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校对)第48部分在线阅读
州长接着说:
“囚徒,既然您不愿意打破沉默(虽然您神志清楚,并且完全知道法院对您的要求),既然您穷凶极恶地进行拒抗,您就只有被押到地牢里来,这也是您罪有应得,您所服膺的就是刑法上所谓的‘严厉无情之刑’。您所受到的考验是——法律要求我正式通知您——您被带到这个地牢里来,脱掉了衣服,赤着身子,仰面躺在地上,四肢伸直,缚在法律的四根柱子上,肚子上放一块铁板,然后在您身上放一堆石头,您能够撑得住多少就放多少。法律说:‘尚可增加’。”
“Plusque
[46]
,”法学家证实州长的话。
州长继续说:
“在这种情况下,在延长这个考验之前,我,撒来州州长,曾经再三劝告您开口回答,虽然您处在拷问、铁链、脚镣、手铐和桎梏的威力之下,却仍旧穷凶极恶,固执地保持沉默。”
“Attachiamenta
legalia
[47]
,”法学家说。
“由于您的拒绝和顽固不化,”州长说,“同时也因为法律必须和犯人一样顽强才算公平的缘故,于是根据法律和条文的命令,继续进行考验。第一天不给您吃的和喝的东西。”
“Hoc
est
super
jejunare
[48]
,”法学家说。
静默了一会儿。那堆石头下面传来了犯人带丝丝声音的呼吸声。
法学家继续他的中断了的引文:
“Adde
augmentum
abstinentiæ
ciborum
diminutione
[49]
。不列颠习惯法第五百零四条。”
这两个人,州长和法学家,一直在轮流着发言。没有比这种心平气和的单调声音更凄凉的了。悲哀的声音跟不祥的声音一唱一和。简直可以说这是酷刑的主祭者和陪祭者在做颂扬法律残酷的祭礼。
州长又说一遍:
“第一天不给您吃的和喝的东西。第二天给您吃的,不给您喝的;在您嘴里塞了三口大麦面包。第三天给您喝的,不给您吃的;三杯水分三次倒在您嘴里,那是从监狱的水沟里舀来的。第四天到了。也就是说今天。现在,如果您仍旧拒绝回答,就把您撂在这儿,一直到您死了为止。是正义要求这样做的。”
一直帮腔的法学家表示赞成:
“Mors
rei
homagium
est
bonæ
legi
[50]
。”
“您要尝到惨死的滋味,”州长接着说。“到了那个时候,哪怕您的血从喉咙里,胡子里,胳肢窝里流出来,哪怕是从嘴巴到腰间全身所有的孔洞都流血,也没有人来帮您的忙了。”
“A
throtebolla,”法学家说,“et
pabu
et
subhircis,et
a
grugno
usque
ad
crupponum
[51]
。”
州长继续下去:
“囚徒,您要注意。因为,后果要您自己负责。如果您放弃您可恶的沉默,如果您承认的话,您不过被绞死,并且还能享受‘麦尔代丰’的权利,也就是说您还能领到一笔钱。”
“Damnum
confitens,”法学家说,“habeat
le
meldefeoh
[52]
。《依纳法》第二十章。”
“这笔钱,”州长又重复了一遍,“要用‘道依特京’、‘休斯京’和‘伽里胡尔潘’付给您,按照亨利五世三年颁布废除币制条例的规定,这三种钱币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通用,除此之外,在您上绞架以前还有享受scortum
ante
mortem
[53]
的权利。这些都是坦白认罪的好处。您乐意回答法院提出的问题吗?”
州长停了下来,他在等待着。受刑者没有任何动作。
州长又开口了:
“囚徒,沉默是一个危险大于安全的避难所。固执是罪大恶极的,必须受到处罚。在法院面前闷声不响就是对王冠不忠。不要再忤逆女王了。请您想一想女王陛下。不要再违背我们仁慈的女王了。在我跟您说话的时候,您直接回答她好了。做一个忠顺的子民吧。”
受刑者的喉咙又咯咯地响了一下。
州长又说下去:
“瞧吧,您已经受了七十二小时的考验,我们现在是第四天了。囚徒,今天是最后决定的日子。法律上规定第四天是对质的日子。”
“Quarta
die,frontem
ad
frontem
adduce
[54]
,”法学家嘟囔着说。
“法律贤明的地方,”州长说,“在于它选择了这个最后的时刻,来进行我们的祖先说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因为这个时刻,只要说一声‘是’或者‘不是’,别人就会相信了。”
法律专家接着说:
“Judicium
pro
frodmortell,quod
homines
credendi
sint
per
suum
ya
et
per
suum
na
[55]
。阿代尔斯坦王宪章第一卷,第一百七十三页。”
又等了一会儿,州长的冷若冰霜的脸望着下面受刑的囚犯。
“躺在地上的囚徒……”
他停了一下。
“囚徒,”他嚷起来了,“您听见我的话吗?”
那人没有动弹。
“我用法律的名义,”州长说,“命令您睁开眼睛。”
犯人的眼皮仍旧拢在一起。
州长转过身来,对站在左面的医学博士说:
“博士,请您诊断一下。”
“Probe,da
diagnosticum
[56]
,”法学家说。
医生带着一副官僚的僵硬神气,从石板上下来,走到囚犯跟前,他弯下腰,把耳朵凑在受刑人的嘴上,摸摸手腕、胳肢窝和大腿的脉搏,然后站起来。
“怎么样?”州长说。
“他还能听见,”医生说。
“他能够看见吗?”州长问。
医生回答:
“能够看见。”
州长做了一个手势,承法吏和铁棒官走了过来。铁棒官站在受刑者的头旁边;承法吏停在格温普兰旁边。
医生在柱子中间向后退了一步。
这当儿,州长举起那束玫瑰花,像牧师举起洒圣水的刷子似的,提高了嗓门,用可怕的声音向犯人说:
“啊!坏蛋,法律请求你在死以前开口说话!你愿意装哑巴,想想看,坟墓就是个哑巴;你愿意装聋子,想想看,永劫不复的地狱就是个聋子。你想想死亡吧,它可比你还要坏。你考虑一下,你将要被人撂在这个地牢里。听好,我的同类,因为我也是一个人!听好,我的兄弟,因为我是一个基督徒!听好,我的孩子,因为我是个老头子!你要留心,因为我是你的痛苦的主人,我马上就要变成一个可怕的人了。法官的威严是法律的恐怖造成的。想想看,我自己也在我面前发抖。我自己的权力使我六神无主。不要逼得我没有退路。我感觉到我心里充满了惩罚犯人的神圣的恶念。不幸的人,要存着一颗畏惧正义的正直而识时务的心,听我的话。对质的时刻到了,你非回答不可。不要再任性抵抗下去了。不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想想看,结果你的生命是我的权利。听好,快入土的人!除非你乐意在这儿几小时,几天,几星期,慢慢地死去,被压在石头底下,在粪便之中,慢慢地在可怕的痛苦之中死去,你一个人呆在这个地窖里,被人遗弃,遗忘,消灭,让老鼠和黄鼠狼咬你,让黑暗的动物啃你,可是别人却在你头上来来往往,买的买,卖的卖,马车辘辘滚过。除非你愿意一直在这绝望的深渊里奄奄一息,咬牙切齿,痛哭,咒骂,没有医生来减轻你的伤口的疼痛,没有牧师给你的灵魂送一杯圣洁的清水。啊!除非你愿意慢慢地尝着坟墓可怕的泡沫在你的嘴唇上出现的滋味,啊!我求你,我恳求你,听我的话!为了救你,我呼求你,请你可怜自己,做我要求你的事情,向法院让步,听从它,请你转过脸来,睁开眼睛,说吧,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受刑者没有转过脸来,也没有睁开眼睛。
州长对承法吏和铁棒官轮流看了一眼。
承法吏除掉格温普兰的帽子和大衣,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的脸对着被缚在链子上的犯人那边的光亮。格温普兰的脸好像出现在黑影里的浮雕似的,突然被灯光照亮了。
这时候,铁棒官弯下身子,两只手扶着受刑者的鬓角,把他那张毫无生气的脸转过来,对着格温普兰,然后用两只大拇指和两只食指掰开合在一起的眼皮。犯人的两只恶狠狠的眼珠子露出来了。
犯人看见了格温普兰。
他于是抬起头来,睁大着眼睛望着他。
他使出一个胸口上压着一座大山的人所有的力气,浑身哆嗦了一下,叫道:
“是他!是的!正是他!”
接着,他突然爆发了一阵可怕的笑声。
“正是他!”他又说了一遍。
说完,他的头又放在地上,重新闭上眼睛。
“书记官,记录下来,”州长说。
格温普兰起先虽然害怕,一直到这时为止,差不多还能强自镇静。犯人的“正是他”这句话使他心乱。“书记官,记录下来”这句话使他浑身冰冷。这时格温普兰仿佛才明白,虽然猜不出是什么缘故,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在往命运里拖他,同时他觉得这个人含糊不清的供词仿佛颈枷的铰链一样,已经套在他头上。他想像着这个人和他一同拴在一个有两根柱子的大枷上。格温普兰在恐怖里挣扎着。他用一个老实人无限烦恼的口气,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讲起来了。他浑身打哆嗦,吓得晕头转向,忧虑像疯狂的子弹一样袭击着他,他信口说出来的话,都是人在愁极时涌上心头的叫声。
“不对。不是我。我不认识这个人。他不可能认出我来,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晚上的演出还在等待我。你们要我做什么?我要求我的自由。不单单是这个。你们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地窖里来?那简直没有法律。法官先生,我再说一遍,这个人指的不是我。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无罪的。这个我很清楚。我要回去。这是不公道的。这个人跟我毫无关系。您可以调查。我过的是正大光明的生活。您把我抓来,就跟抓一个小偷似的。为什么要这样到这儿来?这个人,我怎样能知道他是什么人呢?我是个在江湖上流浪的人,我在市集上,市场上演滑稽戏,我是笑面人。来看我的人相当多。我们是在泰林曹草地上。十五年以来,我一直老老实实地干我的行当。我现在二十五岁。我住在泰德克斯特客店。我叫格温普兰。法官先生,请您饶恕我,让他们把我从这儿弄出去吧。不要欺负卑贱的苦命人。请您可怜我吧,我什么也没有做过,我既没有靠山,也没有能力自卫。现在站在您面前的是一个可怜的走江湖的。”
“站在我面前的,”州长说,“是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子爵,西西里的科尔龙侯爵,英国的爵士,费尔曼·克朗查理老爷。”
州长站起来指着他的扶手椅,向格温普兰说:
“阁下,您请坐。”
[1]
维纳斯钟爱的美少年。
[2]
法国木偶戏中的可笑人物。
[3]
古时毕西尼的美男子。
[4]
17世纪法国作家贝洛有童话集叫《鹅妈妈的故事》。
[5]
希腊神话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6]
拉丁文,见了这个标记,必须跟着走。
[7]
拉丁文,法律,国王,百姓。
[8]
指英国1679年颁行的人身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