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霸的黑科技系统(校对)第53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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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个子有小个子的无奈,天然的劣势让他们不得不在其他方面做出弥补。
  李良就是要让保罗意识到这点,NBA一力降十会的事不要太多。
  同时李良也是要里弗斯认识到,把球队的希望都押在一个身高183的小个子控卫身上,无论他有多优秀,这个担子都太重了。
  托马斯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小个子控卫了,但在他身边,活塞配备了一批强兵悍将,才拿到总冠军。
  而且在战术体系上,托马斯并不是像保罗这样的绝对核心,只是第一选择而已。
  在之后几天的队内训练中,李良坚持他自己的战术风格和打法,对里弗斯设计的“空手跑位”战术没有太大兴趣。
  里弗斯作为“球员型”教练,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少强迫队中球员,特别是球星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
  这和拉里·布朗、比尔·费奇这种高压管理型教练不同。
  面对李良和保罗之间在战术理解上的冲突,里弗斯选择冷处理。
  首先在战术训练的时候,撤销了大量无球跑位的训练。
  其次,私下里和李良多沟通,询问他到底想打什么样的战术。
  李良的说法是“和克里斯·保罗一样”。
  李良的意思很明确,我要和保罗分享球权。
  里弗斯这下是真的头大了,一个头两个大。
  其实里弗斯当初得知李良离开湖人,选择快船的时候,就感觉到这个球员不简单,真的不简单。
  篮球世界有自己的文化基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和球队共进退,和一个城市、一个球队血脉相融,生死与共。
  这是NBA或者说很多体育运动成功的基础。
  没有这个基础,就没有那么多死忠的球迷,没有那么多热爱体育的人愿意掏腰包。
  所以,当初詹姆斯做出决定离开骑士去热火时,才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
  和“忠诚”没有关系,“忠诚”只是表象,禁不起仔细推敲,因为球队就从来不忠于球员。
  关键在于,詹姆斯破坏了“规矩”,一种刻在体育文化中不成文的规矩。
  在NBA历史上破坏这种“规矩”的人其实很多,60年代的门罗,70年代的贾巴尔,包括后面巴克利。
  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是生涯早期还是生涯晚期,这些球星的改换门庭在当时都引起了很大争议,并且引发一波又一波的声讨。
  詹姆斯之所以争议最大,一是传媒发达,NBA影响力变大,二是他本身的实力和地位决定,如果换成一个普通球星,不会有人在意,三是他做决定的方式有些欠妥。
  而李良在这个夏天同样掀起了一场风暴。
  并且在风暴后,李良不仅没有被人骂,还获得了一片祝福?
  詹姆斯看到这个结果,估计泪流满面,为什么只针对我?
  和詹姆斯很大一个不同是,李良没有任何理由要离开湖人,相反换成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会留在湖人。
  新秀赛MVP,二轮秀传奇,接班科比,而且他是一个湖人球员!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里弗斯觉得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现在,过去三个月的时间,里弗斯仔细回味一下,就能感受到这个家伙心智是多么的独特,并且强韧。
  他来到快船只有一个目的,不为钱,不为所谓的地位,更不要名声。
  他要的是实力,要的是机会。
  其实在湖人他一样会有机会,科比跟腱断裂,李良会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
  可快船的机会的确要更好一些,如果是这样,布鲁斯·李当真是个非常特别,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可怕的年轻人。
  那怎么办呢?
  这小子是新科FMVP,总冠军拥有者,洛杉矶小王子,球队老板偶像,来自太平洋彼岸饱受东方文化熏陶,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28尺杀手”。
  里弗斯这个教练,目前来看战术水平没体现多少,彩虹屁还是蛮厉害的。
  已经开始给李良戴高帽取绰号了,叫什么“28尺杀手”。
  一是因为李良身穿28号球衣,二是因为李良在比赛中常在28英尺的距离直接出手。
  NBA的三分线是23.78英尺,28英尺,就是距离三分线三步以上的距离。
  这个距离,李良命中的三分球数量绝对是联盟第一。
  所以里弗斯就给李良取了一个“28尺杀手”的绰号来夸赞他。
  里弗斯这个样子,李良当然不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脸人,除非这人是布朗。
  所以,五天的队内战术训练,虽然李良表示不满意里弗斯为自己设计的战术,并且和保罗争执不断。
  不过他没有扩大这种争执,只将其停留在场上,场下互相之间的关系反而很融洽。
  李良当初在湖人的时候就是这样,场上是个刺头,场下个性却非常好非常讨人喜欢。
  没两天,他就和小乔丹、格里芬打成一片,一起到圣地亚哥的海湾去玩游艇。
  还找机会和炮哥一起去打保龄球,他的保龄球技术让炮哥惊为天人。
  李良的那双手啊,控制力度和精度真的相当厉害,这是他自带的天赋。
  保罗自诩为保龄球的高手,没想到竟然不是李良的对手。
  这点保罗真是自愧不如了。
  五天的集训时间很快就过去,说实话,里弗斯还是没有弄明白,快船在进攻端到底应该使用什么体系,以及最适合李良的战术是什么。
  他已经忍不住想要去请教迈克·布朗了。
  而李良对此并不在意,他的心思还放在系统任务当中。
  经过五天时间的训练和学习,以及精心的准备,李良决定在集训结束前,一定要把马克·普莱斯的任务给完成掉。
第三百七十七章
学保罗
  在快船的五天战术训练,李良对队友的比赛风格有了大致的了解。
  相比而言,他和1990年的骑士队打的时间快超过和快船队友一起了。
  但20个助攻,真的好难。
  每一节至少要送出5次有效助攻,传球要恰到好处,并且队友还能把球给扔进去。
  骑士和掘金可是不一样的,骑士队虽然在东部常年鱼腩,但1990年的骑士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球队。
  他们在赛季初期因伤缺陷了多赫蒂、南斯两员大将,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仍然打进了季后赛。
  而他们的主教练不是别人,正是以球风、打法比较死板而著称的兰尼·威尔肯斯。
  作为联盟屈指可数的几名千胜教头,兰尼·威尔肯斯的名声却不是太显赫。
  从成就上来说,他虽然拿到了1000场常规赛胜利,但在总冠军数量上,只有1979年在超音速的那一座。
  和菲尔·杰克逊、帕特莱利等戒指带满手的教练相比,一个实在有些少。
  而且1979年的超音速,本来就是NBA总冠军中最默默无闻的之一。
  之前李良在系统中学习传球的时候,就跟着这只超音速一起训练过。
  千胜教头中还有一些终身都没有冠军,比如乔治·卡尔、阿德尔曼、杰里·斯隆、唐·尼尔森。
  虽然他们没有冠军,可名气却比威尔肯斯大,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非常鲜明的特点。
  阿德尔曼的普林斯顿,斯隆在爵士的UCLA体系,尼尔森疯狂科学家,乔治·卡尔在超音速的变形虫等等,都给球迷留下过深刻印象。
  而威尔肯斯,只有当你去查他曾经担任过哪个球队教练的时候,才会想“哦,原来当时的教练是他。”
  比如2001年和费城76人半决赛大战,最后卡特绝杀失败,惜败给艾弗森的猛龙。
  比如90年代中期,多次做了迈克尔·乔丹和芝加哥公牛背景的亚特兰大老鹰。
  还有就是骑士了,一样做过乔丹的背景,1989年乔丹The
Shot绝杀骑士,骑士主教练就是威尔肯斯。
  因为,威尔肯斯最大的特点,就是给人感觉没什么特点。
  个性不张扬,防守不是拉里·布朗那种极致绞肉机,进攻也不是阿德尔曼那种行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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