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校对)第3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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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谈一件小事。在《被征服的混沌》里,加在格温普兰身上的monstro
[31]
这个字使蒂心里很不高兴。当时每一个人都会讲一两句西班牙话,她于是便自作主张地换上了一个quiero,这个字的意思是“我要他”。于苏斯对她擅自窜改原文虽然容忍了,但是心里却很不耐烦。他很想对蒂说现在的摩萨德对维索脱说的那句话:
“你简直一点也不尊敬戏目。”
“笑面人”。格温普兰是用这个绰号出名的。他的名字格温普兰倒差不多已经被人忘记,藏到他的绰号下面去了,正像他真正的面目藏在这个笑容下面一样。他的声望也像他的脸一样,变成了一个面具。
可是他名字却写在“绿箱子”前面的一幅宽大的广告上,观众都能看到于苏斯写在“绿箱子”上的这段话:
各位在这儿能够看见格温普兰。他十岁时,在一六九〇年一月二十九日夜晚,被狠心的儿童贩子抛弃在波特兰的海岸上。现在这孩子长大成人了,艺名叫作:
“笑面人”。
走江湖的人的生活跟麻风院里的麻风病人或者昴星上的幸福居民一样,每天都要从喧嚷的表演突然转到寂然无声的隐居生活。每天晚上他们都要离开这个花花世界。好像鬼魂一样,今天离去,明天再来。戏子好像一个明灭的灯塔,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对观众来说,好比一个走马灯,一会儿出现了幽灵,一会儿又出现了光明。
公开表演以后接着又是离群索居。等到戏演完了,观众纷纷散去,他们满意的嗡嗡声在街头消失的时候,“绿箱子”就像堡垒架吊桥一样,架起板壁,又跟外界完全隔绝了。一方面是花花世界,一方面是这所木头房子。小房子里于是又挂满了自由、善良的心、勇敢、忠诚、天真、幸福和爱情的星星。
能够洞察幽微的瞎子和有人爱的畸形人肩挨着肩,手握着手,额角靠着额角,坐在一起,心情陶醉地小声儿谈着。
中间的一间屋子有两种用处:对观众来说是戏台,对演员来说是饭厅。
于苏斯喜欢打比方。他把“绿箱子”中央的这间有好几种用处的屋子比作埃塞俄比亚茅屋的“阿拉达士”。
于苏斯计算过收入以后,大家就吃晚饭。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切都合乎理想。一对爱人在一块儿吃饭喝酒,有机会偷偷地保持各种甜蜜的接触,好像每吃一口东西都跟接一个吻一样。他们在一个杯子里喝葡萄酒或麦酒,简直跟喝百合花的甘露似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喝“交心酒”,跟两只鸟儿一样动人。格温普兰伺候蒂吃东西,给她切面包,倒酒,离得太近了,于是于苏斯就哼了一声:
“嘿!”尽管他在压制自己,他的责备还是变成了微笑。
狼在桌子底下吃它的晚餐,除了它的骨头以外,不管闲事。
费毕和维纳斯虽然也跟他们一起吃饭,可是一点没有什么不方便。这两个野蛮而又粗鲁的吉卜赛女人还是说她们的那种蛮话。
接着蒂同费毕和维纳斯走回她们的“闺房”,于苏斯把奥莫锁在“绿箱子”底下的铁链子上,格温普兰就去照料马,像荷马诗里的主人公或者查理曼大帝的武士一样,这个恋人变成了马夫。到了半夜,大家都睡着了,只有狼例外,它想起了自己的责任,不时睁开一只眼睛。
第二天早晨他们又聚在一起,一同进早餐,吃的无非是火腿和茶。英国从一六七八年起就开始喝茶了。后来,蒂照西班牙的习惯(这是于苏斯的劝告,因为他认为她身体太弱了)睡几个钟头。这当儿,格温普兰和于苏斯便去做一些流浪生活所需要的内外的杂务事。
除非在没有行人的路上,或者没有人迹的地方,格温普兰很少在“绿箱子”外面溜达。在城市里,他只在夜里出来,头上戴一顶帽边搭拉下来的帽子,避免在街上使用他的笑容。
他的脸只在戏台上给人看到。
再说,“绿箱子”很少到城市里去。格温普兰活到二十四岁,除了森堡以外,还没有见过更大的城市。可是他的名气却越来越响了。它越过了下流社会,传到上层去了。那些喜欢市集上的希罕景物和专爱追新猎奇的人,都知道在什么地方有一个长着一张怪脸的人,知道他过的是一种流浪生活,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他们在谈论他,找他,常常问:“这个人在哪儿?”“笑面人”显然出了名。连《被征服的混沌》也跟着沾了不少光。
所以有一天,于苏斯说:
“我们应该到伦敦去。”
[1]
非洲西南部的居民。
[2]
拉丁文,劓鼻。
[3]
希腊神话中的怪物,奇丑无比,谁看她一眼,马上变成石头。
[4]
波斯人,牟尼教的创始人,牟尼教认为善是从天主、精神和光明来的,恶是从魔鬼、物质和黑暗来的。
[5]
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
[6]
拉丁文,她虽然没有眼睛但却能够看见。
[7]
拉丁文,论劓鼻。
[8]
拉丁文,被人割掉鼻子的人。
[9]
阿卡狄亚是希腊的一个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个岛。
[10]
达夫尼和史萝厄是古希腊作家龙古斯的小说中的一对神话式的恋人。
[11]
俄耳甫斯是希腊神话中弹竖琴的名手。班舒瓦是15世纪佛兰德作曲家。
[12]
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结婚之神。
[13]
古雅典政治改革家。
[14]
古希腊诗人,被认为是希腊悲剧的鼻祖。
[15]
拉丁文,落后的熊。
[16]
古罗马喜剧诗人。
[17]
指1545年至1563年在特兰特召开的主教会议,这次会议对天主教作了重大的改革。
[18]
指救世主。
[19]
见《旧约·士师记》第12章第6节:基列人围攻以法莲人,把守约但河口。凡要渡河的人必须说“示播列”三字,而以法莲人咬不清字音,说成“西播列”,于是基列人就把他们杀死。这儿,于苏斯把这个典故引错,把“示播列”当作人名了。
[20]
伊斯兰教的真主。
[21]
印度教和婆罗门教的主神之一。
[22]
即耶和华。
[23]
都是荷马史诗《伊里亚特》里的人物。赛西提是个懦夫,阿契里斯是个勇士。
[24]
都是荷马史诗《伊里亚特》里的人物。赛西提是个懦夫,阿契里斯是个勇士。
[25]
指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
[26]
给紧急议会。
[27]
给同意议会。
[28]
拉丁文,我们的皇族。
[29]
《圣经》中忍苦耐劳的典型人物。
[30]
希腊神话中冥河之一。
[31]
西班牙文,怪物。
第三卷
裂痕开始
第一章
泰德克斯特客店
当时伦敦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桥上还有几所房子。这座桥把伦敦同萨斯瓦克连在一起,这是一个用泰晤士河里的坚实的石子铺街道的郊区,像伦敦市一样,到处都是一条条挤在一起的小胡同,许多大房子、住宅和木屋杂乱的挨在一起,这是一个火灾很容易蔓延的地方。一六六六年
[1]
就证明了这一点。
萨斯瓦克那时读作“萨得立克”,跟现在的读音“萨沙屋克”很相近。最好的英文发音是不要读母音。所以扫桑波顿(Southampton)读作了“斯达波恩特恩”(Stpntn)。
当时的茶坦姆读作Je
t’a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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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萨斯瓦克跟现在的萨斯瓦克比起来,就跟伏西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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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马赛相比一样。它从前是一个村庄,现在是一座城市。尽管如此,当时那儿倒是一个船只集中的热闹地方。泰晤士河岸上有一道长长的、高大的古墙,上面挂了铁环,许多内河的船只都在那儿系缆。这座墙叫做艾弗罗克墙,或者艾弗罗克石壁。在撒克逊时代,约克王朝叫做艾弗罗克王朝。相传有一个艾弗罗克公爵淹死在这道石墙脚下。这里的河水深得确是可以淹死公爵。即使是在落潮的时候,还有六英寻多深。这个适宜抛锚的地方,吸引了海洋船只,一只荷兰商船“伏格拉特号”经常在艾弗罗克石壁抛锚。“伏格拉特号”在伦敦和鹿特丹之间每星期往返一次。其他的商船一天往外开两次,不是到载特福,格林威治,就是到格累甫森德;它们随着落潮下去,潮涨回来。虽然伦敦离格累甫森德不过二十海里,却要六个钟头才可以到达。
“伏格拉特号”那种式样的船只现在已经没有了,只有在海军博物馆里还可以看到。这条商船好像中国帆船。那时候法国总是模仿希腊,而荷兰却总是模仿中国。“伏格拉特号”有两根桅杆,船壳沉重,挡水板是垂直隔开的,中间有一个很深的船舱,前后两个平甲板。跟现代旋回炮舰一样,光秃秃的,它的好处在于碰到恶劣的气候,可以减少波浪的力量,坏处是船员容易被波浪冲到海里去,因为没有舷墙,一点没有办法阻止船员掉到海里去。结果因为常常发生堕海丧命的事情,所以这种式样的船后来就被淘汰了。“伏格拉特号”直放荷兰,中途不在格累甫森德停船。
沿着艾弗罗克石壁底下是一条砖石建筑的斜堤脊,不论是涨潮或者落潮,系在墙上的船只都可以从这儿上岸。离不了多远,石墙上就有一个缺口,缺口的地方凿成石级。这就是萨斯瓦克的南端。石壁上的另外一边有一道高堤,过路的人可以跟站在一道栏杆跟前似的,把胳膊肘靠在艾弗罗克石壁上,俯瞰泰晤士河。河对岸是伦敦的边缘,当时不过是一片田野。
在艾弗罗克石壁的上游,泰晤士河转弯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圣詹姆士宫对面,朗培士大厦后面,离开当时叫做“福克司豪尔”的散步场不远的地方,在一座烧瓷器的窑和一座造花玻璃瓶的玻璃厂之间,有一片绿茵满地的空地,这种空地从前在法国叫做散步场,在英国叫做bowling-green(木球草地)。法国却又把bowling-green转化为boulingrin(草坪)。现在呢,我们却把翠草如茵的草坪搬到屋里来了,不过是在桌上铺一块绿毡代替草坪,就叫做台球桌。
法国既已有了boulevard(林荫大道)这个名词,它本身就是英国的bowling-green,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造出boulingrin这个字。像字典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先生却还要一些毫无用处的奢侈品,真是够惊人的。
萨斯瓦克的木球草地叫作泰林曹草地,它过去是哈斯丁男爵家族的,他们现在是泰林曹和茂怯林男爵。这块泰林曹草地从哈斯丁爵士手里转到泰德克斯特爵士手里,泰德克斯特爵士在这块草地上办了一个公共娱乐场,正像法国的一位奥尔良公爵扩建洛雅尔宫一样。后来泰林曹草地又转到教区的神父手里,变成了一块光秃秃的牧场。
在泰林曹草地上,天天有集市,变戏法的,踩软索的,走江湖的,在台上表演音乐的,他们面前经常挤满了一些沙伯大主教说的来“看魔鬼”的傻瓜。所谓“看魔鬼”就是说“看杂耍”。
在这个一年到头都是集市的广场上开了几家客店,它们招待客人,送他们去看市场上的杂耍,生意很兴隆。这些木头搭的客店只在白天有人居住。到了晚上,老板锁上店门,就把钥匙放在衣袋里走了。在这些客店当中,只有一家有一幢真正的房屋。除了这所房屋以外,整个木球草地上没有其他房屋,集市上的那些小木屋说不定哪一会儿就突然消失了,因为那些走江湖的都是无牵无挂、到处流浪的人。走江湖的人在哪儿也扎不了根。
这个有房屋的客店叫作泰德克斯特客店,是采用原来的主人的姓。与其说这是一家酒店,不如说是一家客店,与其说是一家客店,不如说是一家旅馆。大门可以容车马进出,院子也很宽敞。
对着广场的大门,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正门,另外还有一个便门可以进出。所谓便门就是大家都欢喜走的门。所有的人都从这扇小门进出。一进门就是名符其实的酒店,这是一间宽大的房子,设备简陋,烟雾腾腾,天花板很低,里面摆几张桌子。二楼上有一扇窗子,铁窗格上挂着客店的招牌。大门总是拉闩上锁,关得严丝合缝的。
因此必须穿过酒店,才能走到院子里。
泰德克斯特客店有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老板叫尼克莱斯老板,伙计叫古维根。尼克莱斯老板(尼克莱斯这个名字,我们叫做尼古拉,显然英国人念走了音,就变成了尼克莱斯了)是个吝啬的鳏夫,总是兢兢业业的,生怕触犯法律。此外,他长着两条浓眉和两只毛茸茸的手。伙计的年纪是十四岁,他管倒酒,名字叫古维根,这孩子穿一件围裙,长着一个大脑袋,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头发剪得光光的,这是做奴才的记号。
他睡在楼下的一间小屋里,从前那儿是关狗的地方。
这间小屋有一个牛眼窗,正对着木球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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