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当巨星(校对)第225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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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付詹姆斯上面,格兰杰和史蒂芬森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无耻小人,不要和他讲什么职业道德联盟道义,人人得而诛之!”
  这尼玛的,这话不是杜撰,这是格兰杰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亲口说的。
  不但是自己带着自己的一群小弟抓住詹姆斯猛干,甚至还号召整个联盟一起对付詹姆斯。
  尼玛的,詹姆斯是多么要面子的人,虽然知道自己在NBA的名声不是很好,可也没有人敢直接这样的喊出这样的口号啊。
  可以说,詹姆斯真的是从来没有在NBA,在东部见到过这么刚的球员。
  这三年,格兰杰带着史蒂芬森加上大卫韦斯特,罗伊希伯特,乔治希尔等等这些人那是真的硬!
  偏偏詹姆斯在东部因为不想消耗太大,一直都是留着力的,所以两只球队碰在一起之后,詹姆斯和骑士打的是真的相当的难受。
  虽然一直没有被叶斯收入门墙,但是格兰杰一直都把自己当叶斯的传人自居。
  他的跑位,他的投篮,他的三分,他的防守,他的空切,他的传球等等等等的技能一直自称是学习的叶斯。
  所以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一直都是‘自封小Yes’。
  但是对于格兰杰这样的自封,很多人都不承认。
  “尼玛的还小Yes呢,你一83年,22岁才进NBA的渣渣,哪里有资格自称小Yes?NBA的那些小Yes,哪一个不是NCAA甚至是高中时候就叱咤风云的天之骄子?小Yes?你也配?!”
  这是詹姆斯和骑士球迷对格兰杰这种行为的评价。
  骑士球迷这样的说法翻译一下就是,跟唐伯虎点秋香中石榴姐假如自称‘小秋香’一样,你石榴酒又老又丑,哪里有一点点秋香的影子?
  这话可是说的相当的狠毒。
  不过,让人非常意外的是,这却并没有打击到格兰杰,甚至让格兰杰对抗詹姆斯的心态变得更加的疯狂。
  骑士球迷说他又老又丑,不配小Yes的称呼。
  格兰杰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他出身不佳,22岁才进NBA,他所在的新墨西哥大学也确实算不上什么NCAA的名校。
  他这样的出身,确实配不上小Yes这个神圣的称号,就跟鲍文说自己是乔丹接班人,也会被群嘲一样。
  这没有什么毛病。
  可也正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Yes,他在NBA的命运也许就跟这些骑士球迷说的那样,又老又丑,不会有丝毫的亮点。
  可是因为Yes,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人生都发生了变化。
  那么Yes对他,小Yes这个称号对他,就不止是一个符号那么的简单了。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承认,我配得上小Yes的这个称号!”
  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最大追求!
  所以,骑士球迷对格兰杰的嘲讽不但没有打击到他,而且还让格兰杰变得更加的疯狂。
  同时也让詹姆斯在步行者面前显得更加的难受。
  当一只球队抱着“骑士可以赢,詹姆斯必须死!”这样的情绪和你打球的时候,你很难不难受。
  总决赛和勇士队打,詹姆斯很多机智的小动作,甚至都是跟格兰杰跟史蒂芬森学的。
  在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面前他唯唯诺诺,但是在追梦和勇士面前,就不用忍着了,直接重拳出击了。
  格兰杰和史蒂芬森在詹姆斯看来就是两亡命之徒,和追梦勇士他们追求总冠军不一样,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那是真的不在乎什么胜利什么总冠军,就是要干掉他的,他不唯唯诺诺,难道真的硬拼?就算最后他一个换两个,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亏的一方啊!
  所以,该唯唯诺诺就唯唯诺诺,强的怕不要命的,没毛病。
  话说,格兰杰自称小Yes这件事,最开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NBA的小Yes,都是‘实力强大风流倜傥’的天之骄子,中间混进这样一个平平无奇或者是说‘又老又丑’的存在,不是给‘小Yes’这个群体抹黑吗?
  何况,骑士球迷也说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岁,小什么小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说基德是‘小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说不是认可格兰杰的‘小Y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说过:“尝谓天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天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NBA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十五是第二说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天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NBA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说,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过。
  “Y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才能够得到叶斯的认可。
  所以看到这场比赛在客场以111比169输给西雅图超音速的步行者和格兰杰居然成为第一个得到叶斯‘十四号’原味球衣的球员时,很多人都是相当惊讶的。
  而作为被叶斯授予首件‘14号’原味球衣的格兰杰却相当的激动和感动。
  看着这个时候用无比神圣的眼神看着手中抱着的两件球衣,超音速的球员,这场比赛和格兰杰对位了的球员,不管是伦纳德,詹姆斯哈登,杜兰特或者是阿德托昆博没有任何人的脸上是不屑或者是不尊重的。
  相反,他们每个人看向格兰杰的表情都写满了尊敬。
  “这是一个在球场上把生命置之度外的球员!”
  拼命!
  这个是NBA球员经常说的词,但是什么是拼命?
  很多人只是说说而已。
  但是格兰杰,很明显不是。
  “感觉他现在打球的风格,简直就像是剩下的职业生涯都是赚到的,能多打一场就是多赚到了一场,每一场比赛他都当作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战,这人,太疯狂了!”
  米尔萨普说完之后,就连一向不是很看得起除自己和叶斯之外其他人的隆多都在点头。
  这家伙的天赋实力也许不是顶尖的,但是那凶残的球风……
  隆多觉得,他能现在还站在NBA的赛场上,简直就是奇迹。
  “没有Yes,我本来就不可能有这么辉煌的职业生涯,如果是让我在球场上苟着,积累所谓的提高历史地位的数据,我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去死,为了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小Yes’去死!”
  这也是格兰杰的原话。
  不知道是不是凶残的人,反而是安全,大家都知道他凶残,连詹姆斯都被吓退了,所以,这些年没有人敢和这样凶残的人同归于尽,这些年,他居然奇迹的没有遭受过什么大伤大病。
  当然,也许是单纯因为他的运气好。
  主场击败了整个NBA都凶名远播的‘小Yes’格兰杰带队的步行者之后,西雅图超音速这个赛季的连胜场次达到了20场。
  赛季已经进行了快四分之一,而西雅图超音速依旧在全胜着。
  当然,现在整个联盟,全胜的球队并不只有西雅图超音速一只。
  洛杉矶湖人在今天主场击败猛龙之后,赛季的连胜场次也达到了2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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