有走,还在那里老神在在的生活着,大概以为他们的军队一定可以战胜,谁知道前一秒钟还在幻想,后一秒种他们就彻底的成为了茶几上的物件。
  狂暴的大唐将士一股脑儿的杀入了他们的部落里头,肆意斩杀他们,不留一丝情面,不留一点点让他们活下去的信心,所有的抵抗都被瞬间打垮,部落里有战斗力的青壮都被大唐军队杀光了,剩下的老弱病残根本没有足够的战斗力和暴怒的大唐将士相抗衡,更何况这是突然攻击,不是有宣告的宣战。
  第一个部落被几乎屠杀殆尽,没有留下几个种,暴怒的唐军杀向了第二个部落,又是一阵血雨腥风,这才让第三个部落有了稍微的防御,结果还是被暴怒的唐军所击溃,抵抗的越激烈,唐军越是狂暴,只有放下武器跪下来瑟瑟发抖的投降才能活命,第四个部落学乖了,所有人全部放下武器,唐军杀过来的时候全体下跪高呼大唐万岁,还把不少出征战士的亲眷绑了交给大唐将士,大唐将士泄愤之后也就放过了第四个部落,全部抓走,充作奴隶。
  但是唐军还是觉得不爽,非常不爽,胸膛里的一团火还是没有办法熄灭,正好看相邻的一个部落很不爽,在一个校尉的带领下,大军开始过去抢夺他们的牛羊马,充作军粮还是军资就不说了,主要还是没地儿泄愤,只好拿这些倒霉鬼出气,这些家伙一开始看着第四个部落全体下跪躲过一劫,于是也想学着全体下跪,表忠心,说自己没有参与叛乱。
  唐军不管,只是拿走他们赖以生存的牛羊马,结果这些人不干了,青壮都在,开始反抗,唐军有了借口,立刻开始大屠杀,兵分数路展开了血腥的民族报复战,一夜之间屠戮了五个部落,天亮之后还有零星的杀戮,一直到第二天李道宗下令停止杀戮,就地捕捉奴隶,民族报复才停止。
  李道宗皱着眉头巡视了一下这份惨状,遍地的碎肉和器官让他觉得这样不是很好,说起来也不好听,让大唐损失了很多的劳动力,便授意御用文人们加以润色改观,重点书写大唐将士和百姓的惨状,至于灵州大屠杀一笔带过,于是乎在这些御用文人们的妙笔生花之下,这一场灵州大屠杀就被渲染成了一场灵州汉人的血泪史,洋洋洒洒近万字,一份战报就飞向了长安。
  战报里头极力渲染了灵州大营的惨状,百姓的凄惨,还有军士被侮辱的事情,更是着重书写头骨塔的事情,还有无数被先奸后杀的汉家女儿,见者伤心,闻着流泪,正好在举行朝会的时候这份战报被送到,李二陛下就命令朗读,结果……
  李二陛下手上的一串子玉珠被他砸的粉碎,面容扭曲,让人看得遍体生寒,周边人被这股子杀气给吓的一句话都不敢说,当然堂下的这些大将啊和主战派文臣啊也基本上是失去了理智,冲天的杀气自宫殿内部而起,直插云霄,主和派文臣噤若寒蝉,一个字儿也不敢说,大唐将士的头颅被砍下来做成了头骨塔,这样的耻辱怕是任何一个帝王都不能接受的,更别说李二陛下这个铁杆大鹰派主战帝王了。
  “给朕告诉李道宗!不管他用什么方法,不管他用什么方法!一定,一定!是一定!一定要让那些蛮夷知道!让他们知道!大唐,不是他们可以侵犯的!朕要让他们永远都在大唐的铁蹄下瑟瑟发抖!他们永远只有给大唐百姓做牛做马的权力!给朕杀!杀!杀到他们再也不敢反叛为止!把他们的头颅都给砍下来!堆起来!给那些蛮夷看看!给他们看看!再敢有一点点动静!全族夷灭!老少不留!一个不留!!!”
  李二陛下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对于他而言是无法忍受的,贞观五年以来,他罕见的大发雷霆,蓬勃而出的上位者气息让整个朝堂都充满了威压,大臣们心惊胆战的看着暴跳如雷的皇帝,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找皇帝的不痛快,那就是找死,大怒之下,皇帝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李二陛下的敕令立刻发布到了灵州,李道宗笑眯眯的看过了这份敕令,转瞬之间就停止了限制大唐军队做过多杀戮的限制命令,大唐军队如同出笼的猛虎,把一切敢于抵抗的敌人都给撕咬得粉碎,只要有人敢抵抗,那就是叛逆,没什么好说的,杀光,敢抵抗的全部杀光,其他的通通抓走做奴隶。
  灵州城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中转站,来来往往的后勤部队不单单是运送伤兵和物资,也是要运送这些被抓捕的奴隶的,灵州兵力不足,长安又补充了五千后勤兵,这才刚好够运送奴隶之用,由于李道宗的暴怒,让四个反叛部落的十几万口众被杀的不到十万,剩下的只好从别的部落抓,正好他们也都很识趣的进行了抵抗,所以在苏宁追击部队出发五天半之后,李二陛下的敕令抵达一天半之后,就又有三万多奴隶入账,李道宗超额完成指标,并且按照李二陛下的要求,开始在灵州城外选择地址,新建头骨塔。
  灵州附近的内附部落一日三惊,不少手里头有汉人血债的部落被吓得举族搬迁,但是这样的部落往往会成为大唐铁骑的首要攻击目标,不单单是抵抗者被杀其余被掳走的结局,而是附带着更为凄惨的下场——部落首领和孔武有力的壮年男子被悉数杀绝,头颅被砍下,用作建造头骨塔之用。
  于是所有部落都战战兢兢的待在原地不敢动,不断地给来往于此的大唐铁骑鞠躬行礼,生怕大唐对他们有任何的动作,而导致了他们的族灭,最后这些被恐吓的差不多的部落首领们聚合起来商议,进贡了一批数量让李道宗咂舌的财富,以此换取他们自身的安全——这些日子大唐铁骑肆无忌惮的行径把他们的胆气都给吓没了,他们已经失去了抵抗的勇气,俗称,怕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就好像混沌学的创始人,商王朝末代国君纣王的叔叔箕子所说的,一个国家会毁在一双精美的象牙筷子上面,国君得到了象牙筷子,就会觉得碗不够相配,得到了精美的碗,又会觉得其他的食器不够相配,得到了精美的食器,又会觉得案几和座位不相配,接着会觉得宫殿不相配,皇宫不相配,国都不相配,以至于国家的任何一切都配不上自己。
  李道宗的胃口被养大了,李二陛下的胃口也被养大了,大唐的胃口被养大了,在铁血的镇压政策之下,习惯于臣服强者的草原部落露出了他们懦弱和愚蠢的一面,采用了短视无能懦弱的政权才会使用的愚蠢策略——以财物换取和平,他们不会想到,这批数量巨大的财物,会让整个大唐王朝营养不良的身体和容量极小的胃部改善多少,从此之后,少于这个数量的财物,都不会让大唐觉得满意。
  苏宁有意无意的把大唐的战争目标由国威至上引导到了利益至上,一个劳动改造政策就让大唐朝廷和李二陛下欲罢不能,这样的政策,却会极大地解放百姓的生产能力,而如今,战争所带来的巨大的收益让几乎每一个大唐的决策者都红了眼睛,过去被他们普遍视为烧钱的战争,竟然会为大唐带来这样巨大的好处,一万人马的付出,却能带来十倍百倍的回报,让他们吃得满嘴流油还绰绰有余。
  利益,谁会嫌多呢?胃口只会越来越大,不会缩小。
  若是苏宁知道了这一切,一定会把不平等条约这个概念提早一千年带到大唐来,让大唐品尝到战争可以带来的好处,激发大唐无限的开拓欲望和侵略欲望,英吉利一个人口千万的小小岛国都能厚颜无耻的创建一个日不落帝国,为何大唐这样的超级大国就不能做到?蒸蒸日上的大唐,逐步进入到巅峰并将持续下去的汉民族,日不落帝国,似乎都有些小了,大唐的胃口,会扩张到什么程度?
  国虽大,好战恒亡,这句话,并非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说这句话的人,不懂的什么叫做,不平等条约。
第二百一十七章
千里追杀
  对于身后的灵州所发生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所会带来的连锁反应,苏宁都不知道,暂时也不需要知道,知道这些事情反而会打断他目前身为一名将军的心,作为将军,只要考虑战争就好,至于其他的,等到苏宁做回苏家二郎的时候再来弄吧!因为大唐很强,并且将会持续的强大下去。
  此时苏宁已经度过了出兵追击的第五天,追击近千里,干粮早就吃完,抢夺夷熊舅舅的部落里头的粮食和肉食都已经吃完,所以苏宁将以战养战的策略发挥到了极致,不单单抢粮食,更是把整个部落斩杀殆尽之后,把所有的牛羊都给烤了带走吃掉,马匹则作为战利品随行,还可以驮运更多的战略物资,也就是如今,苏宁麾下的追击大军已经具备了一人三马的装备,一路过来,抢夺了三个部落的全部口粮,把他们给杀的七七八八,毫不留情。
  李道宗的接收俘虏大队跟不上苏宁的速度了,只好非常气恼的就地打秋风,干起了以前那些蛮族经常做的事情,抢劫,以前只有蛮族干这样的事情,但是如今,骑着马踏上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的大唐战士,也开始变得和那些蛮族过去一样了,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
  长孙冲骑着胯下的那批红马,哦不,白马,是被血染红的,他骑着胯下的战马,已经蜕变成了一名敢打敢杀敢冲的少年将军,他已经具备了带领一个骑兵小队协助进攻一个部落的能力,比如在第一次食物告罄需要抢夺食物的时候,长孙冲还有些难以下手,看着那些老弱病残不忍进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其他的大唐将士狂暴的肆虐,还多有不忍,谁曾想长孙冲亲手救下的一个蛮族少女却在那名威胁到她的生命的大唐骑兵离开之后,拔出刀子在长孙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令长孙冲永远忘不了的痕迹。
  苏宁冷冷的把那名蛮族少女的两只胳膊卸掉,然后抓起长孙冲的手,握紧他的战刀,一刀刺入了那蛮族少女的心脏,然后一个大巴掌把长孙冲打醒了,长孙冲似乎觉悟了,再也没有留手,默默的站起身子骑着高头大马加入了肆虐的队伍,苏宁很满意一位真正的大唐军人又诞生了。
  现如今长孙冲已经不会手软了,他认同了苏宁的理念,只要还有一个敌人站着,手里握着武器,那就意味着整个敌人群体都还在抵抗,不管多少人下跪,只要还有一个人站着,就要毫不犹豫的继续斩杀,知道他们一个人都站不起来为止……当然,那是正常情况,现在就应该效仿霍骠骑之于匈奴,杀的他们片甲不留,一个不留,然后纵火焚烧,夷灭全族,那样,才能让他们感到恐惧,才能让他们唱出那首已经被他们遗忘了太久了悲歌……
  他们已经遗忘了很久,久的让他们都已经忘了他们的先辈是如何在大汉铁骑的肆虐之下生不如死的,大汉帝国亡了,大汉民族还在,那份刻入遗传因子的荣誉还在,并且一直流传下来,只要这份血脉还一息尚存,这份属于大汉的荣誉就不会断绝,他们,就要永远的记住那首歌,一直唱着它,直到把对于大汉的恐惧变成遗传因子,流传下去。
  程处默和尉迟蛮牛不用苏宁担忧,自从灵州大营一夜过后,他们两个变得沉稳了许多,已经不再属于不打架就会死星人了,他们一早就是大唐军人,只不过他们的心还不够冷,面对蛮族的时候还不能彻底的把蛮族和人割裂开来,当然,这一点苏宁也没有做到,很多人也没有做到,只是单纯的把他们和敌人联系在一起,用敌人必杀来麻醉自己,多多少少,还是会觉得不舒服,接受过仁义礼智信的儒家教育的汉人,始终难以彻底的做到对待自己人和敌人的两面性。
  不过一旦他们做到了,他们就会是真正的大唐军人,这一点,似乎霍骠骑也没有做到,他是军事天才,是民族英雄,不过他祸害起自己人不比祸害匈奴人手软多少,放在今天,霍骠骑也就是一个中二病的天才问题少年,只不过汉武大帝慧眼识英雄,把这个中二病的天才问题少年放到了最适合他的地方,从而,他得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定位,他名传千古了,如果霍骠骑的主上不是汉武大帝,或许中国历史上只能流传一个纨绔的传奇故事,那个纨绔,叫做霍去病。
  就好比李震,即使他也亲眼见到了蛮族是如何对待汉家儿女的,他亲眼见到了灵州大营的一切,他也流了泪,流了血,心中发誓不会再对异族人有任何的手软,可是还是忍不住的手软,几个小伙伴里头,就他接受教育的程度最深,文化水准最高,李世绩教育他是先从文化基础入手,然后才有军事教育,儒家教育自幼就在他的心里面扎了根,虽然他的文化水平不见得多高,思想却是足够了。
  仁,义!
  他觉得他的武器是仁义的武器,他的武器是王道的武器,所谓王道,就是肆无忌惮的杀戮吗?所谓王道,就是面对着眼前大唐铁骑肆无忌惮的行径而熟视无睹甚至像其他的几个小伙伴那样彻底的加入?
  李震很迷茫,一直到他亲眼目睹了长孙冲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之后苏宁所做的一切,还有长孙冲的蜕变,那个时候,李震终于向一个狼狈奔逃的怀抱小孩子的妇女挥出了手里的战刀,连挥两次,在那之后,李震看着他们的尸体,再也没有一丝歉疚,他终于明白了出征之前的那天晚上,李世绩和他秉烛夜谈的话的意思。
  这是你第一次出征,以往爹爹看着程知节和尉迟恭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带上战场,毫不犹豫的教他们怎么杀人,怎么心狠,爹爹都会觉得于心不忍,征战这么多年,爹爹杀死的敌人不下千人,手上的人命不计其数,爹爹始终心有戚戚,一直到近年,可以把矛头对准外族的时候,爹爹的心里面才好受一些。
  其实爹爹希望你可以做一个文官,不要去经历那些事情,手里面沾着血的感觉不好受,味道更是难闻,更会让你有说不出道不明的痛苦,会让你对你所经历过的事情和读过的书产生质疑,但是,现在的这个时候,你自己提出来了,你不希望离你的那些朋友们太远,爹爹也不阻拦你,只是想要告诉你,你将会经历到的事情,和爹爹当初是一样的。
  你会重新走一遍爹爹走过来的路,当然,你会比爹爹幸运,因为你所啥的都是大唐的敌人,都是外族蛮夷,你不会有手刃同胞的负罪感,但是你没有杀过人,这一次爹爹不在你身旁,没有人带着你杀人,你要自己杀人,自己杀掉那些外族蛮夷,自己思考,自己领悟,爹爹无法给你什么帮助,爹爹只是希望,等你凯旋归来的时候,不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傻子,也不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孙子,而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大唐战士。
  李震看着血淋淋的刀锋,看着手上沾着的鲜血,那曾经被他视为无辜者的鲜血,感觉真的不是太好,但是,暴虐的环境带给他的影响是无法被忽略的,所以,暴虐的李震诞生了,手里的刀不断地挥舞,不断地取走性命,不断地沾上更多的鲜血,不管对方是抵抗者还是老弱无力者,李震再也不会停下杀戮的战刀。
  苏宁很满意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四个小伙伴彻底的蜕变成了敢打敢杀的战士,不再有一丝犹豫,甚至有武功底子的他们比那些士兵杀起敌人来更加勇猛,不用担心了,之后的路是他们自己的路,自己也有自己的路要走,比如考虑一下之后的战略,出发五天了,干掉了四个部落,杀了数万人,但是还是没有追上没有发现斛薛部和那个夷熊的脚步,也不知道斛薛部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要是他们真的投奔了西突厥而自己没有赶上,那可就糟糕了。
  历史上的斛薛平叛没有这么多的事情,也就是大唐军队追上了斛薛然后把他们击败,没别的了,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主导,或许是自己的乱入导致历史上有了偏差,这很正常,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瞬间,这个世界已经扭曲了,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苏宁都不会觉得意外,这很正常。
  目前的草原,也只有两个相对稳定的政权,一个是西突厥汗国,一个是薛延陀汗国,薛延陀目前不敢对大唐做什么事情,少部分内附大唐的部落也已经脱离了薛延陀,这一次的叛乱和薛延陀没有关系,夷男那个家伙还没有胆量在这个时候和大唐作对,当然最后薛延陀也被李道宗给灭掉了,如今主要就在于西突厥,这个最后被苏定方给灭掉的国家。
  命运真是奇特,两个将来的蛮夷杀手,如今却和自己一起出击,那么,自己会在将来担负起一个什么样的责任呢?大唐周边没有被大唐征服的国家……嗯,就是那两个,早期的高句丽,后期的吐蕃!这两个国家,不就是上天留给自己的吗?
  小小的西突厥,实在不算什么,大唐目前是没有准备好,但是他们真的不是一个成熟的国家,草原的广阔性注定了对付他们要用游击战术,就像霍骠骑当年那样对付匈奴,以游击战术将匈奴拖的疲惫不堪,逼他们集中主力和大汉铁骑决战,利用大汉武器和国力上的优势击败之,一旦主力被灭,大汉的游骑就可以继续深入打击,而不用担心被主力合围,当然,大汉做得更加决绝,汉武大帝更加决绝,发动漠北决战,直接把匈奴打跑了十万八千里。
  对付西突厥,现在的大唐需要的就是避免与之主力交战,因为没有做好准备,但是真的要对上了他,苏宁也不怵,当然要是真的把西突厥打疼了集中主力南下找大唐的麻烦也不好,大唐还是没有准备啊,可是,眼睁睁看着斛薛和夷熊跑到西突厥而毫无作为,大唐颜面何存?
  斛薛,你们既然那么能跑,那么我也不怕,一人三马,我就不信你们跑得过我们!你们跑到天涯海角也好,跑到海角天涯也罢,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追上你们!把你们全部消灭,哪怕就是在西突厥军队的眼前,也要,也一定要把你们给灭掉!我发誓!
  苏宁一挥手中大枪,又打飞了一个蛮夷的脑袋。
第二百一十八章
回报
  “头儿,你看看这儿,这儿有很多牛羊马的粪便!”一名苏府根的队员指了指面前的一大片牛羊马的粪便,对王辉说道。
  苏宁派出的以王辉为首的探查分队早大军三个时辰出发,也就快了追击大军三个时辰的脚力和距离,面瘫小哥王辉深刻的感受到了自己任务的艰巨,所以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一直以来都按照苏宁设定的规矩仔仔细细的追踪自己的目标——窜逃的多滥葛部落首领夷熊和一早就北遁的斛薛部。
  他把自己的手下和临时加入的斥候分为两队,一队留在苏宁身边,追击多滥葛部落的残军,苏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追上残军的步伐并且展开计划就多亏了这支斥候队伍,而王辉则是亲自带领根部的主力人手不眠不休的千里追踪斛薛部,他们北遁的时间太早,若不是一开始速度比较慢,王辉根本追不上他们的踪迹。
  就好比之前他们所遇到的牛羊马的粪便都是黑涩的冰冷的,篝火也变得非常冰冷,完全是好几天之前留下来的,没有价值,也只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大致的方向,在知道多滥葛部落残军被全部歼灭,以及夷熊北遁无处寻迹的消息之后,王辉就以此为苏宁引路,并且持续追击。
  功夫不负苦心人,这一次的粪便,终于让王辉感到了一些欣慰,因为这些粪便的颜色还比较亮,不是那种完全的暗黑的颜色,也不是干巴巴的,相反,王辉拿一根木棍捅了一下,还有水分!这就意味着,这些粪便留下来的时间并不算长,这样大的规模,这么多的数量,还有露营地的痕迹,毫无疑问,他们已经快要追上斛薛部落了。
  “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二郎,告诉他加快速度,我们会继续探查,一直到发现他们为止。”王辉对身边的一个根部队员说道,这是他们的习惯,不论在哪里,都会把苏宁喊做二郎,这也是苏宁和根部的默契之一,这就意味着,他们是完全属于苏宁的私人武装力量,而不是属于大唐,属于皇帝的。
  王辉和苏宁这儿进展得如火如荼,铁汉的逃命之旅也进展的如火如荼,整个部落用难以想象的速度朝着西突厥的势力范围内火速前进,当然这样的火速和苏宁大军的前进速度是不能相比的,探子传回来的情报显示苏宁的大军正在朝着他们快速前进,铁汉更加惊恐,不论如何,也一定要保住性命才是。
  “快一点快一点再快一点!再不快一点咱们就完了!就完了!”铁汉骑在马上,不断的催促着身边的人快速前进,恨不得每一个人都可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驰一天一夜进入西突厥的领域获得庇护,但是大量的物资和装备使得整个斛薛部落的速度反而被极大的拖累了,之前被铁汉视为崛起的契机,如今成为了鸡肋,人生就是这么大起大落。
  他越看那些走得慢吞吞家伙就越是不顺眼,那些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几下的更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游牧民族的通病,贵壮贱老,尤其是那些地位低下的没有什么功劳的老家伙,更是老不死的,汉人有一句话,好像说什么老了还不死就是贼了,铁汉非常欣赏这句话,他不管这句话出处是哪里,也不明白本来的意思是什么,只是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
  这些老家伙,是要把我们全族都给拖累死啊!
  “走快一点!快一点你这个老家伙!”铁汉一鞭子抽在了一个没有马匹只能拼脚力行走的老人家,游牧民族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马可以骑乘,比如老家伙们就没有骑马的资格,除非他们的孩子也是勇士,凭着他们的孩子,他们才可能活下去,如果没有孩子或者孩子死了,他们就真的是生不如死了,一旦遇到什么事情,第一个死的一定是他们。
  老人家很凄惨的嚎叫起来,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可他越是嚎叫铁汉就越是恼怒,一边子一鞭子的抽打,老人家只能一边嚎叫一边求饶:“首领,首领!饶过小人吧!小人年轻的时候为部落打仗伤了腿,走不动路了,小人的儿子也是为部落打仗而战死的啊!小人一家都为部落奉献的啊!”
  铁汉拔出腰刀,一刀砍死了老人家:“那你就再为部落奉献一次吧!所有人听好!要是再有拖后腿的,就地格杀!”铁汉一声令下,不少老者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拼了老命儿的往前走,但是他们还是走不了多快,铁汉忍无可忍之下拍了自己的卫队跟在行军队伍后面用一定的速度前进,一旦被他们超越的,就地杀死,这样一来,极大地提升了整体的速度,却也极大地损害了他们整个部落。
  年轻的时候为部落奋战,到了老了连休息都不行,随时都要被当做弃子丢掉,这就是他们的悲剧,他们的惨剧,这就是他们那被摆在茶几上的一生,老人们纷纷开始怀念待在汉家灵州的那段日子,虽然一样过得不好,可是,至少安安稳稳的,可以不用天天跑来跑去,还有汉人分发的土地可以耕种,可以定局,而不用居无定所,和别的部落打仗抢东西吃,汉人的日子,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可是即使他们想要回到那里,也是不可能的,脱离了部落,他们没有活路,汉人,也不会要这些老家伙的,没错,他们猜的很对,苏宁的确不打算要这些老人家们,大唐军队来这里是打仗的,不是来这里敬老的,而且你们不是我汉家老者,不懂得诗书礼仪,只不过是一群变老的杀人狂而已,年轻的时候犯下的罪孽,就要在这个时候偿还,汉家儿郎绝对不会因为一些坏人变老了就原谅他们。
  铁汉都这般着急,夷熊当然更加着急,茫茫的大草原,他根本找不到前路,只能凭着自己的意志力,继续走下去,身边一直跟随着他的八个护卫已经全部死了,饿死了三个,自相残杀死了两个,因为想要背叛而被自己亲手杀死了两个,最后一个因为坠马而死,夷熊把他的马给杀了吃肉,勉强活过了这几日,但是紧随着夷熊的马就被累死了,他只能靠双腿走路,可是他的双腿如何比得上汉家军队的马?
  曾几何时,他变成了步兵,而汉人却变成了骑兵追杀他?夷熊觉得很滑稽,他的心里头产生了一些悔不当初的想法,当时他还是一个部落的首领,虽然部落不强,也不大,但是他是头人,可以享受一系列过去很不屑但是如今却无比怀念的权力,这可真是滑稽啊,要不是大脑发热不愿意跟着斛薛一起走,应该部落也不至于到了今天只有他一个人的地步,光杆司令很好玩儿吗?
  一步一步的走着,他抄了近路,他的方向正是斛薛部的必经之路的方向,斛薛部必定要朝着西北部前进,所以他一开始往东北而去,但是走着走着他就觉得自己的脚力赶不上斛薛的马匹,所以要走近路,说不定正好可以赶得上斛薛的前进步伐,所以玩儿命的走,这倒也给苏宁制造了不少麻烦,不过他没有料到的是,苏宁派了一支队伍一直紧紧地追踪斛薛部,不曾放松过。
  走着走着,夷熊就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沉重,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惫懒,自己的脚步越来越难以迈动,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了,再往后,他就一头栽倒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再也没有力气了。
  当然在昏过去之前,他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似的。
  等到夷熊再一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似乎是在一个帐篷里头,外面的天是黑的,帐篷里面有一团篝火,这种感觉让他产生了一丝恍惚,仿佛他又回到了叛乱之前的部落里头一样,但是身上的疼痛告诉他,这不是什么自己的部落,自己的部落已经完了,自己也差不多完了,那么,这里是哪里?
  “醒了?”一身淡漠的声音传来,夷熊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赫然发现自己最亲密的盟友铁汉坐在自己不远的地方大口吃着一只烤羊,夷熊悬起来的心终于落下去了,自己安全了,自己被斛薛部落给救了,看来终究是赶上了斛薛部前进的步伐,天不绝我,天不亡我啊!
  心里头高呼万岁之后,一股激烈的饥饿感充斥了夷熊整个身体,看着铁汉大口咀嚼着香喷喷的羊肉,还有那满帐篷的香气,夷熊不断地咽着口水,说道:“兄弟,实在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救了我,我可就真的没命了,还是你最够兄弟,我一定会报答你的!但是现在,我的肚子太饿了,能不能,给我一些肉吃呢?”
  铁汉看了看夷熊,然后面无表情的把面前放置的一整块羊腿抓起来丢向了夷熊,夷熊手忙脚乱的接住了这块温度很高的羊腿,也不管烫不烫,抓住就啃,啃得那叫一个香,过去的几十年早就吃腻的烤羊腿在现在的他看来简直是人间美味,要是能天天有这样的羊腿吃,那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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