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0(校对)第102部分在线阅读
“公子在看什么呢?”一个声音在郑森的耳边响了起来,同时一件大红的锦绣斗篷被轻轻地披在郑森的肩上。
郑森并不回头,只是伸出手握住了正在帮他系斗篷的手道:“我早晨总是习惯早起,没什么事情干,就来等日出。早晨江上风大,你的手都是冷的。你不在船舱里,跑到船头来干什么?”
“公子也知道江风凛冽,却连一件斗篷都不披着,就跑到船头上来。却让人……”
郑森听了,笑道:“香君,我的身体可不是你能比的。你看,我刚才没穿斗篷,手却是比刚从船舱里面出来的你还要热乎些呢。单看这个,说我是刚出来的,而你在这里站了半天了,倒还更像一些。”
郑森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这时候第一缕霞光终于照了过来,将李香君的小脸,还有匆匆梳好的鬓发映照得微微的有点泛红。看着李香君的发丝在晨风中轻轻地摇摆着,便松开了握着她的手的手,伸过去,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道:“外头风冷,我们还是先进去吧。”
“公子不是要看日出的吗?”李香君问道。
“日出天天看,早就没什么意思了。”郑森又握住李香君的手道,“你的手好像又冷了一点,我们还是进去吧,在路上不论你我中的哪一个,若是病了,都不方便。”
李香君也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郑森便拉着她的手向着船舱里走去。这时候却见环儿拿着一个手炉,急匆匆的从船舱里出来道:“小姐,你的手炉。”
“环儿,我们要进去了。你倒是不用这么急了。”郑森笑笑道,却并不松开握着的李香君的手。几个人进到船舱里,郑森道:“香君,我们到你的舱室里去坐一坐,正好你可以让环儿把密之给了我们的那些茶叶泡好给我们尝尝。”
李香君的船舱就在郑森的船舱旁边,只隔着一道木板而已。安江号是作为内河战船设计的,设计的时候更多地考虑的是航行和防御方面的性能,相对而言,舒适性是要做出一定的牺牲的。比如说让船舱明显的高于船舷,会增加阻力,显然对提高航行速度不利,而要在船舱里开大的窗户又显然对提高防御没好处,再加上大的居住舱室显然压缩了存放物资什么的空间,所以虽然提供给郑森和李香君的舱室是船上最好的舱室,但是如果拿来和李香君经常在秦淮河上租用的画舫的船舱相比,条件还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比如说这两个舱室都是半埋在甲板下面的,加上窗户又小,所以里面一向很黑。如今太阳已经从船尾方向升起来了,绯红的阳光正照在船舱里小小的窗户上,将白色的窗户纸照得通红,但船舱里还是很黑。直到环儿点亮了鲸油灯,于是船舱里才算是亮了一些。
“郑公子,小姐,你们且坐一坐,等我去看看水开了没有。”环儿说着便走了出去。
“这船原本不是住人的,只是我一味贪快,才选了这船,倒是辛苦你了。”郑森望着李香君道。
李香君却叹了口气道:“公子你是十足的千金之子,却也可以坐这船,奴又如何乘不得这船。况且在这船上,无论如何,也是吃得饱穿得暖,还能和……比起那些……真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说起来要不是遇到公子,不出来走一走,真不知道天下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昔时我只在金陵,每日里见着各种繁华,却不知……”
郑森知道李香君说的是什么,自从离开桐城,重新回到船上,逆江而上,这一路上却又见到了不少的流民。昨天郑森拿出郑家自制的千里镜来,原本是给李香君看看风景的,却不想李香君随便向着岸上望过去,就到处都能看到无人收埋的尸体,有些尸体大多尸首不全,显然是被野狗什么的啃咬了。吓得李香君花容失色,差点就从船上掉下去。
“这样的事情,我以前也听很多人说过。”郑森低声道,“其实以前也读过魏武的《蒿里行》,‘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以前也不过读读,但是真要说亲眼见到,却也还是第一次……我们是如此的急需温暖而湿润的土地……我第一次感觉的对外的扩张是如此的必要,如此的刻不容缓……一定要打破这个循环……”
郑森后面说的那些东西李香君其实听不明白,她也知道郑森这些话其实并不是对她说的,他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
这时候门轻轻地打开了,环儿端着茶盘走了进来:“郑公子,小姐,请用茶。”
环儿的出现打断了郑森的沉思,他笑了笑,端起了茶杯。
“大概明天中午,就能到武昌了。当忙完了事情,我陪你们到黄鹤楼一游。”郑森道。
……
船舱中始终是有些憋闷,所以到了快中午的时候,也渐渐的暖和了,郑森就和李香君一起上到了前甲板上。前甲板是要装火炮的地方,如今火炮并没有装上,所以这里也就相对空阔。
李香君见郑森似乎兴致不高,知道这是因为早上她一不小心提到了那些死在路上的流民的事情导致的。便换了个话题,向郑森请教起了泰西的音乐。老实说,郑森也不懂什么真正的泰西音乐,他脑袋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曲子,哪怕真的是欧洲的曲子,这个时候其实也还远远没有出现。就连巴赫,爷还要过几十年才能出生呢。不过能听李香君唱歌总是一件乐事,至少暂时,郑森倒是可以不去想其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李香君刚刚唱完了一首歌,右舷那边,却远远地有一股浓烟冒了起来,在晴空下显得格外的显眼?
“那是什么?是哪里走水了么?”李香君注意到郑森已经看到了那股浓烟,便这样问道。
“这我可不知道,也许只是烧荒呢。”郑森说,“一会儿船绕过那片树林,应该就看得见了。”
安江号继续向前,绕过了那片树林,大家立刻就看到,着火不是荒地,也不是一两间房子,而是整个的一座村庄。
“我的望远镜呢?”郑森道。
“公子,在这里。”郑福赶忙将望远镜递了过来。
“让船继续驶近一些,我们看看能帮忙不?”郑森一边伸手去接望远镜,一边说道。
“好的,少将军。”查船长也回答说。
郑森举起了望远镜,在望远镜里可以看到,正在熊熊燃烧的村庄里却并没有人救火,似乎整个村子里面的人都失踪了一样。
“难道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去逃荒了?”郑森一开始这样想道,不过他立刻就意识到这个想法是不靠谱的。因为如果村子里面没人了,那火是怎么起来的?如果村里有人那倒可能是因为用火不小心导致的火灾,但如果整个村子里的人都逃荒去了,自然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逃荒的人在离开的时候,总还是有着有一天要回来的期盼或者是幻想的。所以他们会把房子抛在这里,但不会自己点火把它烧掉。一路上郑森看到过不少的空无一人的村庄,这些村子里的房屋因为无人照顾,倒塌了不少,但是整个村子这样燃烧起来的却从来没见过。
郑森又细细的观察了一番,他发现,至少在他的望远镜看得清的地方的额那些房子,燃烧的程度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些房子几乎是同时起火,或者至少是从好十几个着火点同时起火的。
“这是纵火!而且是一群人几乎同时纵火!”郑森立刻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烧成这样子,这应该是一伙人同时在村子里放火的结果。”查船长开口说。
“什么人会这样做?”李香君皱起了眉头。
“谁知道?也许是占山为王的草寇,也许是流寇,虽说张献忠好像刚刚吃了败仗,跑到四川去了,但是如今满地流寇的,谁知道是不是又有新的流寇流窜过来了。我听说流寇裹挟人口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一把火把人家的房子全烧光。这样人家也没地方住了,就只能跟着他们走了。”查船长说。
“这些流寇怎么这样狠毒?真是可恨!”李香君忍不住说。
“其实还有可能是官军。”郑森放下望远镜道。
“官军?官军也……”环儿吓了一跳。
“确实也可能是官军,比如说村里有谁家很有钱,官军有时候就会杀光他们,然后把钱抢走,然后再把这些事情都推给流寇。”查船长说,“而且,很可能指的是官军干的。我们已经很近了,一会儿我把船接近岸边,派两个人去过看看,就知道了。要是只是烧了房子,村子里没多少尸体,那就是流寇;要是到处都是死人,那多半就是官军。”
第212章
梼杌
2
这时候,安江号已经靠近了燃烧的村庄,在距离村子不远的地方,安江号抛了锚,几个水手放下了一条小船,几个水手跳到了小船上,划着船,向着村子的方向过去了,郑森等人则在船上看着。
水手们并没有直接进村,村子里面的形势还不清楚,虽然从火势来看,村子里面已经多半没有人了,至少是不会有活人了。但是水手们并不能确定点起这把火的家伙走远了没有。有些文艺范儿的变态,他们不但喜欢杀人放火,还喜欢看着城市和村庄一点点的燃烧。比如说据说著名的罗马中二皇帝尼禄就曾经将整个罗马点燃了,然后站在皇宫的高台上,俯视着熊熊燃烧的城市,诗兴大发的吟诵了一首据他自己说可以和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伊大火的章节媲美的诗歌。虽然无论是“流寇”,还是左良玉的官军当中似乎都没有喜欢对着大火作诗的变态,但是喜欢看大火,喜欢看毁灭的变态绝对是有的,而且绝对不少,只是他们不会作诗而已。
如果这些家伙还没走远,贸然靠近村庄将会非常危险。水手的人数不多,只有五六个人而已,而且武装程度也很一般,他们毕竟不是模范军。如果被那些喜欢杀人的家伙发现了,也会非常危险的。
水手们首先攀上江堤附近的一个小山包眺望了一下村子周围的情况。相比流寇或者官军,他们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就是他们的手里有那些家伙都没有的高档东西——望远镜。
即使在现在,郑家还是无法自己生产出透明度很高的玻璃,虽然据说造玻璃是穿越者的必备神器,但事实上,制造高透明度的玻璃有很多的工艺上的秘密,这绝不是知道几个化学反应方程式就能解决的,所以,虽然请了泰西技师,虽然开出了悬赏,但是直至现在,他们所制造的玻璃不但带着浑浊的绿色,而且玻璃中往往有很多的大大小小的气泡,有些气泡非常小,肉眼几乎看不到,用作其他物品的时候倒也罢了,但是用作望远镜的镜片的时候,这些微小的气泡却使得望远镜成像的清晰度大幅度下降,稍微远一点的东西就看不清。不过这个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大自然提供了一种透明度以及光学性质都要比郑森的人能做出来的玻璃好得多的东西——天然水晶。
天然水晶虽然也算宝石,但是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宝石,天然水晶的产量要高不少,但是在没有基于科学的探矿和机械化采矿技术的时代,大块的,高纯度的水晶依然不便宜。好在郑家别的没有就是有钱,所以原料上的问题倒不是大问题。不过手工磨制很需要技巧,也很花时间,虽然郑家也在培养工匠,但是望远镜的产量还是远远不足,目前只有那些战舰的船长,以及模范军中营一级的指挥官有望远镜用,不过随着新的工匠的渐渐成熟,这东西也会渐渐地普及开来的。
这些水手当然是没有资格用这样的高档货的,他们用的当然是郑森的那个。
望远镜使得这些水手能够在很远的地方进行细致的观察,这对于作战是非常有用的,这使得当时其他的没有装备这种玩意儿的军队很难伏击郑森的人马。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敌人还很远的时候,这个时代的士兵们是不太习惯就隔着老远就隐藏起来的,而且在没有望远镜的情况下,隔着老远就隐藏起来,也会干扰自己的观察。
事实证明,谨慎一点是很有必要的。就在那个村子过去一点的一个小山包上,可以看到有一群人正在对着燃烧的村庄指指点点的。在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很清楚,那些人都是一副官军的打扮,还打着一面旗,旗子上有一个李字,也不知道是谁的人马。
这帮子官军还带着几头牲口,有马,还有驴子。驴子背上还背着些什么,多半是抢来的东西。他们望着大火,指指点点的,脸上满是兴奋的神气。
水手们在那里停了下来,一个水手跑向岸边,掏出小旗向着船上摇了起来。
“他是什么意思?”李香君问道。
“他说附近有官军……我就知道。”郑森沉着脸说。
又过了一阵子,火渐渐地小了。那些官兵们也都看够了,便慢慢的向着远处去了。几个水手才朝着村子那边过去。郑森几个人也上了小船登上了江堤,在那里远远地眺望着村庄。这时候明火已经基本上灭了,只剩下一大片废墟还在冒烟。他看到那些水手们慢慢的接近了村庄然后在村庄附近停了下来,显然村庄里面的温度还是太高,他们完全没法靠近。过了好一阵子,这些水手才走进了村子的废墟,转了一圈之后,就回来了。
“少将军,村里没活人了。”一个水手对郑森说。
这个结果在预料之中,在那样的大火中,不可能还有活人。
“几百人人都被关在一套大院子里,然后放火烧死的。”另一个水手补充说。
“这些官军抢东西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把人杀光?”李香君问道。
“呵呵。”郑森苦笑了一声,道,“你听说过杀人灭口吗?香君你看这个村子,也就这么大,清平年月打给也只有两三百号人,如今的局面下,一个村子里面还能有好几百号人,这可不容易。什么样的村子在能在这样的年月里,基本上大部分人还能过得去,还能不出外流亡?”
“什么样的村子?”李香君显然还没想明白。
“当然是整个村子都投效给了某个搢绅的村子了。”郑森咬着牙回答说,“只有这样的村子能摆脱各种苛捐杂税,才能在如今的年景中勉强支撑,保住这样多的人口。才能避开很多敲诈勒索,才值得好好的抢一把。”
“可是,这样做不是得罪了搢绅了吗?”李香君的脑袋一时还没有转过弯来。
“早两年的确如此。那时候他们的确不敢得罪搢绅,呵呵,当年吴桥之乱,不就是因为有个军汉偷了搢绅家里的一只鸡吗?不过现在,那些军将们都已经看明白了,朝廷已经没有力量来管束他们了。朝廷如今没钱了,自然也不可能派其他地方的军队来镇压他们了。而且他们不再依靠朝廷发给的军饷,如今他们已经完全的变成了新的藩镇。只要不公开造反,朝廷一般也不会追究他们了,最多不过是罚俸,撤职。但是这有什么用呢?俸禄才几个钱?至于撤职,如今兵为将有,就算撤掉官衔,也不可能夺走他的军队,最多不过是让人家戴罪立功而已。一般般的搢绅,已经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吓不住他们了。只要不留下太过确凿的证据,谁都不能把他们怎么样。相反,这些搢绅庇护下的村庄相比其他村庄更富足,更值得抢。当然,得罪了搢绅虽然不会有什么大事,但是总归是有麻烦的,所以为了避免麻烦,直接将村里人杀光,然后推给流寇自然就是最好的办法了。我们马上要去拜访的那位左良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假借剿匪为名,少杀掳掠,干的坏事怕是能比得上好几个张献忠。民间有言曰:‘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左良玉就是最密的一把篦子。据说当年在合击流寇的时候,他的军队甚至以杀人为乐,发明出了一大堆的,连商纣王见了都要自愧不如的虐杀人民的法子。”
“公子,那你去见他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李香君忍不住握住了郑森的胳膊。
“这却不用担心。”郑森笑道,“左良玉是坏人,小人,但是不是疯子或者傻帽。夫子说过,该如何说服一个小人?”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公子的意思是可以用小利来收买此人?”李香君道。
郑森点点头道:“我要引进流民,左良玉在这里面能赚不少钱。另外,你想,如果每一个活人都可以在我这里换成钱,那他们在到处抢劫的时候,为了取乐而杀人的时候就应该能少不少,因为他们会觉得杀掉了这些人会损失掉一大笔钱的。他们固然喜欢破坏,但他们更爱钱。除此之外,他们要钱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像王戎那样每天关上门然后把钱数一数?他们要钱自然一来是要享受,二来是要加强自己的力量。我家是大海商,这些需要,无论是用于享受的各种新鲜玩意儿,或者是用来火枪大炮,我们都能提供。相反,他对我不利的话,除了会得罪一大帮子人之外,而又能有什么好处呢?所以,只要左良玉不是傻瓜,就不会对我不利。如果左良玉就是个十足的傻瓜,那他也到不了今天的位置。所以,这件事情你倒是不用太担心。”
第213章
梼杌
3
崇祯十三年四月初,郑森等人的船到了武昌。
武昌的码头就在蛇山脚下,从码头上,抬起头来,就能看到号称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黄鹤楼。郑森发现这个时候的黄鹤楼,和后世郑森熟悉的那个黄鹤楼区别非常大。首先,这个时候的黄鹤楼,并不像后世那样,位于蛇山山巅,这个时代的黄鹤楼距离江边更近,几乎就在江边。
“怎么在这个位置上?”郑森心里想。上辈子的时候,郑森也到黄鹤楼来玩过,郑森记得,那还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那时候,这座历史上屡建屡毁的名楼(仅在明清两代,就被毁7次,重建和维修了10次。),刚刚完成了又一次的新建。而在长江对面的龟山上,也竖起了一座高耸的电视塔。
郑森不知道,其实他原来的那个时空里的那座黄鹤楼的位置实际上是重新选址的结果。而它的原址,也就是郑森眼前的这座黄鹤楼的位置上,则建立起了让“天堑变通途”的长江大桥。
除了位置和郑森的记忆中的不一样之外,就是形制上,差别也非常大。如今郑森眼前的黄鹤楼只有三层而已,加上位置比后世的黄鹤楼低了很多,再加上装潢什么的也差很多,别的不说,单就后世用的那些黄色的琉璃瓦,就不是这个时代的黄鹤楼敢乱用的。所以看起来眼前的黄鹤楼显得不起眼多了,至少是和南京的大报恩寺琉璃塔一比,要不起眼得多。不过相比周围的那些普通的房子,却还是有鹤立鸡群的感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