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精校)第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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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和虔诚的贵妇
稍微新一点的思想看起来是大逆不道的,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于平淡无奇的语言。谁要独出心裁就该倒霉。
——福布拉斯
经过了几个月的考验,于连已经从管家手里领到第三季度的薪水。德·拉莫尔先生派他照管布列塔尼和诺曼底的地产工作。于连经常出差。他主要负责和德·弗里莱神甫打官司的通信事宜。皮拉尔神甫已经对他作过交代。
侯爵在各种文件的边上,潦草地批上几个字,就给于连送来,于连根据批语写好回信,侯爵几乎每次都在信上签字。
在巴黎的神学院,教师都怪于连不大用功,但是依然把他当做最出色的学生。于连的抱负不得施展,于是满脸热诚,投入各种各样的工作。不久就失去了从外省带来的红润脸色。在神学院的年轻同学看来,他的脸色苍白反倒成了一个优点;他觉得他们远远不像贝藏松的同学那样坏,不像他们那样拜倒在金币之下,他们却担心他得了肺病。侯爵曾经给了他一匹马。
于连怕骑马给他们看见不好,就说医生规定要他骑马锻炼的。皮拉尔神甫带他去过好几个冉森派教堂。于连感到惊讶;原来在他心里,宗教的观念和口是心非、唯利是图是难解难分的。现在,他不得不钦佩这些虔诚、严格、从不考虑收支的人。好几个冉森派教徒把他当朋友,给他出主意。一个新的世界展现在他面前。他在冉森派教徒中认识了一个阿塔米拉伯爵,他身高将近六英尺,是在本国判处死刑的自由党人,但却是个虔诚的教徒。既信宗教,又爱自由,这个冰炭同炉的现象使于连很难理解。
于连和年轻的伯爵疏远了。诺贝发现于连回答他朋友开的玩笑,简直叫他们吃不消。于连对玛蒂德小姐失过一两次礼之后,硬规定自己不再先开口对她说话。德·拉莫尔府上的人对他总是礼貌周到,无可指责;但他却感到不被人看重。他有外省人的常识,用一句俗话来解释这种现象:“只有新的才是好的。”
也许他比初来的时候看得更清楚一点,要不然,就是巴黎上流社会一开始所产生的魅力已经消失了。
只要他一放下工作,就会觉得无聊透顶;这是上流社会与众不同的文明礼节造成的感情枯萎,这种礼节令人称羡,规矩合度,按照不同的地位,等级分明。但是稍微敏感一点的心灵,就会看出礼节的矫揉造作。
当然,你可以责备外省人土里土气,不够文明;不过他们的答话总有一点人情味。而在德·拉莫尔府上,虽然从来没有人伤害于连的自尊心,但往往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拿起蜡烛走回房间,真恨不得放声大哭一场。在外省,如果你碰到了什么倒霉的事,只要你走进一家咖啡店,连伙计都会对你表示关心。不过,虽然这件倒霉事有伤你的自尊心,他表示同情的时候,却会翻来覆去提到使你觉得痛苦的字眼。巴黎人不会这样不识趣,他们要笑你,也不会让你听见,但他们总是把你当做外人。
我们避而不谈一大堆本来会使于连出丑的小事,因为于连是个不怕出丑的小人物。过分的敏感使他出尽了洋相。他要消愁解闷,就去采取预防措施:他每天练习手枪射击,他成了著名的击剑教师的得意门生。只要一有空闲,他不像从前那样去读书,而是跑到骑马场去,要骑最难骑的劣马。他同骑师遛马时,几乎每次都给马摔到地上。
侯爵觉得他是一把好手,在为他拼命工作,不乱说话,人又聪明,渐渐就派他去接办那些有点难解决的事务。侯爵在国家大事允许他歇口气的时候,就把聪明才智用在做生意上;他的消息灵通,证券交易所的买卖做得得心应手。他买下了房产、林产;不过他很容易发脾气。他把成百金币送人,却为了几百法郎打官司。有些阔佬心胸开阔。做生意追求的不是效果,而是乐趣。侯爵需要一个好帮手,能把他的金钱事务安排得条理分明,了如指掌。
德·拉莫尔大人做事虽然四平八稳,有时她也会笑于连。过分敏感往往会做出“难以预料”的事,而这正是贵妇人最害怕的;因为这种行为不合规矩。而两三次,侯爵为于连说话了:“如果他在你的客厅里显得可笑,那他在办公室里却是一把好手。”而于连呢,他自信看出了侯爵夫人的心事。只要一通报德·拉如玛特男爵来到,她就会换上一副笑脸。对什么都感兴趣。男爵是个冷冰冰的人,脸上毫无表情。他长得又瘦又小又丑,穿得却非常讲究,他一生出入宫廷,通常对任何事都不发表任何意见。这就是他的思想方法。德·拉莫尔夫人如果能得到这样一位女婿,那她有生以来头一回会感到心满意足。
说话的神气
他们崇高的使命是冷静地判断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他们的智慧应该防止小不忍而乱大谋,防止为传闻失真的事件而大发雷霆。
——格拉修斯
于连是个新手,自视甚高,不肯多管闲事,所以没有闹出太大的乱子。一天,在圣奥诺雷街碰到一阵急雨,他躲进了一家咖啡店,一个身材高大,穿了一件海狸皮小礼服的人,看见他的目光深沉,感到惊讶,就像从前在贝藏松时亚芒达小姐的情人一样,也瞪了他一眼。
于连时常责备自己不该放过那次对自己的冒犯,因此不能容忍这种目光。他提出了质问。穿小礼服的人立刻破口大骂。咖啡店里的人都围拢来;过路人也在门口站住了。外省人来到巴黎都谨慎为上,于连随身总带着小手枪;他的手捏住衣袋里的武器,有点紧张。不过他沉住了气,只是三番五次、翻来覆去地问对方:“先生,你的地址?我并不怕你。”
他说这句话时如此耐心,结果连围观的群众也打抱不平了。
“太不像话!不要只管骂人,该把地址给他。”穿小礼服的人听得不耐烦了,就把五六张名片朝于连脸上扔过去。侥幸没有一张碰到他的脸;而他已经暗下决心,除非对方先动手打他,他自己决不先开枪。那个人走了,有好几次还回过头来,口吐恶言,用拳头威胁他。
于连气得出了一身大汗。“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居然把我气成这等模样!”他愤怒地自言自语,“我太敏感了,这太丢人,怎能沉得住气呢?”
他恨不得立刻找他决斗。但是有个困难使他止步,巴黎虽大,哪里去找一个证人?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只认识几个人;不过交往一个半月之后,他们就分了手。“我不合群,这下可自食其果了。”他心里想。最后,他想到去找一个九十六团的前中尉。那人名叫列万,是一个时常同他一道练习击剑的可怜虫。于连对他说了实话。
“我很愿当你的证人,”列万答道,“不过有个条件:要是你没有打伤你的对手,就得当场和我决斗。”
“说了算数。”于连握住他的手,不胜感激地说:于是他们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到圣日耳曼区中心去找德·博韦西先生。
那时是早上七点钟。直到通报姓名时,于连才想到这个人可能是德·雷纳夫人的表弟,从前在驻罗马或那不勒斯大使馆工作过,还给歌唱家吉罗尼莫写过一封介绍信。
于连把头一天扔给他的名片,还有一张自己的,一起交给一个魁梧的仆人。
人家让他和他的证人足足等了三刻钟,才把他们带到一套讲究得令人咋舌的房间。他们见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穿着橙红夹白的小礼服,打扮得像个洋娃娃;他的面目像个希腊美男子,外表无懈可击,其实毫无可取。他的脸非常窄,美丽的金黄头发梳成金字塔形。精心烫过的鬈发,没有一根翘起来。“原来是为了把头发卷成这等模样,”九十六团的中尉暗想,“这个该死的花花公子才让我们等了这么久。”花里胡哨的晨衣、晨裤,甚至绣花拖鞋,一切都合乎身份,经过精心打扮。他的外貌既高贵又空虚,说明他的思想循规蹈矩,内容贫乏:他是一个典型的可爱人物,讨厌意外出轨的事,不喜欢开玩笑,装得一本正经。
于连听九十六团的中尉说:如此粗暴无礼地把名片扔到他脸上之后,又让他等了这么久,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气冲冲地走进了德·博韦西先生的房间。他打算摆出毫不客气的架势,同时又不愿意显得没有教养。
德·博韦西先生的态度温和,神情拘谨,自负而又自满,周围的一切非常雅致,令人倾倒,于连一见,转眼就把无礼的念头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不是头一天的那个人。他见到的不是咖啡店的粗人,而是一个出色的人物,使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把一张扔给他的名片递了过去。
“这是我的名片。”时髦的人物说,于连从早晨七点起就穿上黑礼服,并没有引起他思考;“不过我不明白,说老实话……”
他说这句话的神气,使于连又冒火了。
“我是来找你决斗的,先生。”于是他一口气把事情的本末说个清楚。
夏尔·德·博韦西先生深思熟虑之后,对于连这身黑礼服的剪裁,觉得令人满意。“一眼可以看出,这是出自名师之手,”他一边听,一边想,“背心式样很好,靴子也做得不错;不过,一大早就穿这身黑礼服!……难道是为了免得子弹打穿胸膛?”德·博韦西骑士心里想。
他自己心里明白之后,立刻就恢复了周到的礼貌,几乎是平等地对待于连了。话谈得相当长,事情也很微妙;不过,于连到底不能睁眼不看明摆着的事实。他面前这个如此高贵的年轻人,和头一天辱骂他的粗人,毫无相似之处。
于连觉得自己如果一走了之,未免问心有愧,就尽量拖长解释的时间。他看出德·博韦西骑士对自己的门第很自负,他自称骑士,当于连只称他为先生时,他觉得对方失礼了。
于连佩服他庄重的神气,庄重中掺杂了三分谦虚,七分得意,但没有一刻是不庄重的。他说话时舌头转动得与众不同,使于连觉得奇怪……但说到底,自始至终,他找不到一星半点寻衅的借口。
年轻的外交官若无其事地提出来要决斗,但九十六团的前中尉坐了一个小时,两腿分开,双手放在大腿上,胳膊肘朝外,坐得不耐烦了,就开腔说:他的朋友索雷尔先生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名片被盗,就向这个人无理取闹呀。
于连情绪不佳,走了出来。德·博韦西骑士的马车停在院子里,台阶前;于连偶然一抬头,认出了马车夫就是头一天的那个粗人。
一看到他,一把揪住他的宽大上衣,把他从座位上拉下来,用马鞭狠狠地抽他,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两个仆人来帮他们伙伴的忙;于连挨了几拳。他立刻拿出手枪来,朝他们开枪;他们赶快逃跑。这也只是一分钟的事。
德·博韦西骑士走下楼梯,神气庄重得非常好笑,他翻来覆去地用大人物的口气问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显然很好奇,但外交官的架子不允许他流露出太大的兴趣。等他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他不知道到底应该维护眉目之间的高傲神气,还是应该保住永不离开外交官脸上的冷静笑容。
九十六团的中尉看出德·博韦西先生想要决斗;他也想学外交官,把决斗的主动权掌握在他朋友的手里。“这一下,”他叫道,“决斗不是师出无名了!”
“英雄所见略同。”外交官答道。“我要撵走这个混蛋,”他对仆人说,“换个人来赶车。”马车门开了:骑士一定要让于连和他的证人先上。他们去找德·博韦西先生的一个朋友,朋友说出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一路上谈得的确很好。奇怪的是,外交官还没有脱下晨衣。
“这些先生虽然很高贵,”于连心想,“但并不像来德·拉莫尔先生家吃晚餐的人那样没有趣味;我现在才明白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找到了理由,“他们不在乎体面。”他们公然谈到头天晚上出风头的芭蕾舞舞女。这两位先生还隐约提到一些挑逗人心的趣事,那是于连和九十六团的中尉闻所未闻的。还好于连没有打肿脸充胖子,以不知为知;只是老实承认自己孤陋寡闻。骑士的朋友喜欢这种坦率的态度,就一五一十,有声有色地把这些故事讲给他听。
有一件事使于连听了大吃一惊。街心临时搭了一个迎圣体的祭坛,马车停了一下才能往前走。这两位先生却满不在乎,大开玩笑,说某某神甫是大主教的嫡亲骨肉。而在想当公爵的德·拉莫尔先生家中,这种话是没人敢说出口的。
决斗不消片刻就结束了:于连胳膊上中了一枪;伤口用手帕包扎好,手帕还用烧酒浸湿过。德·博韦西骑士彬彬有礼地请于连坐原车回去。当于连说出德·拉莫尔府时,年轻的外交官和他的朋友互相递了一个眼色。于连租来的马车也停在那里,但他觉得同这两位先生谈话,比同九十六团中尉谈话有趣得多。
“我的天呀!一场决斗,难道不过如此吗!”于连心想,“我的运气真好,居然还找到了这个车夫!如果出不了在咖啡店受的这口气,那我会多么难过啊!”有趣的谈话差不多接连不断。于连这才明白外交辞令并不是没有用的。
“这样看来,”他心里想,“上流人物谈的话,也并不一定是无聊的!这两个人拿圣体节的游行来开玩笑,他们居然敢原原本本地讲些不堪入耳的传闻,还讲得栩栩如生。他们所缺少的,恐怕只有政治上的推理能力,但他们谈话的风度,用词的得体,弥补这点欠缺也绰绰有余了。”于连觉得自己对他们已经倾倒,“要是我能经常见到他们,那真是三生有幸了!”
他们刚刚分手,德·博韦西骑士就去了解情况:但是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他非常想了解对方;去拜访他会不会有失体面?但他打听到的一点情况却鼓不起他的劲来。
“这件事太糟糕!”他对他的证人说,“我怎么能承认和德·拉莫尔先生一个小小的秘书决斗过呢?而决斗的理由只是马车夫偷了我的名片!”
“那的确会闹笑话的。”
当天晚上,德·博韦西骑士和他的朋友就到处散布流言,说这个索雷尔先生是德·拉莫尔侯爵一个好朋友的私生子,此外,他是一个很好的年轻人。流言很容易传开了。一旦大家信以为真,年轻的外交官和他的朋友就不惜屈尊来看于连,在他养伤的半个月里,来看过他好几次。于连老实告诉他们,他有生以来只上过一次歌剧院。
“这真难以想象,”他们对他说,“不上歌剧院能上哪里去呢?你伤一养好,头一次出门就该去看罗西尼的歌剧《奥里伯爵》。”
在歌剧院,德·博韦西骑士把他介绍给出名的歌唱家吉罗尼莫,那时他正红得发紫。
于连几乎拜倒在骑士脚下;自尊自大,神秘的优越感,年轻人的自命不凡,都五彩斑斓地杂陈在骑士身上,使于连不胜景仰。比如说,骑士有点口吃,因为他有幸时常见到的一位大贵人也有口吃的毛病。于连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缺点也是这样可爱的人,而他优雅的风度更是可怜的外省人模仿唯恐不及的了。
大家在歌剧院常见他和德·博韦西骑士在一起;这种关系使人提到他的名字。
“哈!”一天德·拉莫尔先生对他说,“我还不知道你是和我要好的方施-孔特大阔佬的私生子呢?”
于连想要申明这个流言没他的份:“是德·博韦西先生不屑和一个木匠的儿子决斗,才这样说的。”但侯爵不容分说,打断了他的话。
“我知道,我知道,”德·拉莫尔先生说,“现在是我要弄假成真了,因为这个传说正合我的意思。不过我要你答应我,在歌剧院演出的日子,到了十一点半钟散场的时候,你花上半个小时去前厅见见世面。我看你有时还会露出外省人的土气,非改掉不可;再说,认识大人物也没有坏处,至少要知道谁是谁,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派你去找他们。到票房去一趟,让他们认识你;入场券已经送来了。”
痛风病发作
我提升了,不是我有功,而是我的主子有痛风病。
——贝多洛蒂
读者也许会觉得奇怪:侯爵说话的口气怎么这样随便,甚至还很友好;我们忘了说:一个半月以来,侯爵因为痛风病发作,一直待在家里。
德·拉莫尔小姐同她母亲到海滨胜地耶尔看外祖母去了。诺贝伯爵只是偶尔来看看父亲;父子关系很好,但是无话可说。德·拉莫尔先生只剩下了于连做伴,他意外地发现于连很有头脑,他要于连读报。不久,年轻的秘书就会挑选侯爵关心的消息了。侯爵讨厌一种新出的报纸;他发誓不看,却每天要谈这张报。于连觉得好笑,他很高兴看到权力斗不过思想。侯爵的心胸狭窄使他的头脑恢复了冷静,整晚和一位大人物面对面打交道,是很容易失去控制的。侯爵不满现状,就要于连读《罗马史》;于连随口把拉丁文翻成法文,侯爵听了很高兴。
一天,侯爵用过分客气的语调对于连说话,这种语调往往使于连受不了:
“我亲爱的索雷尔,请允许我送你一套蓝色的礼服:如果你穿着来见我,在我眼里,你就成了雷斯伯爵的弟弟,也就是说,我的好朋友老公爵的儿子。”
于连搞不太清这是什么名堂;当天晚上,他就试穿了蓝礼服,侯爵果然和他不分上下。于连是个有心人,他感觉得到礼貌的真假,但对真中有假的细微差别,就分辨不出了。在侯爵出这个怪主意之前,于连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受到这种接待。“这一手真叫人佩服!”于连心想;他起身告辞的时候,侯爵还道歉说,他有病在身,恕不远送。
于连心里也难免有想法:“他是不是拿我寻开心?”他这样想。于是他去向皮拉尔神甫求教,神甫反倒不如侯爵彬彬有礼,只是吹吹口哨,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第二天早上,于连又穿上黑礼服,拿了文件夹和待签的信件去见侯爵。他只受到了往常的接待。到了晚上,他再换上蓝礼服,接待的口气又大不相同,和头天晚上一样客客气气。
“既然你好意来看一个有病的老人,而不觉得太无聊,”侯爵对他说,“那就要无话不谈,哪怕是生活中的小事,也不妨老实讲讲,不必有所顾虑,只要讲得清楚,讲得有趣就行。人生应该及时行乐,”侯爵接着说,“其他一切都是空的。一个人不可能每天都在战争中救我的命,也不可能每天送我一百万;不过,只要里瓦罗这个作家在我的躺椅旁边,他就可以每天给我消愁解闷,每天减少我一小时的痛苦。我流亡在汉堡的时候,常常和他见面。”
于是侯爵对于连讲起里瓦罗在汉堡的故事,他说一句妙语,总要四个汉堡人凑在一起才听得懂。
德·拉莫尔先生只剩下了这个小神甫做伴,总想要他多谈一点。他用荣誉感来激发于连的自尊心。于连决定,既然要他讲老实话,他就什么都说出来;只是隐瞒了两件事:一是他狂热崇拜的人,侯爵听了那个名字都会生气;二是他根本不信神,这对一个未来的神甫也不太合适。他一讲起和德·博韦西骑士决斗的事,这才算是投其所好。侯爵听到在圣奥诺雷咖啡店里,马车夫破口大骂那一场,笑得简直流出了眼泪。这是主客坦诚相处的时期。
德·拉莫尔先生对这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很感兴趣。开始,他对于连闹的笑话抚慰有加,听来可以开心解闷;不久,他就更加关怀如何不露痕迹地改正这个年轻人的错误。“别的外省人一到巴黎,对什么都叫好,”侯爵心想,“这个人却对什么都讨厌。别人太做作,他又太不做作了,而那些傻瓜反把他当傻瓜呢!”
冬天太冷,痛风病一发作,就拖了几个月。
“有人喜欢漂亮的西班牙猎狗,”侯爵心想,“我喜欢这个小神甫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个性强。我把他当儿子有什么不好?我兴之所至,到头来也不过在遗嘱里给他一颗五百金币的钻石罢了。”
侯爵一旦明白了他手下人倔犟的性格,就每天派他去办不同的事。
于连惊慌不安地注意到,这位大人物对同一件事,有时会做出前后矛盾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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