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血(精校)第15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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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随手将一朵碗大的粉色菊花摘下,看了看,将花递给金兰芷:“给。”
  金兰芷伸手接过,脸上绽开甜甜的笑容:“奴婢多谢皇上赏赐。”紫衣配粉花,鲜花配美人,果然是相得益彰,王福看得微微一呆。
  金兰芷突然收起笑容,盈盈下拜:“皇上,奴婢有事请求皇上。”
  王福心情正好:“你有什么事?讲吧。”
  “是,皇上,明日就是中秋佳节,奴婢与家人多日未见,奴婢请求皇上允许奴婢明日与家人团聚。”
  “明天就是中秋?”王福倒是听得一愣,如果不是金兰芷提醒,王福都差点忘记了,想想自己出征已经三个多月,这个世界他最为关心的莫过于一对儿女,数次亲征,励精图治,开始不过是为了使自己活下去,只是他的心态还是把自己当成了过客,后来则是填补以前自己读史时的遗憾,他把征战更多的当成一种游戏,有了血脉之后,王福才觉得自己真正融入了这个世界。
  “分别了三四个月,也不知以后见面时,解忧公主和朱慈焯两人还认不认识他们的父皇?”王福淡淡的想道,嘴角露出一丝温情,金兰芷看得一呆,这半个月,她跟在皇帝身边,使出浑身解数取悦皇帝,却从没有看到皇帝有如此温情的时刻,不过,她刚才忐忑不安的心却放下大半,皇帝越是如此,越可能同意她的请求。
  果然,不一会儿就传来了皇帝的声音:“朕准了。”
  金兰芷却没有起身,继续跪着,脸上反而是一幅泫然欲泣的模样,王福看得奇怪:“你这是干什么,朕准你探亲莫非还准错了?”
  “皇上,奴婢不敢,奴婢虽然可以与母亲和兄婢团聚,只是却独缺了一人,还望皇上怜惜,允许奴婢也和父亲见上一面。”
  王福皱起了眉头,金之俊,冯铨等投靠清廷的数百大臣中,一些罪行较轻或者为大明立过功的人已经放回,金之俊不但向多尔衮提出七降七不降建议,又为满人举荐过多人为官,虽然他作为工部尚书,没有作出具体对大明危害之事,却不在赦免之列,还一直关押在大牢里。
  “女人啊,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孔夫子果然说的没错。”王福心中想道,冷然的抛下一句:“不准!”转身离去。
  金兰芷愕然的看着皇帝离去的身影,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皇帝。
  放金之俊回家探一次亲不是问题,只是王福不想向金兰芷发出错误的信号,认为凭着她就可以免于金之俊受处罚,若是金之俊可以不罚,又如何处罚其余委身事清的前臣,给后人留下足够的教训。
  大军歼灭多尔衮主力的消息传开,京城自然又有一番热闹,无是大臣祝贺的奏章象雪片一样飞来,接着整个京城也开始载歌载舞,一些还担心满人会卷土重来的百姓顿时放下心来,一些盼望满人会再回来的地痞流氓却是绝望。
  皇帝传下旨意与民同乐,继刚入京城时,朝廷给京城各人一人一斗粮外,又重新每人发下半斗粮,十文钱作为祝贺,将这种欢乐更是推上一个高潮,数十万百姓和大军一起过了一个欢欢喜喜的中秋节。
  许多人都盼着大军凯旋归来的时刻,好一睹大军的风采,可惜要等大军归来,最快也要等半个月。
  大顺军围攻襄阳已经快一个月了,战事却丝毫没有进展,襄阳不但城高墙厚,而且通过两条水道可以援援不断获得水上支援,当年蒙古人南下攻宋时,兵锋何等之劲,依然在襄阳数十年不得寸进,若不是后来运来回回大炮,襄阳说不定依然可以守上十年八年。
  不过,最坚固的城墙也需要人来守,崇祯十五年,左良玉在荆襄失败而逃,襄阳一座坚城只有郧阳抚治王永诈率数千残兵把守,王永诈只是略微抵抗一下就率军弃城而走,闯军轻而易举攻克襄阳。
  正因为如此,高一功打着偷袭的心思,刚开始没有认为襄阳太难攻克,发现明军早有准备后也没有在意,此时离蒙古人攻襄阳毕竟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攻城的器械有了很大的发展,早已不是笨重的回回炮可比,大顺军这些年通过与明军的战斗,也缴获了不少火炮,这次悉数用在进攻襄阳上,只是明军在襄阳布署的火炮也不是吃素的,双方你来我往的炮击中,大顺军反而吃了大亏。
  要攻克襄阳,除了用人命填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断了襄阳与外界的联系,最终把襄阳困死。
  用人命填是下策,不拿下襄阳进攻湖广又实在太危险,这样一座坚城在身后,谁也不能放心。大顺军无奈,只得先试着断了襄阳与外界联系,要断襄阳与外界的联系,就必须切断两条水路,从襄阳进出的水道有两条:一条是汉水,一条就是沙河,汉水太大,大顺军一时难予断绝汉水上面的船只,不过,沙河刚容易得多,大顺军直接攻克枣阳,沙河这条水道就等于废了。
  枣阳位于襄阳东南面只有一百多里路程,枣阳与襄阳因为有沙河相连,交通极为便利,进出襄阳的许多物资都需要经过枣阳中转,因此枣阳也可以看作是襄阳一个后方基地,拿下枣阳后,大顺军也可以获得一点安慰。
  这天,在枣阳通往襄阳的道路上,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传来,不久,十余名骑士拥着一名四十多岁的独眼大汉出现在道路中间,这名独眼大汉戴着一顶毡帽,鼻梁高耸,眼眶深陷,脸上沾满了风霜之色,虽然只有一只眼睛,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质,让人一看就是久处高位之人。
  这十余骑过去之后,离道路不远的坡地上,一块岩石一样的东西突然动了起来,接着悉悉嗦嗦的声音响起,那块岩石竟然站了起来,竟然是一个穿得花花绿绿的人,那人从怀中掏出一块红色的丝巾在空中连晃了三下,然后将丝巾藏起,消失在后面的森林中。
  丝巾晃动之后,数百米外几处草丛轻轻的动了几下,接着又恢复了平静,一个低低的声音响起:“确认是李自成吗?”
  “回大人,三号传来情报,确认李自成无疑。”
  “那好,传令,各射击小组注意隐蔽,等下听到我的命令,一齐向李自成开枪,然后将其随众全部击毙,确认李自成死亡之后再行撤退。”
  “是。”这个声音之后,道路两旁再次恢复了平静。
  九营山计划已经启动一个月,为止锦衣卫不但调动了遍布全国的系统探听李自成的消息,而且还向皇帝时申请到了一百名特种兵作为狙击手,由特种兵总头子刘国轩亲自带队,只是这一个月,李自成虽然从西安到襄阳,锦衣卫并没有找到好的机会,为了不打草惊蛇,锦衣卫一直没有行动。
  今天无疑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李自成只带着十八名随众,突然从襄阳军营离开,来到枣阳,枣阳是汉光武帝刘秀故乡,被誉为古帝乡,正是这个原因,李自成才来到枣阳散心,看一看光武帝的故乡,或许在李自成心中,也盼望着自己能象刘秀一样成就一番丰功伟业。
  枣阳落入大顺军手中已有半个月之久,整个枣阳有五千大军防守,从枣阳到襄阳的道路上经常有大顺军的士兵巡查,早已消除对大顺军的不利因素,因为如此,李自成才放心只带十八人就从襄阳出发,果然,从襄阳到枣阳的一百多里非常平安。
  只是他没想到他刚出襄阳就被被明军的锦衣卫盯上了,他从襄阳出来时锦衣卫来不及作准备,回来之时,明军的特种部队无视大顺军巡查的骑兵,埋伏在官道上,给他布下一个死亡的陷井。
  蹄声在明军耳中响起,接着一个个骑兵出现在他们眼中,这些人分成前后两队,侧面也各有数骑,将一名戴着毡幅,只有一只眼睛的大汉裹在中间,所有人都紧张起来,他们握枪的手都流出汗水,只是谁也顾不得擦试一下,双眼紧盯在中间的李自成身上。
  
  第306章
在劫难逃
  
  这些骑兵的速度并不快,只是比步行略快一点,以这样的速度,从枣阳赶到襄阳大营只需要三个时辰左右,也就是西洋钟六个小时,他们从上午八时左右出发,如今已经赶了一个时辰的路,中途休息一下,在下午三时左右就可以到达军营,那时离天黑还有一个半时辰。
  张鼎一路上偷偷打量了李自成数次,昨天看过刘秀以前所住故居后,李自成以前在襄阳城下的焦虑好象消失了不少,脸上重新变得自信起来,这让张鼎感到大为安心,看来这场枣阳没有白来。
  张鼎是李自成的侍卫队长,孩儿兵出身,这些孩儿兵都是李自成收养的孤儿,与李自成情同父子,可以说对李自成最为忠心。
  这数年来,虽然有了安定的地盘,大顺军不用再东奔西跑,可是大顺军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心,前有吴三桂,后有张献忠,南明虽然与大顺军互不侵犯,可是南明毕竟是正统,与大顺有逼死君父之仇,随时都有可能翻脸,本来以为南明会与鞑子一直对峙下去,没想到南明竟然取得与鞑子会战的胜利,这一下,不由大顺上下不安,南明与鞑子之战若是结束,随时都可以挥军西征,那还不如先下手为强。
  只是没想到,单是一个襄阳就让二十多万大军不得寸进,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南明主力随时可能抽调回来,又如何不让大顺军上下着急,让张鼎等人更加着急的是,连大顺永昌皇帝也为襄阳的战事焦虑。
  在张鼎这些人看来,只要李自成保持清醒,大顺就是有天大的难关也能闯过去,当年李自成最落魄时,身边只有十八骑,还不是在短短数年间就拉起百万人马,结果连大明京城也攻破,现在大顺军有数十万大军,数省地盘,不知比原先强了多少倍,即使南明击败鞑子又怎样,最终还是要败在永昌皇帝手下,这天下终究是大顺的。
  就在张鼎如此想时,他耳朵里听见了“砰!”的一声,接着他看到永昌皇帝胸前一朵血花溅起,没等他回过神,又是“砰!砰!”如同炒豆子一样的声音响起,一个个血洞在永昌皇帝身上突然冒出,鲜血飞溅,张鼎甚至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一热,接着传来鲜血温热的感觉。
  “不!”张鼎口中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感觉到自己心房紧缩,差点连气也喘不过来,永昌皇帝征战数十年,难道就会如此死去,不会,不会,张鼎一遍一遍安慰自己,毫不犹豫的从战马上跃起,扑到李自成身上,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前面。
  刚刚抱住李自成的身体,张鼎就觉得后背一阵疼痛传来,他明白,自己也被敌人的火枪射中了,只是他不敢怠慢,忍着背上钻心的疼痛,向下面倒去,在空中一个翻身,让自己的背部首先落地。
  “轰”的一声大响,二百多斤的重量一起压在张鼎身上,“卟。”的一声,张鼎口中吐出一口鲜血,直接昏迷过去,只是临昏迷前,他感觉到永昌皇上在他身上动了动:“皇上还没有死。”张鼎嘴角顿时露出一丝笑意。
  从听到第一声枪响,接着第二声,第三声,到张鼎飞身扑到李自成身上,然后从马上摔下,张鼎昏迷,写起来长,其实时间非常短,当张鼎掉在地上昏迷过去时,其余十七名护卫才反应过来:他们受到袭击了,眼下大顺皇帝生死不知。
  “杀!”这让十七名护卫一起红了眼,这十七人,大部分都是从孩儿兵出身的孤儿,一向视李自成为父,眼下李自成生死不明,他们心中狠不得将袭击的人粉身碎骨,提着马毫不犹豫的向火花闪过的地方冲来。
  “自由射击。”刘国轩大声命令道,他已经看到李自成身上中了至少七八发子弹,可以说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眼下就是要把李自成剩下的十七名侍卫一起干掉,然后逃跑,否则等到惊动大顺的大军后,他们这十人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呸。”他用嘴咬开一个纸壳,将火药分倒在底火和枪管中,然后飞快将子弹放入枪管,捅实后连忙举起火枪瞄准前方,最前面一名护卫离他的距离只有二十余步了,“砰!”的一声,刘国轩扣响了板机,就见最前面那名护卫胸前一朵血花溅起,在马上摇了摇,轰的一声从马上掉下来。
  “砰!砰!砰!”又是九声枪响,一共有七名护卫一起从马上掉下来,与刘国轩一起过来的九人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神枪手,他们手中拿着的又都是线膛枪,一百步内几乎个个都是弹无虚发,更不用说只有二十余步,只是他们又来不及商量各自的射击目标,又两名特种兵重复射击,等于浪费两颗子弹。
  此时李自成的护卫还剩下九人,而刘国轩连同自己有十人,若还有一次射击机会,刘国轩相信可以将李自成剩下的九名护卫一起射杀,可惜,双方的距离如今已不足二十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他们冲上来之前上好子弹,双方必须短兵相接。
  刘国轩心中微微后悔,若是能将埋伏的距离再向后数十步就好了,以手中线膛枪的射程,照样可以射杀李自成,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何况靠的越近,自然瞄得越准,刘国轩将后悔的念头压下,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喝起来:“上刺刀,以我为基准,靠拢。”
  作为特种兵的武器,他们的枪支都可以安装刺刀,不是刘国轩不想用手雷,只是手雷声音太大,单是火枪的声音还传不太远,若是用上手雷,恐怕马上就会引来大顺军,那时他们将要面对疯狂的大顺军无穷无尽的追杀,根本不可能逃脱。
  刘国轩喝完,已从腰间将刺刀拨出后,啪的一声,已经将刺刀装上,卡死,在刘国轩手中,已是一支装上刺刀,寒光闪闪,长达四尺左右的步枪。这个长度比起长矛来虽然远远不如,只是却要比长刀长上一截,这长上的一截正是用来对付骑兵的资本。
  “啪,啪。”紧接着刘国轩左右也传来了刺刀卡住的声音,在双方接近十步左右的距离,刘国轩身边已经组成了二列的刺刀阵,如同一小簇钢铁丛林一样对准前方。
  “咴律律。”战马嘶吼声传来,刺刀上的寒光让战马感到一丝不安,战马无疑是极有灵性的生物,面对着寒光闪闪的剌刀,许多战马畏惧着不肯前进。无奈他们的主人恨极了对面的刘国轩等人,不要说只是一片刀丛,就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会直闯进来,非但不肯减速,反而恨恨的用马剌拼命扎着战马,激烈的疼痛让战马狂燥起来,以最快速度冲了过去。
  “轰隆。”双方终于相撞在一起,最前面的两匹战马身上各插了两把刺刀,锋利的剌刀直接插进战马的心脏,哀鸣了一声,两匹战马一起轰然倒地,将马背上的两名护卫也一起甩下,不过,这两名护卫不愧是精选出来的大顺皇帝侍卫,千钧一发之间,这两名护卫从马上跳下,在地上翻滚起来,将冲力御掉,从地上摇摇晃晃的爬起,嘴里鲜血淋淋,已是受创不清。
  在两匹战马倒下时,明军单薄的阵线也被同时撞穿,战马巨大的冲力使得前面两名特种兵往后便倒,与后排两名特种兵撞在一起,四人在地上滑出一段长长的距离才重重摔在地上,四人都忍不住同时吐出一口鲜血,这短暂的碰撞,大顺军付出了两人重伤,明军则付出了四人重伤的代价。
  表面上看大顺军沾了便宜,其实并非如此,两匹死马挡在前面,后面的大顺军生怕与死马撞在一起,不得不提缰绳从死马身上跃过,这就给了两边的明军机会。
  “杀!”剩下六名明军特种兵从地上跃起,刺刀一齐捅出,铮铮数声响起,有三名护卫将刺刀挡住,另外三人直接被明军的刺刀从马上挑下,最后一名护卫却是呐喊一声,长刀向一名刚刚刺杀得手的特种兵劈下,那名特种躲避不及,危急中只来得及用手一抬,“卟。”的一声,这种特种兵左手齐肘而断,疼得他脸上的大汗如黄豆一样滚下。
  明军五人重伤,大顺军却是三死二伤,双方战了一个平分秋色,等到四名大顺军拨转马头时,五名明军重新组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式。
  “杀!”四名大顺军毫不犹豫的向明军再次发起冲锋。
  “砰!砰!”数声枪响之后,四名大顺军从马上纷纷栽下,刘国轩愕然的看去,却见刚才被马撞飞的四人枪口冒出一阵硝烟,他才明白这四人趁着躺在地上的时候快速上好子弹,才一举建功。
  剩下两名全身是伤的大顺军看着倒下的同伴,眼中闪过一丝绝望的神色,抽出长剑在脖子上一横,一道红迹从他们脖子上漫延,两人的尸身重重倒下。
  
  第307章
襄阳城下
  
  刘国轩五人定了定神,一人急忙给断去手臂的那名队员重新包扎,好在他们每个人手中都带有止血的金创药,刚才受伤的队员已经给自己止血,否则到现在他已经流血而死了,只是要包扎却力不从心。
  刘国轩和另外三人急步走到官道上,对抱在一起的两人检查起来,刘国轩伸手探了探两人的鼻间,顿时松了一口气,那名年轻人鼻间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疑似李自成的中年人已经气息全无,身体僵直,身上的鲜血更是完全凝固。
  “铮。”一名特种兵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刀,问道:“将军,要不要将人头带回去?”
  刘国轩看了看中年人坚毅的面容,不知为何,心中突然一阵伤感,摇了摇头:“算了,此人也算是一代枭雄,给他留个全尸吧。”
  “便宜他了。”那名特种兵不舍得将长刀丢到地上,他虽然很想将人头带回,不过,想想己方有五名伤员,如果再带一颗人头的话,行动会更加不便,而且更是会彻底激怒发现尸体的大顺军,只好将念头打消。
  确定了这名疑似李自成的中年男子已经死去,刘国轩不再耽搁时间,喝道:“走。”牵过五匹战马,每人带着一名伤者,“驾。”的一声,消失在远方。
  在刘国轩等人消失后一盏茶时间不到,几名农人扛着锄头说说笑笑的从官道上走过,其中一人突然夷了一声,向前指道:“那是什么?”
  其余几人一起望去,所有人的眼睛马上睁圆,一人大叫起来:“杀人呐,杀人呐。”
  几名农人不敢细看,马上落荒而逃,不久,一队巡逻的大顺军赶了过来,仔细查看了一下道路旁边的尸体,顿时咬牙切齿的大骂起来,这队自己人分明是受到火枪的袭击,其中一名小头目模样的人来到官道上,将两具抱在一起的尸体翻过来,看到一名独眼高鼻,深眶的中年人特殊面容,那名小头目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双目呆滞起来。
  “大人,你怎么啦?”一名大顺军看到自己的上司突然中邪了一样坐在地上,不解的问道,他虽然扫过李自成面容时感到此人面目有些特别,却没有联想到大顺皇帝头上,这数年,李自成称帝后,在皇宫深居简出,已不象原先一样时常和平常士兵见面,只有以前的老兵才能一眼认出李自成的面貌来,虽然从装述上看,死的是大顺军的人,只是打仗死人是常事,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
  那名头目没有问答,依然是双目呆直的望着李自成的尸体。刚才问话的士兵用手在自己上司眼前晃动几下,只是上司毫无反应,那名士兵才慌了起来,喊道:“不好,大人中邪了。”同时使劲的晃动着小头目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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